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西昌燒烤店被打”調查:涉事燒烤店無監控,警方獨家迴應

來源:成都商報


連日來,“女子西昌燒烤店被打”事件在網絡上引發關注。

7月2日,四川省西昌市公安局發佈警情通報稱,警方調查後於當日依法對違法行為人瓦西某某做出行政拘留並處罰款的處罰。

當日,打人者瓦西某某迴應稱,張某是跟著自己的乾親家陳某到西昌玩,卻在酒醉後挑撥陳某的夫妻關係,說話很難聽,自己沒忍住才打了人。而被打者張某則稱,自己此前並不認識瓦西某某,沒有挑撥同事王潔(化名)與其老公陳某的關係。

此前報道:女子自稱遊西昌遭暴打,打人者稱系同事朋友,因她勸朋友分手引衝突

究竟事發現場有無目擊者,有無監控記錄?紅星新聞記者探訪了涉事燒烤店,獨家採訪了辦案民警,還原整個事件。

燒烤店:

四人同坐包間應該認識

店內無監控

7月3日晚,紅星新聞記者來到西昌市倉街的這家涉事的陽兵燒烤,來吃燒烤的人比較多,店裡坐滿了顧客,生意並未受到該事件的影響。

“女子西昌燒烤店被打”調查:涉事燒烤店無監控,警方獨家迴應


△涉事燒烤店

燒烤店老闆黎先生表示,5月11日凌晨,張某等四人來店裡吃燒烤,的確發生了衝突,但是具體原因和打架過程並不清楚。“當天四人來到店裡吃燒烤,他們來之前都喝了酒,能夠聞到酒味,走路都偏偏倒倒,幾人應該是認識的。”

“我們都沒看到事發經過,店內也沒有安裝監控。”黎先生告訴記者,當時店內只有兩桌人,張某等四人坐在左邊的獨立小包間內,另外一桌人坐在右邊的屋子轉角處,兩桌人無法相互看到。“四人進店後又點了一件啤酒,我和父親一直在門口忙著烤燒烤,直到我聽到響聲後,進包間才看見張某已經倒在地上了,一側臉朝下,沒有說話。”

黎先生稱,事發後,雙方都沒有第一時間報警。“走出店時,張某是由同行的女子扶著,當時張某摔倒了,我還幫著一起扶。”之後,幾個人就坐在路邊,直到店關門打烊都未離開。

“我們關門離開後,警察電話通知返回接受調查,這才知道張某報了警。”黎先生表示,都過去一個多月了,以為事情都解決了,直到有朋友看到張某發的帖子,才知道這件事在網上引發很大關注。

同行者:

張某勸自己和老公分手

激怒了打人者

王潔是被打者張某的同行者,也是事件當事人之一。7月3日,記者見到了王潔。

王潔稱,5月9日,她把老公陳某做的菜發在微信朋友圈裡,張某看見後提議要來她家吃飯。“晚飯期間,瓦西就給我老公打來電話,讓他晚上開車去西昌第二天談生意,我老公和瓦西是生意上的夥伴,認了乾親家,就打算和老公一起去西昌,張某聽說我們要去西昌,她就說要跟著一起去。”

王潔表示,他們三人從成都駕車出發,抵達西昌已經是5月10日凌晨5點過,“當天瓦西邀請我和同事張某到一酒莊喝茶,大家就介紹認識了。”

喝完茶後,瓦西又請他們一起吃晚飯,“我們一共7個人,兩箱紅酒喝完後,又在店裡拿了兩瓶,一共喝了14瓶紅酒。”

“當時她(張某)已經喝吐了,喝酒的途中就和瓦西的一位生意夥伴發生了口角。”王潔稱,5月11日凌晨,瓦西又帶他們去西昌市倉街吃燒烤,點了一件啤酒繼續喝。

“我談起和老公這些年的感情,張某就說我老公沒本事賺錢,是個吃軟飯的,勸我和他分手。”正是此事,激怒了瓦西,瓦西與張某發生口角,之後打了起來。

“張某被打,我和老公陳某也沒有不管,也帶著她去了醫院檢查治療。”王潔稱。

警方:

被打者當時未提出異議

未提出調解

據西昌市公安局北城派出所的辦案民警介紹,5月11日凌晨,他們接到110指揮中心的指令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置。

經調查,張某、瓦西某某、陳某、王潔在飲酒過程中,陳某曾短暫離開,期間張某說了挑撥陳某與王潔關係的話,這引發瓦西某某不滿,瓦西某某與張某發生口角並動手毆打張某。瓦西某某對打人的事實供認不諱,警方給予其行政拘留5日並處以200元罰款的處罰。


“女子西昌燒烤店被打”調查:涉事燒烤店無監控,警方獨家迴應


△瓦西某某的拘留書

民警表示,做出上述處罰,主要基於三方面的原因:

第一,瓦西某某如實交代了打人事實,認錯態度較好,並表示願意承擔張某所有的檢查、醫療費用;第二,經詢問在場當事人,張某被打事出有因;第三,醫院診斷張某的傷情為軟組織挫傷。因此,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遂對瓦西某某做出上述處罰決定。

“案發後,張某未提出傷情鑑定,也未對瓦西某某的處罰提出異議,也未提出要調解,他們雙方的調解是私下進行的。”民警說。

打人者:

帖文對其名譽造成影響

將準備起訴

7月3日晚,張某再次在微博上發文迴應稱,沒有挑撥同事王潔與陳某離婚,並指責瓦西某某、王潔說謊,並稱“我累了,這是最後一條微博。”隨即引來諸多網友質疑,之後微博刪除。

7月4日上午,記者看到,張某的所有微博已經全部刪除。

“女子西昌燒烤店被打”調查:涉事燒烤店無監控,警方獨家迴應


△張某微博刪除

4日,瓦西某某告訴記者,這幾天,張某發的網帖給他的生活及家庭造成了很大影響,“我打人是不對,我已經認識到了錯誤,而且公安機關已經處罰,如果張某覺得賠償不滿意,可以到法院起訴,法院怎麼判就怎麼賠,但是張某發的帖文多有不實,已對我的名譽造成重大影響,我準備起訴張某,再也不會接受任何調解。”

為何當時沒提出異議現在要出來說?4日,張某迴應稱,之前派出所處理之後,自己投訴到西昌公安沒有結果,後來是在網絡上看到大連女子被打事件後,決定出來說。

“女子西昌燒烤店被打”調查:涉事燒烤店無監控,警方獨家迴應


△被打者張某

張某還稱,並不知道王潔和陳某有沒有結婚。張某還強調,自己沒喝好多,沒醉,去燒烤店就沒喝了,也沒有吐,清醒得很。

律師觀點:

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網絡發佈不實信息或擔責

四川謙亨律師事務所張天鴻律師介紹,從事發起因經過來看,為當事人之間因瑣事發生糾紛而引發的治安案件。就打人者行為來講,其行為是一種故意傷害行為,被害人傷情達不到輕傷的,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應當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

此事件中公安機關就打人者行為和被害人傷情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對打人者做出行政拘留五日並處罰款的行政處罰行為,從處理結果上講,於法有據。

四川鼎仁律師事務所諶彩律師說,對於這一事件的處理,建議當事人應當通過正規的渠道,理性、合法地維權,對於公安機關的處理決定,可以向同級人民政府或上一級公安機關提起行政複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若採取過激手段維權或在網絡上發佈不實信息,被查實的,將可能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紅星新聞記者 | 江龍 於遵素 攝影報道

編輯: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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