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辦事退休後再收錢!安徽這名廳官再被“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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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郴州市人防辦原主任白廣華嚴重違紀違法事實被公之於眾。其中,“在職時替人辦事,退休後收人錢財”這一點在白廣華身上表現得尤為突出——“大多數是在其退休後單獨或共同多次收受請託人財物,數額總計327萬餘元”。

每有請託人想感謝他時,他總講的一句話就是“等我退休以後再說吧”。

“退休以後再說”,既暴露了“無利不起早”的貪婪本性,也折射出“退休後再‘變現權力’更安全”的僥倖心理。

梳理近年因貪腐落馬的幹部,像白廣華這樣在任時大搞“投資”卻不急求“回報”,而寄希望於“長線交易”“期權兌付”的不在少數。例如,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原巡視員楊先靜,受人請託辦事並不收“好處費”,卻在退休前後短短半年時間裡,通過打“時間差”和打借條等方式大肆收受財物……凡此種種,不過是權錢交易行為期權化的“障眼法”罷了,妄想通過避免權錢“直接”交易,延長權錢交易時間跨度,達到規避查處風險,躲過黨紀國法懲處的目的。

誠然,較之“你給錢、我辦事”“一手交錢、一手辦事”等赤裸裸的權錢交易,期權腐敗無疑具有更強的隱蔽性,給執紀執法部門查處帶來更多困難。然而,期權腐敗的危害性已經受到了高度重視。

黨紀處分條例中對黨員領導幹部離職或者退(離)休後違規任職、營利等行為作出相應處分規定;公務員法中對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後的相關行為作出規範和約束;各地也出臺了規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離職後從業行為的規定。除了紮緊制度籠子以外,近年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期權腐敗案件的嚴肅查處,也證明搞期權腐敗不過是掩耳盜鈴的把戲,哪怕機關算盡也躲不過執紀執法者的“火眼金睛”。

幹部任職有期限,懲治腐敗無時限。只要伸了不該伸的手,拿了不該拿的錢,做了不該做的事,不管身在一線還是退休離職,都不會“一筆勾銷”“既往不咎”。只有清廉才是最好的“護身符”。這是一個再淺顯不過的道理,如果還是揣著明白裝糊塗,吃虧的只會是自己。

“做長線買賣”,權力投資為日後變現

楊先靜對權力的痴迷由來已久。2000年,安徽省地礦局與省土地局合併為省國土資源廳,楊先靜任副廳長。憑著20年“老地礦”的資歷,他將與礦產資源有關的管理權限全部握在自己手中,分管工作涉及礦權勘探、登記、出讓、變更、延續等多個環節,幾乎佔了國土廳職權的半壁江山,可謂“位高權重”。 2005年,54歲的楊先靜如願當上了正廳級巡視員,但也意味著再過幾年他就要退休了。從那時起,楊先靜思想上漸漸發生了變化,開始考慮自己的“後路”問題。一些有求於他的礦業公司老闆,進入了他的“朋友圈”。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顯示,楊先靜為這些礦老闆辦事可謂“盡心盡力”,但在辦事時幾乎從不收受財物,故作一身“清廉”。其實,楊先靜對金錢的貪婪不亞於對權力的痴迷,他內心深處是準備“做長線買賣”。正如他所說:“在位時,因我手中的權力,讓很多人成為了億萬富翁。退休後,我就千方百計地讓他們給我相應回報。” 2007至2011年的4年時間裡,楊先靜3次出手,幫助安徽大昌礦業公司董事長吉立昌先後解決了延續分立、轉讓、出讓鐵礦探礦權事宜。在私人老闆因之受益的同時,造成的是18.9億餘元國家財產損失。在兩人的交往過程中,吉立昌多次表示要送錢物,楊先靜雖然一直沒有答應,卻留下一句話,“等退休了再說”。 事後查明,楊先靜共收受和索取吉立昌賄賂共計人民幣1001.4萬元、美元2000元。除了1.4萬元人民幣和2000美元這個“零頭”是其在位期間發生的外,其餘均是退休後索要的。 辦理此案的公訴人指出,楊先靜收受或索取的1600餘萬元賄賂,大部分集中在其退休前後。他通過離職前後連續實施或在離職前約定離職後實施的形式,在即將退休和退休之後的短短半年時間,通過打“時間差”和打借條等方式收受了大量財物。特別是退休後,楊先靜根據其在位時為老闆提供幫助的大小以及他們獲取利益的多少,分別向每人索取少則20萬元、多則1000萬元的“回報”。殊不知,“投資變現”之時,也是無法回頭之日。 點評:人未退休,心先脫黨,“在位預約、退休受賄”的“期權腐敗”,在楊先靜身上表現得特別明顯。一句“等退休了再說”,充分暴露了楊先靜“無利不起早”的貪官本性,和“平安著陸”後再“變現權力”的狡詐心思。楊先靜的落網再次警示,黨員領導幹部只有時刻“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才能敬終如始,避免晚節不保的悲劇發生。

