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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 呂梁 中考 山西 呂梁發佈 2019-08-03
""【速遞】家長必看!關於2019年離石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離教科字[2019]76號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關於印發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直義務教育學校、鄉鎮(中心校)、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市直初中、局機關相關股室: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區教育科技局結合我區實際,研究制定了《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2019年7月29日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

實施方案

為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確保全區2019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依法、依規、有序進行,大力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9〕1號)、《關於嚴格規範大中小學招生秩序的緊急通知》(教學廳〔2019〕8號)、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19〕9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全省教育大會部署,堅持立德樹人,堅持正確育人導向,遵循義務教育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維護教育公平,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健康有序、優質均衡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管理原則。統籌推進區域內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戶籍學齡人口與隨遷子女、一般群體與特殊群體、招生入學與學籍管理等工作,科學制定招生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

2.堅持免試就近原則。認真落實“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要求,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入學規定,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

3.堅持“兩為主”原則。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按照“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原則,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有一個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學位,入學後與本地戶籍學生同等對待。

4.堅持規範有序原則。依法依規招生,嚴格遵守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全區公民辦學校統一平臺、同步招生。建立預警機制,完善中考定向生資格審查制度,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對違規學校進行監管。建立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確保招生工作規範有序。

5.堅持陽光誠信原則。把公平公正作為招生入學的基本價值取向,健全工作機制,完善招生規則,暢通受理渠道,實現陽光招生。堅持實事求是,誠實守信,共同維護招生秩序,切實保障招生入學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時間安排

2019年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從2019年8月 2日線上登記信息開始,截止2019年8月31日。

四、招生對象

(一)小學

凡出生日期在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之間,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申請在離石區小學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適齡兒童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六年後方可變更);

3.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兒童,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二)初中

應屆小學畢業生申請在離石區初中學校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具有離石區小學學籍;

3.小學畢業生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三年後方可變更);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5.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小學畢業生,若學籍不在離石區,須提供學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五、入學流程及辦法

(一)線上登記

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無論就讀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均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離石區人民政府網站,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完成入學信息登記。登記信息主要包括適齡兒童少年基本信息、監護人信息、家庭居住信息及房產信息等。自願到民辦學校入學就讀的,登記信息時需明確選報民辦意向。

(二)信息初審

對適齡兒童少年線上登記的戶籍、居住證、房產、務工(勞動合同和營業執照)等信息進行初審。未通過或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兒童少年,不予安排學位。

(三)公辦學校審核入學

1.現場審核

監護人按相關學校通過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短信通知要求,攜帶與登記信息一致的戶籍、房產、務工證明等證件原件和複印件,《離石區2019年小學(初中)入學信息登記表》等相關資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對應學校進行現場證件審核。

2.審核批次

按照“房戶一致優先”的原則,根據學位情況依批次進行審核錄取。同一批次的可按房產、戶籍等登記時間先後順序予以審核錄取。具體審核錄取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具有離石區戶籍,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戶主或房產證所有人是隔代親屬的(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屬同戶同住的,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第二批次:非離石區戶籍,法定監護人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所在片區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三批次:租房居住的離石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視片區內學位情況,安排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四批次: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視片區內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分配入學。

3.特殊群體入學

駐地現役軍人、烈士子女,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引進的企事業高管以及高級技術人才隨遷子女,按相關政策予以安排。

新城建設、主城區棚戶區改造拆遷戶,原則上在原居住地就近入學。原居住地入學有困難的,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入學。

脫貧攻堅移民和整村搬遷戶子女,在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與同地段原居民同等對待;非區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視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農村留守兒童少年,特別是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兒童少年,由鄉(鎮)、街道中心校負責摸清具體情況,建立臺賬,一人一案,因人施策,按實際居住情況就近就便予以安排,確保沒有兒童少年因貧失學或輟學。

(四)民辦學校選報錄取

1.選報學校

適齡兒童少年自願到民辦學校就讀的,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選報就讀意向的民辦學校(只能選報一所)。

2.電腦隨機派位

報名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數時,原則上民辦學校要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時,不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服務片區招生計劃數用於招收服務片區的適齡兒童少年,其餘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被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均須與錄取學校簽訂就讀協議。

3.學校面談錄取

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後的剩餘招生計劃數,由民辦學校在選報本校未被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兒童少年中,通過面談、綜合素質考察等方式錄取。錄取結束後,學校與被錄取兒童少年均須簽訂就讀協議。已簽訂就讀協議的兒童少年,公辦學校不再為其保留學位。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兒童少年,將結合公辦學校學位空餘情況統籌安排。

(五)新生報到

監護人收到由“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新生報到短信通知後,按短信通知要求去學校報到。未按時報到的,學校不予保留學位,造成的責任與後果由監護人自負。

(六)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區直小學集中舉行均衡編班儀式,其餘學校由各校組織實施。

(七)按時開學

已報到的新生,按照“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入學通知書上的要求,按時入學就讀。

(八)建立學籍

學生學籍以學校為單位建立。學校應當為正式錄取的所有新生建立學籍檔案,並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申請學籍號。

六、學校招生計劃及片區劃分

(一)學校招生計劃

嚴格按照《山西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試行)》,結合生源數量、審批軌制,核定公民辦中小學招生計劃。對於辦學條件不達標、教育質量低下的民辦學校,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達標的民辦學校,予以撤併。

(二)學校片區劃分

公辦學校按照“尊重歷史、合理劃分、相對就近”的原則,綜合學校分佈、辦學規模、適齡兒童少年居住分佈狀況、交通狀況等因素,依街道、路段、村組等劃定,並保持相對穩定。民辦學校原則上面向我區招生,確需跨區域招生的,須經審批地和生源地雙方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允許跨區域招生。

七、工作要求

(一)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1.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特成立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各相關單位及學校也應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確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規進行。

2.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對服務範圍內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實行“零拒絕”,對不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視情況予以“送教上門”,確保服務範圍內無新增失學兒童少年。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應當持區級以上醫院病歷,向區教育科技局備案。

3.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不得以其他方式組織學習替代接受義務教育,不得選擇本方案中未公佈招生計劃的學校就讀。嚴禁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開展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小學一年級嚴格執行零起點教學要求,設置過渡性活動課程,做好幼小銜接,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壓縮課時、加快教學進度。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的,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為促進教育公平,根據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將優質普通高中定向生指標適當向薄弱學校、農村學校傾斜的政策要求,按照同時具備應屆畢業生、在校連續就讀三年、學籍在校三年、學校服務區內生源的標準審核定向生資格。學校違規招收的學生,不得享受定向生政策。

(二)嚴格規範招生行為

1.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正確育人導向,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招生政策,嚴格執行中小學招生“十項嚴禁”紀律。民辦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拔生源,堅決防止各種違規招生行為對我區招生秩序造成衝擊。

3.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接收未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登記信息的適齡兒童少年。民辦學校不得招收未選報本校的學生,不得拒絕接收電腦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招生結束後,嚴禁民辦學校接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民辦學校招收非起始年級學生。

(三)嚴格學籍管理

嚴格執行“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的學籍管理規定。區教科局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加強對學校違規行為的監管。對不符合轉學規定、在校生數超過核定辦學規模的學校,一律不予辦理學籍轉入手續。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學校不得為超計劃、無計劃、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註冊和轉接。學校為新生建立學籍時,須提供駐校督導人員簽字確認的新生花名冊,否則不予辦理。

(四)嚴格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統一使用電腦編班程序均衡編班。各校在實施均衡編班時,要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和學生監護人代表參加,確保編班工作公開透明。嚴格落實中小學不超50人班容量的規定,有條件的學校可實施小班化教學。

(五)實施陽光招生

通過區政府網站、《離石之窗》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及時向社會公佈招生政策、日程安排、招生計劃、片區劃分、報名條件、錄取辦法,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實施陽光招生。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要誠實守信,確保登記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堅決杜絕登記虛假信息的不良行為,自覺遵守相關招生政策,自覺維護招生秩序。

(六)強化監督管理

按照“事前預防、事中監督、事後問責”的原則,區教科局把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督導範圍,成立招生工作督導組,派駐校督導人員,對全區各義務教育學校執行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及我區招生政策情況進行督查,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理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我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七)壓實工作責任

1.學校校長是學校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帶頭學法守法,依法辦學,依規招生,自覺維護招生秩序。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人員的監管,嚴格落實“誰主管、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堅決杜絕弄虛作假、錢學交易等違規違紀行為。

2.對於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處罰,對於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八)營造良好氛圍

各學校要通過舉辦報告會、學校開放日等活動,引導家長正確認識就近入學政策,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克服唯分數、唯升學的功利化傾向,避免盲目跟風擇校。要設立諮詢電話、家長接待室等,向家長充分、細緻解讀我區招生政策,迴應人民群眾關切,贏得家長的理解與配合,共同營造良好的招生氛圍。

(九)及時預警提示

結合我區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少年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向社會及時發佈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的關注和預期。對疑似出現大班額的學校進行預警提示,確保起始年級班額不超50人,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對違規辦學行為進行預警提示,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

諮詢電話:0358-8218859

舉報電話:0358-8218826

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附件: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7月29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7月30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小學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離石區2019年初中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8月2日上午8時

開通《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啟動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

8月6日下午18時

關閉《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停止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工作。

8月8日-8月13日

審查適齡兒童少年登記信息。

8月14日

公佈學校招生計劃、公辦學校服務範圍。

8月15日上午8時

啟動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工作。

公辦學校開始現場證件審核。

8月16日下午18時

停止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

8月17日

公佈民辦學校報名人數、電腦派位人數。

8月19日

實施現場電腦派位,公佈派位錄取名單和剩餘學位數。

8月20日—8月21日

民辦學校自主招生,簽訂就讀協議。

8月22日

公佈民辦學校錄取新生名單。民辦學校招生結束。

8月23日

公辦學校結束證件審核。

8月24日-8月27日

統籌安排未錄取兒童少年。

8月28日

公佈公辦學校錄取名單

8月29日

小學、初中新生報到

8月30日

均衡編班

8月31日

公辦、民辦學校同時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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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教科字[2019]76號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關於印發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直義務教育學校、鄉鎮(中心校)、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市直初中、局機關相關股室: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區教育科技局結合我區實際,研究制定了《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2019年7月29日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

實施方案

為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確保全區2019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依法、依規、有序進行,大力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9〕1號)、《關於嚴格規範大中小學招生秩序的緊急通知》(教學廳〔2019〕8號)、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19〕9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全省教育大會部署,堅持立德樹人,堅持正確育人導向,遵循義務教育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維護教育公平,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健康有序、優質均衡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管理原則。統籌推進區域內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戶籍學齡人口與隨遷子女、一般群體與特殊群體、招生入學與學籍管理等工作,科學制定招生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

2.堅持免試就近原則。認真落實“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要求,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入學規定,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

3.堅持“兩為主”原則。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按照“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原則,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有一個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學位,入學後與本地戶籍學生同等對待。

4.堅持規範有序原則。依法依規招生,嚴格遵守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全區公民辦學校統一平臺、同步招生。建立預警機制,完善中考定向生資格審查制度,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對違規學校進行監管。建立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確保招生工作規範有序。

5.堅持陽光誠信原則。把公平公正作為招生入學的基本價值取向,健全工作機制,完善招生規則,暢通受理渠道,實現陽光招生。堅持實事求是,誠實守信,共同維護招生秩序,切實保障招生入學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時間安排

2019年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從2019年8月 2日線上登記信息開始,截止2019年8月31日。

四、招生對象

(一)小學

凡出生日期在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之間,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申請在離石區小學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適齡兒童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六年後方可變更);

3.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兒童,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二)初中

應屆小學畢業生申請在離石區初中學校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具有離石區小學學籍;

3.小學畢業生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三年後方可變更);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5.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小學畢業生,若學籍不在離石區,須提供學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五、入學流程及辦法

(一)線上登記

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無論就讀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均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離石區人民政府網站,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完成入學信息登記。登記信息主要包括適齡兒童少年基本信息、監護人信息、家庭居住信息及房產信息等。自願到民辦學校入學就讀的,登記信息時需明確選報民辦意向。

(二)信息初審

對適齡兒童少年線上登記的戶籍、居住證、房產、務工(勞動合同和營業執照)等信息進行初審。未通過或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兒童少年,不予安排學位。

(三)公辦學校審核入學

1.現場審核

監護人按相關學校通過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短信通知要求,攜帶與登記信息一致的戶籍、房產、務工證明等證件原件和複印件,《離石區2019年小學(初中)入學信息登記表》等相關資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對應學校進行現場證件審核。

2.審核批次

按照“房戶一致優先”的原則,根據學位情況依批次進行審核錄取。同一批次的可按房產、戶籍等登記時間先後順序予以審核錄取。具體審核錄取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具有離石區戶籍,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戶主或房產證所有人是隔代親屬的(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屬同戶同住的,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第二批次:非離石區戶籍,法定監護人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所在片區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三批次:租房居住的離石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視片區內學位情況,安排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四批次: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視片區內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分配入學。

3.特殊群體入學

駐地現役軍人、烈士子女,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引進的企事業高管以及高級技術人才隨遷子女,按相關政策予以安排。

新城建設、主城區棚戶區改造拆遷戶,原則上在原居住地就近入學。原居住地入學有困難的,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入學。

脫貧攻堅移民和整村搬遷戶子女,在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與同地段原居民同等對待;非區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視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農村留守兒童少年,特別是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兒童少年,由鄉(鎮)、街道中心校負責摸清具體情況,建立臺賬,一人一案,因人施策,按實際居住情況就近就便予以安排,確保沒有兒童少年因貧失學或輟學。

(四)民辦學校選報錄取

1.選報學校

適齡兒童少年自願到民辦學校就讀的,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選報就讀意向的民辦學校(只能選報一所)。

2.電腦隨機派位

報名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數時,原則上民辦學校要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時,不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服務片區招生計劃數用於招收服務片區的適齡兒童少年,其餘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被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均須與錄取學校簽訂就讀協議。

3.學校面談錄取

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後的剩餘招生計劃數,由民辦學校在選報本校未被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兒童少年中,通過面談、綜合素質考察等方式錄取。錄取結束後,學校與被錄取兒童少年均須簽訂就讀協議。已簽訂就讀協議的兒童少年,公辦學校不再為其保留學位。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兒童少年,將結合公辦學校學位空餘情況統籌安排。

(五)新生報到

監護人收到由“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新生報到短信通知後,按短信通知要求去學校報到。未按時報到的,學校不予保留學位,造成的責任與後果由監護人自負。

(六)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區直小學集中舉行均衡編班儀式,其餘學校由各校組織實施。

(七)按時開學

已報到的新生,按照“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入學通知書上的要求,按時入學就讀。

(八)建立學籍

學生學籍以學校為單位建立。學校應當為正式錄取的所有新生建立學籍檔案,並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申請學籍號。

六、學校招生計劃及片區劃分

(一)學校招生計劃

嚴格按照《山西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試行)》,結合生源數量、審批軌制,核定公民辦中小學招生計劃。對於辦學條件不達標、教育質量低下的民辦學校,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達標的民辦學校,予以撤併。

(二)學校片區劃分

公辦學校按照“尊重歷史、合理劃分、相對就近”的原則,綜合學校分佈、辦學規模、適齡兒童少年居住分佈狀況、交通狀況等因素,依街道、路段、村組等劃定,並保持相對穩定。民辦學校原則上面向我區招生,確需跨區域招生的,須經審批地和生源地雙方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允許跨區域招生。

七、工作要求

(一)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1.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特成立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各相關單位及學校也應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確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規進行。

2.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對服務範圍內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實行“零拒絕”,對不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視情況予以“送教上門”,確保服務範圍內無新增失學兒童少年。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應當持區級以上醫院病歷,向區教育科技局備案。

3.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不得以其他方式組織學習替代接受義務教育,不得選擇本方案中未公佈招生計劃的學校就讀。嚴禁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開展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小學一年級嚴格執行零起點教學要求,設置過渡性活動課程,做好幼小銜接,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壓縮課時、加快教學進度。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的,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為促進教育公平,根據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將優質普通高中定向生指標適當向薄弱學校、農村學校傾斜的政策要求,按照同時具備應屆畢業生、在校連續就讀三年、學籍在校三年、學校服務區內生源的標準審核定向生資格。學校違規招收的學生,不得享受定向生政策。

(二)嚴格規範招生行為

1.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正確育人導向,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招生政策,嚴格執行中小學招生“十項嚴禁”紀律。民辦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拔生源,堅決防止各種違規招生行為對我區招生秩序造成衝擊。

3.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接收未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登記信息的適齡兒童少年。民辦學校不得招收未選報本校的學生,不得拒絕接收電腦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招生結束後,嚴禁民辦學校接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民辦學校招收非起始年級學生。

(三)嚴格學籍管理

嚴格執行“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的學籍管理規定。區教科局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加強對學校違規行為的監管。對不符合轉學規定、在校生數超過核定辦學規模的學校,一律不予辦理學籍轉入手續。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學校不得為超計劃、無計劃、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註冊和轉接。學校為新生建立學籍時,須提供駐校督導人員簽字確認的新生花名冊,否則不予辦理。

(四)嚴格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統一使用電腦編班程序均衡編班。各校在實施均衡編班時,要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和學生監護人代表參加,確保編班工作公開透明。嚴格落實中小學不超50人班容量的規定,有條件的學校可實施小班化教學。

(五)實施陽光招生

通過區政府網站、《離石之窗》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及時向社會公佈招生政策、日程安排、招生計劃、片區劃分、報名條件、錄取辦法,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實施陽光招生。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要誠實守信,確保登記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堅決杜絕登記虛假信息的不良行為,自覺遵守相關招生政策,自覺維護招生秩序。

(六)強化監督管理

按照“事前預防、事中監督、事後問責”的原則,區教科局把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督導範圍,成立招生工作督導組,派駐校督導人員,對全區各義務教育學校執行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及我區招生政策情況進行督查,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理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我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七)壓實工作責任

1.學校校長是學校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帶頭學法守法,依法辦學,依規招生,自覺維護招生秩序。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人員的監管,嚴格落實“誰主管、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堅決杜絕弄虛作假、錢學交易等違規違紀行為。

2.對於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處罰,對於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八)營造良好氛圍

各學校要通過舉辦報告會、學校開放日等活動,引導家長正確認識就近入學政策,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克服唯分數、唯升學的功利化傾向,避免盲目跟風擇校。要設立諮詢電話、家長接待室等,向家長充分、細緻解讀我區招生政策,迴應人民群眾關切,贏得家長的理解與配合,共同營造良好的招生氛圍。

(九)及時預警提示

結合我區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少年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向社會及時發佈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的關注和預期。對疑似出現大班額的學校進行預警提示,確保起始年級班額不超50人,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對違規辦學行為進行預警提示,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

諮詢電話:0358-8218859

舉報電話:0358-8218826

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附件: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7月29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7月30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小學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離石區2019年初中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8月2日上午8時

開通《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啟動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

8月6日下午18時

關閉《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停止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工作。

8月8日-8月13日

審查適齡兒童少年登記信息。

8月14日

公佈學校招生計劃、公辦學校服務範圍。

8月15日上午8時

啟動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工作。

公辦學校開始現場證件審核。

8月16日下午18時

停止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

8月17日

公佈民辦學校報名人數、電腦派位人數。

8月19日

實施現場電腦派位,公佈派位錄取名單和剩餘學位數。

8月20日—8月21日

民辦學校自主招生,簽訂就讀協議。

8月22日

公佈民辦學校錄取新生名單。民辦學校招生結束。

8月23日

公辦學校結束證件審核。

8月24日-8月27日

統籌安排未錄取兒童少年。

8月28日

公佈公辦學校錄取名單

8月29日

小學、初中新生報到

8月30日

均衡編班

8月31日

公辦、民辦學校同時開學。

【速遞】家長必看!關於2019年離石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速遞】家長必看!關於2019年離石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離教科字[2019]76號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關於印發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直義務教育學校、鄉鎮(中心校)、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市直初中、局機關相關股室: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區教育科技局結合我區實際,研究制定了《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2019年7月29日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

