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房子留給兒女,什麼方式最划算?有時間限制,差價巨大早做準備'

投資 二手房 藍白觀樓市 20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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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房子對我們來說是“自住消費品”,現在,房子是身份、投資、升值的“必需品”。

有個段子很能說明問題:月薪一萬和月薪十萬的真實差距有多大?

有人認為,兩者之間實際收入可能有100倍。

因為有生存的成本,月薪10萬的人能夠更快買房,省下房租成本的同時,也能憑藉房產實現資本增值,而那個月入1萬的人,除去吃喝用度之外,還是一無所有。

兩者的差距,因為房子的存在越拉越大,由此可見,對現在的人們來說,一套住房有多麼重要。

對每個父母來說更是如此,辛辛苦苦掏空家庭積蓄,借遍親戚朋友,圖的是什麼?當然是要給子女提供更好的生活,給他們留下流動性最好的資產,希望兒女們能夠衣食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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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房子對我們來說是“自住消費品”,現在,房子是身份、投資、升值的“必需品”。

有個段子很能說明問題:月薪一萬和月薪十萬的真實差距有多大?

有人認為,兩者之間實際收入可能有100倍。

因為有生存的成本,月薪10萬的人能夠更快買房,省下房租成本的同時,也能憑藉房產實現資本增值,而那個月入1萬的人,除去吃喝用度之外,還是一無所有。

兩者的差距,因為房子的存在越拉越大,由此可見,對現在的人們來說,一套住房有多麼重要。

對每個父母來說更是如此,辛辛苦苦掏空家庭積蓄,借遍親戚朋友,圖的是什麼?當然是要給子女提供更好的生活,給他們留下流動性最好的資產,希望兒女們能夠衣食無憂。

把房子留給兒女,什麼方式最划算?有時間限制,差價巨大早做準備

問題在於,房子作為“不動產”,不像是其他商品那樣隨便就能贈送,方式不同,所付出的成本也大相徑庭,如果沒有經驗,恐怕是既費錢,也沒有讓子女享受到“實惠”。

因此,本文為大家總結一下,把房子留給兒女,什麼方式最划算?趁“活著”還是等“離世”後?

我們先來看看都有哪些途徑,再來做個總結。

第一種,以買賣的方式辦理過戶。

顧名思義,通過買賣的方式給子女,必須要按照交易的程序去辦理過戶,也就是正常的二手房交易,按正常流程走就行。

如此一來,就需要交個稅、契稅和增值稅,如果房產滿兩年,可以免增值稅,如果房產是直系親屬家庭唯一住房且滿五年,還可以免個稅。

第一種情況相信大部分家庭都符合,房產證滿兩年這個條件很容易達到,第二種免個稅的情況就因人而異了,畢竟很多家庭不止有一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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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房子對我們來說是“自住消費品”,現在,房子是身份、投資、升值的“必需品”。

有個段子很能說明問題:月薪一萬和月薪十萬的真實差距有多大?

有人認為,兩者之間實際收入可能有100倍。

因為有生存的成本,月薪10萬的人能夠更快買房,省下房租成本的同時,也能憑藉房產實現資本增值,而那個月入1萬的人,除去吃喝用度之外,還是一無所有。

兩者的差距,因為房子的存在越拉越大,由此可見,對現在的人們來說,一套住房有多麼重要。

對每個父母來說更是如此,辛辛苦苦掏空家庭積蓄,借遍親戚朋友,圖的是什麼?當然是要給子女提供更好的生活,給他們留下流動性最好的資產,希望兒女們能夠衣食無憂。

把房子留給兒女,什麼方式最划算?有時間限制,差價巨大早做準備

問題在於,房子作為“不動產”,不像是其他商品那樣隨便就能贈送,方式不同,所付出的成本也大相徑庭,如果沒有經驗,恐怕是既費錢,也沒有讓子女享受到“實惠”。

因此,本文為大家總結一下,把房子留給兒女,什麼方式最划算?趁“活著”還是等“離世”後?

