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廳官被公訴 被批“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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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衢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諸葛慧豔(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麗水市人民檢察院向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諸葛慧豔,女,漢族,1960年1月生,浙江省金華市人,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8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大學學歷。曾任衢州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2019年3月被查。

麗水市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控: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諸葛慧豔利用擔任龍遊縣代縣長、縣長、縣委書記,衢州市副市長、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落戶、項目審批、減免處罰、職務晉升整、工作安排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今年6月,諸葛慧豔被雙開,通報提到,她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喪失,毫無黨性原則,將公權力淪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錢斂財;為掩蓋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與他人串供、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長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影響公正執行公務,違規從事營利活動。

北青報記者 孟亞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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