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舉報醫生前夫藥物投毒,衛生局透露:前夫以患者身份多次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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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每日人物李和息 編輯王輝

7月13日,山東省費縣的一名醫護人員劉暢,發文稱遭前夫李明婚內投毒。該文章中,劉暢舉報李明利用職務之便,盜用樑邱中心衛生院(下文簡稱“衛生院”)藥物,並多次購買長效激素地塞米松,共計91支。

據悉,衛生院曾於2018年接受過劉暢的舉報,經調查屬實之後,對李明做了“停職7天反省、罰款500元”的處罰。今年6月,費縣公安局對李明進行了審訊調查,李明承認曾對劉暢使用過地塞米松,但辯稱說是為了治病需要,只是用錯藥了,並非有意為之。

對於衛生院的處罰方式和警方的審訊說法,劉暢表示不能接受。文章發表之後,事件持續發酵,費縣公安局再次介入調查。7月15日,衛生院向每日人物透露,公安機關目前已經到院取證調查,“要等結果出來之後,我們再統一回復。”

衛生院一名工作人員告知每日人物,李明目前仍為在職醫生,正常上班。

7月16日下午,費縣衛生與計劃生育局(後簡稱“衛生局”)宣傳科告知每日人物,李明從2016年3月15日到2017年10月31日之間,多次以患者的身份,從衛生院購買地塞米松91支。

負責此案件的鐘羅山派出所,於7月16日迴應每日人物,稱案件目前已經受理,將根據調查情況決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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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每日人物李和息 編輯王輝

7月13日,山東省費縣的一名醫護人員劉暢,發文稱遭前夫李明婚內投毒。該文章中,劉暢舉報李明利用職務之便,盜用樑邱中心衛生院(下文簡稱“衛生院”)藥物,並多次購買長效激素地塞米松,共計91支。

據悉,衛生院曾於2018年接受過劉暢的舉報,經調查屬實之後,對李明做了“停職7天反省、罰款500元”的處罰。今年6月,費縣公安局對李明進行了審訊調查,李明承認曾對劉暢使用過地塞米松,但辯稱說是為了治病需要,只是用錯藥了,並非有意為之。

對於衛生院的處罰方式和警方的審訊說法,劉暢表示不能接受。文章發表之後,事件持續發酵,費縣公安局再次介入調查。7月15日,衛生院向每日人物透露,公安機關目前已經到院取證調查,“要等結果出來之後,我們再統一回復。”

衛生院一名工作人員告知每日人物,李明目前仍為在職醫生,正常上班。

7月16日下午,費縣衛生與計劃生育局(後簡稱“衛生局”)宣傳科告知每日人物,李明從2016年3月15日到2017年10月31日之間,多次以患者的身份,從衛生院購買地塞米松91支。

負責此案件的鐘羅山派出所,於7月16日迴應每日人物,稱案件目前已經受理,將根據調查情況決定是否立案。

女子舉報醫生前夫藥物投毒,衛生局透露:前夫以患者身份多次購買

劉暢在家中發現的大量藥物/受訪者供圖

結婚之後,生了一場“怪病”

2016年4月,劉暢與李明登記結婚。婚前一個月,她去費縣婦幼保健院做了檢查,檢驗報告單顯示劉暢“外觀正常”,葡萄糖、膽固醇含量在正常範圍內。

10月底,劉暢自感身體不適,感冒發熱且伴有“全身疼痛,手腳抽搐”的症狀。劉暢稱,李明是費縣樑邱中心衛生院的兒科醫生,當時建議她在家治療,隨後給她打了5天的吊瓶。

但劉暢的病情未見好轉,而且出現了新症狀:血糖持續升高,面部和腹部明顯增胖。

11月24日,劉暢在費縣人民醫院住院就診,沒查出來原因。26日,她在家人和李明的陪同下,轉到臨沂市人民醫院。臨沂市人民醫院的就診記錄顯示,劉暢入院時“軀幹出現較多痤瘡,視物模糊,下肢及腰背疼,手腳抽筋”,並且呈現“滿月臉、水牛背”的形態特徵。