實施方案

為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確保全區2019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依法、依規、有序進行,大力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9〕1號)、《關於嚴格規範大中小學招生秩序的緊急通知》(教學廳〔2019〕8號)、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19〕9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全省教育大會部署,堅持立德樹人,堅持正確育人導向,遵循義務教育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維護教育公平,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健康有序、優質均衡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管理原則。統籌推進區域內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戶籍學齡人口與隨遷子女、一般群體與特殊群體、招生入學與學籍管理等工作,科學制定招生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

2.堅持免試就近原則。認真落實“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要求,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入學規定,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

3.堅持“兩為主”原則。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按照“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原則,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有一個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學位,入學後與本地戶籍學生同等對待。

4.堅持規範有序原則。依法依規招生,嚴格遵守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全區公民辦學校統一平臺、同步招生。建立預警機制,完善中考定向生資格審查制度,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對違規學校進行監管。建立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確保招生工作規範有序。

5.堅持陽光誠信原則。把公平公正作為招生入學的基本價值取向,健全工作機制,完善招生規則,暢通受理渠道,實現陽光招生。堅持實事求是,誠實守信,共同維護招生秩序,切實保障招生入學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時間安排

2019年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從2019年8月 2日線上登記信息開始,截止2019年8月31日。

四、招生對象

(一)小學

凡出生日期在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之間,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申請在離石區小學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適齡兒童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六年後方可變更);

3.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兒童,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二)初中

應屆小學畢業生申請在離石區初中學校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具有離石區小學學籍;

3.小學畢業生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三年後方可變更);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5.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小學畢業生,若學籍不在離石區,須提供學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五、入學流程及辦法

(一)線上登記

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無論就讀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均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離石區人民政府網站,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完成入學信息登記。登記信息主要包括適齡兒童少年基本信息、監護人信息、家庭居住信息及房產信息等。自願到民辦學校入學就讀的,登記信息時需明確選報民辦意向。

(二)信息初審

對適齡兒童少年線上登記的戶籍、居住證、房產、務工(勞動合同和營業執照)等信息進行初審。未通過或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兒童少年,不予安排學位。

(三)公辦學校審核入學

1.現場審核

監護人按相關學校通過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短信通知要求,攜帶與登記信息一致的戶籍、房產、務工證明等證件原件和複印件,《離石區2019年小學(初中)入學信息登記表》等相關資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對應學校進行現場證件審核。

2.審核批次

按照“房戶一致優先”的原則,根據學位情況依批次進行審核錄取。同一批次的可按房產、戶籍等登記時間先後順序予以審核錄取。具體審核錄取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具有離石區戶籍,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戶主或房產證所有人是隔代親屬的(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屬同戶同住的,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第二批次:非離石區戶籍,法定監護人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所在片區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三批次:租房居住的離石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視片區內學位情況,安排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四批次: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視片區內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分配入學。

3.特殊群體入學

駐地現役軍人、烈士子女,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引進的企事業高管以及高級技術人才隨遷子女,按相關政策予以安排。

新城建設、主城區棚戶區改造拆遷戶,原則上在原居住地就近入學。原居住地入學有困難的,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入學。

脫貧攻堅移民和整村搬遷戶子女,在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與同地段原居民同等對待;非區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視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農村留守兒童少年,特別是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兒童少年,由鄉(鎮)、街道中心校負責摸清具體情況,建立臺賬,一人一案,因人施策,按實際居住情況就近就便予以安排,確保沒有兒童少年因貧失學或輟學。

(四)民辦學校選報錄取

1.選報學校

適齡兒童少年自願到民辦學校就讀的,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選報就讀意向的民辦學校(只能選報一所)。

2.電腦隨機派位

報名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數時,原則上民辦學校要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時,不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服務片區招生計劃數用於招收服務片區的適齡兒童少年,其餘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被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均須與錄取學校簽訂就讀協議。

3.學校面談錄取

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後的剩餘招生計劃數,由民辦學校在選報本校未被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兒童少年中,通過面談、綜合素質考察等方式錄取。錄取結束後,學校與被錄取兒童少年均須簽訂就讀協議。已簽訂就讀協議的兒童少年,公辦學校不再為其保留學位。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兒童少年,將結合公辦學校學位空餘情況統籌安排。

(五)新生報到

監護人收到由“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新生報到短信通知後,按短信通知要求去學校報到。未按時報到的,學校不予保留學位,造成的責任與後果由監護人自負。

(六)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區直小學集中舉行均衡編班儀式,其餘學校由各校組織實施。

(七)按時開學

已報到的新生,按照“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入學通知書上的要求,按時入學就讀。

(八)建立學籍

學生學籍以學校為單位建立。學校應當為正式錄取的所有新生建立學籍檔案,並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申請學籍號。

六、學校招生計劃及片區劃分

(一)學校招生計劃

嚴格按照《山西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試行)》,結合生源數量、審批軌制,核定公民辦中小學招生計劃。對於辦學條件不達標、教育質量低下的民辦學校,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達標的民辦學校,予以撤併。

(二)學校片區劃分

公辦學校按照“尊重歷史、合理劃分、相對就近”的原則,綜合學校分佈、辦學規模、適齡兒童少年居住分佈狀況、交通狀況等因素,依街道、路段、村組等劃定,並保持相對穩定。民辦學校原則上面向我區招生,確需跨區域招生的,須經審批地和生源地雙方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允許跨區域招生。

七、工作要求

(一)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1.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特成立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各相關單位及學校也應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確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規進行。

2.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對服務範圍內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實行“零拒絕”,對不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視情況予以“送教上門”,確保服務範圍內無新增失學兒童少年。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應當持區級以上醫院病歷,向區教育科技局備案。

3.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不得以其他方式組織學習替代接受義務教育,不得選擇本方案中未公佈招生計劃的學校就讀。嚴禁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開展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小學一年級嚴格執行零起點教學要求,設置過渡性活動課程,做好幼小銜接,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壓縮課時、加快教學進度。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的,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為促進教育公平,根據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將優質普通高中定向生指標適當向薄弱學校、農村學校傾斜的政策要求,按照同時具備應屆畢業生、在校連續就讀三年、學籍在校三年、學校服務區內生源的標準審核定向生資格。學校違規招收的學生,不得享受定向生政策。

(二)嚴格規範招生行為

1.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正確育人導向,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招生政策,嚴格執行中小學招生“十項嚴禁”紀律。民辦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拔生源,堅決防止各種違規招生行為對我區招生秩序造成衝擊。

3.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接收未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登記信息的適齡兒童少年。民辦學校不得招收未選報本校的學生,不得拒絕接收電腦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招生結束後,嚴禁民辦學校接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民辦學校招收非起始年級學生。

(三)嚴格學籍管理

嚴格執行“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的學籍管理規定。區教科局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加強對學校違規行為的監管。對不符合轉學規定、在校生數超過核定辦學規模的學校,一律不予辦理學籍轉入手續。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學校不得為超計劃、無計劃、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註冊和轉接。學校為新生建立學籍時,須提供駐校督導人員簽字確認的新生花名冊,否則不予辦理。

(四)嚴格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統一使用電腦編班程序均衡編班。各校在實施均衡編班時,要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和學生監護人代表參加,確保編班工作公開透明。嚴格落實中小學不超50人班容量的規定,有條件的學校可實施小班化教學。

(五)實施陽光招生

通過區政府網站、《離石之窗》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及時向社會公佈招生政策、日程安排、招生計劃、片區劃分、報名條件、錄取辦法,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實施陽光招生。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要誠實守信,確保登記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堅決杜絕登記虛假信息的不良行為,自覺遵守相關招生政策,自覺維護招生秩序。

(六)強化監督管理

按照“事前預防、事中監督、事後問責”的原則,區教科局把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督導範圍,成立招生工作督導組,派駐校督導人員,對全區各義務教育學校執行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及我區招生政策情況進行督查,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理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我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七)壓實工作責任

1.學校校長是學校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帶頭學法守法,依法辦學,依規招生,自覺維護招生秩序。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人員的監管,嚴格落實“誰主管、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堅決杜絕弄虛作假、錢學交易等違規違紀行為。

2.對於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處罰,對於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八)營造良好氛圍

各學校要通過舉辦報告會、學校開放日等活動,引導家長正確認識就近入學政策,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克服唯分數、唯升學的功利化傾向,避免盲目跟風擇校。要設立諮詢電話、家長接待室等,向家長充分、細緻解讀我區招生政策,迴應人民群眾關切,贏得家長的理解與配合,共同營造良好的招生氛圍。

(九)及時預警提示

結合我區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少年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向社會及時發佈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的關注和預期。對疑似出現大班額的學校進行預警提示,確保起始年級班額不超50人,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對違規辦學行為進行預警提示,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

諮詢電話:0358-8218859

舉報電話:0358-8218826

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附件: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7月29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7月30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小學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離石區2019年初中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8月2日上午8時

開通《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啟動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

8月6日下午18時

關閉《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停止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工作。

8月8日-8月13日

審查適齡兒童少年登記信息。

8月14日

公佈學校招生計劃、公辦學校服務範圍。

8月15日上午8時

啟動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工作。

公辦學校開始現場證件審核。

8月16日下午18時

停止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

8月17日

公佈民辦學校報名人數、電腦派位人數。

8月19日

實施現場電腦派位,公佈派位錄取名單和剩餘學位數。

8月20日—8月21日

民辦學校自主招生,簽訂就讀協議。

8月22日

公佈民辦學校錄取新生名單。民辦學校招生結束。

8月23日

公辦學校結束證件審核。

8月24日-8月27日

統籌安排未錄取兒童少年。

8月28日

公佈公辦學校錄取名單

8月29日

小學、初中新生報到

8月30日

均衡編班

8月31日

公辦、民辦學校同時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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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教科字[2019]76號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關於印發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直義務教育學校、鄉鎮(中心校)、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市直初中、局機關相關股室: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區教育科技局結合我區實際,研究制定了《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2019年7月29日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

實施方案

為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確保全區2019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依法、依規、有序進行,大力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9〕1號)、《關於嚴格規範大中小學招生秩序的緊急通知》(教學廳〔2019〕8號)、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19〕9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全省教育大會部署,堅持立德樹人,堅持正確育人導向,遵循義務教育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維護教育公平,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健康有序、優質均衡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管理原則。統籌推進區域內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戶籍學齡人口與隨遷子女、一般群體與特殊群體、招生入學與學籍管理等工作,科學制定招生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

2.堅持免試就近原則。認真落實“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要求,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入學規定,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

3.堅持“兩為主”原則。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按照“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原則,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有一個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學位,入學後與本地戶籍學生同等對待。

4.堅持規範有序原則。依法依規招生,嚴格遵守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全區公民辦學校統一平臺、同步招生。建立預警機制,完善中考定向生資格審查制度,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對違規學校進行監管。建立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確保招生工作規範有序。

5.堅持陽光誠信原則。把公平公正作為招生入學的基本價值取向,健全工作機制,完善招生規則,暢通受理渠道,實現陽光招生。堅持實事求是,誠實守信,共同維護招生秩序,切實保障招生入學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時間安排

2019年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從2019年8月 2日線上登記信息開始,截止2019年8月31日。

四、招生對象

(一)小學

凡出生日期在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之間,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申請在離石區小學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適齡兒童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六年後方可變更);

3.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兒童,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二)初中

應屆小學畢業生申請在離石區初中學校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具有離石區小學學籍;

3.小學畢業生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三年後方可變更);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5.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小學畢業生,若學籍不在離石區,須提供學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五、入學流程及辦法

(一)線上登記

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無論就讀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均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離石區人民政府網站,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完成入學信息登記。登記信息主要包括適齡兒童少年基本信息、監護人信息、家庭居住信息及房產信息等。自願到民辦學校入學就讀的,登記信息時需明確選報民辦意向。

(二)信息初審

對適齡兒童少年線上登記的戶籍、居住證、房產、務工(勞動合同和營業執照)等信息進行初審。未通過或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兒童少年,不予安排學位。

(三)公辦學校審核入學

1.現場審核

監護人按相關學校通過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短信通知要求,攜帶與登記信息一致的戶籍、房產、務工證明等證件原件和複印件,《離石區2019年小學(初中)入學信息登記表》等相關資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對應學校進行現場證件審核。

2.審核批次

按照“房戶一致優先”的原則,根據學位情況依批次進行審核錄取。同一批次的可按房產、戶籍等登記時間先後順序予以審核錄取。具體審核錄取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具有離石區戶籍,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戶主或房產證所有人是隔代親屬的(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屬同戶同住的,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第二批次:非離石區戶籍,法定監護人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所在片區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三批次:租房居住的離石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視片區內學位情況,安排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四批次: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視片區內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分配入學。

3.特殊群體入學

駐地現役軍人、烈士子女,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引進的企事業高管以及高級技術人才隨遷子女,按相關政策予以安排。

新城建設、主城區棚戶區改造拆遷戶,原則上在原居住地就近入學。原居住地入學有困難的,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入學。

脫貧攻堅移民和整村搬遷戶子女,在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與同地段原居民同等對待;非區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視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農村留守兒童少年,特別是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兒童少年,由鄉(鎮)、街道中心校負責摸清具體情況,建立臺賬,一人一案,因人施策,按實際居住情況就近就便予以安排,確保沒有兒童少年因貧失學或輟學。

(四)民辦學校選報錄取

1.選報學校

適齡兒童少年自願到民辦學校就讀的,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選報就讀意向的民辦學校(只能選報一所)。

2.電腦隨機派位

報名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數時,原則上民辦學校要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時,不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服務片區招生計劃數用於招收服務片區的適齡兒童少年,其餘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被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均須與錄取學校簽訂就讀協議。

3.學校面談錄取

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後的剩餘招生計劃數,由民辦學校在選報本校未被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兒童少年中,通過面談、綜合素質考察等方式錄取。錄取結束後,學校與被錄取兒童少年均須簽訂就讀協議。已簽訂就讀協議的兒童少年,公辦學校不再為其保留學位。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兒童少年,將結合公辦學校學位空餘情況統籌安排。

(五)新生報到

監護人收到由“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新生報到短信通知後,按短信通知要求去學校報到。未按時報到的,學校不予保留學位,造成的責任與後果由監護人自負。

(六)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區直小學集中舉行均衡編班儀式,其餘學校由各校組織實施。

(七)按時開學

已報到的新生,按照“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入學通知書上的要求,按時入學就讀。

(八)建立學籍

學生學籍以學校為單位建立。學校應當為正式錄取的所有新生建立學籍檔案,並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申請學籍號。

六、學校招生計劃及片區劃分

(一)學校招生計劃

嚴格按照《山西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試行)》,結合生源數量、審批軌制,核定公民辦中小學招生計劃。對於辦學條件不達標、教育質量低下的民辦學校,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達標的民辦學校,予以撤併。

(二)學校片區劃分

公辦學校按照“尊重歷史、合理劃分、相對就近”的原則,綜合學校分佈、辦學規模、適齡兒童少年居住分佈狀況、交通狀況等因素,依街道、路段、村組等劃定,並保持相對穩定。民辦學校原則上面向我區招生,確需跨區域招生的,須經審批地和生源地雙方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允許跨區域招生。

七、工作要求

(一)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1.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特成立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各相關單位及學校也應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確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規進行。

2.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對服務範圍內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實行“零拒絕”,對不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視情況予以“送教上門”,確保服務範圍內無新增失學兒童少年。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應當持區級以上醫院病歷,向區教育科技局備案。

3.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不得以其他方式組織學習替代接受義務教育,不得選擇本方案中未公佈招生計劃的學校就讀。嚴禁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開展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小學一年級嚴格執行零起點教學要求,設置過渡性活動課程,做好幼小銜接,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壓縮課時、加快教學進度。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的,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為促進教育公平,根據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將優質普通高中定向生指標適當向薄弱學校、農村學校傾斜的政策要求,按照同時具備應屆畢業生、在校連續就讀三年、學籍在校三年、學校服務區內生源的標準審核定向生資格。學校違規招收的學生,不得享受定向生政策。

(二)嚴格規範招生行為

1.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正確育人導向,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招生政策,嚴格執行中小學招生“十項嚴禁”紀律。民辦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拔生源,堅決防止各種違規招生行為對我區招生秩序造成衝擊。

3.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接收未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登記信息的適齡兒童少年。民辦學校不得招收未選報本校的學生,不得拒絕接收電腦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招生結束後,嚴禁民辦學校接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民辦學校招收非起始年級學生。

(三)嚴格學籍管理

嚴格執行“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的學籍管理規定。區教科局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加強對學校違規行為的監管。對不符合轉學規定、在校生數超過核定辦學規模的學校,一律不予辦理學籍轉入手續。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學校不得為超計劃、無計劃、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註冊和轉接。學校為新生建立學籍時,須提供駐校督導人員簽字確認的新生花名冊,否則不予辦理。

(四)嚴格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統一使用電腦編班程序均衡編班。各校在實施均衡編班時,要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和學生監護人代表參加,確保編班工作公開透明。嚴格落實中小學不超50人班容量的規定,有條件的學校可實施小班化教學。

(五)實施陽光招生

通過區政府網站、《離石之窗》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及時向社會公佈招生政策、日程安排、招生計劃、片區劃分、報名條件、錄取辦法,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實施陽光招生。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要誠實守信,確保登記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堅決杜絕登記虛假信息的不良行為,自覺遵守相關招生政策,自覺維護招生秩序。

(六)強化監督管理

按照“事前預防、事中監督、事後問責”的原則,區教科局把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督導範圍,成立招生工作督導組,派駐校督導人員,對全區各義務教育學校執行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及我區招生政策情況進行督查,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理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我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七)壓實工作責任

1.學校校長是學校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帶頭學法守法,依法辦學,依規招生,自覺維護招生秩序。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人員的監管,嚴格落實“誰主管、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堅決杜絕弄虛作假、錢學交易等違規違紀行為。

2.對於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處罰,對於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八)營造良好氛圍

各學校要通過舉辦報告會、學校開放日等活動,引導家長正確認識就近入學政策,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克服唯分數、唯升學的功利化傾向,避免盲目跟風擇校。要設立諮詢電話、家長接待室等,向家長充分、細緻解讀我區招生政策,迴應人民群眾關切,贏得家長的理解與配合,共同營造良好的招生氛圍。

(九)及時預警提示

結合我區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少年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向社會及時發佈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的關注和預期。對疑似出現大班額的學校進行預警提示,確保起始年級班額不超50人,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對違規辦學行為進行預警提示,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

諮詢電話:0358-8218859

舉報電話:0358-8218826

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附件: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7月29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7月30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小學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離石區2019年初中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8月2日上午8時

開通《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啟動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

8月6日下午18時

關閉《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停止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工作。

8月8日-8月13日

審查適齡兒童少年登記信息。

8月14日

公佈學校招生計劃、公辦學校服務範圍。

8月15日上午8時

啟動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工作。

公辦學校開始現場證件審核。

8月16日下午18時

停止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

8月17日

公佈民辦學校報名人數、電腦派位人數。

8月19日

實施現場電腦派位,公佈派位錄取名單和剩餘學位數。

8月20日—8月21日

民辦學校自主招生,簽訂就讀協議。

8月22日

公佈民辦學校錄取新生名單。民辦學校招生結束。

8月23日

公辦學校結束證件審核。

8月24日-8月27日

統籌安排未錄取兒童少年。

8月28日

公佈公辦學校錄取名單

8月29日

小學、初中新生報到

8月30日

均衡編班

8月31日

公辦、民辦學校同時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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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教科字[2019]76號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關於印發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直義務教育學校、鄉鎮(中心校)、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市直初中、局機關相關股室: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區教育科技局結合我區實際,研究制定了《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2019年7月29日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

