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北京等30城市試點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

西安北京等30城市試點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

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衛健委、國家中醫藥局近日發佈關於印發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國家試點城市名單的通知,西安、北京、天津、上海等30個城市成為試點城市。

明年模擬運行

後年啟動實際付費

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DRG),即先參考患者的年齡、疾病診斷等多個因素,將疾病分入若干診斷組,然後醫院與保險機構通過談判合理確定各疾病診斷組的付費標準,保險機構按此協定的標準向醫院支付費用。通知提到,以探索建立DRG付費體系為突破口,實行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複合支付方式,有助於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向縱深推進。各試點地區醫保、財政、衛生健康、中醫藥管理部門要以保障參保人員權益為出發點,進一步完善政策,規範醫療服務行為,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精心組織試點工作,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通知要求,各試點城市及所在省份要在國家DRG付費試點工作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頂層設計、模擬測試、實際付費”三步走的思路,確保完成各階段的工作任務,確保2020年模擬運行,2021年啟動實際付費。

建立多元複合醫保支付體系

通知還提出了具體要求:

一是健全DRG付費的信息系統。各試點城市要在統一使用國家制定的疾病診斷、手術操作、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項目編碼的基礎上,根據DRG付費的要求,完善醫保付費信息系統,處理好與試點醫療機構的數據接口,確保試點醫療機構與醫保支付系統的順暢對接。

二是制定用於醫保支付的DRG分組。試點城市要按照國家制定的DRG分組技術規範的要求,根據當地實際,制定地方DRG分組體系和費率權重測算等技術標準,實現醫保支付使用的DRG分組框架全國基本統一。

三是統一DRG醫保信息採集。各試點城市要按照國家試點工作組的要求和醫保信息採集標準,組織醫保經辦機構和醫療機構上報前三年基本數據。

四是不斷完善醫保支付政策和經辦管理流程。各試點城市及所在省份要按照國家DRG付費工作組的要求,參與和配合醫保支付政策和經辦管理流程的制定工作,並根據當時實際進一步完善醫保支付政策、經辦管理流程和定點管理協議,不斷健全DRG支付體系。

五是加強對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要指導參與DRG試點的醫療機構完善內部醫療管理制度,強化醫療行為、病案編碼、服務質量等方面的監管,健全以保證質量、控制成本、規範診療、提高醫務人員積極性為核心的管理機制,充分發揮醫保支付的激勵約束作用。

通知提到,各試點城市在開展DRG試點的同時,要進一步完善醫保總額預算管理制度,對不能採用DRG結算的病例,進一步推進依據大數據的按病種付費、按床日付費和按人頭付費工作,建立多元複合醫保支付體系。試點城市及所在省份醫保、財政、衛生健康、中醫藥管理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及時研究處理試點中存在的問題,採取針對性措施。 據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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