我們先來看看都有哪些途徑,再來做個總結。

第一種,以買賣的方式辦理過戶。

顧名思義,通過買賣的方式給子女,必須要按照交易的程序去辦理過戶,也就是正常的二手房交易,按正常流程走就行。

如此一來,就需要交個稅、契稅和增值稅,如果房產滿兩年,可以免增值稅,如果房產是直系親屬家庭唯一住房且滿五年,還可以免個稅。

第一種情況相信大部分家庭都符合,房產證滿兩年這個條件很容易達到,第二種免個稅的情況就因人而異了,畢竟很多家庭不止有一套房子。

把房子留給兒女,什麼方式最划算?有時間限制,差價巨大早做準備

假設你現在有三套房子,都想通過買賣的方式給子女,按照現行規定,這三套房不管面積多少,契稅統一為3%,個人為1%,總共需要承擔4%的稅費。

值得注意的是,通過買賣房產方式,未來子女再轉讓房子,就不必收取差額個稅,這個稅率高達20%,可以說省下了一大筆錢。

第二種,以贈與方式過戶。

什麼叫贈與?我願意給,你願意收,這就是典型的贈與,如果房產贈與過戶,就需要去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書,贈與公證的費用每個地方存在差異,有的可能不到評估價值的1%,有的則可能達到評估價值的2%。

說到這裡,大家應該能看出來了,通過贈與的方式給子女房子,最重要的是這個“房產評估價”,更重要的是,贈與房子雖然不用交個稅和增值稅,契稅卻少不了,按照3%的稅率計算,再加上動輒高達2%的評估費用,成本可能會高達房產價值的5%,還要加上公證、來回奔波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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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房子對我們來說是“自住消費品”,現在,房子是身份、投資、升值的“必需品”。

有個段子很能說明問題:月薪一萬和月薪十萬的真實差距有多大?

有人認為,兩者之間實際收入可能有100倍。

因為有生存的成本,月薪10萬的人能夠更快買房,省下房租成本的同時,也能憑藉房產實現資本增值,而那個月入1萬的人,除去吃喝用度之外,還是一無所有。

兩者的差距,因為房子的存在越拉越大,由此可見,對現在的人們來說,一套住房有多麼重要。

對每個父母來說更是如此,辛辛苦苦掏空家庭積蓄,借遍親戚朋友,圖的是什麼?當然是要給子女提供更好的生活,給他們留下流動性最好的資產,希望兒女們能夠衣食無憂。

把房子留給兒女,什麼方式最划算?有時間限制,差價巨大早做準備

問題在於,房子作為“不動產”,不像是其他商品那樣隨便就能贈送,方式不同,所付出的成本也大相徑庭,如果沒有經驗,恐怕是既費錢,也沒有讓子女享受到“實惠”。

因此,本文為大家總結一下,把房子留給兒女,什麼方式最划算?趁“活著”還是等“離世”後?

我們先來看看都有哪些途徑,再來做個總結。

第一種,以買賣的方式辦理過戶。

顧名思義,通過買賣的方式給子女,必須要按照交易的程序去辦理過戶,也就是正常的二手房交易,按正常流程走就行。

如此一來,就需要交個稅、契稅和增值稅,如果房產滿兩年,可以免增值稅,如果房產是直系親屬家庭唯一住房且滿五年,還可以免個稅。

第一種情況相信大部分家庭都符合,房產證滿兩年這個條件很容易達到,第二種免個稅的情況就因人而異了,畢竟很多家庭不止有一套房子。

把房子留給兒女,什麼方式最划算?有時間限制,差價巨大早做準備

假設你現在有三套房子,都想通過買賣的方式給子女,按照現行規定,這三套房不管面積多少,契稅統一為3%,個人為1%,總共需要承擔4%的稅費。

值得注意的是,通過買賣房產方式,未來子女再轉讓房子,就不必收取差額個稅,這個稅率高達20%,可以說省下了一大筆錢。

第二種,以贈與方式過戶。

什麼叫贈與?我願意給,你願意收,這就是典型的贈與,如果房產贈與過戶,就需要去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書,贈與公證的費用每個地方存在差異,有的可能不到評估價值的1%,有的則可能達到評估價值的2%。

說到這裡,大家應該能看出來了,通過贈與的方式給子女房子,最重要的是這個“房產評估價”,更重要的是,贈與房子雖然不用交個稅和增值稅,契稅卻少不了,按照3%的稅率計算,再加上動輒高達2%的評估費用,成本可能會高達房產價值的5%,還要加上公證、來回奔波的麻煩。