實施方案

為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確保全區2019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依法、依規、有序進行,大力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9〕1號)、《關於嚴格規範大中小學招生秩序的緊急通知》(教學廳〔2019〕8號)、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19〕9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全省教育大會部署,堅持立德樹人,堅持正確育人導向,遵循義務教育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維護教育公平,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健康有序、優質均衡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管理原則。統籌推進區域內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戶籍學齡人口與隨遷子女、一般群體與特殊群體、招生入學與學籍管理等工作,科學制定招生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

2.堅持免試就近原則。認真落實“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要求,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入學規定,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

3.堅持“兩為主”原則。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按照“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原則,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有一個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學位,入學後與本地戶籍學生同等對待。

4.堅持規範有序原則。依法依規招生,嚴格遵守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全區公民辦學校統一平臺、同步招生。建立預警機制,完善中考定向生資格審查制度,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對違規學校進行監管。建立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確保招生工作規範有序。

5.堅持陽光誠信原則。把公平公正作為招生入學的基本價值取向,健全工作機制,完善招生規則,暢通受理渠道,實現陽光招生。堅持實事求是,誠實守信,共同維護招生秩序,切實保障招生入學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時間安排

2019年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從2019年8月 2日線上登記信息開始,截止2019年8月31日。

四、招生對象

(一)小學

凡出生日期在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之間,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申請在離石區小學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適齡兒童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六年後方可變更);

3.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兒童,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二)初中

應屆小學畢業生申請在離石區初中學校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具有離石區小學學籍;

3.小學畢業生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三年後方可變更);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5.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小學畢業生,若學籍不在離石區,須提供學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五、入學流程及辦法

(一)線上登記

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無論就讀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均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離石區人民政府網站,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完成入學信息登記。登記信息主要包括適齡兒童少年基本信息、監護人信息、家庭居住信息及房產信息等。自願到民辦學校入學就讀的,登記信息時需明確選報民辦意向。

(二)信息初審

對適齡兒童少年線上登記的戶籍、居住證、房產、務工(勞動合同和營業執照)等信息進行初審。未通過或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兒童少年,不予安排學位。

(三)公辦學校審核入學

1.現場審核

監護人按相關學校通過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短信通知要求,攜帶與登記信息一致的戶籍、房產、務工證明等證件原件和複印件,《離石區2019年小學(初中)入學信息登記表》等相關資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對應學校進行現場證件審核。

2.審核批次

按照“房戶一致優先”的原則,根據學位情況依批次進行審核錄取。同一批次的可按房產、戶籍等登記時間先後順序予以審核錄取。具體審核錄取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具有離石區戶籍,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戶主或房產證所有人是隔代親屬的(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屬同戶同住的,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第二批次:非離石區戶籍,法定監護人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所在片區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三批次:租房居住的離石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視片區內學位情況,安排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四批次: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視片區內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分配入學。

3.特殊群體入學

駐地現役軍人、烈士子女,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引進的企事業高管以及高級技術人才隨遷子女,按相關政策予以安排。

新城建設、主城區棚戶區改造拆遷戶,原則上在原居住地就近入學。原居住地入學有困難的,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入學。

脫貧攻堅移民和整村搬遷戶子女,在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與同地段原居民同等對待;非區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視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農村留守兒童少年,特別是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兒童少年,由鄉(鎮)、街道中心校負責摸清具體情況,建立臺賬,一人一案,因人施策,按實際居住情況就近就便予以安排,確保沒有兒童少年因貧失學或輟學。

(四)民辦學校選報錄取

1.選報學校

適齡兒童少年自願到民辦學校就讀的,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選報就讀意向的民辦學校(只能選報一所)。

2.電腦隨機派位

報名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數時,原則上民辦學校要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時,不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服務片區招生計劃數用於招收服務片區的適齡兒童少年,其餘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被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均須與錄取學校簽訂就讀協議。

3.學校面談錄取

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後的剩餘招生計劃數,由民辦學校在選報本校未被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兒童少年中,通過面談、綜合素質考察等方式錄取。錄取結束後,學校與被錄取兒童少年均須簽訂就讀協議。已簽訂就讀協議的兒童少年,公辦學校不再為其保留學位。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兒童少年,將結合公辦學校學位空餘情況統籌安排。

(五)新生報到

監護人收到由“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新生報到短信通知後,按短信通知要求去學校報到。未按時報到的,學校不予保留學位,造成的責任與後果由監護人自負。

(六)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區直小學集中舉行均衡編班儀式,其餘學校由各校組織實施。

(七)按時開學

已報到的新生,按照“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入學通知書上的要求,按時入學就讀。

(八)建立學籍

學生學籍以學校為單位建立。學校應當為正式錄取的所有新生建立學籍檔案,並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申請學籍號。

六、學校招生計劃及片區劃分

(一)學校招生計劃

嚴格按照《山西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試行)》,結合生源數量、審批軌制,核定公民辦中小學招生計劃。對於辦學條件不達標、教育質量低下的民辦學校,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達標的民辦學校,予以撤併。

(二)學校片區劃分

公辦學校按照“尊重歷史、合理劃分、相對就近”的原則,綜合學校分佈、辦學規模、適齡兒童少年居住分佈狀況、交通狀況等因素,依街道、路段、村組等劃定,並保持相對穩定。民辦學校原則上面向我區招生,確需跨區域招生的,須經審批地和生源地雙方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允許跨區域招生。

七、工作要求

(一)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1.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特成立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各相關單位及學校也應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確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規進行。

2.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對服務範圍內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實行“零拒絕”,對不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視情況予以“送教上門”,確保服務範圍內無新增失學兒童少年。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應當持區級以上醫院病歷,向區教育科技局備案。

3.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不得以其他方式組織學習替代接受義務教育,不得選擇本方案中未公佈招生計劃的學校就讀。嚴禁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開展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小學一年級嚴格執行零起點教學要求,設置過渡性活動課程,做好幼小銜接,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壓縮課時、加快教學進度。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的,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為促進教育公平,根據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將優質普通高中定向生指標適當向薄弱學校、農村學校傾斜的政策要求,按照同時具備應屆畢業生、在校連續就讀三年、學籍在校三年、學校服務區內生源的標準審核定向生資格。學校違規招收的學生,不得享受定向生政策。

(二)嚴格規範招生行為

1.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正確育人導向,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招生政策,嚴格執行中小學招生“十項嚴禁”紀律。民辦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拔生源,堅決防止各種違規招生行為對我區招生秩序造成衝擊。

3.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接收未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登記信息的適齡兒童少年。民辦學校不得招收未選報本校的學生,不得拒絕接收電腦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招生結束後,嚴禁民辦學校接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民辦學校招收非起始年級學生。

(三)嚴格學籍管理

嚴格執行“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的學籍管理規定。區教科局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加強對學校違規行為的監管。對不符合轉學規定、在校生數超過核定辦學規模的學校,一律不予辦理學籍轉入手續。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學校不得為超計劃、無計劃、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註冊和轉接。學校為新生建立學籍時,須提供駐校督導人員簽字確認的新生花名冊,否則不予辦理。

(四)嚴格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統一使用電腦編班程序均衡編班。各校在實施均衡編班時,要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和學生監護人代表參加,確保編班工作公開透明。嚴格落實中小學不超50人班容量的規定,有條件的學校可實施小班化教學。

(五)實施陽光招生

通過區政府網站、《離石之窗》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及時向社會公佈招生政策、日程安排、招生計劃、片區劃分、報名條件、錄取辦法,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實施陽光招生。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要誠實守信,確保登記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堅決杜絕登記虛假信息的不良行為,自覺遵守相關招生政策,自覺維護招生秩序。

(六)強化監督管理

按照“事前預防、事中監督、事後問責”的原則,區教科局把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督導範圍,成立招生工作督導組,派駐校督導人員,對全區各義務教育學校執行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及我區招生政策情況進行督查,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理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我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七)壓實工作責任

1.學校校長是學校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帶頭學法守法,依法辦學,依規招生,自覺維護招生秩序。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人員的監管,嚴格落實“誰主管、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堅決杜絕弄虛作假、錢學交易等違規違紀行為。

2.對於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處罰,對於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八)營造良好氛圍

各學校要通過舉辦報告會、學校開放日等活動,引導家長正確認識就近入學政策,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克服唯分數、唯升學的功利化傾向,避免盲目跟風擇校。要設立諮詢電話、家長接待室等,向家長充分、細緻解讀我區招生政策,迴應人民群眾關切,贏得家長的理解與配合,共同營造良好的招生氛圍。

(九)及時預警提示

結合我區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少年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向社會及時發佈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的關注和預期。對疑似出現大班額的學校進行預警提示,確保起始年級班額不超50人,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對違規辦學行為進行預警提示,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

諮詢電話:0358-8218859

舉報電話:0358-8218826

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附件: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7月29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7月30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小學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離石區2019年初中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8月2日上午8時

開通《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啟動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

8月6日下午18時

關閉《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停止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工作。

8月8日-8月13日

審查適齡兒童少年登記信息。

8月14日

公佈學校招生計劃、公辦學校服務範圍。

8月15日上午8時

啟動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工作。

公辦學校開始現場證件審核。

8月16日下午18時

停止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

8月17日

公佈民辦學校報名人數、電腦派位人數。

8月19日

實施現場電腦派位,公佈派位錄取名單和剩餘學位數。

8月20日—8月21日

民辦學校自主招生,簽訂就讀協議。

8月22日

公佈民辦學校錄取新生名單。民辦學校招生結束。

8月23日

公辦學校結束證件審核。

8月24日-8月27日

統籌安排未錄取兒童少年。

8月28日

公佈公辦學校錄取名單

8月29日

小學、初中新生報到

8月30日

均衡編班

8月31日

公辦、民辦學校同時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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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教科字[2019]76號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關於印發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直義務教育學校、鄉鎮(中心校)、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市直初中、局機關相關股室: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區教育科技局結合我區實際,研究制定了《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2019年7月29日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

實施方案

為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確保全區2019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依法、依規、有序進行,大力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9〕1號)、《關於嚴格規範大中小學招生秩序的緊急通知》(教學廳〔2019〕8號)、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19〕9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全省教育大會部署,堅持立德樹人,堅持正確育人導向,遵循義務教育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維護教育公平,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健康有序、優質均衡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管理原則。統籌推進區域內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戶籍學齡人口與隨遷子女、一般群體與特殊群體、招生入學與學籍管理等工作,科學制定招生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

2.堅持免試就近原則。認真落實“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要求,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入學規定,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

3.堅持“兩為主”原則。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按照“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原則,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有一個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學位,入學後與本地戶籍學生同等對待。

4.堅持規範有序原則。依法依規招生,嚴格遵守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全區公民辦學校統一平臺、同步招生。建立預警機制,完善中考定向生資格審查制度,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對違規學校進行監管。建立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確保招生工作規範有序。

5.堅持陽光誠信原則。把公平公正作為招生入學的基本價值取向,健全工作機制,完善招生規則,暢通受理渠道,實現陽光招生。堅持實事求是,誠實守信,共同維護招生秩序,切實保障招生入學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時間安排

2019年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從2019年8月 2日線上登記信息開始,截止2019年8月31日。

四、招生對象

(一)小學

凡出生日期在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之間,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申請在離石區小學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適齡兒童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六年後方可變更);

3.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兒童,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二)初中

應屆小學畢業生申請在離石區初中學校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具有離石區小學學籍;

3.小學畢業生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三年後方可變更);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5.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小學畢業生,若學籍不在離石區,須提供學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五、入學流程及辦法

(一)線上登記

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無論就讀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均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離石區人民政府網站,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完成入學信息登記。登記信息主要包括適齡兒童少年基本信息、監護人信息、家庭居住信息及房產信息等。自願到民辦學校入學就讀的,登記信息時需明確選報民辦意向。

(二)信息初審

對適齡兒童少年線上登記的戶籍、居住證、房產、務工(勞動合同和營業執照)等信息進行初審。未通過或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兒童少年,不予安排學位。

(三)公辦學校審核入學

1.現場審核

監護人按相關學校通過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短信通知要求,攜帶與登記信息一致的戶籍、房產、務工證明等證件原件和複印件,《離石區2019年小學(初中)入學信息登記表》等相關資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對應學校進行現場證件審核。

2.審核批次

按照“房戶一致優先”的原則,根據學位情況依批次進行審核錄取。同一批次的可按房產、戶籍等登記時間先後順序予以審核錄取。具體審核錄取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具有離石區戶籍,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戶主或房產證所有人是隔代親屬的(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屬同戶同住的,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第二批次:非離石區戶籍,法定監護人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所在片區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三批次:租房居住的離石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視片區內學位情況,安排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四批次: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視片區內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分配入學。

3.特殊群體入學

駐地現役軍人、烈士子女,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引進的企事業高管以及高級技術人才隨遷子女,按相關政策予以安排。

新城建設、主城區棚戶區改造拆遷戶,原則上在原居住地就近入學。原居住地入學有困難的,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入學。

脫貧攻堅移民和整村搬遷戶子女,在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與同地段原居民同等對待;非區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視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農村留守兒童少年,特別是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兒童少年,由鄉(鎮)、街道中心校負責摸清具體情況,建立臺賬,一人一案,因人施策,按實際居住情況就近就便予以安排,確保沒有兒童少年因貧失學或輟學。

(四)民辦學校選報錄取

1.選報學校

適齡兒童少年自願到民辦學校就讀的,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選報就讀意向的民辦學校(只能選報一所)。

2.電腦隨機派位

報名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數時,原則上民辦學校要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時,不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服務片區招生計劃數用於招收服務片區的適齡兒童少年,其餘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被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均須與錄取學校簽訂就讀協議。

3.學校面談錄取

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後的剩餘招生計劃數,由民辦學校在選報本校未被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兒童少年中,通過面談、綜合素質考察等方式錄取。錄取結束後,學校與被錄取兒童少年均須簽訂就讀協議。已簽訂就讀協議的兒童少年,公辦學校不再為其保留學位。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兒童少年,將結合公辦學校學位空餘情況統籌安排。

(五)新生報到

監護人收到由“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新生報到短信通知後,按短信通知要求去學校報到。未按時報到的,學校不予保留學位,造成的責任與後果由監護人自負。

(六)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區直小學集中舉行均衡編班儀式,其餘學校由各校組織實施。

(七)按時開學

已報到的新生,按照“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入學通知書上的要求,按時入學就讀。

(八)建立學籍

學生學籍以學校為單位建立。學校應當為正式錄取的所有新生建立學籍檔案,並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申請學籍號。

六、學校招生計劃及片區劃分

(一)學校招生計劃

嚴格按照《山西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試行)》,結合生源數量、審批軌制,核定公民辦中小學招生計劃。對於辦學條件不達標、教育質量低下的民辦學校,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達標的民辦學校,予以撤併。

(二)學校片區劃分

公辦學校按照“尊重歷史、合理劃分、相對就近”的原則,綜合學校分佈、辦學規模、適齡兒童少年居住分佈狀況、交通狀況等因素,依街道、路段、村組等劃定,並保持相對穩定。民辦學校原則上面向我區招生,確需跨區域招生的,須經審批地和生源地雙方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允許跨區域招生。

七、工作要求

(一)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1.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特成立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各相關單位及學校也應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確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規進行。

2.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對服務範圍內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實行“零拒絕”,對不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視情況予以“送教上門”,確保服務範圍內無新增失學兒童少年。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應當持區級以上醫院病歷,向區教育科技局備案。

3.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不得以其他方式組織學習替代接受義務教育,不得選擇本方案中未公佈招生計劃的學校就讀。嚴禁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開展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小學一年級嚴格執行零起點教學要求,設置過渡性活動課程,做好幼小銜接,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壓縮課時、加快教學進度。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的,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為促進教育公平,根據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將優質普通高中定向生指標適當向薄弱學校、農村學校傾斜的政策要求,按照同時具備應屆畢業生、在校連續就讀三年、學籍在校三年、學校服務區內生源的標準審核定向生資格。學校違規招收的學生,不得享受定向生政策。

(二)嚴格規範招生行為

1.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正確育人導向,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招生政策,嚴格執行中小學招生“十項嚴禁”紀律。民辦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拔生源,堅決防止各種違規招生行為對我區招生秩序造成衝擊。

3.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接收未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登記信息的適齡兒童少年。民辦學校不得招收未選報本校的學生,不得拒絕接收電腦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招生結束後,嚴禁民辦學校接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民辦學校招收非起始年級學生。

(三)嚴格學籍管理

嚴格執行“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的學籍管理規定。區教科局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加強對學校違規行為的監管。對不符合轉學規定、在校生數超過核定辦學規模的學校,一律不予辦理學籍轉入手續。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學校不得為超計劃、無計劃、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註冊和轉接。學校為新生建立學籍時,須提供駐校督導人員簽字確認的新生花名冊,否則不予辦理。

(四)嚴格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統一使用電腦編班程序均衡編班。各校在實施均衡編班時,要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和學生監護人代表參加,確保編班工作公開透明。嚴格落實中小學不超50人班容量的規定,有條件的學校可實施小班化教學。

(五)實施陽光招生

通過區政府網站、《離石之窗》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及時向社會公佈招生政策、日程安排、招生計劃、片區劃分、報名條件、錄取辦法,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實施陽光招生。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要誠實守信,確保登記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堅決杜絕登記虛假信息的不良行為,自覺遵守相關招生政策,自覺維護招生秩序。

(六)強化監督管理

按照“事前預防、事中監督、事後問責”的原則,區教科局把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督導範圍,成立招生工作督導組,派駐校督導人員,對全區各義務教育學校執行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及我區招生政策情況進行督查,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理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我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七)壓實工作責任

1.學校校長是學校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帶頭學法守法,依法辦學,依規招生,自覺維護招生秩序。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人員的監管,嚴格落實“誰主管、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堅決杜絕弄虛作假、錢學交易等違規違紀行為。

2.對於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處罰,對於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八)營造良好氛圍

各學校要通過舉辦報告會、學校開放日等活動,引導家長正確認識就近入學政策,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克服唯分數、唯升學的功利化傾向,避免盲目跟風擇校。要設立諮詢電話、家長接待室等,向家長充分、細緻解讀我區招生政策,迴應人民群眾關切,贏得家長的理解與配合,共同營造良好的招生氛圍。

(九)及時預警提示

結合我區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少年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向社會及時發佈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的關注和預期。對疑似出現大班額的學校進行預警提示,確保起始年級班額不超50人,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對違規辦學行為進行預警提示,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

諮詢電話:0358-8218859

舉報電話:0358-8218826

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附件: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7月29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7月30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小學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離石區2019年初中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8月2日上午8時

開通《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啟動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

8月6日下午18時

關閉《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停止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工作。

8月8日-8月13日

審查適齡兒童少年登記信息。

8月14日

公佈學校招生計劃、公辦學校服務範圍。

8月15日上午8時

啟動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工作。

公辦學校開始現場證件審核。

8月16日下午18時

停止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

8月17日

公佈民辦學校報名人數、電腦派位人數。

8月19日

實施現場電腦派位,公佈派位錄取名單和剩餘學位數。

8月20日—8月21日

民辦學校自主招生,簽訂就讀協議。

8月22日

公佈民辦學校錄取新生名單。民辦學校招生結束。

8月23日

公辦學校結束證件審核。

8月24日-8月27日

統籌安排未錄取兒童少年。

8月28日

公佈公辦學校錄取名單

8月29日

小學、初中新生報到

8月30日

均衡編班

8月31日

公辦、民辦學校同時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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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教科字[2019]76號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關於印發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直義務教育學校、鄉鎮(中心校)、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市直初中、局機關相關股室: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區教育科技局結合我區實際,研究制定了《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2019年7月29日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

