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養老保險,霸佔私人財物……哈爾濱市紀委最新通報,多名幹部被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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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哈爾濱市紀委監委通報8起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道外區民主鎮勝利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楊佰成強佔群眾財產問題。2017年5月,楊佰成強行霸佔村民顧某位於民主鎮第二漁場價值129.2萬元的魚池及附屬物。2019年5月,楊佰成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松北區松北鎮新鎮村黨總支原副書記畢海東等人工作失職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問題。2014年5月,時任村委會代理主任畢海東、報賬員焦旭峰,在新鎮村村委會協助區政府徵地過程中,未比對村民孫某所持合同與村委會存檔合同是否一致,簽字同意發放補償款,致使土地徵收補償款被騙取222.53萬元。2019年6月,畢海東、焦旭峰分別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雙城區西官鎮創勤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張吉林截留挪用糧食補貼資金問題。2012年至2018年,時任創勤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張吉林,截留村機動地糧食補貼資金合計8.97萬餘元,用於村集體支出。2019年5月,張吉林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五常市小山子鎮雙山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趙明騙取村民土地承包費問題。2014年1月,趙明隱瞞真實情況,將已承包出去的土地重複承包給其他村民,騙取承包費15萬元,用於償還個人債務。2019年1月,趙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因詐騙罪已被依法判刑。

尚志市長壽鄉牛心村黨支部原書記李春華挪用養老保險費問題。2011年至2018年,李春華利用擔任該村養老保險協辦員的工作便利,挪用代收的養老保險費共計9.15萬元,用於家庭支出。2019年6月,李春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因挪用公款罪已被依法判刑。

賓縣寧遠鎮愛國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高庫侵佔徵地補償款問題。2015年1月至2017年10月,高庫利用工作便利,將愛國村村委會受託管理的哈佳鐵路賓縣項目愛國村徵地補償款中的42.1萬元據為己有。2019年4月,高庫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貪汙犯罪問題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延壽縣延河鎮新興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王玉河套取糧食補貼資金問題。2008年至2009年,王玉河利用工作便利,以本人及家庭成員名義虛報糧食補貼面積284.45畝,截至2018年共套取國家糧食補貼資金7.84萬餘元,用於家庭支出。2019年5月,王玉河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木蘭縣利東鎮三良村村委會原主任潘清龍騙取貸款問題。2016年至2017年,潘清龍提供虛假材料,向木蘭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申請貸款103.4萬元,用於投資糧食生意,後因經營虧損,貸款到期後仍未償還。2019年4月,潘清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因騙取貸款罪已被依法判刑。

來源:龍頭新聞記者 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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