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作嗎?盈江一人拒不執行判決被刑拘,罰款5萬元'

盈江 法律 刑法 德宏團結報 201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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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8年9月,原告克某某以離婚後財產糾紛將被告楊某某訴至盈江縣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後,我院以(2018)雲3123民初968號民事判決書作出判決:被告楊某某於本判決生效後的三十日內向原告克某某支付20萬元,並將存放於盈江縣某某電站內的一套正房、一套廂房的木材交付原告克某某。判決生效後,被告楊某某未按照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履行,故原告克某某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

本案在執行過程中,我院於2019年1月24日依法當面向被執行人楊某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回告通知書》、風險提示、《財產報告令》、被執行人財產申報表、廉政監督卡等執行材料,同時將申請執行人克某某通知來,雙方約定當日交付木材,執行款20萬元於2019年4月30前履行,我院依法對楊某某名下豐田牌越野車進行了程序查封。因申請執行人克某某未能找到木材買受人,也沒有存放木材的地方,致使當天未能完成交付。執行款20萬元的履行期限屆滿後,亦未履行。2019年5月5日,申請人克某某向我院反映其已經找到買受人,我院立即組織人員前往木材所在地進行交付確定。到達現場後,案外人楊某1稱其是被執行人楊某某的侄子,並出示一份授權委託書,稱其受楊某某的委託負責交付木材事宜。楊某1同時出示一份木材清單,稱只能交付清單上的木材,經申請執行人克某某核對,稱清單上的木材根本不夠蓋一間正房、一間廂房的木材,期間我院工作人員一直電話催促楊某某過來解決此事,但楊某某稱自己人不在本地,一直推脫不來。無奈我院只能按照清單上的數量將木材拉走。2019年5月6日申請人克某某找來了建造木架房的師傅,列出了建造一間正房、一間廂房所需的木材清單,我院組織警力再次來到木材所在地要求交付木材。但案外人楊某1稱,剩餘木材是其本人的,阻止本院強制執行。執行人員再次聯繫被執行人楊某某,但其均不露面,導致了木材不能完全交付完成。事後,執行人員對楊某某的常住地進行了查找,均未找到被執行人楊某某的下落。我院依法再次查詢了被執行人楊某某名下財產線索,其名一下有1輛車、某電站60%股份、某公司80%股份。被執行人楊某某在資產超過本案的執行標的情況下拒不履行給付義務,並存在逃避執行的情形,屬於典型有能力履行判決、裁定而拒不履行行為,經合議庭評議,決定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追究楊某某的刑事責任。盈江縣公安局於2019年5月17日對被執行人楊某某進行刑事拘留,同年5月31日盈江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拘留第二日,楊某某的妻子就將執行款20萬元交到了法院,並履行了剩餘木材的交付義務。本案經我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楊某某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判處罰金50000元。

【典型意義】

本案被執行人楊某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確定的義務,面對法院的強制執行措施,採取各種手段逃避執行,其行為已經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依法嚴厲懲治了拒執犯罪行為,有效促進了案件的執行,切實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來源:盈江縣人民法院

責編:劉亞旭

審核:楊 旻 張仁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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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8年9月,原告克某某以離婚後財產糾紛將被告楊某某訴至盈江縣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後,我院以(2018)雲3123民初968號民事判決書作出判決:被告楊某某於本判決生效後的三十日內向原告克某某支付20萬元,並將存放於盈江縣某某電站內的一套正房、一套廂房的木材交付原告克某某。判決生效後,被告楊某某未按照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履行,故原告克某某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