實施方案

為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確保全區2019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依法、依規、有序進行,大力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9〕1號)、《關於嚴格規範大中小學招生秩序的緊急通知》(教學廳〔2019〕8號)、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19〕9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全省教育大會部署,堅持立德樹人,堅持正確育人導向,遵循義務教育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維護教育公平,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健康有序、優質均衡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管理原則。統籌推進區域內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戶籍學齡人口與隨遷子女、一般群體與特殊群體、招生入學與學籍管理等工作,科學制定招生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

2.堅持免試就近原則。認真落實“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要求,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入學規定,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

3.堅持“兩為主”原則。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按照“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原則,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有一個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學位,入學後與本地戶籍學生同等對待。

4.堅持規範有序原則。依法依規招生,嚴格遵守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全區公民辦學校統一平臺、同步招生。建立預警機制,完善中考定向生資格審查制度,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對違規學校進行監管。建立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確保招生工作規範有序。

5.堅持陽光誠信原則。把公平公正作為招生入學的基本價值取向,健全工作機制,完善招生規則,暢通受理渠道,實現陽光招生。堅持實事求是,誠實守信,共同維護招生秩序,切實保障招生入學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時間安排

2019年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從2019年8月 2日線上登記信息開始,截止2019年8月31日。

四、招生對象

(一)小學

凡出生日期在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之間,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申請在離石區小學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適齡兒童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六年後方可變更);

3.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兒童,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二)初中

應屆小學畢業生申請在離石區初中學校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具有離石區小學學籍;

3.小學畢業生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三年後方可變更);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5.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小學畢業生,若學籍不在離石區,須提供學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五、入學流程及辦法

(一)線上登記

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無論就讀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均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離石區人民政府網站,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完成入學信息登記。登記信息主要包括適齡兒童少年基本信息、監護人信息、家庭居住信息及房產信息等。自願到民辦學校入學就讀的,登記信息時需明確選報民辦意向。

(二)信息初審

對適齡兒童少年線上登記的戶籍、居住證、房產、務工(勞動合同和營業執照)等信息進行初審。未通過或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兒童少年,不予安排學位。

(三)公辦學校審核入學

1.現場審核

監護人按相關學校通過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短信通知要求,攜帶與登記信息一致的戶籍、房產、務工證明等證件原件和複印件,《離石區2019年小學(初中)入學信息登記表》等相關資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對應學校進行現場證件審核。

2.審核批次

按照“房戶一致優先”的原則,根據學位情況依批次進行審核錄取。同一批次的可按房產、戶籍等登記時間先後順序予以審核錄取。具體審核錄取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具有離石區戶籍,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戶主或房產證所有人是隔代親屬的(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屬同戶同住的,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第二批次:非離石區戶籍,法定監護人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所在片區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三批次:租房居住的離石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視片區內學位情況,安排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四批次: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視片區內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分配入學。

3.特殊群體入學

駐地現役軍人、烈士子女,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引進的企事業高管以及高級技術人才隨遷子女,按相關政策予以安排。

新城建設、主城區棚戶區改造拆遷戶,原則上在原居住地就近入學。原居住地入學有困難的,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入學。

脫貧攻堅移民和整村搬遷戶子女,在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與同地段原居民同等對待;非區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視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農村留守兒童少年,特別是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兒童少年,由鄉(鎮)、街道中心校負責摸清具體情況,建立臺賬,一人一案,因人施策,按實際居住情況就近就便予以安排,確保沒有兒童少年因貧失學或輟學。

(四)民辦學校選報錄取

1.選報學校

適齡兒童少年自願到民辦學校就讀的,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選報就讀意向的民辦學校(只能選報一所)。

2.電腦隨機派位

報名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數時,原則上民辦學校要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時,不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服務片區招生計劃數用於招收服務片區的適齡兒童少年,其餘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被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均須與錄取學校簽訂就讀協議。

3.學校面談錄取

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後的剩餘招生計劃數,由民辦學校在選報本校未被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兒童少年中,通過面談、綜合素質考察等方式錄取。錄取結束後,學校與被錄取兒童少年均須簽訂就讀協議。已簽訂就讀協議的兒童少年,公辦學校不再為其保留學位。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兒童少年,將結合公辦學校學位空餘情況統籌安排。

(五)新生報到

監護人收到由“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新生報到短信通知後,按短信通知要求去學校報到。未按時報到的,學校不予保留學位,造成的責任與後果由監護人自負。

(六)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區直小學集中舉行均衡編班儀式,其餘學校由各校組織實施。

(七)按時開學

已報到的新生,按照“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入學通知書上的要求,按時入學就讀。

(八)建立學籍

學生學籍以學校為單位建立。學校應當為正式錄取的所有新生建立學籍檔案,並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申請學籍號。

六、學校招生計劃及片區劃分

(一)學校招生計劃

嚴格按照《山西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試行)》,結合生源數量、審批軌制,核定公民辦中小學招生計劃。對於辦學條件不達標、教育質量低下的民辦學校,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達標的民辦學校,予以撤併。

(二)學校片區劃分

公辦學校按照“尊重歷史、合理劃分、相對就近”的原則,綜合學校分佈、辦學規模、適齡兒童少年居住分佈狀況、交通狀況等因素,依街道、路段、村組等劃定,並保持相對穩定。民辦學校原則上面向我區招生,確需跨區域招生的,須經審批地和生源地雙方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允許跨區域招生。

七、工作要求

(一)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1.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特成立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各相關單位及學校也應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確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規進行。

2.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對服務範圍內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實行“零拒絕”,對不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視情況予以“送教上門”,確保服務範圍內無新增失學兒童少年。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應當持區級以上醫院病歷,向區教育科技局備案。

3.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不得以其他方式組織學習替代接受義務教育,不得選擇本方案中未公佈招生計劃的學校就讀。嚴禁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開展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小學一年級嚴格執行零起點教學要求,設置過渡性活動課程,做好幼小銜接,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壓縮課時、加快教學進度。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的,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為促進教育公平,根據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將優質普通高中定向生指標適當向薄弱學校、農村學校傾斜的政策要求,按照同時具備應屆畢業生、在校連續就讀三年、學籍在校三年、學校服務區內生源的標準審核定向生資格。學校違規招收的學生,不得享受定向生政策。

(二)嚴格規範招生行為

1.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正確育人導向,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招生政策,嚴格執行中小學招生“十項嚴禁”紀律。民辦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拔生源,堅決防止各種違規招生行為對我區招生秩序造成衝擊。

3.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接收未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登記信息的適齡兒童少年。民辦學校不得招收未選報本校的學生,不得拒絕接收電腦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招生結束後,嚴禁民辦學校接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民辦學校招收非起始年級學生。

(三)嚴格學籍管理

嚴格執行“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的學籍管理規定。區教科局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加強對學校違規行為的監管。對不符合轉學規定、在校生數超過核定辦學規模的學校,一律不予辦理學籍轉入手續。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學校不得為超計劃、無計劃、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註冊和轉接。學校為新生建立學籍時,須提供駐校督導人員簽字確認的新生花名冊,否則不予辦理。

(四)嚴格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統一使用電腦編班程序均衡編班。各校在實施均衡編班時,要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和學生監護人代表參加,確保編班工作公開透明。嚴格落實中小學不超50人班容量的規定,有條件的學校可實施小班化教學。

(五)實施陽光招生

通過區政府網站、《離石之窗》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及時向社會公佈招生政策、日程安排、招生計劃、片區劃分、報名條件、錄取辦法,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實施陽光招生。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要誠實守信,確保登記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堅決杜絕登記虛假信息的不良行為,自覺遵守相關招生政策,自覺維護招生秩序。

(六)強化監督管理

按照“事前預防、事中監督、事後問責”的原則,區教科局把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督導範圍,成立招生工作督導組,派駐校督導人員,對全區各義務教育學校執行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及我區招生政策情況進行督查,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理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我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七)壓實工作責任

1.學校校長是學校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帶頭學法守法,依法辦學,依規招生,自覺維護招生秩序。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人員的監管,嚴格落實“誰主管、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堅決杜絕弄虛作假、錢學交易等違規違紀行為。

2.對於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處罰,對於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八)營造良好氛圍

各學校要通過舉辦報告會、學校開放日等活動,引導家長正確認識就近入學政策,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克服唯分數、唯升學的功利化傾向,避免盲目跟風擇校。要設立諮詢電話、家長接待室等,向家長充分、細緻解讀我區招生政策,迴應人民群眾關切,贏得家長的理解與配合,共同營造良好的招生氛圍。

(九)及時預警提示

結合我區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少年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向社會及時發佈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的關注和預期。對疑似出現大班額的學校進行預警提示,確保起始年級班額不超50人,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對違規辦學行為進行預警提示,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

諮詢電話:0358-8218859

舉報電話:0358-8218826

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附件: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7月29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7月30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小學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離石區2019年初中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8月2日上午8時

開通《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啟動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

8月6日下午18時

關閉《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停止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工作。

8月8日-8月13日

審查適齡兒童少年登記信息。

8月14日

公佈學校招生計劃、公辦學校服務範圍。

8月15日上午8時

啟動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工作。

公辦學校開始現場證件審核。

8月16日下午18時

停止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

8月17日

公佈民辦學校報名人數、電腦派位人數。

8月19日

實施現場電腦派位,公佈派位錄取名單和剩餘學位數。

8月20日—8月21日

民辦學校自主招生,簽訂就讀協議。

8月22日

公佈民辦學校錄取新生名單。民辦學校招生結束。

8月23日

公辦學校結束證件審核。

8月24日-8月27日

統籌安排未錄取兒童少年。

8月28日

公佈公辦學校錄取名單

8月29日

小學、初中新生報到

8月30日

均衡編班

8月31日

公辦、民辦學校同時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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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教科字[2019]76號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關於印發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直義務教育學校、鄉鎮(中心校)、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市直初中、局機關相關股室: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區教育科技局結合我區實際,研究制定了《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2019年7月29日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

實施方案

為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確保全區2019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依法、依規、有序進行,大力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9〕1號)、《關於嚴格規範大中小學招生秩序的緊急通知》(教學廳〔2019〕8號)、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19〕9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全省教育大會部署,堅持立德樹人,堅持正確育人導向,遵循義務教育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維護教育公平,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健康有序、優質均衡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管理原則。統籌推進區域內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戶籍學齡人口與隨遷子女、一般群體與特殊群體、招生入學與學籍管理等工作,科學制定招生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

2.堅持免試就近原則。認真落實“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要求,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入學規定,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

3.堅持“兩為主”原則。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按照“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原則,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有一個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學位,入學後與本地戶籍學生同等對待。

4.堅持規範有序原則。依法依規招生,嚴格遵守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全區公民辦學校統一平臺、同步招生。建立預警機制,完善中考定向生資格審查制度,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對違規學校進行監管。建立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確保招生工作規範有序。

5.堅持陽光誠信原則。把公平公正作為招生入學的基本價值取向,健全工作機制,完善招生規則,暢通受理渠道,實現陽光招生。堅持實事求是,誠實守信,共同維護招生秩序,切實保障招生入學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時間安排

2019年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從2019年8月 2日線上登記信息開始,截止2019年8月31日。

四、招生對象

(一)小學

凡出生日期在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之間,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申請在離石區小學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適齡兒童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六年後方可變更);

3.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兒童,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二)初中

應屆小學畢業生申請在離石區初中學校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具有離石區小學學籍;

3.小學畢業生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三年後方可變更);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5.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小學畢業生,若學籍不在離石區,須提供學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五、入學流程及辦法

(一)線上登記

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無論就讀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均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離石區人民政府網站,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完成入學信息登記。登記信息主要包括適齡兒童少年基本信息、監護人信息、家庭居住信息及房產信息等。自願到民辦學校入學就讀的,登記信息時需明確選報民辦意向。

(二)信息初審

對適齡兒童少年線上登記的戶籍、居住證、房產、務工(勞動合同和營業執照)等信息進行初審。未通過或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兒童少年,不予安排學位。

(三)公辦學校審核入學

1.現場審核

監護人按相關學校通過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短信通知要求,攜帶與登記信息一致的戶籍、房產、務工證明等證件原件和複印件,《離石區2019年小學(初中)入學信息登記表》等相關資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對應學校進行現場證件審核。

2.審核批次

按照“房戶一致優先”的原則,根據學位情況依批次進行審核錄取。同一批次的可按房產、戶籍等登記時間先後順序予以審核錄取。具體審核錄取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具有離石區戶籍,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戶主或房產證所有人是隔代親屬的(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屬同戶同住的,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第二批次:非離石區戶籍,法定監護人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所在片區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三批次:租房居住的離石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視片區內學位情況,安排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四批次: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視片區內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分配入學。

3.特殊群體入學

駐地現役軍人、烈士子女,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引進的企事業高管以及高級技術人才隨遷子女,按相關政策予以安排。

新城建設、主城區棚戶區改造拆遷戶,原則上在原居住地就近入學。原居住地入學有困難的,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入學。

脫貧攻堅移民和整村搬遷戶子女,在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與同地段原居民同等對待;非區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視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農村留守兒童少年,特別是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兒童少年,由鄉(鎮)、街道中心校負責摸清具體情況,建立臺賬,一人一案,因人施策,按實際居住情況就近就便予以安排,確保沒有兒童少年因貧失學或輟學。

(四)民辦學校選報錄取

1.選報學校

適齡兒童少年自願到民辦學校就讀的,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選報就讀意向的民辦學校(只能選報一所)。

2.電腦隨機派位

報名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數時,原則上民辦學校要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時,不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服務片區招生計劃數用於招收服務片區的適齡兒童少年,其餘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被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均須與錄取學校簽訂就讀協議。

3.學校面談錄取

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後的剩餘招生計劃數,由民辦學校在選報本校未被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兒童少年中,通過面談、綜合素質考察等方式錄取。錄取結束後,學校與被錄取兒童少年均須簽訂就讀協議。已簽訂就讀協議的兒童少年,公辦學校不再為其保留學位。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兒童少年,將結合公辦學校學位空餘情況統籌安排。

(五)新生報到

監護人收到由“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新生報到短信通知後,按短信通知要求去學校報到。未按時報到的,學校不予保留學位,造成的責任與後果由監護人自負。

(六)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區直小學集中舉行均衡編班儀式,其餘學校由各校組織實施。

(七)按時開學

已報到的新生,按照“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入學通知書上的要求,按時入學就讀。

(八)建立學籍

學生學籍以學校為單位建立。學校應當為正式錄取的所有新生建立學籍檔案,並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申請學籍號。

六、學校招生計劃及片區劃分

(一)學校招生計劃

嚴格按照《山西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試行)》,結合生源數量、審批軌制,核定公民辦中小學招生計劃。對於辦學條件不達標、教育質量低下的民辦學校,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達標的民辦學校,予以撤併。

(二)學校片區劃分

公辦學校按照“尊重歷史、合理劃分、相對就近”的原則,綜合學校分佈、辦學規模、適齡兒童少年居住分佈狀況、交通狀況等因素,依街道、路段、村組等劃定,並保持相對穩定。民辦學校原則上面向我區招生,確需跨區域招生的,須經審批地和生源地雙方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允許跨區域招生。

七、工作要求

(一)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1.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特成立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各相關單位及學校也應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確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規進行。

2.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對服務範圍內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實行“零拒絕”,對不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視情況予以“送教上門”,確保服務範圍內無新增失學兒童少年。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應當持區級以上醫院病歷,向區教育科技局備案。

3.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不得以其他方式組織學習替代接受義務教育,不得選擇本方案中未公佈招生計劃的學校就讀。嚴禁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開展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小學一年級嚴格執行零起點教學要求,設置過渡性活動課程,做好幼小銜接,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壓縮課時、加快教學進度。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的,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為促進教育公平,根據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將優質普通高中定向生指標適當向薄弱學校、農村學校傾斜的政策要求,按照同時具備應屆畢業生、在校連續就讀三年、學籍在校三年、學校服務區內生源的標準審核定向生資格。學校違規招收的學生,不得享受定向生政策。

(二)嚴格規範招生行為

1.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正確育人導向,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招生政策,嚴格執行中小學招生“十項嚴禁”紀律。民辦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拔生源,堅決防止各種違規招生行為對我區招生秩序造成衝擊。

3.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接收未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登記信息的適齡兒童少年。民辦學校不得招收未選報本校的學生,不得拒絕接收電腦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招生結束後,嚴禁民辦學校接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民辦學校招收非起始年級學生。

(三)嚴格學籍管理

嚴格執行“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的學籍管理規定。區教科局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加強對學校違規行為的監管。對不符合轉學規定、在校生數超過核定辦學規模的學校,一律不予辦理學籍轉入手續。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學校不得為超計劃、無計劃、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註冊和轉接。學校為新生建立學籍時,須提供駐校督導人員簽字確認的新生花名冊,否則不予辦理。

(四)嚴格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統一使用電腦編班程序均衡編班。各校在實施均衡編班時,要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和學生監護人代表參加,確保編班工作公開透明。嚴格落實中小學不超50人班容量的規定,有條件的學校可實施小班化教學。

(五)實施陽光招生

通過區政府網站、《離石之窗》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及時向社會公佈招生政策、日程安排、招生計劃、片區劃分、報名條件、錄取辦法,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實施陽光招生。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要誠實守信,確保登記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堅決杜絕登記虛假信息的不良行為,自覺遵守相關招生政策,自覺維護招生秩序。

(六)強化監督管理

按照“事前預防、事中監督、事後問責”的原則,區教科局把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督導範圍,成立招生工作督導組,派駐校督導人員,對全區各義務教育學校執行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及我區招生政策情況進行督查,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理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我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七)壓實工作責任

1.學校校長是學校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帶頭學法守法,依法辦學,依規招生,自覺維護招生秩序。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人員的監管,嚴格落實“誰主管、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堅決杜絕弄虛作假、錢學交易等違規違紀行為。

2.對於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處罰,對於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八)營造良好氛圍

各學校要通過舉辦報告會、學校開放日等活動,引導家長正確認識就近入學政策,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克服唯分數、唯升學的功利化傾向,避免盲目跟風擇校。要設立諮詢電話、家長接待室等,向家長充分、細緻解讀我區招生政策,迴應人民群眾關切,贏得家長的理解與配合,共同營造良好的招生氛圍。

(九)及時預警提示

結合我區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少年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向社會及時發佈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的關注和預期。對疑似出現大班額的學校進行預警提示,確保起始年級班額不超50人,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對違規辦學行為進行預警提示,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

諮詢電話:0358-8218859

舉報電話:0358-8218826

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附件: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7月29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7月30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小學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離石區2019年初中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8月2日上午8時

開通《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啟動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

8月6日下午18時

關閉《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停止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工作。

8月8日-8月13日

審查適齡兒童少年登記信息。

8月14日

公佈學校招生計劃、公辦學校服務範圍。

8月15日上午8時

啟動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工作。

公辦學校開始現場證件審核。

8月16日下午18時

停止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

8月17日

公佈民辦學校報名人數、電腦派位人數。

8月19日

實施現場電腦派位,公佈派位錄取名單和剩餘學位數。

8月20日—8月21日

民辦學校自主招生,簽訂就讀協議。

8月22日

公佈民辦學校錄取新生名單。民辦學校招生結束。

8月23日

公辦學校結束證件審核。

8月24日-8月27日

統籌安排未錄取兒童少年。

8月28日

公佈公辦學校錄取名單

8月29日

小學、初中新生報到

8月30日

均衡編班

8月31日

公辦、民辦學校同時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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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教科字[2019]76號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關於印發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直義務教育學校、鄉鎮(中心校)、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市直初中、局機關相關股室: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區教育科技局結合我區實際,研究制定了《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2019年7月29日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