把房子留給兒女,什麼方式最划算?有時間限制,差價巨大早做準備

其實,這些“成本”都不重要,這種方式最大的影響在於,未來子女如果要賣掉“非唯一自住”的房產,會收取差價的20%個人所得稅,舉個例子,現在贈與子女房產的價值是100萬,10年之後,你兒子要把房子賣了,彼時房產價值為200萬,中間的100萬差價,就要交20萬的個人所得稅。

第三種,以繼承方式過戶。

所謂繼承,指的就是房主離世後,房子由直系親屬過戶,單從費用角度來看,這種方式花費最小,只需要交繼承的公證費用。這個費用根據地方不同有所差異,一般來說都很便宜。而且,不管是契稅、個稅還是增值稅,都不用交。

有的人會說,這麼看,是不是等離世了再把房子留給子女繼承最好?

答案沒這麼簡單,正如第二種“贈與”方式一樣,繼承過戶的劣勢,在於未來轉讓出售時要徵收差額20%的個稅,除非房子是滿屋唯一的自住房,否則父母的多套房產,落到子女手裡以後,想再賣出去,依然要交出差額部分的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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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房子對我們來說是“自住消費品”,現在,房子是身份、投資、升值的“必需品”。

有個段子很能說明問題:月薪一萬和月薪十萬的真實差距有多大?

有人認為,兩者之間實際收入可能有100倍。

因為有生存的成本,月薪10萬的人能夠更快買房,省下房租成本的同時,也能憑藉房產實現資本增值,而那個月入1萬的人,除去吃喝用度之外,還是一無所有。

兩者的差距,因為房子的存在越拉越大,由此可見,對現在的人們來說,一套住房有多麼重要。

對每個父母來說更是如此,辛辛苦苦掏空家庭積蓄,借遍親戚朋友,圖的是什麼?當然是要給子女提供更好的生活,給他們留下流動性最好的資產,希望兒女們能夠衣食無憂。

把房子留給兒女,什麼方式最划算?有時間限制,差價巨大早做準備

問題在於,房子作為“不動產”,不像是其他商品那樣隨便就能贈送,方式不同,所付出的成本也大相徑庭,如果沒有經驗,恐怕是既費錢,也沒有讓子女享受到“實惠”。

因此,本文為大家總結一下,把房子留給兒女,什麼方式最划算?趁“活著”還是等“離世”後?

我們先來看看都有哪些途徑,再來做個總結。

第一種,以買賣的方式辦理過戶。

顧名思義,通過買賣的方式給子女,必須要按照交易的程序去辦理過戶,也就是正常的二手房交易,按正常流程走就行。

如此一來,就需要交個稅、契稅和增值稅,如果房產滿兩年,可以免增值稅,如果房產是直系親屬家庭唯一住房且滿五年,還可以免個稅。

第一種情況相信大部分家庭都符合,房產證滿兩年這個條件很容易達到,第二種免個稅的情況就因人而異了,畢竟很多家庭不止有一套房子。

把房子留給兒女,什麼方式最划算?有時間限制,差價巨大早做準備

假設你現在有三套房子,都想通過買賣的方式給子女,按照現行規定,這三套房不管面積多少,契稅統一為3%,個人為1%,總共需要承擔4%的稅費。

值得注意的是,通過買賣房產方式,未來子女再轉讓房子,就不必收取差額個稅,這個稅率高達20%,可以說省下了一大筆錢。

第二種,以贈與方式過戶。

什麼叫贈與?我願意給,你願意收,這就是典型的贈與,如果房產贈與過戶,就需要去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書,贈與公證的費用每個地方存在差異,有的可能不到評估價值的1%,有的則可能達到評估價值的2%。

說到這裡,大家應該能看出來了,通過贈與的方式給子女房子,最重要的是這個“房產評估價”,更重要的是,贈與房子雖然不用交個稅和增值稅,契稅卻少不了,按照3%的稅率計算,再加上動輒高達2%的評估費用,成本可能會高達房產價值的5%,還要加上公證、來回奔波的麻煩。

把房子留給兒女,什麼方式最划算?有時間限制,差價巨大早做準備

其實,這些“成本”都不重要,這種方式最大的影響在於,未來子女如果要賣掉“非唯一自住”的房產,會收取差價的20%個人所得稅,舉個例子,現在贈與子女房產的價值是100萬,10年之後,你兒子要把房子賣了,彼時房產價值為200萬,中間的100萬差價,就要交20萬的個人所得稅。

第三種,以繼承方式過戶。

所謂繼承,指的就是房主離世後,房子由直系親屬過戶,單從費用角度來看,這種方式花費最小,只需要交繼承的公證費用。這個費用根據地方不同有所差異,一般來說都很便宜。而且,不管是契稅、個稅還是增值稅,都不用交。

有的人會說,這麼看,是不是等離世了再把房子留給子女繼承最好?

