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要我分手可以,要我不作不行


范冰冰:要我分手可以,要我不作不行

隨宋仲基和宋慧喬官宣離婚後,昨晚范冰冰和李晨突然宣佈分手。這對一起走過4年的情人,曾經在《康熙來了》表示不會分手,沒想到事到如今也在劫難逃。

范冰冰:要我分手可以,要我不作不行

范冰冰:要我分手可以,要我不作不行

不少網友猜測兩人分手的原因在於李晨,當年范冰冰紅極一時,他趁冰冰的熱度追她,現在冰冰深陷“逃稅門”,事業一落千丈,李晨便落井下石,逃之夭夭。

范冰冰:要我分手可以,要我不作不行

而冰冰卻透露分手主要是因為跟李晨的性格不合。

她平時霸氣外露,內心脆弱,李晨溫文爾雅,體貼溫柔,氣場上一強一弱,繼續愛下去可能需要一方犧牲自我,才能成全另一方。與其可能互相傷害,不如分手各自為安。

“我不嫁豪門,我自己就是豪門”當年一語驚人的冰冰,震撼所有人。她這些年在娛樂圈很拼,人氣勢頭一度蓋過林心如和趙薇,她平時三分之二的精力用在工作上,戀愛一直是她的弱項。

四年前,因出演《武媚娘傳奇》與李晨相戀,她一貫霸氣的性格,在戀人面前也沒能裝作依人小鳥,她習慣偽裝成霸氣女王,讓她卸下裝備回到少女心,恐怕會讓她缺乏安全感。

愛情中,男人不喜歡咄咄逼人的女王,過分強勢的性格讓男人喘不過氣,但冰冰是自己的“豪門”,她是熒屏的“女王”,她必須“作”一點,才能在娛樂圈的深水區所向披靡。

女人在男人面前“作”一點,都是因為愛。男人如果不能接受女人的“作”,不能與女人“作”的性格坦然相處,兩人就不適合在一起。

我也是一個很“作”的女人,尤其在愛人面前。

我從來不對愛人直呼其名,而是喜歡給對方取暱稱,比如:

“哥哥”、“寶寶”、“老公”、“親愛的”……

我特別喜歡撒嬌,經常時不時會鬧著他“親親……抱一抱……”

有些時候,跟個孩子一樣突然跳到他的身上,大腿上,要他寵愛寵愛。

跟他打個微信視頻,也要對著視頻照一照,讓他覺得我在臭美,希望得到他的誇獎。

只要去了愛人的面前,我的聲音馬上從大嫂大嗓門調頻成嬌柔小公主的娃娃音。

很搞的是,有時做錯事被他罵了,我可以歇斯底里地哭,讓他自動內疚,讓步,道歉。

或者突然某天,我看不慣他跟哪個女同事走近,或者穿著一件老土橫秋的外套,我會瞪他一個白眼,大聲嚷嚷幾句,朝他發起脾氣。

……

平日在外面正經慣了,因為愛,我可以瘋狂,肆無忌憚地“作”。

身邊能有個人看著你的“作”,欣賞你的“作”,感覺爽死。

不是每個男人都能接受女人“作”的

比如,前男友不能接受我的“作”。

我在他面前撒撒嬌,擺擺鬼臉,走走臺步,喊喊“親親,抱抱……”

他看來都是無聊,無趣,罵我整天就知道擠眉弄眼,嬌柔做作。

真他媽掃興。

別人誇我可愛時,他罵我做作。

在他面前,非要和站在外面一樣正經,不能開玩笑,不能耍寶賣萌,不能坐在他身上彈鋼琴……

不能做的事情太多,做多了都惹他煩。

他不能愛上卸下面具的我,他只喜歡一本正經,毫無生趣的我。

而一個始終得體正經的我,不是真實的我。

他不能愛上真實的我,只是愛著虛幻的我。

所以,他成了我的前任,不可能與我攜手一輩子。

男人要珍惜一個對你“作”的女人,因為她愛你。

女人對一個不感冒,不喜歡的男人,作不起來的。

跟不喜歡的男人吃頓飯,感覺多說一句話都是無聊。

被對方稱呼“小姐姐”、“美女”、“妹子”都覺得作嘔。

因為沒有愛,對方怎麼看待自己無所謂。

因為沒有愛,沒有必要調動細胞調情撒潑。

不愛你的女人,在你面前才顯得更容易得體。

因為愛你,對你的一舉一動會顯得緊張。

因為愛你,會想盡辦法耍調皮討你開心。

不要討厭她的作,只有你享有她作的特權,包容她,就如她包容你不愛衛生,亂放襪子,被她騷擾被她胡鬧,也是一種幸福。

你做不到容忍她的作,你就沒資格做她的情人。

好好珍惜她的作,省得改天她看不到你的誠意,轉向對別人作了,你就要後悔莫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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