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條人命、10多起強姦案,90後被判死刑!母親:以為他早死了

來源:湖北日報

近日,由浙江省紹興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姚常鳳故意殺人、侮辱屍體、強姦、盜竊案在紹興市中級法院宣判,姚常鳳一審被判處死刑。

出生於1991年的姚常鳳是公安部B級通緝犯,姚常鳳為恩施州宣恩人。根據公訴機關指控,他先後在浙江、湖北、湖南等地故意殺害4名未成年人,而首起命案發生於2011年。

首案:兩兄妹遇害

2011年年初,貴州人何林全和田仁娥來到紹興新昌大市聚鎮坑西村打工,租住在一間20多平方的農民房裡。待了三個月後,夫妻倆把在貴州老家的三個孩子接到身邊,他們覺得還是把孩子們帶在身邊好。

三個孩子也喜歡這種在父母身邊的日子,9歲的大兒子何賓和7歲的女兒何琳落實到鎮上的小學唸書,6歲的小兒子何嘉則在附近的幼兒園。田仁娥記憶中,那時的日子雖然清苦,但因為孩子們都在身邊,也懂事,所以日子很溫馨。

半年後的2011年12月1日,那是一個週五,何林全記得,他和妻子一早就出門,何賓和何琳上學去了,何嘉也被送到了幼兒園。當天孩子們放學回家沒多久,大兒子何賓喊女兒何琳一起出門玩兒,但何琳說自己只想在家看電視。然而誰都不會想到,這竟成了兄妹倆的最後一次對話。

何賓離開家後,租住在隔壁的姚常鳳,盯上了正在隔壁獨自看電視的何琳。後來據姚常鳳交代,那時因為剛剛看了色情小說,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慾望,見到獨自在家的何琳,決定下手,隨後他進入他們家,意圖對何琳不軌,遭到何琳的反抗,姚常鳳並未收手。

此時,剛剛被親戚送到樓下的小兒子何嘉,跑上樓梯回家,當他開門的那一刻,見到的卻是姚常鳳,以及當時可能已經昏迷的何琳。姚常鳳發現了何嘉,在接下來的幾分鐘裡,他殘忍地將這對姐弟殺害,逃離了現場。

沒多久,孩子父親何林全回到家,打開門的一瞬間,他腦子裡一片空白,他隨即報警。警方抵達時,孩子媽媽田仁娥被家人攔著不讓進屋,因為怕她受不了。

2017年7月10日,沅陵縣看守所,姚常鳳講述自己作案情形。

警方經過調查,從女孩身上提取的DNA檢驗結果出來後,確定凶手就是姚常鳳。

鎖定凶手後,警方展開了追捕。警方在三界鎮蹲守了兩三個月。24小時蹲守,沒有結果,線索斷了。姚常鳳的老家也去了,也沒有線索。

逃亡路上連續犯案

姚常鳳是湖北恩施宣恩縣沙道溝鎮紅旗坪村人。案發之後,他坐公交車去了新昌縣城,有山就跑到了山裡了。在山裡,頭幾天沒有吃的,沒吃的就喝水、吃野果。他想著離老家近一點,於是就找了一個地圖,跟著地圖走。

據他落網後交代,逃亡後選擇的落腳點,基本都是離老家近的地方。

姚常鳳交代,2012年7月,他在湖北老家的橘樹林裡姦殺了一名8歲多的小女孩。小女孩遇害時,距離其9歲生日僅僅只有四天。

2013年2月18日,姚常鳳在湖南龍山縣內,持水果刀強行將落單的姚某(女,15歲)拖至草叢欲實施強姦,遭到受害人強烈反抗,喪心病狂將其殺害,埋屍後潛逃。

這之後的2013年2月至2017年1月,姚常鳳在重慶市梁平縣石馬山公園等處,針對7名落單女性採取暴力手段實施強姦。

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期間,在重慶市酉陽縣植物園內以暴力方式對3名落單女性實施強姦。