答案沒這麼簡單,正如第二種“贈與”方式一樣,繼承過戶的劣勢,在於未來轉讓出售時要徵收差額20%的個稅,除非房子是滿屋唯一的自住房,否則父母的多套房產,落到子女手裡以後,想再賣出去,依然要交出差額部分的個稅。

把房子留給兒女,什麼方式最划算?有時間限制,差價巨大早做準備

通過以上的描述,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的結論,也可以回答上文提出的兩個問題。

第一,從費用多少的角度來看,“買賣”方式最划算。

買賣房產過戶給子女,最大的優勢是不收差額個稅,相比之下,儘管贈與的方式少了個稅和增值稅,但公證費用和差額個稅跑不了,繼承的方式不用多說,相信絕大部分家庭都不會考慮,儘管有的父母很有“遠見”,生前就會立遺囑,但是,和贈與方式相同,都免不了差額個稅的“束縛”。

要知道,房子作為“不動產”,儘管未來樓市會步入“穩中有降”的下行通道,但是用動輒20-30年的眼光去看,中心城區、人口流入地的房產依然存在長期升值可能,一旦漲幅超過30%以上,這樣的差價對比增值稅、契稅等費用,顯然不可同日而語。

第二,從時間限制的角度看,差價巨大,要早作準備。

以五年為界,假如你給子女的房產還沒滿五年,用“贈與”的方式更省錢。

根據政策,父母把房產贈與子女是免徵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如果用買賣的方式,在“營改增”之後,不滿兩年,既要承擔數額不小的增值稅,又要承擔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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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房子對我們來說是“自住消費品”,現在,房子是身份、投資、升值的“必需品”。

有個段子很能說明問題:月薪一萬和月薪十萬的真實差距有多大?

有人認為,兩者之間實際收入可能有100倍。

因為有生存的成本,月薪10萬的人能夠更快買房,省下房租成本的同時,也能憑藉房產實現資本增值,而那個月入1萬的人,除去吃喝用度之外,還是一無所有。

兩者的差距,因為房子的存在越拉越大,由此可見,對現在的人們來說,一套住房有多麼重要。

對每個父母來說更是如此,辛辛苦苦掏空家庭積蓄,借遍親戚朋友,圖的是什麼?當然是要給子女提供更好的生活,給他們留下流動性最好的資產,希望兒女們能夠衣食無憂。

把房子留給兒女,什麼方式最划算?有時間限制,差價巨大早做準備

問題在於,房子作為“不動產”,不像是其他商品那樣隨便就能贈送,方式不同,所付出的成本也大相徑庭,如果沒有經驗,恐怕是既費錢,也沒有讓子女享受到“實惠”。

因此,本文為大家總結一下,把房子留給兒女,什麼方式最划算?趁“活著”還是等“離世”後?

我們先來看看都有哪些途徑,再來做個總結。

第一種,以買賣的方式辦理過戶。

顧名思義,通過買賣的方式給子女,必須要按照交易的程序去辦理過戶,也就是正常的二手房交易,按正常流程走就行。

如此一來,就需要交個稅、契稅和增值稅,如果房產滿兩年,可以免增值稅,如果房產是直系親屬家庭唯一住房且滿五年,還可以免個稅。

第一種情況相信大部分家庭都符合,房產證滿兩年這個條件很容易達到,第二種免個稅的情況就因人而異了,畢竟很多家庭不止有一套房子。

把房子留給兒女,什麼方式最划算?有時間限制,差價巨大早做準備

假設你現在有三套房子,都想通過買賣的方式給子女,按照現行規定,這三套房不管面積多少,契稅統一為3%,個人為1%,總共需要承擔4%的稅費。

值得注意的是,通過買賣房產方式,未來子女再轉讓房子,就不必收取差額個稅,這個稅率高達20%,可以說省下了一大筆錢。

第二種,以贈與方式過戶。

什麼叫贈與?我願意給,你願意收,這就是典型的贈與,如果房產贈與過戶,就需要去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書,贈與公證的費用每個地方存在差異,有的可能不到評估價值的1%,有的則可能達到評估價值的2%。

