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博覽·財富》│王緒瑾:家庭保險配置,呈現“六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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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博覽·財富》│王緒瑾:家庭保險配置,呈現“六大變化”

作者簡介:王緒瑾,教授,博導,北京工商大學保險研究中心主任,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北京保險學會副會長,中國保險學會理事,曾任教育部高等學校經濟學類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和教育部高校金融學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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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博覽·財富》│王緒瑾:家庭保險配置,呈現“六大變化”

作者簡介:王緒瑾,教授,博導,北京工商大學保險研究中心主任,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北京保險學會副會長,中國保險學會理事,曾任教育部高等學校經濟學類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和教育部高校金融學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

《金融博覽·財富》│王緒瑾:家庭保險配置,呈現“六大變化”

從宏觀視角來看,如何進行家庭保險配置?北京工商大學保險研究中心主任王緒瑾給出了分析!

保險業發展,開啟黃金機遇期

記者:這些年來,國家不斷出臺各種保險政策,花大力氣發展商業保險市場,從保險業“國十條”到新“國十條”,再到保險業對外開放不斷擴大,我國保險密度和深度得到了不小的提升。那麼,在您看來,這些年國家在發展商業保險方面都有哪些作為?出臺了哪些值得關注的政策?這些政策對發展我國商業保險都產生了哪些“助力”?

王緒瑾:回過頭去看,從1980年恢復國內保險業以來,我國保險業飛速發展,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績。從保費規模來看,1980年僅僅只有4.6億元,到2018年,我國原保險保費收入已經超過了3.8萬億元。(如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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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博覽·財富》│王緒瑾:家庭保險配置,呈現“六大變化”

作者簡介:王緒瑾,教授,博導,北京工商大學保險研究中心主任,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北京保險學會副會長,中國保險學會理事,曾任教育部高等學校經濟學類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和教育部高校金融學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

《金融博覽·財富》│王緒瑾:家庭保險配置,呈現“六大變化”

從宏觀視角來看,如何進行家庭保險配置?北京工商大學保險研究中心主任王緒瑾給出了分析!

保險業發展,開啟黃金機遇期

記者:這些年來,國家不斷出臺各種保險政策,花大力氣發展商業保險市場,從保險業“國十條”到新“國十條”,再到保險業對外開放不斷擴大,我國保險密度和深度得到了不小的提升。那麼,在您看來,這些年國家在發展商業保險方面都有哪些作為?出臺了哪些值得關注的政策?這些政策對發展我國商業保險都產生了哪些“助力”?

王緒瑾:回過頭去看,從1980年恢復國內保險業以來,我國保險業飛速發展,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績。從保費規模來看,1980年僅僅只有4.6億元,到2018年,我國原保險保費收入已經超過了3.8萬億元。(如圖1)

《金融博覽·財富》│王緒瑾:家庭保險配置,呈現“六大變化”

具體來看,2018年我國保險業的原保險保費收入38016.62億元,同比增長3.92%。人身險公司原保險保費收入26260.87億元,同比增長0.85%。壽險業務原保險保費收入20722.86億元,同比下降3.41%;健康險業務原保險保費收入5448.13億元,同比增長24.12%;意外險業務原保險保費收入1075.55億元,同比增長19.33%。人身險公司未計入保險合同核算的保戶投資款和獨立賬戶本年新增繳費8286.58億元,同比增長30.24%。

可以看到,保費收入的迅速增長,使得我國保險業的世界地位也在快速提升,從保費規模來看,2016年就已飆升至世界第三位,2017年為第二位,成為名副其實的保險大國。在這一過程中,我國保險密度和保險深度也得到了明顯提高,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仍比較低。同時,保險公司數量也明顯增加,市場結構開始由寡頭壟斷型向壟斷競爭型過渡。

當然,我國保險業能取得上述成績離不開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其中,不得不談的是三個最為關鍵的保險業發展文件:一是1984年的“151號文”,即1984年由國務院批轉的《關於加快發展我國保險事業的報告》;二是2006年國務院頒佈的《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國十條”;三是2014年頒佈的新“國十條”,即《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

