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信息庫”上線 可提供入職查詢

性侵犯 廣州 法律 幼兒園 廣東 正義網 2019-06-01
廣州“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信息庫”上線 可提供入職查詢

今日(5月30日),廣東省廣州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向社會通報該市檢察機關落實最高檢“一號檢察建議”的情況並舉辦了“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信息庫”正式上線儀式。隨後,新聞媒體記者和社會各界人士參加了該院舉辦的“攜手關愛、共護明天”檢察開放日活動。

廣州“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信息庫”上線 可提供入職查詢

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信息庫正式上線。

廣州市檢察院新聞發言人、副檢察長周虹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今天正式上線的“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信息庫”收錄了廣州市近三年性侵類犯罪已決案件的信息,並將不斷更新。該信息庫與教育局等職能部門對接,在與兒童成長相關的特殊行業或崗位的人員入職程序上建立犯罪記錄強制查詢機制,幫助相關單位提高有關人員入職審查、品行評估的準確性和有效性,將有侵害未成年人前科人員擋在門外。據悉,在此之前,廣州市花都區檢察院、南沙區檢察院已與轄區教育局建立了入職查詢制度,對轄區內從事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的工作人員進行入職查詢,防止曾因性侵害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人員進入學校、幼兒園、培訓機構等教育工作崗位。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向教育部發出史上首份《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書》(高檢建〔2018〕1號,以下簡稱“一號檢察建議”),建議積極推動幼兒園、中小學校園安全建設,有效預防和減少教職員工性侵害幼兒園兒童、中小學學生違法犯罪發生。對此,廣州市檢察機關高度重視,認真落實最高檢的工作要求,以認真負責的態度、求真務實的作風,多措並舉全力推動“一號檢察建議”在廣州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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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信息庫正式上線。

2018年,廣州市檢察機關辦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佔所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比例高達45.6%,其中,教育領域未成年人被性侵害的案件佔比接近10%,作案人員涉及幼兒園、中小學校的教師、保安等教職員工和校外教育輔導機構的教職人員。針對這一情況,檢察機關一方面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加大打擊力度,依法從嚴懲處;另一方面結合辦案實際通過檢察建議的方式加強法律監督。

2018年,廣州市檢察機關針對校園安全問題向教育行政部門、中小學校、幼兒園、教育培訓機構制發檢察建議共計16份,其中8份是針對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而進行的法律監督,引起了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的高度重視,並採取了在校園及周邊聯合巡查、強化教職員工法治培訓、完善校園安全管理等整改措施,取得良好效果。另外,為了全面掌握全市教育領域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相關情況,廣州市檢察院就該市學校教職員工、教育培訓機構人員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展開深入調研。通過對案發時間地點、嫌疑人和被害人身份情況、侵害次數等具體案件情況的調研,分析案發原因、查找安全管理漏洞,並認真研究對策。調研同時還就案件中未成年人的救助保護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以進一步加強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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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信息庫正式上線。

廣州市檢察院主動與市教育局聯繫溝通,併發送了《關於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一號檢察建議”的意見》。該意見向教育局全面傳達“一號檢察建議”的精神,並通報了廣州市檢察院對於全市學校教職員工、教育培訓機構人員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調研情況,提出了開展校園安全隱患定期排查和專項督查、嚴格評估教育培訓機構辦學條件、督促幼兒園園長、中小學校長及教育培訓機構負責人切實擔起安全管理第一責任等相關工作建議。推動教育部門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相關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健全完善預防性侵害的制度機制,同時加強和其他相關單位的協同合作,共同維護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為加強對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保護、為未成年人營造安全的成長環境,廣州市檢察院著力推動“一站式”辦案救助機制的建設。在場所建設方面,已與廣州市婦兒醫療中心達成合作協議,擬在該中心內建設“一站式”取證辦案區,“一站式”完成對受到性侵、虐待、故意傷害等嚴重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進行特殊救治、傷情檢驗、DNA物證提取、“一站式”詢問和同步心理干預。在制度建設方面,該院起草了《關於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辦案工作指引》,《指引》包含了辦理案件的原則、辦案要求、取證要點、被害人保護等方面的內容,在取證辦案的過程中切實貫徹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目前正在徵求意見階段。此外,該院依託未檢工作社會支持體系的建設,不斷完善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保護機制,努力確保“一站式”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醫療救助、心理救助、法律援助和社會救助等。

廣州市檢察機關把“一號檢察建議”的落實與開展“法治進校園”、檢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長等工作緊密結合,主動走進校園,共開展“預防性侵害”專題法治宣講活動215次,並將預防重點向農村留守兒童集中、城鄉結合部等地方的中小學校、幼兒園傾斜,在18萬學生中種下“防性侵疫苗”。與此同時,還定期與幼兒園、中小學校開展走訪交流,瞭解掌握學校預防性侵害工作情況,對校園安全方面是否存在管理漏洞加以監督,共同打造平安校園。截至2019年4月,共有92名檢察官擔任學校法治副校長,其中有22名為檢察長、副檢察長,為檢校共建的深入發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動作用。

廣州市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辦公室負責人王銀梅告訴記者,下一階段,該院將與市教育局制定落實“一號檢察建議”的工作細則,建立起溝通協調、信息通報、聯合調研督導等工作機制,重點落實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學校是否建立安全管理、預防性侵害制度;二是學校對教職員工管理是否嚴格;三是學校是否對學生、兒童及家長開展有效的法治教育、預防性侵害等自護教育。四是學校對寢室、教育、保安室等重點區域的管理是否嚴格;五是對於已經發生的案件處理是否及時,是否有失職、瞞報漏報行為。

典型案例

一、王某某猥褻兒童案

被告人王某某,男,廣州市白雲區某小學教師。王某某在擔任教師期間,自2017年9月5日起,多次在學生宿舍五樓504房內,對被害人溫某某實施猥褻行為。後被害人的家長髮現並報案,被告人王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2018年4月24日,廣州市白雲區檢察院以羅某某犯猥褻兒童罪向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同年7月16日,白雲區人民法院以猥褻兒童罪判處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

二、王某猥褻兒童案

被告人王某,男,廣州市花都區某培訓機構英語老師。被告人王某在廣州市花都區某英語培訓中心擔任英語老師期間,從2017年3月至7月,在課餘時間以“玩遊戲”為由,多次次將前來培訓中心學習英語的被害人庾某某(男,9歲)帶至培訓中心廁所內,實施猥褻行為。2017年9月12日,被告人王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2017年11月24日,廣州市花都區檢察院以王某犯猥褻兒童罪向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除提出量刑建議外,還建議法院禁止被告人王某在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從事未成年人相關職業。同年12月25日,花都區人民法院以猥褻兒童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採納了花都區檢察院建議,禁止被告人王某在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從事未成年人相關職業。

來源:正義網

文字:鍾亞雅 熊煥

編輯:宿廣田

監製:楊 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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