“醫生就問有沒有吃過激素,我們都否定了。”據劉暢回憶,在得知她沒有激素用藥史之後,臨沂市人民醫院診斷其為糖尿病。但奇怪的是,住院5天之後,在沒有進行糖尿病治療的情況下,她的血糖不再升高了。

此外,劉暢在臨沂市人醫院檢查發現“腫瘤標誌物CA72-4明顯增高”。排除攝入激素的情況之後,臨沂市醫院懷疑她是由腫瘤導致的“庫欣綜合徵”,建議她轉到上級醫院。

12月1日,劉暢轉入山東大學齊魯醫院進行診斷。檢查結果排除了劉暢罹患腫瘤、以及腫瘤導致“庫欣綜合徵”的可能,診斷結果顯示她是“2型糖尿病”。

12月10日,劉暢出院。此後兩年,她一直遵從醫囑,服用“二甲雙胍”(一種降糖藥)。

劉暢告訴每日人物,她在山東大學齊魯醫院治療期間,李明代她簽訂了一份齊魯醫院的“患者授權委託書”,而她本人並不知情。診斷期間,涉及劉暢的病情和治療措施等事宜,主要由李明負責與醫生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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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每日人物李和息 編輯王輝

7月13日,山東省費縣的一名醫護人員劉暢,發文稱遭前夫李明婚內投毒。該文章中,劉暢舉報李明利用職務之便,盜用樑邱中心衛生院(下文簡稱“衛生院”)藥物,並多次購買長效激素地塞米松,共計91支。

據悉,衛生院曾於2018年接受過劉暢的舉報,經調查屬實之後,對李明做了“停職7天反省、罰款500元”的處罰。今年6月,費縣公安局對李明進行了審訊調查,李明承認曾對劉暢使用過地塞米松,但辯稱說是為了治病需要,只是用錯藥了,並非有意為之。

對於衛生院的處罰方式和警方的審訊說法,劉暢表示不能接受。文章發表之後,事件持續發酵,費縣公安局再次介入調查。7月15日,衛生院向每日人物透露,公安機關目前已經到院取證調查,“要等結果出來之後,我們再統一回復。”

衛生院一名工作人員告知每日人物,李明目前仍為在職醫生,正常上班。

7月16日下午,費縣衛生與計劃生育局(後簡稱“衛生局”)宣傳科告知每日人物,李明從2016年3月15日到2017年10月31日之間,多次以患者的身份,從衛生院購買地塞米松91支。

負責此案件的鐘羅山派出所,於7月16日迴應每日人物,稱案件目前已經受理,將根據調查情況決定是否立案。

女子舉報醫生前夫藥物投毒,衛生局透露:前夫以患者身份多次購買

劉暢在家中發現的大量藥物/受訪者供圖

結婚之後,生了一場“怪病”

2016年4月,劉暢與李明登記結婚。婚前一個月,她去費縣婦幼保健院做了檢查,檢驗報告單顯示劉暢“外觀正常”,葡萄糖、膽固醇含量在正常範圍內。

10月底,劉暢自感身體不適,感冒發熱且伴有“全身疼痛,手腳抽搐”的症狀。劉暢稱,李明是費縣樑邱中心衛生院的兒科醫生,當時建議她在家治療,隨後給她打了5天的吊瓶。

但劉暢的病情未見好轉,而且出現了新症狀:血糖持續升高,面部和腹部明顯增胖。

11月24日,劉暢在費縣人民醫院住院就診,沒查出來原因。26日,她在家人和李明的陪同下,轉到臨沂市人民醫院。臨沂市人民醫院的就診記錄顯示,劉暢入院時“軀幹出現較多痤瘡,視物模糊,下肢及腰背疼,手腳抽筋”,並且呈現“滿月臉、水牛背”的形態特徵。

“醫生就問有沒有吃過激素,我們都否定了。”據劉暢回憶,在得知她沒有激素用藥史之後,臨沂市人民醫院診斷其為糖尿病。但奇怪的是,住院5天之後,在沒有進行糖尿病治療的情況下,她的血糖不再升高了。