本案在執行過程中,我院於2019年1月24日依法當面向被執行人楊某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回告通知書》、風險提示、《財產報告令》、被執行人財產申報表、廉政監督卡等執行材料,同時將申請執行人克某某通知來,雙方約定當日交付木材,執行款20萬元於2019年4月30前履行,我院依法對楊某某名下豐田牌越野車進行了程序查封。因申請執行人克某某未能找到木材買受人,也沒有存放木材的地方,致使當天未能完成交付。執行款20萬元的履行期限屆滿後,亦未履行。2019年5月5日,申請人克某某向我院反映其已經找到買受人,我院立即組織人員前往木材所在地進行交付確定。到達現場後,案外人楊某1稱其是被執行人楊某某的侄子,並出示一份授權委託書,稱其受楊某某的委託負責交付木材事宜。楊某1同時出示一份木材清單,稱只能交付清單上的木材,經申請執行人克某某核對,稱清單上的木材根本不夠蓋一間正房、一間廂房的木材,期間我院工作人員一直電話催促楊某某過來解決此事,但楊某某稱自己人不在本地,一直推脫不來。無奈我院只能按照清單上的數量將木材拉走。2019年5月6日申請人克某某找來了建造木架房的師傅,列出了建造一間正房、一間廂房所需的木材清單,我院組織警力再次來到木材所在地要求交付木材。但案外人楊某1稱,剩餘木材是其本人的,阻止本院強制執行。執行人員再次聯繫被執行人楊某某,但其均不露面,導致了木材不能完全交付完成。事後,執行人員對楊某某的常住地進行了查找,均未找到被執行人楊某某的下落。我院依法再次查詢了被執行人楊某某名下財產線索,其名一下有1輛車、某電站60%股份、某公司80%股份。被執行人楊某某在資產超過本案的執行標的情況下拒不履行給付義務,並存在逃避執行的情形,屬於典型有能力履行判決、裁定而拒不履行行為,經合議庭評議,決定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追究楊某某的刑事責任。盈江縣公安局於2019年5月17日對被執行人楊某某進行刑事拘留,同年5月31日盈江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拘留第二日,楊某某的妻子就將執行款20萬元交到了法院,並履行了剩餘木材的交付義務。本案經我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楊某某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判處罰金50000元。

【典型意義】

本案被執行人楊某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確定的義務,面對法院的強制執行措施,採取各種手段逃避執行,其行為已經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依法嚴厲懲治了拒執犯罪行為,有效促進了案件的執行,切實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來源:盈江縣人民法院

責編:劉亞旭

審核:楊 旻 張仁韜

還作嗎?盈江一人拒不執行判決被刑拘,罰款5萬元"

【基本案情】

2018年9月,原告克某某以離婚後財產糾紛將被告楊某某訴至盈江縣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後,我院以(2018)雲3123民初968號民事判決書作出判決:被告楊某某於本判決生效後的三十日內向原告克某某支付20萬元,並將存放於盈江縣某某電站內的一套正房、一套廂房的木材交付原告克某某。判決生效後,被告楊某某未按照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履行,故原告克某某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

本案在執行過程中,我院於2019年1月24日依法當面向被執行人楊某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回告通知書》、風險提示、《財產報告令》、被執行人財產申報表、廉政監督卡等執行材料,同時將申請執行人克某某通知來,雙方約定當日交付木材,執行款20萬元於2019年4月30前履行,我院依法對楊某某名下豐田牌越野車進行了程序查封。因申請執行人克某某未能找到木材買受人,也沒有存放木材的地方,致使當天未能完成交付。執行款20萬元的履行期限屆滿後,亦未履行。2019年5月5日,申請人克某某向我院反映其已經找到買受人,我院立即組織人員前往木材所在地進行交付確定。到達現場後,案外人楊某1稱其是被執行人楊某某的侄子,並出示一份授權委託書,稱其受楊某某的委託負責交付木材事宜。楊某1同時出示一份木材清單,稱只能交付清單上的木材,經申請執行人克某某核對,稱清單上的木材根本不夠蓋一間正房、一間廂房的木材,期間我院工作人員一直電話催促楊某某過來解決此事,但楊某某稱自己人不在本地,一直推脫不來。無奈我院只能按照清單上的數量將木材拉走。2019年5月6日申請人克某某找來了建造木架房的師傅,列出了建造一間正房、一間廂房所需的木材清單,我院組織警力再次來到木材所在地要求交付木材。但案外人楊某1稱,剩餘木材是其本人的,阻止本院強制執行。執行人員再次聯繫被執行人楊某某,但其均不露面,導致了木材不能完全交付完成。事後,執行人員對楊某某的常住地進行了查找,均未找到被執行人楊某某的下落。我院依法再次查詢了被執行人楊某某名下財產線索,其名一下有1輛車、某電站60%股份、某公司80%股份。被執行人楊某某在資產超過本案的執行標的情況下拒不履行給付義務,並存在逃避執行的情形,屬於典型有能力履行判決、裁定而拒不履行行為,經合議庭評議,決定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追究楊某某的刑事責任。盈江縣公安局於2019年5月17日對被執行人楊某某進行刑事拘留,同年5月31日盈江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拘留第二日,楊某某的妻子就將執行款20萬元交到了法院,並履行了剩餘木材的交付義務。本案經我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楊某某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判處罰金50000元。

【典型意義】

本案被執行人楊某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確定的義務,面對法院的強制執行措施,採取各種手段逃避執行,其行為已經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依法嚴厲懲治了拒執犯罪行為,有效促進了案件的執行,切實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來源:盈江縣人民法院

責編:劉亞旭

審核:楊 旻 張仁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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