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方以不加減為貴,您贊同嗎?

小編導讀

畫蛇添足,便是多此一舉;偷工減料,便是敷衍了事。於中醫而言,開方用藥,那也是有講究的。有人說:“經方以不加減為貴!”不知您是否贊同這個說法?小編今天為您推薦的這篇文章,作者就“經方以不加減為貴”這個話題闡述了自己的見解。

經方以不加減為貴,您贊同嗎?


一、守方尚易,守藥最難

“經方以不加減為貴”,原句末還有一個“也”字需補上。說得很肯定。也就是我所理解的:經方不容許隨意胡亂加減。你看有些醫生將經方加上若干味,或減去若干味,加減得面目全非還稱為經方加減。經方是這樣的嗎?仲景在世的話,恐怕會令他老人家瞠目結舌的。

經方加一味或減一味,其針對的病因病機就不同,何況是在一張方子里加減那麼多。譬如四逆湯加上一味大黃的話,還能稱為四逆湯嗎?還可以治少陰心腎陽衰的脈微細但欲寐嗎?仲景可沒有記載四逆湯可以加大黃之例。只有《備急千金要方》有四逆湯加人蔘又加大黃,湯名“溫脾”,治在太陰脾土。這與四逆湯治在少陰心腎不同法。方名不同,針對的病機各別。

問題是首先要辨證,要把病機老老實實辨別清楚。

經方的運用可以發揮,但不要隨意亂加減。否則沒有一個標準,大家亂了套數,則《傷寒論》的價值就埋沒了。

總之,守方尚易,守藥最難,實際上也就是辨證難。

經方以不加減為貴,您贊同嗎?

二、大道至簡,大道不孤

大道至簡,經方也至簡,“經方以不加減為貴也”就是至簡。方證對號入座(注意:不是指藥方與西醫的病名對號入座),隨手拈來就可以治病。但大道不孤,引申為不能孤立地看問題。必須將《傷寒論》條文熟讀,一點一滴記得住,運用時牢靠。因為不熟讀,就不能對號入座,就不能區分方證而確定用某個經方。這一點對初涉經方的醫生來說,是比較困難的。

例如,小柴胡湯之“小”,含有“細”的意思。用小柴胡湯,證候雖然不危重,卻也應該仔細辨證。“相對斯須,便處湯藥”是要不得的。能做到方證絲絲入扣,扣上某個經方,就不必再加減而是用原方投之,這不是大道至簡嗎,而在審證過程中,心細不嫌麻煩,這又不是大道不孤嗎!

大柴胡湯之“大”,又含有膽大心細的道理。嘔吐不止,心下急痛,鬱郁微煩,還得審察舌苔黃,脈弦滑,大便不通或發熱等脈證,病機屬少陽病兼裡實,才可以用大柴胡湯。在審證候,診斷病機過程中,心要小。在決定用大柴胡湯時膽要大,就不要再猶疑而隨意加減。正所謂“下筆已完宜復想,用心已到莫多疑”。

三、“貴也”是最好的

經方的加減是有原則的,確實不能胡亂加減。但這還是停留在淺層次的理解。首先要問這個原則是什麼呢?《傷寒論》的“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就是原則。“隨證治之”即隨證候所屬的病機變化而施治。

以小柴胡湯證為例,在病機本質上未起變化,而只是病機所屬的證候有些變化,才可以隨機應變進行加減。如小柴胡證原來有心煩喜嘔,若變為胸中煩而不嘔,胸中煩與心中煩比較起來,痰熱更甚,所以加栝樓實一枚滌痰熱,而不必用半夏性溫再去止嘔。這是痰熱程度有所變化,病機仍不離少陽。其餘加減方與此相仿。

小柴胡湯證包括原方和七個加減方。如果小柴胡湯證的基本病機沒有變化可以不加減,用小柴胡湯原方。病機所屬的證候有量的變化,隨機加減用藥,這樣的加減未脫離小柴胡湯的根本病機指針,即病位未涉及太陽和陽明。這樣的加減還是至貴的。如果要隨意加減,只要不脫離病機指針的原則,也還是可以的。但不是至貴的。因為“貴也”就是最好的,仲景原有的,原汁原味的。否則就是次等貨。

至於麻黃桂枝各半湯、柴胡桂枝湯,實際上不屬於加減方,而是屬於偶方即複方。正如《素問·至真要大論》所說:“奇之不去則偶之,是謂重方。”“重方”即複方。可見仲景定方用藥,既守原則又講實效,方藥都是精當的。能守得仲景之方,又能守得加減用藥,就要闖過“實際上也就是辨證難”這一道關口,方為仲景之高徒。我輩應當朝著這個目標努力。

經方以不加減為貴,您贊同嗎?

四、對號入座是病機與經方對號入座

柴胡系列十三個方證已經講述完畢。“方證對號入座”是指病證所屬的病機與經方對號入座。有什麼樣的病機,就有什麼樣的經方應之,所以不須隨意再加減。要做到這一步,不但要熟讀方證的條文,而且要熟讀“辨少陽病脈證並治”的其他條文,在辨證上多下工夫,才能準確診斷病機。按氣化學說,少陽的本質是相火,標誌是少陽。從本化則火亢;從標化則陽氣不壯盛,所以稱為“少陽”。少陽病從標化為主,沒有大熱的證候,所以沒有用石膏、知母之例。也沒有大燥熱腑實的證候,所以禁用三承氣湯。少陽病的總病機是邪犯少陽,病位在半表半里,虛實寒熱互見。也沒有表實的證候,所以禁用麻黃湯發汗。誤發汗太過,則病機就可能轉化為少陰虛寒。更沒有少陰病的陰盛陽衰的指徵,所以禁用附子。若用附子,則病機可能轉化為陽明燥熱。這些病機原則問題,都可以在少陽篇的其他條文裡找到根據。

治少陽病的最基本大法是調和金木左右的溫涼之氣。溫為熱之漸,熱為溫之極;涼為寒之漸,寒為涼之極。所以,遇金木之溫涼,不可概以大熱之附子或大寒之大黃。


本文部分內容選自《傷寒要旨》(中國中醫藥出版社出版,馬有煜著),最終解釋權歸原作者所有。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