漣源市食藥監局組織學習規章制度 嚴肅紀律要求

藥品 法律 民生 社會 婁底新聞網 2017-08-02

婁底新聞網訊(通訊員 謝金良)“第三百六十七條:對當事人需辦理的有關事務,責任人應有負責到底的責任……”7月26日上午,漣源市食藥監局行政許可暨放管服工作會議舉行。《漣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規則彙編》中的有關規定不時從會議室裡傳出。

根據國家、省、地、市關於“放管服”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漣源市食藥監局工作實際,由局行政審批股組織全市各個鄉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工作人員召開漣源市食藥監局行政許可暨放管服工作會議。局紀檢組長劉熠得知這個情況後,立即與監察室工作人員商量,決定利用這次會議並根據會議的特點,有選擇性地組織與會人員學習一些與行政許可有關法律及規章制度,重點對行政許可中一次性告知制度、工作人員廉政執法若干規定等內容進行了認真的學習和講解。

會上,劉熠指出,各監管所權力大了,但責任更重了,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誰敢觸碰紅線,就追究誰的責任。同時,他要求,所有監管所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相關的法律、規章制度進行行政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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