實施方案

為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確保全區2019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依法、依規、有序進行,大力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9〕1號)、《關於嚴格規範大中小學招生秩序的緊急通知》(教學廳〔2019〕8號)、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19〕9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全省教育大會部署,堅持立德樹人,堅持正確育人導向,遵循義務教育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維護教育公平,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健康有序、優質均衡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管理原則。統籌推進區域內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戶籍學齡人口與隨遷子女、一般群體與特殊群體、招生入學與學籍管理等工作,科學制定招生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

2.堅持免試就近原則。認真落實“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要求,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入學規定,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

3.堅持“兩為主”原則。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按照“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原則,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有一個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學位,入學後與本地戶籍學生同等對待。

4.堅持規範有序原則。依法依規招生,嚴格遵守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全區公民辦學校統一平臺、同步招生。建立預警機制,完善中考定向生資格審查制度,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對違規學校進行監管。建立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確保招生工作規範有序。

5.堅持陽光誠信原則。把公平公正作為招生入學的基本價值取向,健全工作機制,完善招生規則,暢通受理渠道,實現陽光招生。堅持實事求是,誠實守信,共同維護招生秩序,切實保障招生入學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時間安排

2019年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從2019年8月 2日線上登記信息開始,截止2019年8月31日。

四、招生對象

(一)小學

凡出生日期在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之間,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申請在離石區小學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適齡兒童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六年後方可變更);

3.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兒童,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二)初中

應屆小學畢業生申請在離石區初中學校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具有離石區小學學籍;

3.小學畢業生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三年後方可變更);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5.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小學畢業生,若學籍不在離石區,須提供學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五、入學流程及辦法

(一)線上登記

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無論就讀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均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離石區人民政府網站,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完成入學信息登記。登記信息主要包括適齡兒童少年基本信息、監護人信息、家庭居住信息及房產信息等。自願到民辦學校入學就讀的,登記信息時需明確選報民辦意向。

(二)信息初審

對適齡兒童少年線上登記的戶籍、居住證、房產、務工(勞動合同和營業執照)等信息進行初審。未通過或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兒童少年,不予安排學位。

(三)公辦學校審核入學

1.現場審核

監護人按相關學校通過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短信通知要求,攜帶與登記信息一致的戶籍、房產、務工證明等證件原件和複印件,《離石區2019年小學(初中)入學信息登記表》等相關資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對應學校進行現場證件審核。

2.審核批次

按照“房戶一致優先”的原則,根據學位情況依批次進行審核錄取。同一批次的可按房產、戶籍等登記時間先後順序予以審核錄取。具體審核錄取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具有離石區戶籍,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戶主或房產證所有人是隔代親屬的(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屬同戶同住的,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第二批次:非離石區戶籍,法定監護人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所在片區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三批次:租房居住的離石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視片區內學位情況,安排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四批次: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視片區內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分配入學。

3.特殊群體入學

駐地現役軍人、烈士子女,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引進的企事業高管以及高級技術人才隨遷子女,按相關政策予以安排。

新城建設、主城區棚戶區改造拆遷戶,原則上在原居住地就近入學。原居住地入學有困難的,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入學。

脫貧攻堅移民和整村搬遷戶子女,在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與同地段原居民同等對待;非區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視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農村留守兒童少年,特別是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兒童少年,由鄉(鎮)、街道中心校負責摸清具體情況,建立臺賬,一人一案,因人施策,按實際居住情況就近就便予以安排,確保沒有兒童少年因貧失學或輟學。

(四)民辦學校選報錄取

1.選報學校

適齡兒童少年自願到民辦學校就讀的,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選報就讀意向的民辦學校(只能選報一所)。

2.電腦隨機派位

報名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數時,原則上民辦學校要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時,不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服務片區招生計劃數用於招收服務片區的適齡兒童少年,其餘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被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均須與錄取學校簽訂就讀協議。

3.學校面談錄取

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後的剩餘招生計劃數,由民辦學校在選報本校未被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兒童少年中,通過面談、綜合素質考察等方式錄取。錄取結束後,學校與被錄取兒童少年均須簽訂就讀協議。已簽訂就讀協議的兒童少年,公辦學校不再為其保留學位。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兒童少年,將結合公辦學校學位空餘情況統籌安排。

(五)新生報到

監護人收到由“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新生報到短信通知後,按短信通知要求去學校報到。未按時報到的,學校不予保留學位,造成的責任與後果由監護人自負。

(六)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區直小學集中舉行均衡編班儀式,其餘學校由各校組織實施。

(七)按時開學

已報到的新生,按照“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入學通知書上的要求,按時入學就讀。

(八)建立學籍

學生學籍以學校為單位建立。學校應當為正式錄取的所有新生建立學籍檔案,並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申請學籍號。

六、學校招生計劃及片區劃分

(一)學校招生計劃

嚴格按照《山西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試行)》,結合生源數量、審批軌制,核定公民辦中小學招生計劃。對於辦學條件不達標、教育質量低下的民辦學校,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達標的民辦學校,予以撤併。

(二)學校片區劃分

公辦學校按照“尊重歷史、合理劃分、相對就近”的原則,綜合學校分佈、辦學規模、適齡兒童少年居住分佈狀況、交通狀況等因素,依街道、路段、村組等劃定,並保持相對穩定。民辦學校原則上面向我區招生,確需跨區域招生的,須經審批地和生源地雙方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允許跨區域招生。

七、工作要求

(一)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1.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特成立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各相關單位及學校也應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確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規進行。

2.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對服務範圍內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實行“零拒絕”,對不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視情況予以“送教上門”,確保服務範圍內無新增失學兒童少年。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應當持區級以上醫院病歷,向區教育科技局備案。

3.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不得以其他方式組織學習替代接受義務教育,不得選擇本方案中未公佈招生計劃的學校就讀。嚴禁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開展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小學一年級嚴格執行零起點教學要求,設置過渡性活動課程,做好幼小銜接,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壓縮課時、加快教學進度。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的,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為促進教育公平,根據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將優質普通高中定向生指標適當向薄弱學校、農村學校傾斜的政策要求,按照同時具備應屆畢業生、在校連續就讀三年、學籍在校三年、學校服務區內生源的標準審核定向生資格。學校違規招收的學生,不得享受定向生政策。

(二)嚴格規範招生行為

1.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正確育人導向,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招生政策,嚴格執行中小學招生“十項嚴禁”紀律。民辦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拔生源,堅決防止各種違規招生行為對我區招生秩序造成衝擊。

3.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接收未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登記信息的適齡兒童少年。民辦學校不得招收未選報本校的學生,不得拒絕接收電腦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招生結束後,嚴禁民辦學校接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民辦學校招收非起始年級學生。

(三)嚴格學籍管理

嚴格執行“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的學籍管理規定。區教科局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加強對學校違規行為的監管。對不符合轉學規定、在校生數超過核定辦學規模的學校,一律不予辦理學籍轉入手續。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學校不得為超計劃、無計劃、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註冊和轉接。學校為新生建立學籍時,須提供駐校督導人員簽字確認的新生花名冊,否則不予辦理。

(四)嚴格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統一使用電腦編班程序均衡編班。各校在實施均衡編班時,要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和學生監護人代表參加,確保編班工作公開透明。嚴格落實中小學不超50人班容量的規定,有條件的學校可實施小班化教學。

(五)實施陽光招生

通過區政府網站、《離石之窗》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及時向社會公佈招生政策、日程安排、招生計劃、片區劃分、報名條件、錄取辦法,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實施陽光招生。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要誠實守信,確保登記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堅決杜絕登記虛假信息的不良行為,自覺遵守相關招生政策,自覺維護招生秩序。

(六)強化監督管理

按照“事前預防、事中監督、事後問責”的原則,區教科局把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督導範圍,成立招生工作督導組,派駐校督導人員,對全區各義務教育學校執行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及我區招生政策情況進行督查,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理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我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七)壓實工作責任

1.學校校長是學校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帶頭學法守法,依法辦學,依規招生,自覺維護招生秩序。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人員的監管,嚴格落實“誰主管、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堅決杜絕弄虛作假、錢學交易等違規違紀行為。

2.對於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處罰,對於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八)營造良好氛圍

各學校要通過舉辦報告會、學校開放日等活動,引導家長正確認識就近入學政策,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克服唯分數、唯升學的功利化傾向,避免盲目跟風擇校。要設立諮詢電話、家長接待室等,向家長充分、細緻解讀我區招生政策,迴應人民群眾關切,贏得家長的理解與配合,共同營造良好的招生氛圍。

(九)及時預警提示

結合我區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少年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向社會及時發佈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的關注和預期。對疑似出現大班額的學校進行預警提示,確保起始年級班額不超50人,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對違規辦學行為進行預警提示,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

諮詢電話:0358-8218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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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附件: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7月29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7月30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小學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離石區2019年初中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8月2日上午8時

開通《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啟動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

8月6日下午18時

關閉《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停止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工作。

8月8日-8月13日

審查適齡兒童少年登記信息。

8月14日

公佈學校招生計劃、公辦學校服務範圍。

8月15日上午8時

啟動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工作。

公辦學校開始現場證件審核。

8月16日下午18時

停止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

8月17日

公佈民辦學校報名人數、電腦派位人數。

8月19日

實施現場電腦派位,公佈派位錄取名單和剩餘學位數。

8月20日—8月21日

民辦學校自主招生,簽訂就讀協議。

8月22日

公佈民辦學校錄取新生名單。民辦學校招生結束。

8月23日

公辦學校結束證件審核。

8月24日-8月27日

統籌安排未錄取兒童少年。

8月28日

公佈公辦學校錄取名單

8月29日

小學、初中新生報到

8月30日

均衡編班

8月31日

公辦、民辦學校同時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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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教科字[2019]76號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關於印發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直義務教育學校、鄉鎮(中心校)、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市直初中、局機關相關股室: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區教育科技局結合我區實際,研究制定了《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2019年7月29日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

實施方案

為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確保全區2019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依法、依規、有序進行,大力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9〕1號)、《關於嚴格規範大中小學招生秩序的緊急通知》(教學廳〔2019〕8號)、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19〕9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全省教育大會部署,堅持立德樹人,堅持正確育人導向,遵循義務教育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維護教育公平,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健康有序、優質均衡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管理原則。統籌推進區域內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戶籍學齡人口與隨遷子女、一般群體與特殊群體、招生入學與學籍管理等工作,科學制定招生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

2.堅持免試就近原則。認真落實“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要求,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入學規定,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

3.堅持“兩為主”原則。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按照“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原則,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有一個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學位,入學後與本地戶籍學生同等對待。

4.堅持規範有序原則。依法依規招生,嚴格遵守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全區公民辦學校統一平臺、同步招生。建立預警機制,完善中考定向生資格審查制度,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對違規學校進行監管。建立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確保招生工作規範有序。

5.堅持陽光誠信原則。把公平公正作為招生入學的基本價值取向,健全工作機制,完善招生規則,暢通受理渠道,實現陽光招生。堅持實事求是,誠實守信,共同維護招生秩序,切實保障招生入學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時間安排

2019年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從2019年8月 2日線上登記信息開始,截止2019年8月31日。

四、招生對象

(一)小學

凡出生日期在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之間,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申請在離石區小學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適齡兒童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六年後方可變更);

3.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兒童,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二)初中

應屆小學畢業生申請在離石區初中學校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具有離石區小學學籍;

3.小學畢業生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三年後方可變更);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5.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小學畢業生,若學籍不在離石區,須提供學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五、入學流程及辦法

(一)線上登記

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無論就讀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均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離石區人民政府網站,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完成入學信息登記。登記信息主要包括適齡兒童少年基本信息、監護人信息、家庭居住信息及房產信息等。自願到民辦學校入學就讀的,登記信息時需明確選報民辦意向。

(二)信息初審

對適齡兒童少年線上登記的戶籍、居住證、房產、務工(勞動合同和營業執照)等信息進行初審。未通過或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兒童少年,不予安排學位。

(三)公辦學校審核入學

1.現場審核

監護人按相關學校通過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短信通知要求,攜帶與登記信息一致的戶籍、房產、務工證明等證件原件和複印件,《離石區2019年小學(初中)入學信息登記表》等相關資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對應學校進行現場證件審核。

2.審核批次

按照“房戶一致優先”的原則,根據學位情況依批次進行審核錄取。同一批次的可按房產、戶籍等登記時間先後順序予以審核錄取。具體審核錄取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具有離石區戶籍,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戶主或房產證所有人是隔代親屬的(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屬同戶同住的,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第二批次:非離石區戶籍,法定監護人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所在片區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三批次:租房居住的離石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視片區內學位情況,安排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四批次: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視片區內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分配入學。

3.特殊群體入學

駐地現役軍人、烈士子女,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引進的企事業高管以及高級技術人才隨遷子女,按相關政策予以安排。

新城建設、主城區棚戶區改造拆遷戶,原則上在原居住地就近入學。原居住地入學有困難的,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入學。

脫貧攻堅移民和整村搬遷戶子女,在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與同地段原居民同等對待;非區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視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農村留守兒童少年,特別是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兒童少年,由鄉(鎮)、街道中心校負責摸清具體情況,建立臺賬,一人一案,因人施策,按實際居住情況就近就便予以安排,確保沒有兒童少年因貧失學或輟學。

(四)民辦學校選報錄取

1.選報學校

適齡兒童少年自願到民辦學校就讀的,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選報就讀意向的民辦學校(只能選報一所)。

2.電腦隨機派位

報名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數時,原則上民辦學校要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時,不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服務片區招生計劃數用於招收服務片區的適齡兒童少年,其餘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被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均須與錄取學校簽訂就讀協議。

3.學校面談錄取

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後的剩餘招生計劃數,由民辦學校在選報本校未被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兒童少年中,通過面談、綜合素質考察等方式錄取。錄取結束後,學校與被錄取兒童少年均須簽訂就讀協議。已簽訂就讀協議的兒童少年,公辦學校不再為其保留學位。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兒童少年,將結合公辦學校學位空餘情況統籌安排。

(五)新生報到

監護人收到由“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新生報到短信通知後,按短信通知要求去學校報到。未按時報到的,學校不予保留學位,造成的責任與後果由監護人自負。

(六)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區直小學集中舉行均衡編班儀式,其餘學校由各校組織實施。

(七)按時開學

已報到的新生,按照“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入學通知書上的要求,按時入學就讀。

(八)建立學籍

學生學籍以學校為單位建立。學校應當為正式錄取的所有新生建立學籍檔案,並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申請學籍號。

六、學校招生計劃及片區劃分

(一)學校招生計劃

嚴格按照《山西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試行)》,結合生源數量、審批軌制,核定公民辦中小學招生計劃。對於辦學條件不達標、教育質量低下的民辦學校,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達標的民辦學校,予以撤併。

(二)學校片區劃分

公辦學校按照“尊重歷史、合理劃分、相對就近”的原則,綜合學校分佈、辦學規模、適齡兒童少年居住分佈狀況、交通狀況等因素,依街道、路段、村組等劃定,並保持相對穩定。民辦學校原則上面向我區招生,確需跨區域招生的,須經審批地和生源地雙方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允許跨區域招生。

七、工作要求

(一)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1.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特成立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各相關單位及學校也應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確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規進行。

2.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對服務範圍內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實行“零拒絕”,對不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視情況予以“送教上門”,確保服務範圍內無新增失學兒童少年。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應當持區級以上醫院病歷,向區教育科技局備案。

3.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不得以其他方式組織學習替代接受義務教育,不得選擇本方案中未公佈招生計劃的學校就讀。嚴禁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開展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小學一年級嚴格執行零起點教學要求,設置過渡性活動課程,做好幼小銜接,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壓縮課時、加快教學進度。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的,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為促進教育公平,根據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將優質普通高中定向生指標適當向薄弱學校、農村學校傾斜的政策要求,按照同時具備應屆畢業生、在校連續就讀三年、學籍在校三年、學校服務區內生源的標準審核定向生資格。學校違規招收的學生,不得享受定向生政策。

(二)嚴格規範招生行為

1.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正確育人導向,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招生政策,嚴格執行中小學招生“十項嚴禁”紀律。民辦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拔生源,堅決防止各種違規招生行為對我區招生秩序造成衝擊。

3.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接收未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登記信息的適齡兒童少年。民辦學校不得招收未選報本校的學生,不得拒絕接收電腦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招生結束後,嚴禁民辦學校接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民辦學校招收非起始年級學生。

(三)嚴格學籍管理

嚴格執行“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的學籍管理規定。區教科局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加強對學校違規行為的監管。對不符合轉學規定、在校生數超過核定辦學規模的學校,一律不予辦理學籍轉入手續。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學校不得為超計劃、無計劃、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註冊和轉接。學校為新生建立學籍時,須提供駐校督導人員簽字確認的新生花名冊,否則不予辦理。

(四)嚴格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統一使用電腦編班程序均衡編班。各校在實施均衡編班時,要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和學生監護人代表參加,確保編班工作公開透明。嚴格落實中小學不超50人班容量的規定,有條件的學校可實施小班化教學。

(五)實施陽光招生

通過區政府網站、《離石之窗》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及時向社會公佈招生政策、日程安排、招生計劃、片區劃分、報名條件、錄取辦法,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實施陽光招生。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要誠實守信,確保登記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堅決杜絕登記虛假信息的不良行為,自覺遵守相關招生政策,自覺維護招生秩序。

(六)強化監督管理

按照“事前預防、事中監督、事後問責”的原則,區教科局把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督導範圍,成立招生工作督導組,派駐校督導人員,對全區各義務教育學校執行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及我區招生政策情況進行督查,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理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我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七)壓實工作責任

1.學校校長是學校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帶頭學法守法,依法辦學,依規招生,自覺維護招生秩序。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人員的監管,嚴格落實“誰主管、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堅決杜絕弄虛作假、錢學交易等違規違紀行為。

2.對於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處罰,對於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八)營造良好氛圍

各學校要通過舉辦報告會、學校開放日等活動,引導家長正確認識就近入學政策,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克服唯分數、唯升學的功利化傾向,避免盲目跟風擇校。要設立諮詢電話、家長接待室等,向家長充分、細緻解讀我區招生政策,迴應人民群眾關切,贏得家長的理解與配合,共同營造良好的招生氛圍。

(九)及時預警提示

結合我區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少年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向社會及時發佈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的關注和預期。對疑似出現大班額的學校進行預警提示,確保起始年級班額不超50人,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對違規辦學行為進行預警提示,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

諮詢電話:0358-8218859

舉報電話:0358-8218826

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附件: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7月29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7月30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小學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離石區2019年初中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8月2日上午8時

開通《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啟動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

8月6日下午18時

關閉《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停止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工作。

8月8日-8月13日

審查適齡兒童少年登記信息。

8月14日

公佈學校招生計劃、公辦學校服務範圍。

8月15日上午8時

啟動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工作。

公辦學校開始現場證件審核。

8月16日下午18時

停止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

8月17日

公佈民辦學校報名人數、電腦派位人數。

8月19日

實施現場電腦派位,公佈派位錄取名單和剩餘學位數。

8月20日—8月21日

民辦學校自主招生,簽訂就讀協議。

8月22日

公佈民辦學校錄取新生名單。民辦學校招生結束。

8月23日

公辦學校結束證件審核。

8月24日-8月27日

統籌安排未錄取兒童少年。

8月28日

公佈公辦學校錄取名單

8月29日

小學、初中新生報到

8月30日

均衡編班

8月31日

公辦、民辦學校同時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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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教科字[2019]76號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關於印發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直義務教育學校、鄉鎮(中心校)、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市直初中、局機關相關股室: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區教育科技局結合我區實際,研究制定了《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2019年7月29日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

實施方案

為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確保全區2019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依法、依規、有序進行,大力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9〕1號)、《關於嚴格規範大中小學招生秩序的緊急通知》(教學廳〔2019〕8號)、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19〕9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全省教育大會部署,堅持立德樹人,堅持正確育人導向,遵循義務教育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維護教育公平,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健康有序、優質均衡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管理原則。統籌推進區域內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戶籍學齡人口與隨遷子女、一般群體與特殊群體、招生入學與學籍管理等工作,科學制定招生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