協會兼職發揮“餘熱”,崗位退休權力未退

2011年12月,楊先靜正式辦理了退休手續。然而,他對權力的貪戀遠未停止,仍擔任省礦業評估師協會會長一職,並且在這個位置上繼續發揮權力的“餘熱”。 省礦業評估師協會由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管理,本是非營利性的行業社團組織,不具有審批權。但退休前“說一不二”的楊先靜,已將礦權審批的部分事項交由礦業評估師協會辦理,為以後繼續行使權力鋪路。 “小國土廳”,是楊先靜擔任會長期間,一些國土系統幹部和礦老闆對省礦業評估師協會的別稱,協會和楊先靜這個會長在他們眼裡的重要性可見一斑。“崗位退休了,權力未退休”,是對楊先靜的生動寫照。 對權力握住不放,是因為對利益依依不捨。楊先靜退休後,仍有一些人投其所好,送與他大額錢物,這與他擔任會長有著很大的關係。對於這一點,楊先靜心知肚明,也樂見其成。 除依靠協會會長這個頭銜斂財,楊先靜還利用原職務的影響力,隨意插手干預省國土資源廳的業務工作,從中撈取好處。2012年下半年,楊先靜向國土廳老部下打招呼,違規追加土地計劃指標,幫開發商辦理建設用地審批。事成後,楊先靜獲得“感謝費”30萬元。 “雖然退休了,但我畢竟在國土廳工作那麼多年,退休時間不長,和他們(國土資源廳的同事)關係也不錯,他們比較尊重我,相信他們會給我辦好的。”正是靠著這種“關係”,楊先靜對於礦老闆們來說仍有利用價值,這也是吉立昌等人心甘情願掏錢的原因所在。 退休後的楊先靜,儼然成為一個唯利是圖的商人。他利用制度漏洞和監督盲區,遊刃有餘地周旋於政府官員和企業老闆之間,做著損公肥私的勾當。他不僅未能嚴格律己,還帶壞了與他“關係不錯”的下屬,汙染了整個單位的政治生態和風氣。 點評:反腐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黨紀面前沒有例外,不因職務高低而區別對待,更不因退休與否而放鬆要求。黨員領導幹部雖然離開了工作崗位,但黨員的標準要求不會變,同樣受黨章黨規黨紀的約束。楊先靜等案例表明,退休不是“擋箭牌”,絕不能因“船到碼頭車到站”而放鬆警惕,必須時刻保持清醒頭腦,繃緊紀律之弦,不忘初心,方得始終。

以借為名規避調查,機關算盡只落得身敗名裂

庭審中,楊先靜說自己“上當了”。2010年前後,曾有人對他說先打借條再收錢,這樣即使查出來也不違法。為掩人耳目,楊先靜在收受賄賂的形式上頗費心思,把“索賄”變成所謂的“借貸”、“融資”和“理財”,處心積慮地給自己的違紀違法行為披上“合法外衣”。 剛一退休,楊先靜就迫不及待地以投資為由,向吉立昌“借款”1000萬元。按照楊先靜的要求,吉立昌將1000萬元轉到安徽某公司董事長李某的個人賬戶上,作為楊在該公司的投資。為逃避調查,楊先靜還以其妻名義向吉出具了借條。 使用類似伎倆,楊先靜以女兒在北京買房為名,又分別向安徽某礦業公司董事長朱某等人“借款”20萬至350萬元不等。 以借為名,讓楊先靜收錢收得心安理得,覺得不會出什麼問題。直到有一天,時任省國土資源廳礦管處處長被司法機關查處,楊擔心受到牽連,慌忙四處“歸還借款”。十分諷刺的是,對於向吉立昌索要的1000萬元,楊先靜多次要求吉暫時別動這筆錢,等風聲過後還要拿回來,他的貪婪與僥倖暴露得淋漓盡致。 以為打幾張借條收錢就可以逃脫紀律和法律制裁,豈不知這種行為本身就是掩耳盜鈴。借款又退款的一幕幕醜劇,掩蓋不了他內心對金錢不可遏止的貪慾,暴露了他對抗組織審查的企圖,更改變不了他違紀違法的事實。最終,他落得身敗名裂、兩手空空。 “我已經是63歲的老人了,本來應該安度晚年,享受天倫之樂,可是我沒有把握好自己,放縱自己,給國家造成了巨大的損失,也給我的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在法庭上,楊先靜忍不住痛哭流涕,卻為時已晚。 點評:有人把貪官借錢比作黃鼠狼借雞,有借無還,但總有人願意把錢“借給”這些腐敗分子。借錢的背後,實質是公權力在發揮作用,是赤裸裸的權錢交易。楊先靜們機關算盡、花樣百出,但不論是“期權腐敗”之約,還是以借之名受賄,都不可能作為違紀違法的“擋箭牌”,更不可能成為逃避懲罰的“障眼法”,等待他們的只能是紀律和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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