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交通違法被寶山交警處罰兩次?男子因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10日
日前,一則“市民因同一交通違法行為被寶山警方處罰兩次,並遭現場民警暴力執法”的微博帖文引起了不少網民的關注。事件真相真的和發帖人說的一樣嗎?警方表示,經過...
綿陽新聞網訊 4月17日,三臺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省道205線綿三路長坪執法服務站設置執勤卡點開展例行檢查。16時許,大隊執勤民警在對一輛川BNXXXX轎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存在逾期未檢驗違法行為,於是要求其將車輛停放至指點檢查點。誰知,該車駕駛員突然啟動車輛,衝崗拒檢,並加速向靈興方向行駛。
面對這一突發情況,執勤民警立即打開警燈,通過車載喊話器要求該車立即靠邊停車接受檢查,但該車駕駛員拒不配合,繼續加速向前行駛。與此同時,執勤民警立即向指揮中心報告,請求靈興派出所協助對該車進行攔截。最終,在靈興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該車被成功攔截。
經檢查,駕駛員楊某(鹽亭人)車輛存在多起違法未處理的情況,加之車輛逾期未檢驗,怕被執勤民警查處,所以才心存僥倖,採取拒絕接受檢查來避責。
目前,楊某表示會盡快到交警大隊對前期未處理違法行為及時進行處理。同時,執勤民警對其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了嚴厲批評,根據相關法律條款,依法對該車駕駛員未按照規定期限對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不服從交警指揮的交通違法行為作出扣3分、罰款300元的處罰決定。(景怡 綿陽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趙利賓 文/圖)
編輯:蔣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