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卡後掛失取錢,這種“笨”辦法竟然騙了40萬'

銀行 南京 服裝 經濟視野網 2019-08-23
"

以自己的名義辦理多張銀行卡,再賣給他人,等他人往這張卡里匯錢後,就把這張卡掛失,把錢取出來為自己所用。犯罪嫌疑人趙某婷、周某夫婦等四人,通過這種“賣卡賺錢”、“掛失取錢”的手法,與倒賣銀行卡的上家,合作共謀3起詐騙,涉案金額40餘萬元。

最終,經南京市六合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趙某婷、周某、劉某某、趙某坤四人一年六個月到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7萬元。

“客服”詐騙5萬元,沒想遭遇“黑吃黑”

去年三月份,南京市六合區的朱女士報警稱自己被所謂的淘寶客服以“購買的衣服有質量問題,可以申請退款”為由,按照“客服”的提示一步步操作後被騙了5萬多元。偵查機關找到這名“客服”時,“客服”稱自己也很冤枉,詐騙來的錢雖轉進自己買來的銀行卡里,但自己還沒來得及取現就被轉走了。經調查發現,銀行卡的擁有者正是趙某坤,卡里詐騙來的錢也是被他取走的。

原來趙某坤的女兒趙某婷聽說自己的表哥陳某某(另案處理)在做一種“生意”:在銀行開立賬戶,開通網銀,設置好密碼,將電話與銀行卡捆綁後,把卡出售給他人,在收到轉賣的銀行卡賬戶有資金匯入的短信通知後,立即通過網上銀行將匯入的錢款轉到自己賬戶,或直接將銀行卡掛失將錢款佔為己有。

雖然知道是違法行為,但趙某婷覺得這個賺錢的方法簡單快捷,而且自己表哥也沒出什麼事,於是抱著僥倖心理和老公周某加入了一個專門收賣銀行卡的QQ群,認識了倒賣銀行卡的劉某某,開始了一場“全家總動員”的詐騙。

通過別人銀行卡兌換港幣,打入32萬後卡被掛失

深圳的金女士想要用網銀操作兌換港幣,無奈自己銀行卡兌換額度用光了,經人介紹認識了劉某某,劉某某安排人帶著趙某婷的銀行卡、U盾、身份證複印件等一套設備到了金女士住處。金女士警惕性很高,先打了幾百元進卡里試了試,顯示兌換成功後,金女士分兩次轉了32萬餘元進卡,而趙某婷這邊通過該賬戶設定的短信通知服務,獲知了該情況,立刻通過賬戶預先綁定的手機銀行,將第一筆的5萬元轉入自己在網商銀行開設的賬戶,隨後她撥打了銀行客服電話,和老公周某一起找了最近的銀行,在櫃檯用身份證把出售的銀行卡掛失,並把卡里剩餘的27萬餘元轉入了周某的私人賬戶。

等金女士轉完錢準備兌換時,發現餘額少了5萬元,退出來查詢交易情況,顯示是第三方支付,金女士有點懷疑,想把錢轉回來時,頁面已顯示為掛失狀態,轉不了了,於是報警。金女士的這筆錢被陳某某分得12萬元,劉某某分得5萬元,其餘全部進了趙某婷夫妻的口袋。

據劉某某交代,這行有個規矩:QQ群裡最底層主要就是賺賣卡的錢,一張銀行卡能賣六百到三千元不等。稍高一點級別就是“掛失取錢”,匯進卡里的錢低於5萬元的都歸自己,直接去銀行掛失取出來,超過5萬元的,要和上家“合理分配”。電話掛失或去櫃檯掛失太慢,受害人容易發現並把錢轉走,所以看到卡上有錢後,要立馬把錢先轉到自己的賬戶裡,再去掛失或銷卡。卡上資金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銀行APP等隨時關注動向。自己名下的銀行卡不夠,可以發展親朋好友等一切可利用的人員。

檢察官提醒:不明來歷的物品不要輕信輕拿,身份證等證明材料不要隨意外借。市民辦理銀行卡等一定要去專門機構或部門,通過正規途徑和渠道獲得,切莫圖省事,貪小便宜,最終因小失大。

(王聖坤 姜曉東)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