兩個“國十條”的根本區別在於,2006年的“國十條”說的是“保險業要發展”,新“國十條”說的是“要發展保險業”,要發展保險業說明保險重要,特別強調保險是現代經濟的重要產業和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會文明水平、經濟發達程度、社會治理能力的重要標誌。

其實,除了上述保險業發展的宏觀政策外,相關監管機構出臺的細分政策也大大促進了相關細分保險領域的發展,如農業保險、出口信用保險、大病保險、稅優健康保險、稅延養老保險等。

不僅如此,上述保險政策還大大促進了整個保險市場環境的完善,起到了很強的助力作用,主要體現在:一是促進了整體保費的增長,二是促進了保險業投資盈利能力的提高,三是促進了保險業經營的規範,四是促進了國民整體保險意識的提高。

可以說,經過幾十年的發展,當前我們已經開啟了保險業發展的黃金機遇期,百花齊放的趨勢已經漸漸成型。

從長期來看,我們正在由一個保險大國向保險強國邁進。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個經濟強國必有一個發達的保險市場做後盾。如果說2012年下半年以來,保險投資監管的完善提高了我國保險公司的盈利能力,那麼近幾年保險組織形式多樣化則激活了保險的潛在需求,從更長遠來看,以大數據為載體的保險服務化將進一步大大促進保險業的發展,為整個實體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發揮更大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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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博覽·財富》│王緒瑾:家庭保險配置,呈現“六大變化”

作者簡介:王緒瑾,教授,博導,北京工商大學保險研究中心主任,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北京保險學會副會長,中國保險學會理事,曾任教育部高等學校經濟學類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和教育部高校金融學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

《金融博覽·財富》│王緒瑾:家庭保險配置,呈現“六大變化”

從宏觀視角來看,如何進行家庭保險配置?北京工商大學保險研究中心主任王緒瑾給出了分析!

保險業發展,開啟黃金機遇期

記者:這些年來,國家不斷出臺各種保險政策,花大力氣發展商業保險市場,從保險業“國十條”到新“國十條”,再到保險業對外開放不斷擴大,我國保險密度和深度得到了不小的提升。那麼,在您看來,這些年國家在發展商業保險方面都有哪些作為?出臺了哪些值得關注的政策?這些政策對發展我國商業保險都產生了哪些“助力”?

王緒瑾:回過頭去看,從1980年恢復國內保險業以來,我國保險業飛速發展,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績。從保費規模來看,1980年僅僅只有4.6億元,到2018年,我國原保險保費收入已經超過了3.8萬億元。(如圖1)

《金融博覽·財富》│王緒瑾:家庭保險配置,呈現“六大變化”

具體來看,2018年我國保險業的原保險保費收入38016.62億元,同比增長3.92%。人身險公司原保險保費收入26260.87億元,同比增長0.85%。壽險業務原保險保費收入20722.86億元,同比下降3.41%;健康險業務原保險保費收入5448.13億元,同比增長24.12%;意外險業務原保險保費收入1075.55億元,同比增長19.33%。人身險公司未計入保險合同核算的保戶投資款和獨立賬戶本年新增繳費8286.58億元,同比增長30.24%。

可以看到,保費收入的迅速增長,使得我國保險業的世界地位也在快速提升,從保費規模來看,2016年就已飆升至世界第三位,2017年為第二位,成為名副其實的保險大國。在這一過程中,我國保險密度和保險深度也得到了明顯提高,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仍比較低。同時,保險公司數量也明顯增加,市場結構開始由寡頭壟斷型向壟斷競爭型過渡。

當然,我國保險業能取得上述成績離不開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其中,不得不談的是三個最為關鍵的保險業發展文件:一是1984年的“151號文”,即1984年由國務院批轉的《關於加快發展我國保險事業的報告》;二是2006年國務院頒佈的《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國十條”;三是2014年頒佈的新“國十條”,即《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

