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一男子穿拖鞋開車,結果被扣車及罰款3460元!

玉林 交通 北流 欽州檢察 2019-06-16
玉林一男子穿拖鞋開車,結果被扣車及罰款3460元!

近日

玉林一男子穿拖鞋開車被交警查獲

最後居然被扣車還罰款3460元

這是為什麼

難道穿拖鞋開車後果這麼嚴重嗎?

玉林一男子穿拖鞋開車,結果被扣車及罰款3460元!


6月11日10時55分許,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隊在轄區周邊國道324線開展交通違法整治時,一輛車牌號為桂KY2***的小型轎車,由玉林往北流方向駛來,高管二大隊執勤民警立即指揮該車停車靠邊接受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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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駕駛員搖下車窗,民警往駕駛室一看,男子腳上竟然穿著人字拖鞋,於是民警要求駕駛員出示相關證件。駕駛員慢慢地在副駕駛室內尋找了一番,僅拿出了一本行駛證,且話語閃爍、支支吾吾,神色為難。經過民警核查再三詢問,該男子才交代自己從未報考過駕校,更沒有駕駛證,抱著僥倖心理打算從玉林開車回北流,沒想到路經此地被交警查獲了。

玉林一男子穿拖鞋開車,結果被扣車及罰款3460元!

被交警查獲和教育後,該男子認識到所犯錯誤的嚴重性和危害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交警依法對黨某無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罰款1500元,現場拖移車輛;另外對黨某穿拖鞋和車輛未年檢、不按規定投保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違法行為合併予以罰款1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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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交警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無證駕駛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是重大交通安全隱患之一。無證者大多未經過正規的培訓和考試,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基本駕駛技能和安全駕駛心理,一遇突發情況驚慌失措、手忙腳亂引發交通事故,甚至車毀人亡。目前,正值夏季高溫天氣,駕駛人駕車上路建議穿著平底鞋,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等對駕車有妨礙的鞋子,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是對己負責亦是對他人負責。

來源:玉林日報微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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