此外,劉暢在臨沂市人醫院檢查發現“腫瘤標誌物CA72-4明顯增高”。排除攝入激素的情況之後,臨沂市醫院懷疑她是由腫瘤導致的“庫欣綜合徵”,建議她轉到上級醫院。

12月1日,劉暢轉入山東大學齊魯醫院進行診斷。檢查結果排除了劉暢罹患腫瘤、以及腫瘤導致“庫欣綜合徵”的可能,診斷結果顯示她是“2型糖尿病”。

12月10日,劉暢出院。此後兩年,她一直遵從醫囑,服用“二甲雙胍”(一種降糖藥)。

劉暢告訴每日人物,她在山東大學齊魯醫院治療期間,李明代她簽訂了一份齊魯醫院的“患者授權委託書”,而她本人並不知情。診斷期間,涉及劉暢的病情和治療措施等事宜,主要由李明負責與醫生溝通。

女子舉報醫生前夫藥物投毒,衛生局透露:前夫以患者身份多次購買

醫院診斷顯示劉暢血糖正常/受訪者供圖

發現丈夫藏有激素類藥物,懷疑“怪病”系其投毒所致,報案未果

2017年9月,劉暢與李明發生矛盾,李明起訴離婚。9月底,劉暢母親在兩人家中整理衣物時,發現了大量藥品,包括7支長效激素類藥物地塞米松。

聯繫到婚後的那場怪病,劉暢懷疑李明之前對自己使用過激素藥物。她隨即帶著這些藥品,到鍾羅山派出所報案,但被迴應說“證據不明”。10月份,劉暢將情況反映到衛生局。

2018年4月,衛生局給劉暢出具了答覆意見書。意見書顯示,經調查,李明家中被發現的部分藥物屬於衛生院科室備用藥品,此類藥物不能私自取用,其餘的大部分藥品系李明自行購買。衛生院根據其相關管理規定,給予李明“停職7天反省、罰款500元”的處罰決定。

劉暢在收到答覆意見書之後,去費縣公安局報了警。但因她無法證明這些藥品對她使用過,警方尚未立案調查。

報案未果之後,劉暢於2018年5月到10月之間,先後前往費縣人民醫院、濰坊醫學院附屬醫院和山東大學齊魯醫院的內分泌科進行復診,診斷結果均顯示葡萄糖正常。劉暢這才知道自己並未患有2型糖尿病,“這樣的話,我只能符合大量激素導致的類固醇糖尿病。”

聯繫到三年的“怪病”及當時的治療情況,劉暢更加確認李明曾對她使用過地塞米松,也正因為李明隱瞞了用藥事實,導致她被誤診,且誤服了兩年的“二甲雙胍”。

2019月6月,劉暢向山東省《問政》節目舉報李明非法用藥。節目播出之後,費縣公安局啟動調查,並於6月18日將李明帶到刑訊隊調查。公安局副局長張喜亮告訴劉暢,審訊期間,李明承認曾對劉暢用藥,但辯稱說是為了治病需要,只是用錯藥了,並非有意而為。

劉暢覺得,這種說法她不能接受。“他(李明)以前在費縣人民醫院腎臟內科工作過,激素是該科室常用藥物,他對激素產生的一切後果是有基本認知的。”

此外,劉暢對三年前李明隱瞞其用藥事實的行為,也不能理解。“當時查不出來原因,每個醫生在問我有沒有攝入過激素,但是他隻字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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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每日人物李和息 編輯王輝

7月13日,山東省費縣的一名醫護人員劉暢,發文稱遭前夫李明婚內投毒。該文章中,劉暢舉報李明利用職務之便,盜用樑邱中心衛生院(下文簡稱“衛生院”)藥物,並多次購買長效激素地塞米松,共計91支。

據悉,衛生院曾於2018年接受過劉暢的舉報,經調查屬實之後,對李明做了“停職7天反省、罰款500元”的處罰。今年6月,費縣公安局對李明進行了審訊調查,李明承認曾對劉暢使用過地塞米松,但辯稱說是為了治病需要,只是用錯藥了,並非有意為之。

對於衛生院的處罰方式和警方的審訊說法,劉暢表示不能接受。文章發表之後,事件持續發酵,費縣公安局再次介入調查。7月15日,衛生院向每日人物透露,公安機關目前已經到院取證調查,“要等結果出來之後,我們再統一回復。”