兩個“國十條”的根本區別在於,2006年的“國十條”說的是“保險業要發展”,新“國十條”說的是“要發展保險業”,要發展保險業說明保險重要,特別強調保險是現代經濟的重要產業和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會文明水平、經濟發達程度、社會治理能力的重要標誌。

其實,除了上述保險業發展的宏觀政策外,相關監管機構出臺的細分政策也大大促進了相關細分保險領域的發展,如農業保險、出口信用保險、大病保險、稅優健康保險、稅延養老保險等。

不僅如此,上述保險政策還大大促進了整個保險市場環境的完善,起到了很強的助力作用,主要體現在:一是促進了整體保費的增長,二是促進了保險業投資盈利能力的提高,三是促進了保險業經營的規範,四是促進了國民整體保險意識的提高。

可以說,經過幾十年的發展,當前我們已經開啟了保險業發展的黃金機遇期,百花齊放的趨勢已經漸漸成型。

從長期來看,我們正在由一個保險大國向保險強國邁進。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個經濟強國必有一個發達的保險市場做後盾。如果說2012年下半年以來,保險投資監管的完善提高了我國保險公司的盈利能力,那麼近幾年保險組織形式多樣化則激活了保險的潛在需求,從更長遠來看,以大數據為載體的保險服務化將進一步大大促進保險業的發展,為整個實體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發揮更大的推動作用。

《金融博覽·財富》│王緒瑾:家庭保險配置,呈現“六大變化”

家庭保險配置,呈現“六大變化”

記者:更進一步來說,在政策助力保險業突飛猛進的同時,家庭保險配置也在日益完善,與十幾年前相比,不可同日而語。那麼,據您觀察,當前我國家庭保險配置都有哪些鉅變?有哪些值得我們關注的“亮點”?

王緒瑾:其實,從上述原保險保費收入就能窺見我國家庭保險配置的一些情況。總體來說,健康險(包括重疾險、醫療險等)和意外險增速較快。壽險的增速也不低,從2013年到2017年,分別增長了5.8%、15.67%、21.46%、31.72%和23.01%,2018年則出現了負增長,為-3.41%。

與此同時,家庭保險配置的險種結構也發生了顯著變化,主要有六大方面:一是從以前的以財產保險為主,轉向了以人身保險為主;二是在財產險業務中,機動車保險業務佔了絕大部分;三是在機動車保險中,第三者責任險佔了絕大部分;四是在人身保險中,壽險佔了絕大部分;五是在壽險中,新型壽險佔了絕大部分;六是意外險從過去的少兒投保為主轉向了成人投保為主。

雖然作為保險業主體的壽險業在2018年出現了負增長,但是對我國的保險業來說,仍處在高速增長期,並不需要過度擔心。

究其原因,一是市場經濟制度是商業保險的基礎,商業保險的發展水平則是市場經濟制度是否完善的一個標誌。我們從1992年開始提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概念,到現在市場經濟制度仍在建立和完善過程中。那麼與市場經濟相聯繫的商業保險,就必然有很大的成長空間。

二是社會保障體系的理順,需要發展商業保險。因為社會保障體系,包括社會保險、社會優撫、社會福利等。這是傳統的社會保障。社會保障體系還包括什麼呢?還有年金,包括企業年金,職業年金;還有商業人身保險。社會保障體系的改革,目前是整個改革的重中之重。社會保險保基本、全覆蓋,講究公平。這必然帶來一個擠出效應,不足的部分則由各種年金和商業人身保險補充。所以,它們有很大成長空間。

三是壽險市場往往同資本市場相關聯,一個穩健的資本市場必有一個發達的保險市場做後盾。因為保險資金是資本市場重要的資金來源,是長期投資者和價值投資者。回望2018年,我們的資本市場對比前些年,可以說是糟糕的。壽險業的成長也難免受到很大影響,因為壽險業主要靠投資盈利,最後才能實現綜合盈利。

實際上,我們可以看到,糟糕的資本市場侵蝕了很多保險公司的利潤,特別是對大的保險公司來說。邁入2019年,資本市場的冬天即將過去,作為與資本市場高度關聯的壽險市場,也將迎來更多的成長機會。

