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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布|8月19省份30名幹部被公訴、被逮捕,涉及21名廳官

中國網記者梳理髮現,8月19個省市區共有30名幹部被公訴、被逮捕,涉及的廳級幹部有21名。

其中,18名幹部涉嫌受賄、貪汙、虛假破產、濫用職權、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等被公訴,其中12名是廳級幹部;12名幹部涉嫌受賄罪、貪汙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非法採礦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單位受賄罪等被逮捕,其中9名是廳級幹部。‍‍

記者注意到,這30名幹部來自重慶市、山東省、吉林省、雲南省、浙江省、江蘇省、天津市、四川省、內蒙古自治區、江西省、安徽省、青海省、湖北省、河南省、貴州省、福建省、湖南省、西藏自治區、北京市。

其中內蒙古自治區有4名幹部被公訴或逮捕,2名被公訴,2名被逮捕;吉林省有3名幹部被公訴;雲南省有2名幹部被公訴或逮捕,1名被公訴,1名被逮捕;重慶市、山西省各有2名幹部被公訴;河南省有2名幹部被逮捕。

18名幹部被公訴含12名廳官

被公訴幹部中,有12名是廳級幹部,這18名幹部分別是:

重慶市黔江區政協原副主席、黔江中心醫院原院長張翼林(副廳級)(涉嫌受賄案),重慶糧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銀峰(涉嫌受賄案);

原山東省環境保護廳巡視員王光和(正廳級)(涉嫌受賄案);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張茂才(涉嫌受賄案),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劉冀民(正廳級)(涉嫌受賄案);

吉林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王安華(涉嫌受賄案),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魏連章(副廳級)(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吉林省吉林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崔振吉(正廳級)(涉嫌受賄、貪汙、濫用職權、虛假破產案);

雲南省曲靖市師宗縣人民政府原縣長陳文波(正處級)(涉嫌受賄案);

浙江省麗水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林康(副廳級)(涉嫌受賄案);

江蘇省徐州市雲龍區原區委書記方正華(正處級)(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

華融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秦嶺(涉嫌受賄、貪汙案);

四川省科學技術協會原黨組書記、副主席王萬錕(正廳級)(涉嫌受賄、貪汙、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提起公訴);

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政協原副主席、化德縣委原書記霍建忠(副廳級)(涉嫌受賄案);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錫林郭勒盟分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田忠寶(副廳級)(涉嫌受賄、貪汙、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

江西省九江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古小平(副廳級)(涉嫌受賄案);

皖南醫學院原督導員張光平(副廳級)(涉嫌受賄案);

青海湖景區保護利用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董金明(正廳級)(涉嫌受賄案)。

12名幹部被逮捕含9名廳官

被逮捕幹部中,有9名是廳級幹部,這12名幹部分別是:

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原黨組成員、書記處書記、常委陳剛(涉嫌受賄罪);

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執行董事趙景文(涉嫌受賄罪、貪汙罪);

雲南省玉溪市澄江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王亞波(正處級)(涉嫌貪汙罪、受賄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非法採礦罪);

湖北省委原副祕書長楊邦國(副廳級)(涉嫌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河南省新鄉市委原常委、祕書長劉森(副廳級)(涉嫌受賄罪),河南省商丘市政協原主席、黨組書記吳宏蔚(正廳級)(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貴州省黔南州獨山縣委原書記潘志立(副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

福建省漳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張鎮城(副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

湖南省郴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劉志偉(副廳級)(涉嫌受賄罪);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原副巡視員包爛漫(副廳級)(涉嫌受賄罪),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職業學院黨委原副書記、院長特力更(副廳級)(涉嫌受賄罪、單位受賄罪);

西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原黨委委員、巡視員索朗群佩(正廳級)(涉嫌受賄罪)。(記者 郭澤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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