姚常鳳自供3次殺人經歷

在被抓捕前,警方最近一次發現姚常鳳的行蹤,是在2017年2月初。

當時,重慶梁平的兩名村民發現一座山上的洞穴裡,臨時搭起了一個帳篷,住著一名陌生男子。村民們上前問話,可這名男子很警覺,趁人不注意很快逃跑了。

警方發現此人正是姚常鳳,當時帳篷裡只有一張簡單的床,被褥凌亂,旁邊整齊地擺放了很多書。

2017年7月8日,姚常鳳在湖南正要對一名11歲女孩實施強姦時,被聞訊趕來的群眾發現,在逃離過程中被圍堵群眾抓獲。

母親:都以為他早就死了

姚常鳳四處逃竄,住山洞、廢棄寺廟,靠偷竊等為生。

2013年,姚常鳳轉移到了重慶梁平,犯下了7起強姦案,但沒有殺人。

姚常鳳交代,他覺得梁平比較適合他,他捨不得離開這個環境。要不是被發現了住所,他想一直待下去。

姚常鳳在重慶梁平半山腰搭建的窩,還區分了生活區跟廚房。他還自己做飯,在山上他種了一些蔬菜,特別是辣椒,因為他愛吃辣椒。他說他對山有一種熟悉感,越是原始的山,他越喜歡。

在他的山洞裡,警察還發現了200多本書籍,有中學生的言情小說,還有各種雜誌。他逃跑的這幾年沒有手機,也不跟外界聯繫,就靠這些書來消磨時光。他說這些書都是梁平當地的一所學校裡偷來的。除了偷書,他還偷學生老師的錢財,偷了整整一年,最多一筆偷了2000元。

除了梁平,在湖南龍山時他住的山洞,也有兩個。

“他的野外生存能力特別強。他在半山腰找了一處地方,挖了一個洞,兩邊用石頭當樑柱,洞口外面是天然的灌木叢,頂部用灌木覆蓋。即使有旁人從這裡經過,也不會輕易發現這裡有個住所。”辦案民警張飛說。

姚常鳳是一個怎樣的人?追逃他6年的張飛十分清楚:姚常鳳的生父因為強姦入獄,不久後死去。老家在湖北恩施宣恩縣沙道溝鎮,家裡有一個小2歲的同母異父弟弟,還有母親和繼父。

姚常鳳的母親說,“他10年前去浙江打工,中間也就帶著弟弟回來過一次,和我幾乎不說話,我們都以為他早就死了。”

“只是她們都落單了”

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姚常鳳對於自己的罪行,表現更多的是無所謂。

回憶起在浙江的第一次犯案,姚常鳳說自己就是想強姦那個小女孩。為什麼連小女孩的弟弟一起殺害,他說小男孩在喊,怕他們告密。

問他如何選擇作案目標,他說因為自己個頭比較小,就挑單身好下手,容易被他控制的女性,至於年齡他不挑。據警方調查,年齡最大的受害者48歲。

對於那些受害者,姚常鳳沒有太多印象,“沒在意漂不漂亮,只是她們都落單了。”

問他,“感覺傷害了他們也無所謂?”姚常鳳點了點頭。

說起那些被他殺害的女孩,他神情平淡

姚常鳳讀書比別人晚,8歲多開始上學,中途還留過級。等到16歲小學畢業的時候,已經是班級裡年齡最大的人。他內向而孤僻,玩伴更多是男同學,很少跟女孩接觸。

小學畢業後,姚常鳳跟著老鄉來到新昌的軸承廠打工,一干就是4年。最開始只有千把塊,後來才有了一千五六。“生活除了吃飯睡覺,就是打工。”內向的姚常鳳似乎沒有別的消遣方式,也很少跟人聯繫,手機通訊錄裡面只保留了個位數的聯繫人。

新昌案發後,當時警方在他的銀行卡里發現還有1.9萬元的存款。後來瞭解到,他是非常節儉的一個人,每年都會給家裡打錢,自己很少花錢。

這些錢從他逃跑那一刻開始就再沒動過,他說曾在電視上見過,取錢會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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