四是政策環境發生了變化。2017年印發的“134號文”(2017年5月11日《中國保監會關於規範人身保險公司產品開發設計行為的通知》),是在特定歷史條件下出臺的。因為之前險資舉牌出現了一系列問題,“134號文”在當時資本市場比較低迷的時候,起到了減少保險資金投資股市的作用。但是現在來看,我認為政策已經變成鼓勵險資舉牌了,所以它的使命也應該結束了。

我認為,保險業迴歸保障是大勢所趨,但迴歸保障跟儲蓄、投資的邊界是很難界定的。所以,未來的監管基調應該是“市場培育式監管”,並將不斷促進保險業穩健發展。

提升家庭保險配置,需政策助力

記者:其實,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保險業的發展潛力十分巨大。有分析數據顯示,在我國僅有不到15%的家庭成員擁有商業保險,且家庭更願意為未成年子女投保,忽視對家庭頂樑柱的保障。那麼,據您分析,我國家庭保險配置不足的原因都有哪些?下一步,為了提升家庭保險配置,我們在政策“助力”上還需要有哪些作為?

王緒瑾:總體來看,我國家庭保險配置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是從宏觀政策角度來說,受宏觀政策的影響,商業保險並沒有完全發揮出對社保的補充作用。同時,受資本市場低迷的影響,保險投資盈利能力下降,進一步影響了相關產品對消費者的吸引力。另外,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力度不夠,也難以吸引到人們的注意力。

二是從需求者角度來說,消費者對保險的認知仍比較有限,對保險的需求潛力還有待開發。

三是從供給者角度來說,保險作用的發揮還不足。未來,需要在國家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市場配置資源的原則,進一步發揮保險的作用。

從更廣的視角來分析,我國保險業面臨著市場供給與社會經濟需求之間不平衡的矛盾。

具體而言,市場潛力挖掘不夠與結構失衡,新業務增長與風險防範機制不匹配,保險產品創新與資本市場不穩定。另外,還存在規模擴張與效益提高、渠道創新與現行規章、交強險的公益化與市場化、業務國際化與監管方式、行業發展迅速與行業自律、業務發展迅速與公司治理結構、社會保險與商業人身保險等之間不匹配的問題。

也就是說,保險市場供給不能完全滿足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市場潛力挖掘不夠,結構失衡,結構性矛盾突出。再保險與原保險市場發展不匹配,主體數量少、承保能力有限。區域發展不平衡。

從表象上看到的是“量上不均衡”,其內在原因是“質上不均衡”,無差異經營,不能滿足當前經濟的需要。而社會保險與商業人身保險不匹配的矛盾主要體現在,覆蓋面過窄,保障程度不高,商業保險對社會保險難以起到補充作用。

因此,要提升家庭保險配置,在宏觀方面,需要政府出臺更精細化的扶持政策、更優惠的稅收政策等;在微觀方面,我們需要在以下幾方面下大力氣,如公司治理完善化、保險意識整體化、條款費率市場化、營銷渠道多元化、保險產業鏈子化、保險經營數據化、產業結構優質化、保險人才專業化、保險監管規範化、行業自律常規化、保險投資靈活化、社保商保互補化、公司風險可控化,以及保險保障服務化等,以便有效發揮保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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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博覽·財富》│王緒瑾:家庭保險配置,呈現“六大變化”

作者簡介:王緒瑾,教授,博導,北京工商大學保險研究中心主任,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北京保險學會副會長,中國保險學會理事,曾任教育部高等學校經濟學類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和教育部高校金融學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

《金融博覽·財富》│王緒瑾:家庭保險配置,呈現“六大變化”

從宏觀視角來看,如何進行家庭保險配置?北京工商大學保險研究中心主任王緒瑾給出了分析!

保險業發展,開啟黃金機遇期

記者:這些年來,國家不斷出臺各種保險政策,花大力氣發展商業保險市場,從保險業“國十條”到新“國十條”,再到保險業對外開放不斷擴大,我國保險密度和深度得到了不小的提升。那麼,在您看來,這些年國家在發展商業保險方面都有哪些作為?出臺了哪些值得關注的政策?這些政策對發展我國商業保險都產生了哪些“助力”?