說到這裡,大家應該能看出來了,通過贈與的方式給子女房子,最重要的是這個“房產評估價”,更重要的是,贈與房子雖然不用交個稅和增值稅,契稅卻少不了,按照3%的稅率計算,再加上動輒高達2%的評估費用,成本可能會高達房產價值的5%,還要加上公證、來回奔波的麻煩。

把房子留給兒女,什麼方式最划算?有時間限制,差價巨大早做準備

其實,這些“成本”都不重要,這種方式最大的影響在於,未來子女如果要賣掉“非唯一自住”的房產,會收取差價的20%個人所得稅,舉個例子,現在贈與子女房產的價值是100萬,10年之後,你兒子要把房子賣了,彼時房產價值為200萬,中間的100萬差價,就要交20萬的個人所得稅。

第三種,以繼承方式過戶。

所謂繼承,指的就是房主離世後,房子由直系親屬過戶,單從費用角度來看,這種方式花費最小,只需要交繼承的公證費用。這個費用根據地方不同有所差異,一般來說都很便宜。而且,不管是契稅、個稅還是增值稅,都不用交。

有的人會說,這麼看,是不是等離世了再把房子留給子女繼承最好?

答案沒這麼簡單,正如第二種“贈與”方式一樣,繼承過戶的劣勢,在於未來轉讓出售時要徵收差額20%的個稅,除非房子是滿屋唯一的自住房,否則父母的多套房產,落到子女手裡以後,想再賣出去,依然要交出差額部分的個稅。

把房子留給兒女,什麼方式最划算?有時間限制,差價巨大早做準備

通過以上的描述,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的結論,也可以回答上文提出的兩個問題。

第一,從費用多少的角度來看,“買賣”方式最划算。

買賣房產過戶給子女,最大的優勢是不收差額個稅,相比之下,儘管贈與的方式少了個稅和增值稅,但公證費用和差額個稅跑不了,繼承的方式不用多說,相信絕大部分家庭都不會考慮,儘管有的父母很有“遠見”,生前就會立遺囑,但是,和贈與方式相同,都免不了差額個稅的“束縛”。

要知道,房子作為“不動產”,儘管未來樓市會步入“穩中有降”的下行通道,但是用動輒20-30年的眼光去看,中心城區、人口流入地的房產依然存在長期升值可能,一旦漲幅超過30%以上,這樣的差價對比增值稅、契稅等費用,顯然不可同日而語。

第二,從時間限制的角度看,差價巨大,要早作準備。

以五年為界,假如你給子女的房產還沒滿五年,用“贈與”的方式更省錢。

根據政策,父母把房產贈與子女是免徵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如果用買賣的方式,在“營改增”之後,不滿兩年,既要承擔數額不小的增值稅,又要承擔個稅。

把房子留給兒女,什麼方式最划算?有時間限制,差價巨大早做準備

不過,對於產證已經滿五年以上的房產,“買賣過戶”更省錢。

此時免徵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只需繳納契稅,比贈與過戶少繳納一個公證的費用,當然,如果是“滿五不唯一”的房子,個人所得稅還是必須要繳納的。

兩相比較,各位父母可以看看自己的房產證,有沒有超過五年的時間,簡單的一個數字,卻意味著成本的巨大不同,早作打算比較好。

第三,“活著”做準備,比“離世”後更省錢。

有專家指出,雖然“繼承”是最經濟快捷的途徑,因為我國還沒有開徵遺產稅,辦理繼承過戶只需繳納公證費,其他稅費全免,但是,一來很多家庭比較牴觸生前立遺囑,二來也逃不過未來出手的差額個稅,還不如趁“活著”的時候多比較,選擇適合自己“最省錢”的方式。

更何況,樓市的形勢“瞬息萬變”,拿現在的眼光,去為幾十年後子女的生活做打算,難免有點“杞人憂天”。

還不如趁著趨勢明朗,對各項規定熟悉的情況下做出決斷,這樣一來,就能及時避免以後可能會出現的房產稅、空置稅、遺產稅以及各類限購、限售政策的“束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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