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失信黑名單擴大化 不能過度懲戒或信用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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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應用經濟學博士後 盤和林

8月16日,在國家發改委召開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新聞發言人孟瑋提到,截至7月底,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歸集總量持續增長,累計歸集各類信用信息約370億條。7月份當月,新增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信息69.38萬條,涉及失信主體63.92萬個,退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主體16.65萬個。7月份,全國法院發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33萬例,限制購買飛機票256萬人次,限制購買動車高鐵票9萬人次,此外,7月份有15萬失信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法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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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應用經濟學博士後 盤和林

8月16日,在國家發改委召開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新聞發言人孟瑋提到,截至7月底,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歸集總量持續增長,累計歸集各類信用信息約370億條。7月份當月,新增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信息69.38萬條,涉及失信主體63.92萬個,退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主體16.65萬個。7月份,全國法院發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33萬例,限制購買飛機票256萬人次,限制購買動車高鐵票9萬人次,此外,7月份有15萬失信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法律義務。

防止失信黑名單擴大化 不能過度懲戒或信用威脅

此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2019年第三批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共涉及工程建設、加工製造等行業的100家企業,總金額達1.2億元。涉及企業信息均已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從數據來看,可以說我國的信用建設成效顯著,但僅一個月就出現如此多的失信主體也不免引起我們對於信用機制被濫用的擔憂。

為此,孟瑋表示,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要始終堅持依法依規,合理適度。個別地方違法違規將不適用於失信懲戒機制的行為納入個人信用記錄,對發現的此類問題,已及時進行了糾正處理。

要做到“三個防止”,防止失信行為認定和記入信用記錄的泛化、擴大化;防止失信“黑名單”認定和實施失信懲戒措施的泛化、擴大化;防止包括個人信用分在內的其他信用建設舉措應用的泛化、擴大化。

綜合來看,在我國大興信用建設的幾年來,之所以能有顯著成效筆者認為便是源於信用機制良好的“加減法”作用。

一方面給信用“加分”,讓守信者得到實實在在的利益與好處;另一方面通過對失信的懲戒,倒逼失信者付出代價。

也就是通過對信用獎懲的有效區分,使信用質量成為公民個人屬性重要一環。然而,有地方缺存在過度懲戒,或是“信用威脅”,這便使信用機制有了濫用、泛用的危險。

孟瑋談到,應嚴格按照失信懲戒機制的行為對行為人進行界定。避免因邊界事件而使得信用機制建立成為增強地方行政職權的工具。

實際上,由於如今社會信息透明度的上升,居民信息可獲得性的增加,信用機制即使在日常生活也可能被濫用,對於不瞭解具體懲戒行為的人來說,很多事務均可與信用扯上關係。

以大學生工作來說,數據顯示,90後應屆畢業生平均一年內更換3-4家企業,頻繁的跳槽自然對於公司企業有著不小的影響,為了應對跳槽的年輕人,有企業將跳槽與信用掛鉤。

當然,濫用和泛用最嚴重的後果是影響了信用機制的建設,一方面,濫用和泛用帶來大面積的信用問題,加大了執法成本,掩蓋了真正重要的信用違規問題;另一方面,懲戒面的擴大意味著懲戒區分的縮小,不詳加區分的懲戒會降低信用機制“加減法”的作用。同時,引起社會對於信用的過度謹慎情緒。

其實,之前商務部官網發佈印發《商務信用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辦法》時筆者就提到,信用監管具有兩方面的意思,一方面是對於社會信用監管,另一方面是對於執法信用監管,而此次發改委例行新聞發佈會其實是是再次對這個問題進行強調。孟瑋發言中提到四個“更加註重”,其中第一點更加註重宣傳解讀,防止誤解誤讀便是給執法部門打預防針,信用建設固然重要,懲戒力度也需要強化,但是不能因為急於求成就廣貼“失信標籤”。信用不能成為一個筐,什麼都往裡裝。

編輯 劉靜 圖據IC ph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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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應用經濟學博士後 盤和林

8月16日,在國家發改委召開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新聞發言人孟瑋提到,截至7月底,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歸集總量持續增長,累計歸集各類信用信息約370億條。7月份當月,新增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信息69.38萬條,涉及失信主體63.92萬個,退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主體16.65萬個。7月份,全國法院發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33萬例,限制購買飛機票256萬人次,限制購買動車高鐵票9萬人次,此外,7月份有15萬失信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法律義務。

防止失信黑名單擴大化 不能過度懲戒或信用威脅

此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2019年第三批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共涉及工程建設、加工製造等行業的100家企業,總金額達1.2億元。涉及企業信息均已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從數據來看,可以說我國的信用建設成效顯著,但僅一個月就出現如此多的失信主體也不免引起我們對於信用機制被濫用的擔憂。

為此,孟瑋表示,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要始終堅持依法依規,合理適度。個別地方違法違規將不適用於失信懲戒機制的行為納入個人信用記錄,對發現的此類問題,已及時進行了糾正處理。

要做到“三個防止”,防止失信行為認定和記入信用記錄的泛化、擴大化;防止失信“黑名單”認定和實施失信懲戒措施的泛化、擴大化;防止包括個人信用分在內的其他信用建設舉措應用的泛化、擴大化。

綜合來看,在我國大興信用建設的幾年來,之所以能有顯著成效筆者認為便是源於信用機制良好的“加減法”作用。

一方面給信用“加分”,讓守信者得到實實在在的利益與好處;另一方面通過對失信的懲戒,倒逼失信者付出代價。

也就是通過對信用獎懲的有效區分,使信用質量成為公民個人屬性重要一環。然而,有地方缺存在過度懲戒,或是“信用威脅”,這便使信用機制有了濫用、泛用的危險。

孟瑋談到,應嚴格按照失信懲戒機制的行為對行為人進行界定。避免因邊界事件而使得信用機制建立成為增強地方行政職權的工具。

實際上,由於如今社會信息透明度的上升,居民信息可獲得性的增加,信用機制即使在日常生活也可能被濫用,對於不瞭解具體懲戒行為的人來說,很多事務均可與信用扯上關係。

以大學生工作來說,數據顯示,90後應屆畢業生平均一年內更換3-4家企業,頻繁的跳槽自然對於公司企業有著不小的影響,為了應對跳槽的年輕人,有企業將跳槽與信用掛鉤。

當然,濫用和泛用最嚴重的後果是影響了信用機制的建設,一方面,濫用和泛用帶來大面積的信用問題,加大了執法成本,掩蓋了真正重要的信用違規問題;另一方面,懲戒面的擴大意味著懲戒區分的縮小,不詳加區分的懲戒會降低信用機制“加減法”的作用。同時,引起社會對於信用的過度謹慎情緒。

其實,之前商務部官網發佈印發《商務信用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辦法》時筆者就提到,信用監管具有兩方面的意思,一方面是對於社會信用監管,另一方面是對於執法信用監管,而此次發改委例行新聞發佈會其實是是再次對這個問題進行強調。孟瑋發言中提到四個“更加註重”,其中第一點更加註重宣傳解讀,防止誤解誤讀便是給執法部門打預防針,信用建設固然重要,懲戒力度也需要強化,但是不能因為急於求成就廣貼“失信標籤”。信用不能成為一個筐,什麼都往裡裝。

編輯 劉靜 圖據IC photo

防止失信黑名單擴大化 不能過度懲戒或信用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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