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未成年人安全 多地特定職業入職需“驗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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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中小學等教育機構招錄教職員工時應當進行涉罪信息查詢,有犯罪記錄,特別是性侵犯罪記錄的人員,不得招錄聘用……不久前,重慶市出臺新規旨在加強對未成年人安全保護力度。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已有多地出臺類似規定,在教育領域對有嚴重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記錄者進行“驗身”與“拉黑”。

日前,重慶出臺《教職員工入職查詢工作暫行辦法》,正式上線運行重慶市教職員工入職前涉罪信息查詢系統。該系統可查詢2013年4月以來重慶市檢察機關受理的所有刑事案件信息,特別是強姦、強制猥褻、猥褻兒童等性侵案件信息。

據記者梳理,不少地方已建成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信息庫並用於入職“驗身”。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今年5月上線運行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信息庫。該信息庫與教育局等職能部門對接,能查閱廣州近3年所有性侵害未成年人等案件共400多條信息。另外江蘇淮安等地檢察機關也有類似機制。

一些地方則推出“從業禁止”制度,在一定範圍職業種類“拉黑”有嚴重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記錄者。北京市海淀區法院2017年首次對涉性侵案件的教師宣告“從業禁止”,要求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假釋之日起5年內,禁止其從事與未成年人相關的教育工作。上海市檢察機關聯合16家單位建立了省級涉性侵害違法犯罪人員信息庫和入職查詢制度,防止有曾因包括性侵害未成年人在內的違法犯罪被判刑或處罰的人員從事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的行業。

但是“驗身”與“拉黑”涉及諸多公民法律權利,需有明確法律依據。

“在我國,相關法律依據清晰。”國家檢察官學院副教授王韻潔稱,一方面刑法修正案(九)對利用特定職業犯罪者,規定有三至五年的一般性從業禁止。另一方面,有關部門在《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中也有禁止相關人員從事與未成年人有關的工作、活動的規定。

一些專家提醒,當前建立“驗身”“拉黑”制度地方越來越多,同時地方分散立規方式的一些弊端也表現出來。

遼寧省社科院研究員馮昀建言,入職查詢和從業禁止制度應更具“剛性”。他認為,除學校教職員工外,保姆、家教、輔導機構等與未成年人接觸頻繁的行業都應納入“驗身”與“拉黑”範圍,實行“凡入職必查詢”。(來源:新華社)

南方工報-“工人在線”責編:劉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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