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是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你分得清嗎?千萬不要稀裡糊塗當老賴

通過對大家平時的留言整理,瞭解到平臺裡有很多人對夫妻之前的債務情況有很多不解。甚至有一些覺得法律對夫妻之間的規定嚴重損害了自己的利益。為解答各位的疑問,今天為大家普及一下什麼是夫妻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 VS 個人債務

老賴查詢普法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確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債務屬於夫妻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可以考慮以下兩個判斷標準:

  1. 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
  2. 夫妻是否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

如果夫妻有共同舉債之合意,則不論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是否為夫妻共享,該債務均應視為共同債務;或儘管夫妻事先或事後均沒有共同舉債的合意,但該債務發生後,夫妻雙方共同分享了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則同樣應視其為共同債務。

夫妻是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你分得清嗎?千萬不要稀裡糊塗當老賴

夫妻共同債務

  1. 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的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的債務;為支付一方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
  2. 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3. 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4. 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夫妻從事正當的文化、教育、娛樂活動,從事體育活動等所負的債務。
  5. 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6. 夫妻從事共同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這裡的共同生產、經營既包括夫妻雙方一起從事投資、生產經營活動,也包括夫妻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利益歸家庭共享的情形。
  7. 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夫妻協議確定共同負擔的債務,即使該債務帶來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應納入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個人債務

  1. 夫妻一方的婚前債務。如夫妻一方個人貸款購置房屋所負擔的債務,且該房屋婚後沒有用於共同生活的,應當認定為個人債務。
  2. 夫妻雙方依法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債務由夫妻其中一方來負擔,即使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只要夫妻雙方當時人均同意且債權人知曉此事,便可以歸於夫妻一方個人債務。
  3. 夫妻一方因個人不合理的開支。如賭博、吸毒、酗酒等行為而負的債務。
  4.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一方個人財產,附隨這份遺囑或贈與合同而來的債務也應由接受遺囑或贈與的一方單獨承擔,他方無清償責任。
  5. 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沒有扶養義務人所負擔的債務。
  6. 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生產或者經營活動所負債務,且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的。
  7. 其他依法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包括夫妻一方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侵權行為所負的債務。

夫妻一場 感情走向無可挽回的深淵,雙方都是痛苦的存在,最終因為財產產生分歧,導致關係的徹底毀滅,這是誰都不願意見到的情景。

相愛一場 當初的婚禮的誓言早已遠去。留不住的是人心,夫妻雙方面對債務時, 對法律相互瞭解,做好最壞和最好的打算,避免在債務面前迷失自我,最終落得人財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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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案例分析

人物關係

原告:孔玉屏 女,1981年9月出生。

表示對初進賢借款一事一無所知,自己每月有近萬元工資,保姆對家裡購買瑣事均有記賬。主張此借款並無花在家庭生活上,不需要負責。

被告:初進賢 男,1976年12月出生。

在二人婚姻期間,曾向馬思明借款150萬,現無力償還,主張此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孔玉屏應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法院裁判情況

一審法院查明,初進賢向馬思明借款之事,發生2012年2月20日。初進賢給馬思明寫有借據,內容為:“今借到馬思明人民幣150萬元,借期一年。到期歸還本息200萬元。”一審期間,馬思明到庭作證,提供了借條和將150萬元打入初進賢賬戶的銀行匯款憑證。故可以認定上述借款確係發生在初進賢與孔玉屏二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遂判決:准許初進賢與孔玉屏離婚,初進賢向馬思明所借150萬元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一審判決後,孔玉屏不服,提起上訴。

以自己對初進賢所借債務從不知曉,且該筆借款以及初進賢所謂的做生意的收入從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不應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故提起上訴。並補充證據證明,初進賢借款時,自己已經與其分居半年多。

二審法院認為: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本案中初進賢主張自己以個人名義所借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除了該筆債務發生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外,並未舉證證明所借款項用於夫妻共同生活。


孔玉屏已經從幾個方面舉證證明自己有關案涉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觀點:

1. 初進賢借款時雙方已經分居

初進賢從分居至離婚均在外地做生意,並未回家與孔玉屏共同生活。

2. 孔玉屏自己的收入足以支付其家庭日常生活

其家庭在與案涉債務有關的特定時期,並無特殊支出。

3. 孔玉屏已經提交了近三年的家庭賬目

孔玉屏和其家中保姆對於日常購物、支出均有記賬的習慣,孔玉屏已經提交了近三年的家庭賬目以證明初進賢所借款項並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

夫妻是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你分得清嗎?千萬不要稀裡糊塗當老賴

因此,應認定初進賢所借款項並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二審法院遂改判認定初進賢所借債務為其個人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見

離婚案件中,主張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所舉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一方當事人,除了要證明債務的真實存在併產生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外,還有責任舉證證明所借款項用於夫妻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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