2.堅持免試就近原則。認真落實“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要求,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入學規定,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

3.堅持“兩為主”原則。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按照“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原則,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有一個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學位,入學後與本地戶籍學生同等對待。

4.堅持規範有序原則。依法依規招生,嚴格遵守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全區公民辦學校統一平臺、同步招生。建立預警機制,完善中考定向生資格審查制度,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對違規學校進行監管。建立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確保招生工作規範有序。

5.堅持陽光誠信原則。把公平公正作為招生入學的基本價值取向,健全工作機制,完善招生規則,暢通受理渠道,實現陽光招生。堅持實事求是,誠實守信,共同維護招生秩序,切實保障招生入學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時間安排

2019年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從2019年8月 2日線上登記信息開始,截止2019年8月31日。

四、招生對象

(一)小學

凡出生日期在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之間,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申請在離石區小學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適齡兒童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六年後方可變更);

3.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兒童,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二)初中

應屆小學畢業生申請在離石區初中學校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具有離石區小學學籍;

3.小學畢業生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三年後方可變更);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5.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小學畢業生,若學籍不在離石區,須提供學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五、入學流程及辦法

(一)線上登記

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無論就讀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均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離石區人民政府網站,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完成入學信息登記。登記信息主要包括適齡兒童少年基本信息、監護人信息、家庭居住信息及房產信息等。自願到民辦學校入學就讀的,登記信息時需明確選報民辦意向。

(二)信息初審

對適齡兒童少年線上登記的戶籍、居住證、房產、務工(勞動合同和營業執照)等信息進行初審。未通過或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兒童少年,不予安排學位。

(三)公辦學校審核入學

1.現場審核

監護人按相關學校通過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短信通知要求,攜帶與登記信息一致的戶籍、房產、務工證明等證件原件和複印件,《離石區2019年小學(初中)入學信息登記表》等相關資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對應學校進行現場證件審核。

2.審核批次

按照“房戶一致優先”的原則,根據學位情況依批次進行審核錄取。同一批次的可按房產、戶籍等登記時間先後順序予以審核錄取。具體審核錄取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具有離石區戶籍,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戶主或房產證所有人是隔代親屬的(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屬同戶同住的,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第二批次:非離石區戶籍,法定監護人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所在片區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三批次:租房居住的離石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視片區內學位情況,安排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四批次: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視片區內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分配入學。

3.特殊群體入學

駐地現役軍人、烈士子女,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引進的企事業高管以及高級技術人才隨遷子女,按相關政策予以安排。

新城建設、主城區棚戶區改造拆遷戶,原則上在原居住地就近入學。原居住地入學有困難的,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入學。

脫貧攻堅移民和整村搬遷戶子女,在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與同地段原居民同等對待;非區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視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農村留守兒童少年,特別是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兒童少年,由鄉(鎮)、街道中心校負責摸清具體情況,建立臺賬,一人一案,因人施策,按實際居住情況就近就便予以安排,確保沒有兒童少年因貧失學或輟學。

(四)民辦學校選報錄取

1.選報學校

適齡兒童少年自願到民辦學校就讀的,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選報就讀意向的民辦學校(只能選報一所)。

2.電腦隨機派位

報名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數時,原則上民辦學校要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時,不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服務片區招生計劃數用於招收服務片區的適齡兒童少年,其餘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被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均須與錄取學校簽訂就讀協議。

3.學校面談錄取

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後的剩餘招生計劃數,由民辦學校在選報本校未被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兒童少年中,通過面談、綜合素質考察等方式錄取。錄取結束後,學校與被錄取兒童少年均須簽訂就讀協議。已簽訂就讀協議的兒童少年,公辦學校不再為其保留學位。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兒童少年,將結合公辦學校學位空餘情況統籌安排。

(五)新生報到

監護人收到由“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新生報到短信通知後,按短信通知要求去學校報到。未按時報到的,學校不予保留學位,造成的責任與後果由監護人自負。

(六)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區直小學集中舉行均衡編班儀式,其餘學校由各校組織實施。

(七)按時開學

已報到的新生,按照“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入學通知書上的要求,按時入學就讀。

(八)建立學籍

學生學籍以學校為單位建立。學校應當為正式錄取的所有新生建立學籍檔案,並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申請學籍號。

六、學校招生計劃及片區劃分

(一)學校招生計劃

嚴格按照《山西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試行)》,結合生源數量、審批軌制,核定公民辦中小學招生計劃。對於辦學條件不達標、教育質量低下的民辦學校,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達標的民辦學校,予以撤併。

(二)學校片區劃分

公辦學校按照“尊重歷史、合理劃分、相對就近”的原則,綜合學校分佈、辦學規模、適齡兒童少年居住分佈狀況、交通狀況等因素,依街道、路段、村組等劃定,並保持相對穩定。民辦學校原則上面向我區招生,確需跨區域招生的,須經審批地和生源地雙方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允許跨區域招生。

七、工作要求

(一)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1.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特成立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各相關單位及學校也應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確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規進行。

2.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對服務範圍內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實行“零拒絕”,對不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視情況予以“送教上門”,確保服務範圍內無新增失學兒童少年。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應當持區級以上醫院病歷,向區教育科技局備案。

3.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不得以其他方式組織學習替代接受義務教育,不得選擇本方案中未公佈招生計劃的學校就讀。嚴禁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開展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小學一年級嚴格執行零起點教學要求,設置過渡性活動課程,做好幼小銜接,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壓縮課時、加快教學進度。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的,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為促進教育公平,根據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將優質普通高中定向生指標適當向薄弱學校、農村學校傾斜的政策要求,按照同時具備應屆畢業生、在校連續就讀三年、學籍在校三年、學校服務區內生源的標準審核定向生資格。學校違規招收的學生,不得享受定向生政策。

(二)嚴格規範招生行為

1.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正確育人導向,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招生政策,嚴格執行中小學招生“十項嚴禁”紀律。民辦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拔生源,堅決防止各種違規招生行為對我區招生秩序造成衝擊。

3.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接收未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登記信息的適齡兒童少年。民辦學校不得招收未選報本校的學生,不得拒絕接收電腦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招生結束後,嚴禁民辦學校接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民辦學校招收非起始年級學生。

(三)嚴格學籍管理

嚴格執行“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的學籍管理規定。區教科局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加強對學校違規行為的監管。對不符合轉學規定、在校生數超過核定辦學規模的學校,一律不予辦理學籍轉入手續。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學校不得為超計劃、無計劃、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註冊和轉接。學校為新生建立學籍時,須提供駐校督導人員簽字確認的新生花名冊,否則不予辦理。

(四)嚴格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統一使用電腦編班程序均衡編班。各校在實施均衡編班時,要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和學生監護人代表參加,確保編班工作公開透明。嚴格落實中小學不超50人班容量的規定,有條件的學校可實施小班化教學。

(五)實施陽光招生

通過區政府網站、《離石之窗》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及時向社會公佈招生政策、日程安排、招生計劃、片區劃分、報名條件、錄取辦法,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實施陽光招生。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要誠實守信,確保登記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堅決杜絕登記虛假信息的不良行為,自覺遵守相關招生政策,自覺維護招生秩序。

(六)強化監督管理

按照“事前預防、事中監督、事後問責”的原則,區教科局把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督導範圍,成立招生工作督導組,派駐校督導人員,對全區各義務教育學校執行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及我區招生政策情況進行督查,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理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我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七)壓實工作責任

1.學校校長是學校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帶頭學法守法,依法辦學,依規招生,自覺維護招生秩序。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人員的監管,嚴格落實“誰主管、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堅決杜絕弄虛作假、錢學交易等違規違紀行為。

2.對於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處罰,對於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八)營造良好氛圍

各學校要通過舉辦報告會、學校開放日等活動,引導家長正確認識就近入學政策,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克服唯分數、唯升學的功利化傾向,避免盲目跟風擇校。要設立諮詢電話、家長接待室等,向家長充分、細緻解讀我區招生政策,迴應人民群眾關切,贏得家長的理解與配合,共同營造良好的招生氛圍。

(九)及時預警提示

結合我區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少年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向社會及時發佈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的關注和預期。對疑似出現大班額的學校進行預警提示,確保起始年級班額不超50人,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對違規辦學行為進行預警提示,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

諮詢電話:0358-8218859

舉報電話:0358-8218826

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附件: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7月29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7月30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小學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離石區2019年初中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8月2日上午8時

開通《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啟動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

8月6日下午18時

關閉《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停止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工作。

8月8日-8月13日

審查適齡兒童少年登記信息。

8月14日

公佈學校招生計劃、公辦學校服務範圍。

8月15日上午8時

啟動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工作。

公辦學校開始現場證件審核。

8月16日下午18時

停止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

8月17日

公佈民辦學校報名人數、電腦派位人數。

8月19日

實施現場電腦派位,公佈派位錄取名單和剩餘學位數。

8月20日—8月21日

民辦學校自主招生,簽訂就讀協議。

8月22日

公佈民辦學校錄取新生名單。民辦學校招生結束。

8月23日

公辦學校結束證件審核。

8月24日-8月27日

統籌安排未錄取兒童少年。

8月28日

公佈公辦學校錄取名單

8月29日

小學、初中新生報到

8月30日

均衡編班

8月31日

公辦、民辦學校同時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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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教科字[2019]76號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關於印發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直義務教育學校、鄉鎮(中心校)、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市直初中、局機關相關股室: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區教育科技局結合我區實際,研究制定了《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2019年7月29日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

實施方案

為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確保全區2019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依法、依規、有序進行,大力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9〕1號)、《關於嚴格規範大中小學招生秩序的緊急通知》(教學廳〔2019〕8號)、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19〕9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全省教育大會部署,堅持立德樹人,堅持正確育人導向,遵循義務教育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維護教育公平,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健康有序、優質均衡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管理原則。統籌推進區域內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戶籍學齡人口與隨遷子女、一般群體與特殊群體、招生入學與學籍管理等工作,科學制定招生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

2.堅持免試就近原則。認真落實“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要求,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入學規定,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

3.堅持“兩為主”原則。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按照“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原則,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有一個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學位,入學後與本地戶籍學生同等對待。

4.堅持規範有序原則。依法依規招生,嚴格遵守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全區公民辦學校統一平臺、同步招生。建立預警機制,完善中考定向生資格審查制度,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對違規學校進行監管。建立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確保招生工作規範有序。

5.堅持陽光誠信原則。把公平公正作為招生入學的基本價值取向,健全工作機制,完善招生規則,暢通受理渠道,實現陽光招生。堅持實事求是,誠實守信,共同維護招生秩序,切實保障招生入學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時間安排

2019年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從2019年8月 2日線上登記信息開始,截止2019年8月31日。

四、招生對象

(一)小學

凡出生日期在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之間,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申請在離石區小學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適齡兒童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六年後方可變更);

3.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兒童,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二)初中

應屆小學畢業生申請在離石區初中學校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具有離石區小學學籍;

3.小學畢業生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三年後方可變更);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5.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小學畢業生,若學籍不在離石區,須提供學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五、入學流程及辦法

(一)線上登記

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無論就讀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均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離石區人民政府網站,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完成入學信息登記。登記信息主要包括適齡兒童少年基本信息、監護人信息、家庭居住信息及房產信息等。自願到民辦學校入學就讀的,登記信息時需明確選報民辦意向。

(二)信息初審

對適齡兒童少年線上登記的戶籍、居住證、房產、務工(勞動合同和營業執照)等信息進行初審。未通過或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兒童少年,不予安排學位。

(三)公辦學校審核入學

1.現場審核

監護人按相關學校通過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短信通知要求,攜帶與登記信息一致的戶籍、房產、務工證明等證件原件和複印件,《離石區2019年小學(初中)入學信息登記表》等相關資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對應學校進行現場證件審核。

2.審核批次

按照“房戶一致優先”的原則,根據學位情況依批次進行審核錄取。同一批次的可按房產、戶籍等登記時間先後順序予以審核錄取。具體審核錄取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具有離石區戶籍,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戶主或房產證所有人是隔代親屬的(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屬同戶同住的,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第二批次:非離石區戶籍,法定監護人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所在片區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三批次:租房居住的離石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視片區內學位情況,安排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四批次: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視片區內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分配入學。

3.特殊群體入學

駐地現役軍人、烈士子女,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引進的企事業高管以及高級技術人才隨遷子女,按相關政策予以安排。

新城建設、主城區棚戶區改造拆遷戶,原則上在原居住地就近入學。原居住地入學有困難的,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入學。

脫貧攻堅移民和整村搬遷戶子女,在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與同地段原居民同等對待;非區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視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農村留守兒童少年,特別是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兒童少年,由鄉(鎮)、街道中心校負責摸清具體情況,建立臺賬,一人一案,因人施策,按實際居住情況就近就便予以安排,確保沒有兒童少年因貧失學或輟學。

(四)民辦學校選報錄取

1.選報學校

適齡兒童少年自願到民辦學校就讀的,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選報就讀意向的民辦學校(只能選報一所)。

2.電腦隨機派位

報名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數時,原則上民辦學校要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時,不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服務片區招生計劃數用於招收服務片區的適齡兒童少年,其餘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被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均須與錄取學校簽訂就讀協議。

3.學校面談錄取

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後的剩餘招生計劃數,由民辦學校在選報本校未被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兒童少年中,通過面談、綜合素質考察等方式錄取。錄取結束後,學校與被錄取兒童少年均須簽訂就讀協議。已簽訂就讀協議的兒童少年,公辦學校不再為其保留學位。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兒童少年,將結合公辦學校學位空餘情況統籌安排。

(五)新生報到

監護人收到由“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新生報到短信通知後,按短信通知要求去學校報到。未按時報到的,學校不予保留學位,造成的責任與後果由監護人自負。

(六)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區直小學集中舉行均衡編班儀式,其餘學校由各校組織實施。

(七)按時開學

已報到的新生,按照“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入學通知書上的要求,按時入學就讀。

(八)建立學籍

學生學籍以學校為單位建立。學校應當為正式錄取的所有新生建立學籍檔案,並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申請學籍號。

六、學校招生計劃及片區劃分

(一)學校招生計劃

嚴格按照《山西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試行)》,結合生源數量、審批軌制,核定公民辦中小學招生計劃。對於辦學條件不達標、教育質量低下的民辦學校,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達標的民辦學校,予以撤併。

(二)學校片區劃分

公辦學校按照“尊重歷史、合理劃分、相對就近”的原則,綜合學校分佈、辦學規模、適齡兒童少年居住分佈狀況、交通狀況等因素,依街道、路段、村組等劃定,並保持相對穩定。民辦學校原則上面向我區招生,確需跨區域招生的,須經審批地和生源地雙方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允許跨區域招生。

七、工作要求

(一)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1.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特成立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各相關單位及學校也應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確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規進行。

2.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對服務範圍內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實行“零拒絕”,對不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視情況予以“送教上門”,確保服務範圍內無新增失學兒童少年。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應當持區級以上醫院病歷,向區教育科技局備案。

3.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不得以其他方式組織學習替代接受義務教育,不得選擇本方案中未公佈招生計劃的學校就讀。嚴禁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開展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小學一年級嚴格執行零起點教學要求,設置過渡性活動課程,做好幼小銜接,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壓縮課時、加快教學進度。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的,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為促進教育公平,根據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將優質普通高中定向生指標適當向薄弱學校、農村學校傾斜的政策要求,按照同時具備應屆畢業生、在校連續就讀三年、學籍在校三年、學校服務區內生源的標準審核定向生資格。學校違規招收的學生,不得享受定向生政策。

(二)嚴格規範招生行為

1.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正確育人導向,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招生政策,嚴格執行中小學招生“十項嚴禁”紀律。民辦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拔生源,堅決防止各種違規招生行為對我區招生秩序造成衝擊。

3.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接收未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登記信息的適齡兒童少年。民辦學校不得招收未選報本校的學生,不得拒絕接收電腦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招生結束後,嚴禁民辦學校接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民辦學校招收非起始年級學生。

(三)嚴格學籍管理

嚴格執行“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的學籍管理規定。區教科局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加強對學校違規行為的監管。對不符合轉學規定、在校生數超過核定辦學規模的學校,一律不予辦理學籍轉入手續。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學校不得為超計劃、無計劃、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註冊和轉接。學校為新生建立學籍時,須提供駐校督導人員簽字確認的新生花名冊,否則不予辦理。

(四)嚴格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統一使用電腦編班程序均衡編班。各校在實施均衡編班時,要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和學生監護人代表參加,確保編班工作公開透明。嚴格落實中小學不超50人班容量的規定,有條件的學校可實施小班化教學。

(五)實施陽光招生

通過區政府網站、《離石之窗》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及時向社會公佈招生政策、日程安排、招生計劃、片區劃分、報名條件、錄取辦法,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實施陽光招生。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要誠實守信,確保登記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堅決杜絕登記虛假信息的不良行為,自覺遵守相關招生政策,自覺維護招生秩序。

(六)強化監督管理

按照“事前預防、事中監督、事後問責”的原則,區教科局把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督導範圍,成立招生工作督導組,派駐校督導人員,對全區各義務教育學校執行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及我區招生政策情況進行督查,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理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我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七)壓實工作責任

1.學校校長是學校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帶頭學法守法,依法辦學,依規招生,自覺維護招生秩序。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人員的監管,嚴格落實“誰主管、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堅決杜絕弄虛作假、錢學交易等違規違紀行為。

2.對於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處罰,對於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八)營造良好氛圍

各學校要通過舉辦報告會、學校開放日等活動,引導家長正確認識就近入學政策,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克服唯分數、唯升學的功利化傾向,避免盲目跟風擇校。要設立諮詢電話、家長接待室等,向家長充分、細緻解讀我區招生政策,迴應人民群眾關切,贏得家長的理解與配合,共同營造良好的招生氛圍。

(九)及時預警提示

結合我區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少年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向社會及時發佈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的關注和預期。對疑似出現大班額的學校進行預警提示,確保起始年級班額不超50人,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對違規辦學行為進行預警提示,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

諮詢電話:0358-8218859

舉報電話:0358-8218826

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附件: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7月29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7月30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小學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離石區2019年初中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8月2日上午8時

開通《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啟動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

8月6日下午18時

關閉《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停止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工作。

8月8日-8月13日

審查適齡兒童少年登記信息。

8月14日

公佈學校招生計劃、公辦學校服務範圍。

8月15日上午8時

啟動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工作。

公辦學校開始現場證件審核。

8月16日下午18時

停止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

8月17日

公佈民辦學校報名人數、電腦派位人數。

8月19日

實施現場電腦派位,公佈派位錄取名單和剩餘學位數。

8月20日—8月21日

民辦學校自主招生,簽訂就讀協議。

8月22日

公佈民辦學校錄取新生名單。民辦學校招生結束。

8月23日

公辦學校結束證件審核。

8月24日-8月27日

統籌安排未錄取兒童少年。

8月28日

公佈公辦學校錄取名單

8月29日

小學、初中新生報到

8月30日

均衡編班

8月31日

公辦、民辦學校同時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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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教科字[2019]76號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關於印發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直義務教育學校、鄉鎮(中心校)、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市直初中、局機關相關股室: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區教育科技局結合我區實際,研究制定了《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2019年7月29日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

實施方案

為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確保全區2019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依法、依規、有序進行,大力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9〕1號)、《關於嚴格規範大中小學招生秩序的緊急通知》(教學廳〔2019〕8號)、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19〕9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全省教育大會部署,堅持立德樹人,堅持正確育人導向,遵循義務教育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維護教育公平,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健康有序、優質均衡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管理原則。統籌推進區域內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戶籍學齡人口與隨遷子女、一般群體與特殊群體、招生入學與學籍管理等工作,科學制定招生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

