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信“能人”會“撈人”女子救夫心切被騙2.8萬元'

刑法 晉江 臺海網 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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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海網8月10日訊 據泉州網報道(記者吳水保 通訊員張金壇 陳佳銘)夫妻涉嫌盜竊被刑拘,朱某被取保後救夫心切,輕信他人能“撈人”,先後被嫌疑人詐騙2.8萬元。沒想到,“能人”翁某催討“餘款”2.2萬元,這下事情敗露,翁某落網,被晉江警方刑拘。前日,警方將追回的被騙款2.8萬元發還給朱某。

據介紹,今年7月4日,在晉江內坑,河南籍時某、朱某夫婦因涉嫌盜竊工地上的電鋸、乾粉滅火器等十幾樣消防器材被警方刑拘。因嫌疑人有未成年人需要照顧,警方依法對朱某採取取保候審的措施。

走出派出所的當天,救夫心切的朱某經朋友介紹,認識了晉江本地男子翁某。翁某聽完朱某的介紹後表示,只要花2.5萬元,請領導吃個飯,疏通下關係,兩三天人就可以放出來。接著,翁某帶著朱某到派出所接警大廳轉了一圈,裝裝樣子,讓朱某先用手機轉1.5萬元給他。

過了3天,時某那邊毫無動靜,朱某便通過微信詢問。翁某稱,現在正在請領導吃飯,讓朱某趕緊再轉5000元,並以案情比較複雜為由,將金額從2.5萬元提高到了5萬元。又過了十幾天,時某還是被羈押在看守所,朱某再次詢問,翁某又以正在疏通關係為由,讓朱某分兩次轉了8000元。

7月31日,經過物價部門最終鑑定,時某、朱某所盜竊物品達不到追究刑事責任的標準。時某被更改為行政拘留後釋放,朱某被處以行政拘留3天。夫妻兩人以為事情就這麼了結了,但沒想到的是,翁某打電話催討2.2萬元的“餘款”,聲稱要是不把餘款結清,兩人還要“進去”。

這時,朱某才開始懷疑翁某,於是諮詢辦案民警。翁某敗露,並於8月5日在青陽被警方抓獲。47歲的翁某交代,其每次收到朱某的錢便揮霍一空,而他並沒有所謂的認識什麼領導,更沒有替朱某夫婦跑關係。

目前,翁某因涉嫌詐騙被晉江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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