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個車強制收走逾期還貸車引投訴 一成首付購19萬新車“利息”高達4萬

來源:長江商報

長江商報消息大搜車旗下的汽車融資租賃平臺“彈個車”,以“一成首付彈個車”的廣告語吸引了眾多消費者,然而近來卻因強制收車、買車實際比原車貴等問題,頻被消費者投訴,其誘人的“低首付買車”背後暗藏貓膩。

近日,不少消費者向長江商報記者表示,在彈個車上購買了汽車,開了一年就被莫名其妙的收走了。

對此,彈個車方面迴應長江商報記者稱,“收回車輛是因用戶發生還款逾期、長期未處理車輛違章等嚴重違約行為後,在多次通知後,用戶仍不履行合約,迫不得已,才會上門收車。”

還有消費者質疑,原本19萬元不到的車,在彈個車上付款的時候發現最後要付23萬多,這樣要比最初買車多了4萬元。

電商觀察家、上海萬擎諮詢公司CEO魯振旺直言,超低首付買車,是平臺以金融服務來支撐,“平臺就是靠分期付款的利息來賺錢,賺利息差。”

在彈個車看來,彈個車與一次性支付全款購車是無法直接做比較的。客戶享受到的這種購車方式的優勢和服務是彈個車平臺背後付出了資金成本、服務成本、技術成本等,本身是不同的購車方式。

對此,律師建議,消費者在選擇此種購車方式時,要注意平臺操作模式和合同條款,以降低購車風險。

強制收車引發消費者投訴

“當時我在車上不同意收車,可收車人員卻表示第二天交清逾期可拿回。” 張先生向長江商報記者講述收車經過,因一些原因未能及時交款,逾期二十多天後被彈個車被強制收車,當時收車人員表示第二天交清逾期可拿回,到第二天工作人員卻電話告知還需要收車後費用和車架10%的保證金費用。

同樣在彈個車上下單最後被收車的還有一位樑先生。“去年11月份在彈個車上面首付買了臺日產藍鳥。過年期間,支付寶上面因扣不了款,被彈個車稱逾期,半夜把車拖走,報警後,被告知需要拖車費、違約金。” 樑先生向長江商報記者表示:“後面仔細看合同,發才現買車變成了租車,之前的首付都去哪裡了?而且若無法繼續履行,違約金需四、五萬元。”

長江商報記者在樑先生提供的《解除協議通知函》中看到,雙方此前簽訂協議為《融資租賃協議》,也就是說按照合同是租車並非買賣車輛。但同樣歷經此類事件的消費者卻認為,彈個車的廣告說的是一成首付開回家。這在消費者看來,一成首付是買而不是租,它涉嫌廣告誘導消費,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面對消費者投訴,上週,長江商報記者聯繫彈個車方面,彈個車方面表示,上述張先生屬於首年租賃期間客戶第4次逾期,並在27天后被收車。由於用戶存在多次逾期,公司提供一定保證金(可抵扣購車尾款)的繼續用車方案,但用戶不接受繼續用車方案,並在5月20日變更處置方式為收車後異常退車。由於用戶下單的是不可退車型,租賃期退車違反合同約定,將收取一定費用的違約金。截止目前,雙方尚未達成一致處理方案。

另根據彈個車解釋,上述樑先生首年租賃期間第2期月租金逾期20天后被收車。期間,多次聯繫對方並接聽過兩次,樑先生表示會盡快還款,其餘均為未接聽/佔線。彈個車方面表示,公司提供給用戶收車後買斷、退車和免保證金繼續用車三種可選擇處理方案。截止2月23日,雙方尚未達成一致處理方案。

拖車無通知具體是怎麼回事?脫完車又是如何處理的?對此,彈個車表示:“收回車輛是因為用戶發生還款逾期、長期未處理車輛違章等嚴重違約行為後,在工作人員通過短信、電話、APP推送等多種方式進行多次、充足分級的通知和提醒下,用戶依然不履行合約,迫不得已,沒有其他可替代止損措施下,才會安排工作人員上門收走車輛。”

不過,這樣的事件在彈個車上面並非個案。近日,全國各地的消費者接二連三的來到杭州維權,稱自己在彈個車上購買了汽車,開了一年就被莫名其妙的收走了,最終彈個車變“彈沒車”。

對此,北京市億達(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在接受長江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強制收車是按照雙方約定來的,屬於行業慣例,至於是否違規或者違法還需要從具體操作流程上來判斷。一般來說消費者碰到這種情況需要通過正常的訴訟程序來解決,否則的話消費者很難維權。”

一成首付買車實際比原車貴

除了被投訴強制收車外,還有消費者反映,雖然首付僅萬元,但整體算下來,彈個車上買的車遠比原車要貴。

根據消費曝光案例來看,消費者楊女士買的車原本19萬不到,付款的時候發現最後要付23萬多,這樣要比最初買車多了4萬元。

“超低首付就可以買車,平臺就是靠分期付款的利息來賺錢,賺利息差。通俗來說就是本來這個車可能就10萬但是用彈個車的各種費用加起來就是十幾萬。” 電商觀察家、上海萬擎諮詢公司CEO魯振旺直言。事實上,無論是“一成首付買新車”“首付3000元開新車”,最終都是以金融服務來支撐。

既然比原車還貴,大家為什麼要在彈個車上買?魯振旺認為:“其主要用戶是暫手頭沒有那麼多現金,或者在付款方面存在一定問題的。在平臺發展中,難免會出現一定逾期,如果平臺上有逾期率低於一定比例,那麼就會產生盈利,如果超出一定比例,平臺為了減少損失才會強制收車,否則這個模式就走不下去了。”

彈個車方面向長江商報記者介紹,彈個車是融資租賃形式的金融購車產品,融資租賃本質是解決客戶融資的一種金融工具,是出租方根據承租方的需求而去採購車輛,提供給承租方使用、承租方支付租金。

這種汽車融資租賃通過“以租代購、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車,通常採用1+3的模式,用戶以低首付的方式租滿1年,期間汽車所有權歸平臺方,1年之後用戶可以選擇一次性付清,或申請最長36期分期,或退還汽車,或繼續租賃。

這被稱為“汽車新零售”,引發大量的資本和勢力瘋狂湧入。長江商報記者梳理髮現,2012年至今,彈個車所屬公司大搜車共融資超過6次,累計金額超過12.134億美元。

對此,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李旻律師建議,在選擇此種購車方式時,要注意各平臺操作模式的區別。在與平臺達成協議時,要注意與自身權利義務有關的合同條款,對於不理解的專業詞彙或有疑惑的合同條款要求對接人員予以釋明,降低購車風險。

魯振旺也補充:“如果預期情況沒有太大的問題卻被收車的話,確實是會引起消費者的不滿,需要根據合同約定來判定責任方,消費者可以通過投訴的方式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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