2.堅持免試就近原則。認真落實“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要求,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入學規定,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

3.堅持“兩為主”原則。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按照“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原則,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有一個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學位,入學後與本地戶籍學生同等對待。

4.堅持規範有序原則。依法依規招生,嚴格遵守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全區公民辦學校統一平臺、同步招生。建立預警機制,完善中考定向生資格審查制度,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對違規學校進行監管。建立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確保招生工作規範有序。

5.堅持陽光誠信原則。把公平公正作為招生入學的基本價值取向,健全工作機制,完善招生規則,暢通受理渠道,實現陽光招生。堅持實事求是,誠實守信,共同維護招生秩序,切實保障招生入學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時間安排

2019年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從2019年8月 2日線上登記信息開始,截止2019年8月31日。

四、招生對象

(一)小學

凡出生日期在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之間,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申請在離石區小學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適齡兒童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六年後方可變更);

3.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兒童,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二)初中

應屆小學畢業生申請在離石區初中學校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具有離石區小學學籍;

3.小學畢業生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三年後方可變更);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5.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小學畢業生,若學籍不在離石區,須提供學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五、入學流程及辦法

(一)線上登記

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無論就讀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均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離石區人民政府網站,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完成入學信息登記。登記信息主要包括適齡兒童少年基本信息、監護人信息、家庭居住信息及房產信息等。自願到民辦學校入學就讀的,登記信息時需明確選報民辦意向。

(二)信息初審

對適齡兒童少年線上登記的戶籍、居住證、房產、務工(勞動合同和營業執照)等信息進行初審。未通過或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兒童少年,不予安排學位。

(三)公辦學校審核入學

1.現場審核

監護人按相關學校通過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短信通知要求,攜帶與登記信息一致的戶籍、房產、務工證明等證件原件和複印件,《離石區2019年小學(初中)入學信息登記表》等相關資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對應學校進行現場證件審核。

2.審核批次

按照“房戶一致優先”的原則,根據學位情況依批次進行審核錄取。同一批次的可按房產、戶籍等登記時間先後順序予以審核錄取。具體審核錄取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具有離石區戶籍,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戶主或房產證所有人是隔代親屬的(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屬同戶同住的,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第二批次:非離石區戶籍,法定監護人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所在片區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三批次:租房居住的離石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視片區內學位情況,安排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四批次: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視片區內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分配入學。

3.特殊群體入學

駐地現役軍人、烈士子女,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引進的企事業高管以及高級技術人才隨遷子女,按相關政策予以安排。

新城建設、主城區棚戶區改造拆遷戶,原則上在原居住地就近入學。原居住地入學有困難的,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入學。

脫貧攻堅移民和整村搬遷戶子女,在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與同地段原居民同等對待;非區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視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農村留守兒童少年,特別是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兒童少年,由鄉(鎮)、街道中心校負責摸清具體情況,建立臺賬,一人一案,因人施策,按實際居住情況就近就便予以安排,確保沒有兒童少年因貧失學或輟學。

(四)民辦學校選報錄取

1.選報學校

適齡兒童少年自願到民辦學校就讀的,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選報就讀意向的民辦學校(只能選報一所)。

2.電腦隨機派位

報名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數時,原則上民辦學校要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時,不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服務片區招生計劃數用於招收服務片區的適齡兒童少年,其餘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被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均須與錄取學校簽訂就讀協議。

3.學校面談錄取

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後的剩餘招生計劃數,由民辦學校在選報本校未被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兒童少年中,通過面談、綜合素質考察等方式錄取。錄取結束後,學校與被錄取兒童少年均須簽訂就讀協議。已簽訂就讀協議的兒童少年,公辦學校不再為其保留學位。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兒童少年,將結合公辦學校學位空餘情況統籌安排。

(五)新生報到

監護人收到由“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新生報到短信通知後,按短信通知要求去學校報到。未按時報到的,學校不予保留學位,造成的責任與後果由監護人自負。

(六)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區直小學集中舉行均衡編班儀式,其餘學校由各校組織實施。

(七)按時開學

已報到的新生,按照“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入學通知書上的要求,按時入學就讀。

(八)建立學籍

學生學籍以學校為單位建立。學校應當為正式錄取的所有新生建立學籍檔案,並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申請學籍號。

六、學校招生計劃及片區劃分

(一)學校招生計劃

嚴格按照《山西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試行)》,結合生源數量、審批軌制,核定公民辦中小學招生計劃。對於辦學條件不達標、教育質量低下的民辦學校,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達標的民辦學校,予以撤併。

(二)學校片區劃分

公辦學校按照“尊重歷史、合理劃分、相對就近”的原則,綜合學校分佈、辦學規模、適齡兒童少年居住分佈狀況、交通狀況等因素,依街道、路段、村組等劃定,並保持相對穩定。民辦學校原則上面向我區招生,確需跨區域招生的,須經審批地和生源地雙方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允許跨區域招生。

七、工作要求

(一)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1.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特成立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各相關單位及學校也應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確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規進行。

2.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對服務範圍內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實行“零拒絕”,對不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視情況予以“送教上門”,確保服務範圍內無新增失學兒童少年。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應當持區級以上醫院病歷,向區教育科技局備案。

3.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不得以其他方式組織學習替代接受義務教育,不得選擇本方案中未公佈招生計劃的學校就讀。嚴禁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開展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小學一年級嚴格執行零起點教學要求,設置過渡性活動課程,做好幼小銜接,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壓縮課時、加快教學進度。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的,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為促進教育公平,根據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將優質普通高中定向生指標適當向薄弱學校、農村學校傾斜的政策要求,按照同時具備應屆畢業生、在校連續就讀三年、學籍在校三年、學校服務區內生源的標準審核定向生資格。學校違規招收的學生,不得享受定向生政策。

(二)嚴格規範招生行為

1.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正確育人導向,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招生政策,嚴格執行中小學招生“十項嚴禁”紀律。民辦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拔生源,堅決防止各種違規招生行為對我區招生秩序造成衝擊。

3.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接收未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登記信息的適齡兒童少年。民辦學校不得招收未選報本校的學生,不得拒絕接收電腦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招生結束後,嚴禁民辦學校接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民辦學校招收非起始年級學生。

(三)嚴格學籍管理

嚴格執行“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的學籍管理規定。區教科局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加強對學校違規行為的監管。對不符合轉學規定、在校生數超過核定辦學規模的學校,一律不予辦理學籍轉入手續。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學校不得為超計劃、無計劃、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註冊和轉接。學校為新生建立學籍時,須提供駐校督導人員簽字確認的新生花名冊,否則不予辦理。

(四)嚴格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統一使用電腦編班程序均衡編班。各校在實施均衡編班時,要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和學生監護人代表參加,確保編班工作公開透明。嚴格落實中小學不超50人班容量的規定,有條件的學校可實施小班化教學。

(五)實施陽光招生

通過區政府網站、《離石之窗》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及時向社會公佈招生政策、日程安排、招生計劃、片區劃分、報名條件、錄取辦法,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實施陽光招生。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要誠實守信,確保登記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堅決杜絕登記虛假信息的不良行為,自覺遵守相關招生政策,自覺維護招生秩序。

(六)強化監督管理

按照“事前預防、事中監督、事後問責”的原則,區教科局把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督導範圍,成立招生工作督導組,派駐校督導人員,對全區各義務教育學校執行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及我區招生政策情況進行督查,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理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我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七)壓實工作責任

1.學校校長是學校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帶頭學法守法,依法辦學,依規招生,自覺維護招生秩序。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人員的監管,嚴格落實“誰主管、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堅決杜絕弄虛作假、錢學交易等違規違紀行為。

2.對於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處罰,對於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八)營造良好氛圍

各學校要通過舉辦報告會、學校開放日等活動,引導家長正確認識就近入學政策,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克服唯分數、唯升學的功利化傾向,避免盲目跟風擇校。要設立諮詢電話、家長接待室等,向家長充分、細緻解讀我區招生政策,迴應人民群眾關切,贏得家長的理解與配合,共同營造良好的招生氛圍。

(九)及時預警提示

結合我區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少年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向社會及時發佈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的關注和預期。對疑似出現大班額的學校進行預警提示,確保起始年級班額不超50人,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對違規辦學行為進行預警提示,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

諮詢電話:0358-8218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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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附件: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7月29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7月30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小學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離石區2019年初中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8月2日上午8時

開通《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啟動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

8月6日下午18時

關閉《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停止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工作。

8月8日-8月13日

審查適齡兒童少年登記信息。

8月14日

公佈學校招生計劃、公辦學校服務範圍。

8月15日上午8時

啟動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工作。

公辦學校開始現場證件審核。

8月16日下午18時

停止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

8月17日

公佈民辦學校報名人數、電腦派位人數。

8月19日

實施現場電腦派位,公佈派位錄取名單和剩餘學位數。

8月20日—8月21日

民辦學校自主招生,簽訂就讀協議。

8月22日

公佈民辦學校錄取新生名單。民辦學校招生結束。

8月23日

公辦學校結束證件審核。

8月24日-8月27日

統籌安排未錄取兒童少年。

8月28日

公佈公辦學校錄取名單

8月29日

小學、初中新生報到

8月30日

均衡編班

8月31日

公辦、民辦學校同時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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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教科字[2019]76號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關於印發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直義務教育學校、鄉鎮(中心校)、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市直初中、局機關相關股室: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區教育科技局結合我區實際,研究制定了《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2019年7月29日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

實施方案

為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確保全區2019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依法、依規、有序進行,大力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9〕1號)、《關於嚴格規範大中小學招生秩序的緊急通知》(教學廳〔2019〕8號)、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19〕9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全省教育大會部署,堅持立德樹人,堅持正確育人導向,遵循義務教育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維護教育公平,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健康有序、優質均衡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管理原則。統籌推進區域內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戶籍學齡人口與隨遷子女、一般群體與特殊群體、招生入學與學籍管理等工作,科學制定招生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

2.堅持免試就近原則。認真落實“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要求,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入學規定,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

3.堅持“兩為主”原則。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按照“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原則,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有一個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學位,入學後與本地戶籍學生同等對待。

4.堅持規範有序原則。依法依規招生,嚴格遵守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全區公民辦學校統一平臺、同步招生。建立預警機制,完善中考定向生資格審查制度,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對違規學校進行監管。建立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確保招生工作規範有序。

5.堅持陽光誠信原則。把公平公正作為招生入學的基本價值取向,健全工作機制,完善招生規則,暢通受理渠道,實現陽光招生。堅持實事求是,誠實守信,共同維護招生秩序,切實保障招生入學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時間安排

2019年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從2019年8月 2日線上登記信息開始,截止2019年8月31日。

四、招生對象

(一)小學

凡出生日期在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之間,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申請在離石區小學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適齡兒童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六年後方可變更);

3.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兒童,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二)初中

應屆小學畢業生申請在離石區初中學校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具有離石區小學學籍;

3.小學畢業生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三年後方可變更);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5.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小學畢業生,若學籍不在離石區,須提供學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五、入學流程及辦法

(一)線上登記

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無論就讀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均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離石區人民政府網站,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完成入學信息登記。登記信息主要包括適齡兒童少年基本信息、監護人信息、家庭居住信息及房產信息等。自願到民辦學校入學就讀的,登記信息時需明確選報民辦意向。

(二)信息初審

對適齡兒童少年線上登記的戶籍、居住證、房產、務工(勞動合同和營業執照)等信息進行初審。未通過或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兒童少年,不予安排學位。

(三)公辦學校審核入學

1.現場審核

監護人按相關學校通過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短信通知要求,攜帶與登記信息一致的戶籍、房產、務工證明等證件原件和複印件,《離石區2019年小學(初中)入學信息登記表》等相關資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對應學校進行現場證件審核。

2.審核批次

按照“房戶一致優先”的原則,根據學位情況依批次進行審核錄取。同一批次的可按房產、戶籍等登記時間先後順序予以審核錄取。具體審核錄取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具有離石區戶籍,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戶主或房產證所有人是隔代親屬的(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屬同戶同住的,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第二批次:非離石區戶籍,法定監護人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所在片區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三批次:租房居住的離石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視片區內學位情況,安排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四批次: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視片區內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分配入學。

3.特殊群體入學

駐地現役軍人、烈士子女,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引進的企事業高管以及高級技術人才隨遷子女,按相關政策予以安排。

新城建設、主城區棚戶區改造拆遷戶,原則上在原居住地就近入學。原居住地入學有困難的,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入學。

脫貧攻堅移民和整村搬遷戶子女,在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與同地段原居民同等對待;非區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視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農村留守兒童少年,特別是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兒童少年,由鄉(鎮)、街道中心校負責摸清具體情況,建立臺賬,一人一案,因人施策,按實際居住情況就近就便予以安排,確保沒有兒童少年因貧失學或輟學。

(四)民辦學校選報錄取

1.選報學校

適齡兒童少年自願到民辦學校就讀的,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選報就讀意向的民辦學校(只能選報一所)。

2.電腦隨機派位

報名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數時,原則上民辦學校要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時,不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服務片區招生計劃數用於招收服務片區的適齡兒童少年,其餘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被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均須與錄取學校簽訂就讀協議。

3.學校面談錄取

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後的剩餘招生計劃數,由民辦學校在選報本校未被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兒童少年中,通過面談、綜合素質考察等方式錄取。錄取結束後,學校與被錄取兒童少年均須簽訂就讀協議。已簽訂就讀協議的兒童少年,公辦學校不再為其保留學位。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兒童少年,將結合公辦學校學位空餘情況統籌安排。

(五)新生報到

監護人收到由“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新生報到短信通知後,按短信通知要求去學校報到。未按時報到的,學校不予保留學位,造成的責任與後果由監護人自負。

(六)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區直小學集中舉行均衡編班儀式,其餘學校由各校組織實施。

(七)按時開學

已報到的新生,按照“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入學通知書上的要求,按時入學就讀。

(八)建立學籍

學生學籍以學校為單位建立。學校應當為正式錄取的所有新生建立學籍檔案,並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申請學籍號。

六、學校招生計劃及片區劃分

(一)學校招生計劃

嚴格按照《山西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試行)》,結合生源數量、審批軌制,核定公民辦中小學招生計劃。對於辦學條件不達標、教育質量低下的民辦學校,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達標的民辦學校,予以撤併。

(二)學校片區劃分

公辦學校按照“尊重歷史、合理劃分、相對就近”的原則,綜合學校分佈、辦學規模、適齡兒童少年居住分佈狀況、交通狀況等因素,依街道、路段、村組等劃定,並保持相對穩定。民辦學校原則上面向我區招生,確需跨區域招生的,須經審批地和生源地雙方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允許跨區域招生。

七、工作要求

(一)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1.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特成立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各相關單位及學校也應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確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規進行。

2.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對服務範圍內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實行“零拒絕”,對不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視情況予以“送教上門”,確保服務範圍內無新增失學兒童少年。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應當持區級以上醫院病歷,向區教育科技局備案。

3.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不得以其他方式組織學習替代接受義務教育,不得選擇本方案中未公佈招生計劃的學校就讀。嚴禁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開展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小學一年級嚴格執行零起點教學要求,設置過渡性活動課程,做好幼小銜接,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壓縮課時、加快教學進度。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的,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為促進教育公平,根據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將優質普通高中定向生指標適當向薄弱學校、農村學校傾斜的政策要求,按照同時具備應屆畢業生、在校連續就讀三年、學籍在校三年、學校服務區內生源的標準審核定向生資格。學校違規招收的學生,不得享受定向生政策。

(二)嚴格規範招生行為

1.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正確育人導向,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招生政策,嚴格執行中小學招生“十項嚴禁”紀律。民辦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拔生源,堅決防止各種違規招生行為對我區招生秩序造成衝擊。

3.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接收未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登記信息的適齡兒童少年。民辦學校不得招收未選報本校的學生,不得拒絕接收電腦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招生結束後,嚴禁民辦學校接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民辦學校招收非起始年級學生。

(三)嚴格學籍管理

嚴格執行“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的學籍管理規定。區教科局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加強對學校違規行為的監管。對不符合轉學規定、在校生數超過核定辦學規模的學校,一律不予辦理學籍轉入手續。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學校不得為超計劃、無計劃、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註冊和轉接。學校為新生建立學籍時,須提供駐校督導人員簽字確認的新生花名冊,否則不予辦理。

(四)嚴格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統一使用電腦編班程序均衡編班。各校在實施均衡編班時,要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和學生監護人代表參加,確保編班工作公開透明。嚴格落實中小學不超50人班容量的規定,有條件的學校可實施小班化教學。

(五)實施陽光招生

通過區政府網站、《離石之窗》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及時向社會公佈招生政策、日程安排、招生計劃、片區劃分、報名條件、錄取辦法,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實施陽光招生。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要誠實守信,確保登記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堅決杜絕登記虛假信息的不良行為,自覺遵守相關招生政策,自覺維護招生秩序。

(六)強化監督管理

按照“事前預防、事中監督、事後問責”的原則,區教科局把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督導範圍,成立招生工作督導組,派駐校督導人員,對全區各義務教育學校執行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及我區招生政策情況進行督查,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理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我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七)壓實工作責任

1.學校校長是學校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帶頭學法守法,依法辦學,依規招生,自覺維護招生秩序。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人員的監管,嚴格落實“誰主管、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堅決杜絕弄虛作假、錢學交易等違規違紀行為。

2.對於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處罰,對於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八)營造良好氛圍

各學校要通過舉辦報告會、學校開放日等活動,引導家長正確認識就近入學政策,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克服唯分數、唯升學的功利化傾向,避免盲目跟風擇校。要設立諮詢電話、家長接待室等,向家長充分、細緻解讀我區招生政策,迴應人民群眾關切,贏得家長的理解與配合,共同營造良好的招生氛圍。

(九)及時預警提示

結合我區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少年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向社會及時發佈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的關注和預期。對疑似出現大班額的學校進行預警提示,確保起始年級班額不超50人,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對違規辦學行為進行預警提示,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

諮詢電話:0358-8218859

舉報電話:0358-8218826

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附件: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7月29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7月30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小學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離石區2019年初中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8月2日上午8時

開通《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啟動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

8月6日下午18時

關閉《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停止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工作。

8月8日-8月13日

審查適齡兒童少年登記信息。

8月14日

公佈學校招生計劃、公辦學校服務範圍。

8月15日上午8時

啟動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工作。

公辦學校開始現場證件審核。

8月16日下午18時

停止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

8月17日

公佈民辦學校報名人數、電腦派位人數。

8月19日

實施現場電腦派位,公佈派位錄取名單和剩餘學位數。

8月20日—8月21日

民辦學校自主招生,簽訂就讀協議。

8月22日

公佈民辦學校錄取新生名單。民辦學校招生結束。

8月23日

公辦學校結束證件審核。

8月24日-8月27日

統籌安排未錄取兒童少年。

8月28日

公佈公辦學校錄取名單

8月29日

小學、初中新生報到

8月30日

均衡編班

8月31日

公辦、民辦學校同時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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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教科字[2019]76號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關於印發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直義務教育學校、鄉鎮(中心校)、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市直初中、局機關相關股室: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區教育科技局結合我區實際,研究制定了《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2019年7月29日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

實施方案

為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確保全區2019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依法、依規、有序進行,大力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9〕1號)、《關於嚴格規範大中小學招生秩序的緊急通知》(教學廳〔2019〕8號)、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19〕9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全省教育大會部署,堅持立德樹人,堅持正確育人導向,遵循義務教育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維護教育公平,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健康有序、優質均衡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管理原則。統籌推進區域內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戶籍學齡人口與隨遷子女、一般群體與特殊群體、招生入學與學籍管理等工作,科學制定招生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

2.堅持免試就近原則。認真落實“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要求,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入學規定,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

