涉案金額高達4000餘萬 浙江文成特大非法採礦案一審宣判

浙江省 文成 建築 動物 溫州 中國經濟網 2019-06-07

來源:人民法院報

溫州6月4日電 (記者 餘建華 通訊員 文 宣)無證開採、越界開採礦石188萬噸,造成價值4000餘萬元的國家礦產資源被破壞。今天,浙江省文成縣人民法院依法以非法採礦罪,分別判處被告人胡某、趙某有期徒刑六年、四年,並分別處罰金300萬元、100萬元;從犯何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50萬元。

2011年至2012年,被告人胡某、趙某、何某等人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開採文成縣嶨口鎮魚局村建築用石料礦區內礦石18.23萬噸。2012年6月,胡某作為法定代表人成立文成縣信中建築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中公司)。同年12月,信中公司獲批嶨口鎮魚局村建築用石料礦採礦許可證,允許其在劃定礦區範圍內予以開採礦石。此後至2016年間,胡某等人為獲取額外盈利,多次超越礦區範圍開採礦石59.94萬噸。

2015年,信中公司承建魚局村“中意康樂養老院”建設項目一期地塊“三通一平”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對地塊進行土石方平整。2016年至2018年間,胡某、趙某、何某等人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以工程名義超範圍平整土地,並非法開採礦石110.38萬噸,予以出售獲利。

據統計,上述非法開採的普通建築用石料原礦總價值累計超過4000餘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胡某、趙某、何某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採礦,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採礦罪。被告人胡某、趙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主要犯罪事實,系坦白,依法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何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主要犯罪事實,系坦白,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根據3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判處上述刑罰,並責令被告人胡某退出違法所得4172.26萬元,被告人趙某退出違法所得27萬元,被告人何某退出違法所得43萬元。

部分被告人家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區幹部、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旁聽了公開宣判。本案由文成縣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

文成法院對涉環境違法犯罪“零容忍”,近5年來,共審結涉及濫伐林木罪、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採礦罪等環境資源類犯罪案件11件15人,提升環境違法犯罪案件審理效果,全心呵護文成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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