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子黑吃黑層層截留詐騙款 廈門這三人均被判刑'

銀行 廈門 成都 廣東 廈門日報社 201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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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日報記者 譚心怡 通訊員 思法宣

通過向他人收購大量銀行卡,再販賣給不法人員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以賺取差價,這是黃某慣用的詐騙手法。但在詐騙錢款到賬後,黃某沒有想到,下家蔣某竟暗做手腳,將銀行卡中的15萬元詐騙款項吞掉7.8萬元。而黃某的上家也沒想到,黃某在追回贓款後,竟也吞掉了一大筆。

近日,思明法院發佈了一起“騙中騙”詐騙案。

經審理,法院責令黃某、蔣某、蔣某的女友小燕共同退賠被害人50萬元。黃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詐騙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一萬一千元;蔣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二萬元;小燕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

男子和女友合夥

把銀行卡高價賣給騙子

2018年7月,蔣某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上家黃某(均為化名),並得知有“外省人”以高價購買銀行卡,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一番交談後,蔣某決定以每套銀行卡(含手機卡、U盾)700元-850元的價格,將他人辦理的銀行卡賣給黃某,再由黃某加價販賣給不法人員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為了多賺錢,蔣某讓女友小燕(化名)也辦了兩張銀行卡及相應的手機卡、銀行U盾交給黃某。事後,蔣某又讓小燕將綁定銀行卡的手機號碼掛失,重新補辦,再將補辦的號碼卡裝入自己的手機裡繼續使用。

2018年11月11日,被害人曾某遭遇電信網絡詐騙,騙子(“外省人”詐騙團伙成員)在電話裡冒充廈門電信局工作人員、長沙市公安局民警,稱曾某的銀行賬戶涉及重大詐騙案件,需要配合調查。第二天,祝某(化名,另案處理)以“公安特勤人員”負責清查資金為由,和曾某一起來到銀行,將50萬元轉到了“外省人”提供的賬戶內。

見錢眼開雁過拔毛

截留詐騙贓款

此時,蔣某補辦的手機卡里收到一條短信,內容竟是小燕的銀行卡內轉入了50萬元。蔣某利慾薰心,立即指使小燕前往銀行辦理賬戶掛失,並補辦新卡。在辦卡的過程中,卡內現金被“外省人”通過遠程操控不斷轉出,最終小燕補辦的新卡內剩下15萬元。隨後,蔣某和女友一起逃往成都。

正在提取贓款的上游犯罪分子發現錢款被截留,立即聯繫黃某,要求追回錢款。在黃某的追問下,蔣某回覆稱自己是被手下收購銀行卡的人“黑吃黑”,只要回了8萬元。13日,黃某趕往成都與蔣某碰面,見面後,蔣某還額外收取了8000元“辛苦費”,剩下的7.2萬元則轉給了黃某。追回贓款後的黃某轉念一想,反正錢款也來路不明,於是將4.8萬元轉給了“外省人”,謊稱自己只追回了5萬元,再多要2000元路費。

2018年11月15日,蔣某、小燕在成都被公安機關抓獲,11月21日,黃某在廣東被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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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日報記者 譚心怡 通訊員 思法宣

通過向他人收購大量銀行卡,再販賣給不法人員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以賺取差價,這是黃某慣用的詐騙手法。但在詐騙錢款到賬後,黃某沒有想到,下家蔣某竟暗做手腳,將銀行卡中的15萬元詐騙款項吞掉7.8萬元。而黃某的上家也沒想到,黃某在追回贓款後,竟也吞掉了一大筆。

近日,思明法院發佈了一起“騙中騙”詐騙案。

經審理,法院責令黃某、蔣某、蔣某的女友小燕共同退賠被害人50萬元。黃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詐騙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一萬一千元;蔣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二萬元;小燕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

男子和女友合夥

把銀行卡高價賣給騙子

2018年7月,蔣某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上家黃某(均為化名),並得知有“外省人”以高價購買銀行卡,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一番交談後,蔣某決定以每套銀行卡(含手機卡、U盾)700元-850元的價格,將他人辦理的銀行卡賣給黃某,再由黃某加價販賣給不法人員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為了多賺錢,蔣某讓女友小燕(化名)也辦了兩張銀行卡及相應的手機卡、銀行U盾交給黃某。事後,蔣某又讓小燕將綁定銀行卡的手機號碼掛失,重新補辦,再將補辦的號碼卡裝入自己的手機裡繼續使用。

2018年11月11日,被害人曾某遭遇電信網絡詐騙,騙子(“外省人”詐騙團伙成員)在電話裡冒充廈門電信局工作人員、長沙市公安局民警,稱曾某的銀行賬戶涉及重大詐騙案件,需要配合調查。第二天,祝某(化名,另案處理)以“公安特勤人員”負責清查資金為由,和曾某一起來到銀行,將50萬元轉到了“外省人”提供的賬戶內。

見錢眼開雁過拔毛

截留詐騙贓款

此時,蔣某補辦的手機卡里收到一條短信,內容竟是小燕的銀行卡內轉入了50萬元。蔣某利慾薰心,立即指使小燕前往銀行辦理賬戶掛失,並補辦新卡。在辦卡的過程中,卡內現金被“外省人”通過遠程操控不斷轉出,最終小燕補辦的新卡內剩下15萬元。隨後,蔣某和女友一起逃往成都。

正在提取贓款的上游犯罪分子發現錢款被截留,立即聯繫黃某,要求追回錢款。在黃某的追問下,蔣某回覆稱自己是被手下收購銀行卡的人“黑吃黑”,只要回了8萬元。13日,黃某趕往成都與蔣某碰面,見面後,蔣某還額外收取了8000元“辛苦費”,剩下的7.2萬元則轉給了黃某。追回贓款後的黃某轉念一想,反正錢款也來路不明,於是將4.8萬元轉給了“外省人”,謊稱自己只追回了5萬元,再多要2000元路費。

2018年11月15日,蔣某、小燕在成都被公安機關抓獲,11月21日,黃某在廣東被抓獲。

騙子黑吃黑層層截留詐騙款 廈門這三人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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