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出擊劍指黑惡勢力!虹口區檢察院今發佈4起打擊“套路貸”犯罪典型案例

銀行 刑法 人生第一份工作 新民網 2019-06-21

虹口區檢察院今天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辦理的4起“套路貸”惡勢力犯罪典型案例。虹口檢察院對於“套路貸”這種新型黑惡犯罪,堅持依法辦案、嚴格審查、精準起訴,目前已辦理“套路貸”惡勢力犯罪8件20人,保持了嚴厲打擊黑惡犯罪的高壓態勢。

雷霆出擊劍指黑惡勢力!虹口區檢察院今發佈4起打擊“套路貸”犯罪典型案例

圖說:打擊“套路貸”黑惡勢力犯罪新聞發佈會。袁瑋 攝

完整鏈條式“套路貸”犯罪集團

被告人田某於2015年至2016年間,通過開設或控制的金融公司、典當行、房產中介等,與邊某等人共同實施“套路貸”犯罪,形成以田某、邊某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由田某設計借款手續等環節,由邊某以瑞鑫典當的名義招攬急需借款的被害人,要求被害人以名下房產作借款擔保並簽訂相關委託合同、租賃合同、買賣合同等,以行規、保障等理由誘騙被害人簽訂遠超實際借款金額的借款合同,並按照虛高的借款金額製造銀行流水憑證,使被害人相信僅需如期按實際借款金額歸還本金及利息。在此期間,相關材料交由田某及其妻子審核、放款,由田某控制的上述公司負責提供出借及流水資金、擔任律師見證、聯繫辦理借款公證和受託人為田某的房產買賣全權委託公證等相關事宜。被害人借款後,以邊某為首的典當行單方面認定被害人違約,通過上門清房、虛假訴訟等手段,向被害人索要高額虛增借款、違約金或通過田某所控制的房產中介惡意處置被害人房產。

公安機關以詐騙專案立案偵查,虹口檢察院在辦理本案的過程中積極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嚴厲打擊惡勢力違法犯罪活動。目前該案已提起公訴,部分被告人已被法院判決。在本案中發現的職務犯罪線索,相關人員以受賄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以虛高借條向法院起訴,虛假訴訟騙取錢款

2017年2月22日,被害人王某某為了平之前欠他人的借款19萬元,經顧某某介紹至某棋牌室,與岑某某商定借款平賬事宜,雙方約定除平賬19萬元外另外再借款5萬元,並支付顧某某介紹費1萬元,共計25萬元。後岑某某以行規、保障等理由誘騙被害人王某某相信只要按時歸還實際借款,就無需按照借條上所寫數額還款,誘使王某某寫下借款期限1個月、金額80萬元的借條及承諾書等。隨後被告人範某某通過銀行轉賬80萬元至王某某賬戶,製造王某某已取得全部借款金額的假象,王某某將從範某某賬戶轉給其的80萬元中的19萬元轉賬至顧某某銀行賬戶用於歸還之前的欠款,其餘61萬元提現後與範某某一起返回棋牌室。在棋牌室內,王某某、顧某某分別取走現金5萬元、1萬元,剩餘錢款55萬元留在棋牌室岑某某、範某某處。被害人王某某在還款到期日無法還款,經岑某某電話聯繫王某某父母,王父母均不同意代王歸還80萬元。

2017年4月,被告人範某某委託律師,隱瞞了王某某實際獲得錢款25萬元的事實,以王某某簽下的80萬元借條及銀行轉賬憑證為證據,向普陀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王某某歸還欠款80萬元及利息。後普陀法院依據上述材料判決王某某歸還範某某80萬元及利息,後因王某某向公安機關報案,該民事判決未執行。虹口檢察院就該案提起公訴後,法院以被告人範某某犯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未遂,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2萬元。

愛慕虛榮、過度消費淪為“套路貸”網中之魚

被害人夏某某雖有令人豔羨的穩定工作,卻仍無法支撐其高額的開銷花費。2016年3月,他向從事貸款中介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短期借款3萬元,後因無力歸還錢款,又被介紹至他人處以虛高借條和銀行流水不斷後賬平前賬,最終債務被翻至75萬元。

之後出借人多次向夏某某索債,在王某某等人的慫恿下,夏某某就有了“一樣是借,不如多借一點”“父母就我一個兒子,總歸會幫我還的”等想法。夏某某經王某某介紹找到犯罪嫌疑人孫某某所在的貸款中介公司以房子抵押借款340萬元,之後孫某某等人就以服務費、墊資費、中介費、手續費等各類名目瓜分了借款。期間,夏某某父母因寵溺兒子,在不知道借款真實用途的情況下,不斷配合王某某、孫某某等人辦理房屋抵押手續。

在第一次抵押貸款到期後,夏某某無力還款,又通過他人介紹轉貸平賬、二次抵押房產不斷壘高債務、拖延還款時間。最後,夏某某及父母迫於還債壓力,不得已將價值500多萬的房子以400萬元低價出售,賣房的多餘錢款又被其他貸款中介、非正規房屋中介等伺機瓜分,自家實際到手的錢款寥寥無幾。

被害人急需用錢落入“套路貸”陷阱

2015年,被害人楊某某因急需用錢,多次向犯罪嫌疑人毛某某小額無抵押借款共計約10萬元未還。犯罪嫌疑人毛某某、劉某某等人向楊某某謊稱其可抵押房產繼續借款,將楊某某名下大連路的一套使用權房屋轉為所有權。後劉某某又聯繫房產中介犯罪嫌疑人謝某、出資人犯罪嫌疑人萬某某等人,共同商議以簽訂虛高借款合同、製造虛假銀行流水和辦理房屋買賣全委公證的方式,騙取楊某某房產。

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間,毛某某、劉某某、謝某、萬某某等人帶被害人楊某某至銀行製造100萬元的虛假流水,簽訂100萬元的房地產抵押借款合同和房地產全權委託書並公證,手續辦完後楊某某僅獲得借款6萬元。2016年3月,謝某等人單方面認定楊某某違約,在未經楊同意的情況下,將楊的房產以127萬元的價格出售。

據瞭解,“套路貸”案件往往涉及到多個環節,各犯罪嫌疑人各司其職,給被害人設下陷阱,環環相扣,引被害人上鉤,最終使被害人深陷其中,無法自拔。這類犯罪不僅直接侵害被害人合法財產權益,其中摻雜的軟暴力、虛假訴訟等索款手段又容易誘發其他犯罪,社會危害極其嚴重。

虹口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崔曉麗介紹,2018年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虹口檢察院共批准逮捕涉惡案件18件63人,起訴惡勢力犯罪案件15件51人,其中包括“保護傘”案件1件1人,發現排查線索24件。檢察院成立了黑惡案件專辦組,優先保證涉黑涉惡案件辦案力量;打造專案辦理通道,與公安機關加強溝通,針對“套路貸”新型犯罪,提前介入引導偵查;深挖案件背後線索,加強訊問與證據研判,挖掘職務犯罪線索,破網打傘一案三查;全方位宣傳,擴大影響力。通過全方位努力打擊黑惡勢力,打造讓人民群眾更加放心、更有安全感的平安社會。

通訊員 肖陽 新民晚報記者 袁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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