衛生院一名工作人員告知每日人物,李明目前仍為在職醫生,正常上班。

7月16日下午,費縣衛生與計劃生育局(後簡稱“衛生局”)宣傳科告知每日人物,李明從2016年3月15日到2017年10月31日之間,多次以患者的身份,從衛生院購買地塞米松91支。

負責此案件的鐘羅山派出所,於7月16日迴應每日人物,稱案件目前已經受理,將根據調查情況決定是否立案。

女子舉報醫生前夫藥物投毒,衛生局透露:前夫以患者身份多次購買

劉暢在家中發現的大量藥物/受訪者供圖

結婚之後,生了一場“怪病”

2016年4月,劉暢與李明登記結婚。婚前一個月,她去費縣婦幼保健院做了檢查,檢驗報告單顯示劉暢“外觀正常”,葡萄糖、膽固醇含量在正常範圍內。

10月底,劉暢自感身體不適,感冒發熱且伴有“全身疼痛,手腳抽搐”的症狀。劉暢稱,李明是費縣樑邱中心衛生院的兒科醫生,當時建議她在家治療,隨後給她打了5天的吊瓶。

但劉暢的病情未見好轉,而且出現了新症狀:血糖持續升高,面部和腹部明顯增胖。

11月24日,劉暢在費縣人民醫院住院就診,沒查出來原因。26日,她在家人和李明的陪同下,轉到臨沂市人民醫院。臨沂市人民醫院的就診記錄顯示,劉暢入院時“軀幹出現較多痤瘡,視物模糊,下肢及腰背疼,手腳抽筋”,並且呈現“滿月臉、水牛背”的形態特徵。

“醫生就問有沒有吃過激素,我們都否定了。”據劉暢回憶,在得知她沒有激素用藥史之後,臨沂市人民醫院診斷其為糖尿病。但奇怪的是,住院5天之後,在沒有進行糖尿病治療的情況下,她的血糖不再升高了。

此外,劉暢在臨沂市人醫院檢查發現“腫瘤標誌物CA72-4明顯增高”。排除攝入激素的情況之後,臨沂市醫院懷疑她是由腫瘤導致的“庫欣綜合徵”,建議她轉到上級醫院。

12月1日,劉暢轉入山東大學齊魯醫院進行診斷。檢查結果排除了劉暢罹患腫瘤、以及腫瘤導致“庫欣綜合徵”的可能,診斷結果顯示她是“2型糖尿病”。

12月10日,劉暢出院。此後兩年,她一直遵從醫囑,服用“二甲雙胍”(一種降糖藥)。

劉暢告訴每日人物,她在山東大學齊魯醫院治療期間,李明代她簽訂了一份齊魯醫院的“患者授權委託書”,而她本人並不知情。診斷期間,涉及劉暢的病情和治療措施等事宜,主要由李明負責與醫生溝通。

女子舉報醫生前夫藥物投毒,衛生局透露:前夫以患者身份多次購買

醫院診斷顯示劉暢血糖正常/受訪者供圖

發現丈夫藏有激素類藥物,懷疑“怪病”系其投毒所致,報案未果

2017年9月,劉暢與李明發生矛盾,李明起訴離婚。9月底,劉暢母親在兩人家中整理衣物時,發現了大量藥品,包括7支長效激素類藥物地塞米松。

聯繫到婚後的那場怪病,劉暢懷疑李明之前對自己使用過激素藥物。她隨即帶著這些藥品,到鍾羅山派出所報案,但被迴應說“證據不明”。10月份,劉暢將情況反映到衛生局。

2018年4月,衛生局給劉暢出具了答覆意見書。意見書顯示,經調查,李明家中被發現的部分藥物屬於衛生院科室備用藥品,此類藥物不能私自取用,其餘的大部分藥品系李明自行購買。衛生院根據其相關管理規定,給予李明“停職7天反省、罰款500元”的處罰決定。

