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縣被曝統計造假 超一年逾期仍未追責'

""河北三縣被曝統計造假 超一年逾期仍未追責

時代週報記者:陳澤秀

繼7月19日,國家統計局通報山西省朔州市應縣統計造假後,又一起統計違法案件被曝光。

8月30日晚間,國家統計局發佈通報稱,2018年5月21日至6月6日國家統計局統計執法檢查發現,河北省滄州市獻縣有關專業統計數據嚴重失實,唐山市遷西縣和灤縣部分統計數據失實。

2018年7月,國家統計局已將該案件移送地方。按照規定,處理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但截至2019年8月9日,國家統計局未接到該案件責任人處分處理書面結果。

近年來,各地的統計造假案件並不少見。為了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今年國家統計局首次啟動了統計督察,並通報了多個今年經濟普查中的統計違紀違法案件。8月29日,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在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會上強調,要確保統計數據真實可靠,實現經濟普查圓滿收官。

“如果一個縣裡面,很多企業造假,就會出現虛假的繁榮或衰敗,會影響有關部門對經濟形勢作出判斷。”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在接受時代週報記者採訪時認為,中國是依法治國的國家,因此在統計方面,也要做到“依法統計”。

“有些人懷疑中國GDP的真實性,而統計的真實恰恰是經濟誠信的基礎。打擊統計造假,可以反應經濟的真實情況,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同時也能建立誠信社會。” 葉青進一步表示。

統計造假屢禁不止

8月30日的通報稱,共檢查河北三縣33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和120家企業,其中32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虛報統計數據,規模以上工業企業28家虛報、5家瞞報統計數據,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3家虛報、2家瞞報統計數據,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企業3家虛報、8家瞞報統計數據,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企業1家虛報統計數據。

其中,獻縣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入庫材料嚴重造假,部分鄉鎮編造代報或指令企業報送虛假統計數據,有關部門組織指導鄉鎮弄虛作假、包庇縱容統計違法行為,存在拒絕、阻礙統計執法檢查的行為。遷西縣部分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入庫材料造假,有關部門偽造篡改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入庫材料。灤縣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入庫材料嚴重造假,有關部門直接偽造或者誘導企業偽造相關入庫材料。

事實上,河北三縣統計造假的現象並非個例。今年以來,國家統計局已經通報了多個典型案例。如6月17日,國家統計局“點名”四川省廣漢市規模以上工業普查數據嚴重失實,地方政府授意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非法干預普查數據;5月28日,國家統計局通報稱,雲南省紅河州瀘西縣和建水縣通過召開工作培訓會議等方式,指使、授意企業按照指定的數據填報四經普報表。

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尹中卿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也表示,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現象屢禁不止。“一些地方搞攀比、爭位次,在源頭上對數據弄虛作假,虛報、瞞報、漏報。這些年地方GDP總量大於全國核算,統計數據有水分,導致統計數據的公信度受到了懷疑,是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

對此,葉青認為,很多企業的經營者和地方官員不瞭解、不重視統計法,認為統計法是可有可無的。“我當了十年全國人大代表,在這期間,很多人跟我說,他們知道有稅法、會計法,不能做假賬,但是不知道有統計法,法治意識淡薄。”

已有地方一把手被處分

統計數據真實與否,直接關係到決策、管理的科學性。如何確保統計數據的真實性?

尹中卿在兩會時強調,要推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督促有關部門和地方落實對數據造假、弄虛作假責任人一票否決制,加大統計違法案件的通報、曝光、查處的力度,從根本上解決“數據出官”、“官出數據”的問題。

根據統計法第37條的規定,有關部門自行修改統計資料、編造虛假統計數據,或要求統計機構偽造、篡改統計資料,應給予處分並通報。

目前,已有多個地方因統計數據造假被追究責任。7月19日,國家統計局通報了關於山西省朔州市應縣重大統計違法案件責任追究情況。因為統計造假,山西應縣17人被處分,其中廳級幹部1人,處級幹部7人,包括縣委書記、縣長和兩名副縣長。5月21日,國家統計局通報了寧夏靈武重大統計違法案件,42人因此受到處分,其中廳級幹部4人,處級幹部8人,包括靈武市委書記、市長。

在多次通報中,國家統計局均強調,將進一步加大對重大統計違紀違法案件的執法監督力度,繼續保持嚴肅查處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案件的高壓態勢,堅持無禁區、零容忍、全覆蓋。

據葉青介紹,為了確保統計數據的真實性,2016年,中國進一步深化統計制度改革,通過了《關於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2017年又通過了《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辦法》;2018年,中辦、國辦印發了《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提出開展統計督察。“統計地位越來越高,數據造假的情況就會少,這是一個相互促進的過程,效果很好。”

葉青認為,遏制統計造假要從三個方面進行努力,第一,嚴格統計法的執法檢查,進行統計督察;第二,提高企業或生產單位對統計的重視程度,提高統計人員的工作水平,讓他們能夠按照統一的方法進行統計工作;第三,提高統計法的影響力,讓全社會都瞭解、知道、重視統計工作。

據尹中卿在兩會期間透露,當前正在推動法律法規的立改廢釋。統計法修改已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有關工作正在穩步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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