王緒瑾:回過頭去看,從1980年恢復國內保險業以來,我國保險業飛速發展,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績。從保費規模來看,1980年僅僅只有4.6億元,到2018年,我國原保險保費收入已經超過了3.8萬億元。(如圖1)

《金融博覽·財富》│王緒瑾:家庭保險配置,呈現“六大變化”

具體來看,2018年我國保險業的原保險保費收入38016.62億元,同比增長3.92%。人身險公司原保險保費收入26260.87億元,同比增長0.85%。壽險業務原保險保費收入20722.86億元,同比下降3.41%;健康險業務原保險保費收入5448.13億元,同比增長24.12%;意外險業務原保險保費收入1075.55億元,同比增長19.33%。人身險公司未計入保險合同核算的保戶投資款和獨立賬戶本年新增繳費8286.58億元,同比增長30.24%。

可以看到,保費收入的迅速增長,使得我國保險業的世界地位也在快速提升,從保費規模來看,2016年就已飆升至世界第三位,2017年為第二位,成為名副其實的保險大國。在這一過程中,我國保險密度和保險深度也得到了明顯提高,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仍比較低。同時,保險公司數量也明顯增加,市場結構開始由寡頭壟斷型向壟斷競爭型過渡。

當然,我國保險業能取得上述成績離不開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其中,不得不談的是三個最為關鍵的保險業發展文件:一是1984年的“151號文”,即1984年由國務院批轉的《關於加快發展我國保險事業的報告》;二是2006年國務院頒佈的《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國十條”;三是2014年頒佈的新“國十條”,即《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

兩個“國十條”的根本區別在於,2006年的“國十條”說的是“保險業要發展”,新“國十條”說的是“要發展保險業”,要發展保險業說明保險重要,特別強調保險是現代經濟的重要產業和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會文明水平、經濟發達程度、社會治理能力的重要標誌。

其實,除了上述保險業發展的宏觀政策外,相關監管機構出臺的細分政策也大大促進了相關細分保險領域的發展,如農業保險、出口信用保險、大病保險、稅優健康保險、稅延養老保險等。

不僅如此,上述保險政策還大大促進了整個保險市場環境的完善,起到了很強的助力作用,主要體現在:一是促進了整體保費的增長,二是促進了保險業投資盈利能力的提高,三是促進了保險業經營的規範,四是促進了國民整體保險意識的提高。

可以說,經過幾十年的發展,當前我們已經開啟了保險業發展的黃金機遇期,百花齊放的趨勢已經漸漸成型。

從長期來看,我們正在由一個保險大國向保險強國邁進。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個經濟強國必有一個發達的保險市場做後盾。如果說2012年下半年以來,保險投資監管的完善提高了我國保險公司的盈利能力,那麼近幾年保險組織形式多樣化則激活了保險的潛在需求,從更長遠來看,以大數據為載體的保險服務化將進一步大大促進保險業的發展,為整個實體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發揮更大的推動作用。

《金融博覽·財富》│王緒瑾:家庭保險配置,呈現“六大變化”

家庭保險配置,呈現“六大變化”

記者:更進一步來說,在政策助力保險業突飛猛進的同時,家庭保險配置也在日益完善,與十幾年前相比,不可同日而語。那麼,據您觀察,當前我國家庭保險配置都有哪些鉅變?有哪些值得我們關注的“亮點”?