劉暢在收到答覆意見書之後,去費縣公安局報了警。但因她無法證明這些藥品對她使用過,警方尚未立案調查。

報案未果之後,劉暢於2018年5月到10月之間,先後前往費縣人民醫院、濰坊醫學院附屬醫院和山東大學齊魯醫院的內分泌科進行復診,診斷結果均顯示葡萄糖正常。劉暢這才知道自己並未患有2型糖尿病,“這樣的話,我只能符合大量激素導致的類固醇糖尿病。”

聯繫到三年的“怪病”及當時的治療情況,劉暢更加確認李明曾對她使用過地塞米松,也正因為李明隱瞞了用藥事實,導致她被誤診,且誤服了兩年的“二甲雙胍”。

2019月6月,劉暢向山東省《問政》節目舉報李明非法用藥。節目播出之後,費縣公安局啟動調查,並於6月18日將李明帶到刑訊隊調查。公安局副局長張喜亮告訴劉暢,審訊期間,李明承認曾對劉暢用藥,但辯稱說是為了治病需要,只是用錯藥了,並非有意而為。

劉暢覺得,這種說法她不能接受。“他(李明)以前在費縣人民醫院腎臟內科工作過,激素是該科室常用藥物,他對激素產生的一切後果是有基本認知的。”

此外,劉暢對三年前李明隱瞞其用藥事實的行為,也不能理解。“當時查不出來原因,每個醫生在問我有沒有攝入過激素,但是他隻字未提。”

女子舉報醫生前夫藥物投毒,衛生局透露:前夫以患者身份多次購買

李明簽訂的“患者授權委託書”/受訪者供圖

疑似丈夫本人迴應:輸液系治療腰間盤突出及發熱,妻子當時也知情

7月16日,網上一名自稱為李明的網友發表聲明。聲明稱,他的確給劉暢輸過液,但是輸液用到的藥物是用來治療前妻“腰椎間盤突出”和“發熱症狀”的,並且整個用藥過程對方均知情也曾授意認可。

該文章稱,他在陪同前妻就診期間,並非劉暢所說的“隻字未提”,而是每次都主動向醫生反映了曾使用過激素類藥物地塞米松的情況。

他解釋,劉暢曾被山東大學齊魯醫院診斷為“多囊卵巢綜合徵”,此病為先天性疾病,可導致血糖高、肥胖、多毛等症狀,而這些症狀也與劉暢此前就診情況吻合。

文章還回應稱,劉暢提供給媒體的病例都是針對糖尿病和多囊卵巢綜合徵的,這並不能證明他使用地塞米松是錯誤的。

對此,劉暢否認自己患有“多囊卵巢綜合徵”的說法。劉暢告訴每日人物,她在山東大學齊魯醫院治療期間,李明曾代她簽訂了一份齊魯醫院的“患者授權委託書”,而她本人並不知情。診斷期間,涉及劉暢的病情和治療措施等事宜,主要由李明負責與醫生溝通。

據瞭解,2016年9月,劉暢曾去費縣婦幼保健院生殖門診檢查過,檢驗報告顯示她“性激素六項”正常。2017年6月,濰坊醫學院附屬醫院生殖醫學門診的檢查結果也顯示她“抗繆勒管激素正常”。

劉暢認為,這兩項數據足夠證明她“多囊卵巢綜合徵”的診斷不合理。

據此,每日人物聯繫了負責此案件的鐘羅山派出所。警方迴應稱案件已經受理,將根據調查情況決定是否立案,“具體進展,不便公開。”

7月15日,樑邱中心衛生院迴應每日人物採訪時表示,公安機關目前已到院取證調查,“要等調查結果出來之後,我們再統一回復。”當每日人物問及答覆意見書的相關內容時,衛生院稱其不知情。該院一名工作人員向每日人物透露,李明目前仍為在職醫生,正常上班。

7月16日,每日人物聯繫了衛生局宣傳科,得知李明從2016年3月15日到2017年10月31日之間,多次以患者的身份,從衛生院購買地塞米松,共計91支。“有10支是給他外甥查皮膚過敏用的,其他的(用途)不知道。”

(文章劉暢、李明為化名)

本文由樹木計劃作者【每日人物】創作,獨家發佈在今日頭條,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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