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利國際信披違規案落定涉五宗罪被罰60萬

投資 中航飛機 白俄羅斯 股票 證券時報 2017-06-13

證券時報記者 程丹

寶利國際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塵埃落定,因涉及五項重大事項未披露,證監會祭出了60萬元的罰單,與此同時,相關的公司高管也受到處罰。

自2015年11月24日收到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起,這起長達18個月的調查終於有了結果,證監會最新的行政處罰書顯示,該公司有五大違法行為:一是未如實披露寶利俄羅斯國際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設立信息的變更情況;二是未如實披露與俄羅斯聯邦遠東發展部簽訂的《合作備忘錄》進展等已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三是未如實披露與俄羅斯聯邦公路署簽訂的《俄羅斯聯邦公路署和寶利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合作備忘錄》進展等已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自查更正公告》存在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情況;四是未如實披露與白俄羅斯國家石化公司及納夫坦煉油公司簽訂的《意向備忘錄》進展等已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五是未如實披露與中航飛機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作框架協議》進展等已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

調查顯示,寶利國際擬通過新加坡寶利投資設立俄羅斯寶利,註冊資本2000萬美元,與遠東發展部簽訂擬投資20億美元的《合作備忘錄》、與公路署簽訂擬投資20億美元的《公路署合作備忘錄》均屬於《證券法》規定的重大事件,是強制性信息披露事項,寶利國際未對已披露重大事件的變更、進展等重大變化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且在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後,發佈的《自查更正公告》繼續隱瞞其與公路署簽署的《公路署合作備忘錄》進展等已發生重大變化的事實,並對原《公路署合作備忘錄》中的部分條款作出了誤導性陳述。寶利國際的行為違法違規。並且,寶利國際未如實披露與白俄羅斯國家石化公司等簽訂的《意向備忘錄》進展,以及與中航飛機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作框架協議》進展等已發生重大變化的行為,再次違法違規。

寶利國際信息披露的違法行為,周德洪作為寶利國際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實際控制人,全面主管俄羅斯寶利的業務經營,在2015年7月至10月兼任寶利國際董事會祕書期間,對涉及俄羅斯投資項目的最新進展情況等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是這些違法事項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陳永勤在2010年7月至2015年7月25日期間任寶利國際董事、副總經理、董事會祕書,2015年7月卸任後以寶利國際董事長助理的名義繼續工作,享受副總經理待遇,其於2015年7月4日已知悉俄羅斯寶利真實註冊信息與前期公告嚴重不符的情況,未及時履行寶利國際信息披露義務,是其他責任人員。時任副董事長、總經理張宇定,董事、時任財務總監徐建娟在任職期間,曾在寶利國際設立俄羅斯寶利的董事會決議上簽字,2015年7月4日兩人已知悉俄羅斯寶利真實註冊信息與前期公告嚴重不符的情況,但未督促寶利國際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是其他責任人員。2015年10月至調查日止任董事會祕書的王學良,對寶利國際披露的《自查更正公告》存在誤導性陳述負有責任,是其他責任人員。

最終,證監會決定,對寶利國際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周德洪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對陳永勤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對張宇定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罰款;對徐建娟、王學良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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