3.堅持“兩為主”原則。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按照“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原則,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有一個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學位,入學後與本地戶籍學生同等對待。

4.堅持規範有序原則。依法依規招生,嚴格遵守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全區公民辦學校統一平臺、同步招生。建立預警機制,完善中考定向生資格審查制度,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對違規學校進行監管。建立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確保招生工作規範有序。

5.堅持陽光誠信原則。把公平公正作為招生入學的基本價值取向,健全工作機制,完善招生規則,暢通受理渠道,實現陽光招生。堅持實事求是,誠實守信,共同維護招生秩序,切實保障招生入學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時間安排

2019年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從2019年8月 2日線上登記信息開始,截止2019年8月31日。

四、招生對象

(一)小學

凡出生日期在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之間,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申請在離石區小學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適齡兒童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六年後方可變更);

3.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兒童,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二)初中

應屆小學畢業生申請在離石區初中學校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具有離石區小學學籍;

3.小學畢業生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三年後方可變更);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5.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小學畢業生,若學籍不在離石區,須提供學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五、入學流程及辦法

(一)線上登記

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無論就讀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均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離石區人民政府網站,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完成入學信息登記。登記信息主要包括適齡兒童少年基本信息、監護人信息、家庭居住信息及房產信息等。自願到民辦學校入學就讀的,登記信息時需明確選報民辦意向。

(二)信息初審

對適齡兒童少年線上登記的戶籍、居住證、房產、務工(勞動合同和營業執照)等信息進行初審。未通過或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兒童少年,不予安排學位。

(三)公辦學校審核入學

1.現場審核

監護人按相關學校通過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短信通知要求,攜帶與登記信息一致的戶籍、房產、務工證明等證件原件和複印件,《離石區2019年小學(初中)入學信息登記表》等相關資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對應學校進行現場證件審核。

2.審核批次

按照“房戶一致優先”的原則,根據學位情況依批次進行審核錄取。同一批次的可按房產、戶籍等登記時間先後順序予以審核錄取。具體審核錄取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具有離石區戶籍,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戶主或房產證所有人是隔代親屬的(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屬同戶同住的,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第二批次:非離石區戶籍,法定監護人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所在片區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三批次:租房居住的離石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視片區內學位情況,安排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四批次: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視片區內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分配入學。

3.特殊群體入學

駐地現役軍人、烈士子女,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引進的企事業高管以及高級技術人才隨遷子女,按相關政策予以安排。

新城建設、主城區棚戶區改造拆遷戶,原則上在原居住地就近入學。原居住地入學有困難的,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入學。

脫貧攻堅移民和整村搬遷戶子女,在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與同地段原居民同等對待;非區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視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農村留守兒童少年,特別是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兒童少年,由鄉(鎮)、街道中心校負責摸清具體情況,建立臺賬,一人一案,因人施策,按實際居住情況就近就便予以安排,確保沒有兒童少年因貧失學或輟學。

(四)民辦學校選報錄取

1.選報學校

適齡兒童少年自願到民辦學校就讀的,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選報就讀意向的民辦學校(只能選報一所)。

2.電腦隨機派位

報名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數時,原則上民辦學校要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時,不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服務片區招生計劃數用於招收服務片區的適齡兒童少年,其餘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被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均須與錄取學校簽訂就讀協議。

3.學校面談錄取

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後的剩餘招生計劃數,由民辦學校在選報本校未被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兒童少年中,通過面談、綜合素質考察等方式錄取。錄取結束後,學校與被錄取兒童少年均須簽訂就讀協議。已簽訂就讀協議的兒童少年,公辦學校不再為其保留學位。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兒童少年,將結合公辦學校學位空餘情況統籌安排。

(五)新生報到

監護人收到由“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新生報到短信通知後,按短信通知要求去學校報到。未按時報到的,學校不予保留學位,造成的責任與後果由監護人自負。

(六)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區直小學集中舉行均衡編班儀式,其餘學校由各校組織實施。

(七)按時開學

已報到的新生,按照“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入學通知書上的要求,按時入學就讀。

(八)建立學籍

學生學籍以學校為單位建立。學校應當為正式錄取的所有新生建立學籍檔案,並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申請學籍號。

六、學校招生計劃及片區劃分

(一)學校招生計劃

嚴格按照《山西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試行)》,結合生源數量、審批軌制,核定公民辦中小學招生計劃。對於辦學條件不達標、教育質量低下的民辦學校,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達標的民辦學校,予以撤併。

(二)學校片區劃分

公辦學校按照“尊重歷史、合理劃分、相對就近”的原則,綜合學校分佈、辦學規模、適齡兒童少年居住分佈狀況、交通狀況等因素,依街道、路段、村組等劃定,並保持相對穩定。民辦學校原則上面向我區招生,確需跨區域招生的,須經審批地和生源地雙方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允許跨區域招生。

七、工作要求

(一)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1.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特成立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各相關單位及學校也應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確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規進行。

2.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對服務範圍內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實行“零拒絕”,對不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視情況予以“送教上門”,確保服務範圍內無新增失學兒童少年。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應當持區級以上醫院病歷,向區教育科技局備案。

3.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不得以其他方式組織學習替代接受義務教育,不得選擇本方案中未公佈招生計劃的學校就讀。嚴禁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開展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小學一年級嚴格執行零起點教學要求,設置過渡性活動課程,做好幼小銜接,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壓縮課時、加快教學進度。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的,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為促進教育公平,根據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將優質普通高中定向生指標適當向薄弱學校、農村學校傾斜的政策要求,按照同時具備應屆畢業生、在校連續就讀三年、學籍在校三年、學校服務區內生源的標準審核定向生資格。學校違規招收的學生,不得享受定向生政策。

(二)嚴格規範招生行為

1.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正確育人導向,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招生政策,嚴格執行中小學招生“十項嚴禁”紀律。民辦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拔生源,堅決防止各種違規招生行為對我區招生秩序造成衝擊。

3.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接收未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登記信息的適齡兒童少年。民辦學校不得招收未選報本校的學生,不得拒絕接收電腦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招生結束後,嚴禁民辦學校接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民辦學校招收非起始年級學生。

(三)嚴格學籍管理

嚴格執行“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的學籍管理規定。區教科局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加強對學校違規行為的監管。對不符合轉學規定、在校生數超過核定辦學規模的學校,一律不予辦理學籍轉入手續。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學校不得為超計劃、無計劃、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註冊和轉接。學校為新生建立學籍時,須提供駐校督導人員簽字確認的新生花名冊,否則不予辦理。

(四)嚴格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統一使用電腦編班程序均衡編班。各校在實施均衡編班時,要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和學生監護人代表參加,確保編班工作公開透明。嚴格落實中小學不超50人班容量的規定,有條件的學校可實施小班化教學。

(五)實施陽光招生

通過區政府網站、《離石之窗》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及時向社會公佈招生政策、日程安排、招生計劃、片區劃分、報名條件、錄取辦法,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實施陽光招生。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要誠實守信,確保登記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堅決杜絕登記虛假信息的不良行為,自覺遵守相關招生政策,自覺維護招生秩序。

(六)強化監督管理

按照“事前預防、事中監督、事後問責”的原則,區教科局把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督導範圍,成立招生工作督導組,派駐校督導人員,對全區各義務教育學校執行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及我區招生政策情況進行督查,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理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我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七)壓實工作責任

1.學校校長是學校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帶頭學法守法,依法辦學,依規招生,自覺維護招生秩序。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人員的監管,嚴格落實“誰主管、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堅決杜絕弄虛作假、錢學交易等違規違紀行為。

2.對於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處罰,對於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八)營造良好氛圍

各學校要通過舉辦報告會、學校開放日等活動,引導家長正確認識就近入學政策,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克服唯分數、唯升學的功利化傾向,避免盲目跟風擇校。要設立諮詢電話、家長接待室等,向家長充分、細緻解讀我區招生政策,迴應人民群眾關切,贏得家長的理解與配合,共同營造良好的招生氛圍。

(九)及時預警提示

結合我區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少年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向社會及時發佈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的關注和預期。對疑似出現大班額的學校進行預警提示,確保起始年級班額不超50人,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對違規辦學行為進行預警提示,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

諮詢電話:0358-8218859

舉報電話:0358-8218826

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附件: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7月29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7月30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小學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離石區2019年初中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8月2日上午8時

開通《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啟動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

8月6日下午18時

關閉《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停止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工作。

8月8日-8月13日

審查適齡兒童少年登記信息。

8月14日

公佈學校招生計劃、公辦學校服務範圍。

8月15日上午8時

啟動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工作。

公辦學校開始現場證件審核。

8月16日下午18時

停止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

8月17日

公佈民辦學校報名人數、電腦派位人數。

8月19日

實施現場電腦派位,公佈派位錄取名單和剩餘學位數。

8月20日—8月21日

民辦學校自主招生,簽訂就讀協議。

8月22日

公佈民辦學校錄取新生名單。民辦學校招生結束。

8月23日

公辦學校結束證件審核。

8月24日-8月27日

統籌安排未錄取兒童少年。

8月28日

公佈公辦學校錄取名單

8月29日

小學、初中新生報到

8月30日

均衡編班

8月31日

公辦、民辦學校同時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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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教科字[2019]76號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關於印發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直義務教育學校、鄉鎮(中心校)、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市直初中、局機關相關股室: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區教育科技局結合我區實際,研究制定了《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呂梁市離石區教育科技局

2019年7月29日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

實施方案

為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確保全區2019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依法、依規、有序進行,大力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9〕1號)、《關於嚴格規範大中小學招生秩序的緊急通知》(教學廳〔2019〕8號)、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19〕9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全省教育大會部署,堅持立德樹人,堅持正確育人導向,遵循義務教育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維護教育公平,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健康有序、優質均衡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管理原則。統籌推進區域內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戶籍學齡人口與隨遷子女、一般群體與特殊群體、招生入學與學籍管理等工作,科學制定招生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

2.堅持免試就近原則。認真落實“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要求,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入學規定,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

3.堅持“兩為主”原則。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按照“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原則,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有一個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學位,入學後與本地戶籍學生同等對待。

4.堅持規範有序原則。依法依規招生,嚴格遵守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全區公民辦學校統一平臺、同步招生。建立預警機制,完善中考定向生資格審查制度,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對違規學校進行監管。建立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確保招生工作規範有序。

5.堅持陽光誠信原則。把公平公正作為招生入學的基本價值取向,健全工作機制,完善招生規則,暢通受理渠道,實現陽光招生。堅持實事求是,誠實守信,共同維護招生秩序,切實保障招生入學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時間安排

2019年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從2019年8月 2日線上登記信息開始,截止2019年8月31日。

四、招生對象

(一)小學

凡出生日期在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之間,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申請在離石區小學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適齡兒童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六年後方可變更);

3.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兒童,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二)初中

應屆小學畢業生申請在離石區初中學校入學就讀,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離石區戶籍(戶籍變更日期截止2019年3月1日前);

2.具有離石區小學學籍;

3.小學畢業生或監護人在離石區自有住房(從2019年起,一套住房只對應一戶家庭安排學位,三年後方可變更);

4.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辦理的居住證(2019年3月1日前辦理);

5.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在離石區務工的有效勞動合同或經商的營業執照(均為2018年6月30日前辦理)。

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隨遷小學畢業生,若學籍不在離石區,須提供學籍所在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外出就讀的證明,若不能提供,不予安排學位,回戶籍地就讀。

五、入學流程及辦法

(一)線上登記

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無論就讀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均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離石區人民政府網站,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完成入學信息登記。登記信息主要包括適齡兒童少年基本信息、監護人信息、家庭居住信息及房產信息等。自願到民辦學校入學就讀的,登記信息時需明確選報民辦意向。

(二)信息初審

對適齡兒童少年線上登記的戶籍、居住證、房產、務工(勞動合同和營業執照)等信息進行初審。未通過或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兒童少年,不予安排學位。

(三)公辦學校審核入學

1.現場審核

監護人按相關學校通過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短信通知要求,攜帶與登記信息一致的戶籍、房產、務工證明等證件原件和複印件,《離石區2019年小學(初中)入學信息登記表》等相關資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對應學校進行現場證件審核。

2.審核批次

按照“房戶一致優先”的原則,根據學位情況依批次進行審核錄取。同一批次的可按房產、戶籍等登記時間先後順序予以審核錄取。具體審核錄取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具有離石區戶籍,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戶主或房產證所有人是隔代親屬的(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屬同戶同住的,安排在房產地址對應服務學校審核入學。

第二批次:非離石區戶籍,法定監護人房屋產權證地址在學校服務範圍內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在房產地址所在片區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三批次:租房居住的離石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視片區內學位情況,安排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的學校審核入學。

第四批次: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視片區內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分配入學。

3.特殊群體入學

駐地現役軍人、烈士子女,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引進的企事業高管以及高級技術人才隨遷子女,按相關政策予以安排。

新城建設、主城區棚戶區改造拆遷戶,原則上在原居住地就近入學。原居住地入學有困難的,在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入學。

脫貧攻堅移民和整村搬遷戶子女,在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與同地段原居民同等對待;非區政府統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視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農村留守兒童少年,特別是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兒童少年,由鄉(鎮)、街道中心校負責摸清具體情況,建立臺賬,一人一案,因人施策,按實際居住情況就近就便予以安排,確保沒有兒童少年因貧失學或輟學。

(四)民辦學校選報錄取

1.選報學校

適齡兒童少年自願到民辦學校就讀的,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選報就讀意向的民辦學校(只能選報一所)。

2.電腦隨機派位

報名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數時,原則上民辦學校要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時,不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承擔義務教育服務片區的民辦學校,服務片區招生計劃數用於招收服務片區的適齡兒童少年,其餘招生計劃數的5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被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均須與錄取學校簽訂就讀協議。

3.學校面談錄取

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後的剩餘招生計劃數,由民辦學校在選報本校未被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兒童少年中,通過面談、綜合素質考察等方式錄取。錄取結束後,學校與被錄取兒童少年均須簽訂就讀協議。已簽訂就讀協議的兒童少年,公辦學校不再為其保留學位。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兒童少年,將結合公辦學校學位空餘情況統籌安排。

(五)新生報到

監護人收到由“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新生報到短信通知後,按短信通知要求去學校報到。未按時報到的,學校不予保留學位,造成的責任與後果由監護人自負。

(六)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區直小學集中舉行均衡編班儀式,其餘學校由各校組織實施。

(七)按時開學

已報到的新生,按照“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發送的入學通知書上的要求,按時入學就讀。

(八)建立學籍

學生學籍以學校為單位建立。學校應當為正式錄取的所有新生建立學籍檔案,並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申請學籍號。

六、學校招生計劃及片區劃分

(一)學校招生計劃

嚴格按照《山西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試行)》,結合生源數量、審批軌制,核定公民辦中小學招生計劃。對於辦學條件不達標、教育質量低下的民辦學校,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達標的民辦學校,予以撤併。

(二)學校片區劃分

公辦學校按照“尊重歷史、合理劃分、相對就近”的原則,綜合學校分佈、辦學規模、適齡兒童少年居住分佈狀況、交通狀況等因素,依街道、路段、村組等劃定,並保持相對穩定。民辦學校原則上面向我區招生,確需跨區域招生的,須經審批地和生源地雙方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允許跨區域招生。

七、工作要求

(一)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1.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特成立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各相關單位及學校也應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確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規進行。

2.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對服務範圍內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實行“零拒絕”,對不符合隨班就讀條件的因病因殘兒童少年,視情況予以“送教上門”,確保服務範圍內無新增失學兒童少年。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應當持區級以上醫院病歷,向區教育科技局備案。

3.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不得以其他方式組織學習替代接受義務教育,不得選擇本方案中未公佈招生計劃的學校就讀。嚴禁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開展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小學一年級嚴格執行零起點教學要求,設置過渡性活動課程,做好幼小銜接,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壓縮課時、加快教學進度。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的,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為促進教育公平,根據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將優質普通高中定向生指標適當向薄弱學校、農村學校傾斜的政策要求,按照同時具備應屆畢業生、在校連續就讀三年、學籍在校三年、學校服務區內生源的標準審核定向生資格。學校違規招收的學生,不得享受定向生政策。

(二)嚴格規範招生行為

1.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正確育人導向,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招生政策,嚴格執行中小學招生“十項嚴禁”紀律。民辦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拔生源,堅決防止各種違規招生行為對我區招生秩序造成衝擊。

3.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接收未通過“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登記信息的適齡兒童少年。民辦學校不得招收未選報本校的學生,不得拒絕接收電腦派位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招生結束後,嚴禁民辦學校接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民辦學校招收非起始年級學生。

(三)嚴格學籍管理

嚴格執行“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的學籍管理規定。區教科局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加強對學校違規行為的監管。對不符合轉學規定、在校生數超過核定辦學規模的學校,一律不予辦理學籍轉入手續。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學校不得為超計劃、無計劃、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註冊和轉接。學校為新生建立學籍時,須提供駐校督導人員簽字確認的新生花名冊,否則不予辦理。

(四)嚴格均衡編班

按照“學生隨機編班、教師抽籤帶班”的要求,統一使用電腦編班程序均衡編班。各校在實施均衡編班時,要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和學生監護人代表參加,確保編班工作公開透明。嚴格落實中小學不超50人班容量的規定,有條件的學校可實施小班化教學。

(五)實施陽光招生

通過區政府網站、《離石之窗》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及時向社會公佈招生政策、日程安排、招生計劃、片區劃分、報名條件、錄取辦法,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實施陽光招生。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要誠實守信,確保登記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堅決杜絕登記虛假信息的不良行為,自覺遵守相關招生政策,自覺維護招生秩序。

(六)強化監督管理

按照“事前預防、事中監督、事後問責”的原則,區教科局把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督導範圍,成立招生工作督導組,派駐校督導人員,對全區各義務教育學校執行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及我區招生政策情況進行督查,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理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我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七)壓實工作責任

1.學校校長是學校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帶頭學法守法,依法辦學,依規招生,自覺維護招生秩序。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人員的監管,嚴格落實“誰主管、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堅決杜絕弄虛作假、錢學交易等違規違紀行為。

2.對於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處罰,對於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八)營造良好氛圍

各學校要通過舉辦報告會、學校開放日等活動,引導家長正確認識就近入學政策,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克服唯分數、唯升學的功利化傾向,避免盲目跟風擇校。要設立諮詢電話、家長接待室等,向家長充分、細緻解讀我區招生政策,迴應人民群眾關切,贏得家長的理解與配合,共同營造良好的招生氛圍。

(九)及時預警提示

結合我區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少年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向社會及時發佈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的關注和預期。對疑似出現大班額的學校進行預警提示,確保起始年級班額不超50人,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對違規辦學行為進行預警提示,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

諮詢電話:0358-8218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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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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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7月29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7月30日

公佈《離石區2019年小學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離石區2019年初中入學信息登記通知》

8月2日上午8時

開通《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啟動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

8月6日下午18時

關閉《離石區2019年義務教育入學信息服務平臺》,停止適齡兒童少年網上入學信息登記工作。

8月8日-8月13日

審查適齡兒童少年登記信息。

8月14日

公佈學校招生計劃、公辦學校服務範圍。

8月15日上午8時

啟動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工作。

公辦學校開始現場證件審核。

8月16日下午18時

停止民辦小學、初中網上選報。

8月17日

公佈民辦學校報名人數、電腦派位人數。

8月19日

實施現場電腦派位,公佈派位錄取名單和剩餘學位數。

8月20日—8月21日

民辦學校自主招生,簽訂就讀協議。

8月22日

公佈民辦學校錄取新生名單。民辦學校招生結束。

8月23日

公辦學校結束證件審核。

8月24日-8月27日

統籌安排未錄取兒童少年。

8月28日

公佈公辦學校錄取名單

8月29日

小學、初中新生報到

8月30日

均衡編班

8月31日

公辦、民辦學校同時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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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離石區教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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