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和投資人籤對賭協議不披露,結果業績承諾沒完成,對賭協議才大白於天下。
近日,在仲裁結果出爐近兩個月後,華索科技(430289)的大股東雖然不情願,但還是根據裁決意見,進行了回購。
對賭協議不披露
華索科技是一家為有色金屬生產提供自動化控制系統開發和應用的服務商,2013年8月8日在新三板掛牌。
2015年3月,華索科技以每股5.26元的價格,對21名認購人增發了850萬股股票,募集資金近4500萬元。
公司從資本市場上募資到資金,這本來是一件挺好的事情,豈料一年半後,突然增加了變數。
2016年10月,華索科技補發了一則8月份發生的仲裁。
公告說,上述募資中新增股東之一的中海實創,以公司2015年度業績沒有達到約定金額為由,要求大股東回購股份。
這是什麼情況?主辦券商都懵了……
查了一圈主辦券商才知道,自己督導的公司居然在股票發行中,與包括中海實創在內的14名認購人,簽署了增資補充協議。
各個補充協議的內容不完全一致,其中對申請仲裁的中海實創的補充協議要求,2015年、2016年、2017年華索科技扣非後淨利潤分別不低於2250萬、2925萬和3800萬等。
如果這些要求有一條不達標,中海實創就有權要求大股東認購它持有的股份,認購價格為全資投資額,加上每年10%的收益。
而這些補充協議直到仲裁發生之前,都沒有披露過;仲裁發生之後,華索科技則直接把鍋甩給工作人員,說工作人員不熟悉信披規則……
被官司“連累”
大膽猜想一下,如果華索科技2015年年報業績達到了對賭協議的要求,這些“偷偷”簽署的對賭協議,也許就不會被發現了。
遺憾的是,2015年年報發佈後,簽署了對賭協議的股東們發現,華索科技當年扣非後淨利潤僅1250萬元,觸發回購要求,補充協議也被曝光。
其實現在回頭去看,淨利潤沒有達到要求這個事情,華索科技也是有點倒黴。
當時華索科技有一筆分成款沒收回來,正在打官司,因此有一部分收入沒有確認。
2016年款項經過訴訟後收回了,但是按照會計準則規定,這部分款項應計入2016年度的收入。
如果把這部分收入考慮進去,華索科技2015年的實際利潤,就達到了對賭協議的要求。
但是協議看的是2015年經審計的扣非淨利潤,所以不管怎麼說,業績就是沒達到,人家就是想讓大股東回購。
2017年4月5日,北京市仲裁委員會發布了裁決書。
裁決書要求華索科技的大股東,按照回購協議認購中海實創的股份,並且按照10%的年利率支付費用。
6月8日,華索科技方面表示,根據裁決意見,當事三方“友好協商”,大股東完成了回購款的支付、股票過戶以及訴訟費支付,裁決全部履行完畢。
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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