王緒瑾:其實,從上述原保險保費收入就能窺見我國家庭保險配置的一些情況。總體來說,健康險(包括重疾險、醫療險等)和意外險增速較快。壽險的增速也不低,從2013年到2017年,分別增長了5.8%、15.67%、21.46%、31.72%和23.01%,2018年則出現了負增長,為-3.41%。

與此同時,家庭保險配置的險種結構也發生了顯著變化,主要有六大方面:一是從以前的以財產保險為主,轉向了以人身保險為主;二是在財產險業務中,機動車保險業務佔了絕大部分;三是在機動車保險中,第三者責任險佔了絕大部分;四是在人身保險中,壽險佔了絕大部分;五是在壽險中,新型壽險佔了絕大部分;六是意外險從過去的少兒投保為主轉向了成人投保為主。

雖然作為保險業主體的壽險業在2018年出現了負增長,但是對我國的保險業來說,仍處在高速增長期,並不需要過度擔心。

究其原因,一是市場經濟制度是商業保險的基礎,商業保險的發展水平則是市場經濟制度是否完善的一個標誌。我們從1992年開始提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概念,到現在市場經濟制度仍在建立和完善過程中。那麼與市場經濟相聯繫的商業保險,就必然有很大的成長空間。

二是社會保障體系的理順,需要發展商業保險。因為社會保障體系,包括社會保險、社會優撫、社會福利等。這是傳統的社會保障。社會保障體系還包括什麼呢?還有年金,包括企業年金,職業年金;還有商業人身保險。社會保障體系的改革,目前是整個改革的重中之重。社會保險保基本、全覆蓋,講究公平。這必然帶來一個擠出效應,不足的部分則由各種年金和商業人身保險補充。所以,它們有很大成長空間。

三是壽險市場往往同資本市場相關聯,一個穩健的資本市場必有一個發達的保險市場做後盾。因為保險資金是資本市場重要的資金來源,是長期投資者和價值投資者。回望2018年,我們的資本市場對比前些年,可以說是糟糕的。壽險業的成長也難免受到很大影響,因為壽險業主要靠投資盈利,最後才能實現綜合盈利。

實際上,我們可以看到,糟糕的資本市場侵蝕了很多保險公司的利潤,特別是對大的保險公司來說。邁入2019年,資本市場的冬天即將過去,作為與資本市場高度關聯的壽險市場,也將迎來更多的成長機會。

四是政策環境發生了變化。2017年印發的“134號文”(2017年5月11日《中國保監會關於規範人身保險公司產品開發設計行為的通知》),是在特定歷史條件下出臺的。因為之前險資舉牌出現了一系列問題,“134號文”在當時資本市場比較低迷的時候,起到了減少保險資金投資股市的作用。但是現在來看,我認為政策已經變成鼓勵險資舉牌了,所以它的使命也應該結束了。

我認為,保險業迴歸保障是大勢所趨,但迴歸保障跟儲蓄、投資的邊界是很難界定的。所以,未來的監管基調應該是“市場培育式監管”,並將不斷促進保險業穩健發展。

提升家庭保險配置,需政策助力

記者:其實,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保險業的發展潛力十分巨大。有分析數據顯示,在我國僅有不到15%的家庭成員擁有商業保險,且家庭更願意為未成年子女投保,忽視對家庭頂樑柱的保障。那麼,據您分析,我國家庭保險配置不足的原因都有哪些?下一步,為了提升家庭保險配置,我們在政策“助力”上還需要有哪些作為?

王緒瑾:總體來看,我國家庭保險配置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是從宏觀政策角度來說,受宏觀政策的影響,商業保險並沒有完全發揮出對社保的補充作用。同時,受資本市場低迷的影響,保險投資盈利能力下降,進一步影響了相關產品對消費者的吸引力。另外,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力度不夠,也難以吸引到人們的注意力。

二是從需求者角度來說,消費者對保險的認知仍比較有限,對保險的需求潛力還有待開發。

三是從供給者角度來說,保險作用的發揮還不足。未來,需要在國家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市場配置資源的原則,進一步發揮保險的作用。

從更廣的視角來分析,我國保險業面臨著市場供給與社會經濟需求之間不平衡的矛盾。

具體而言,市場潛力挖掘不夠與結構失衡,新業務增長與風險防範機制不匹配,保險產品創新與資本市場不穩定。另外,還存在規模擴張與效益提高、渠道創新與現行規章、交強險的公益化與市場化、業務國際化與監管方式、行業發展迅速與行業自律、業務發展迅速與公司治理結構、社會保險與商業人身保險等之間不匹配的問題。

也就是說,保險市場供給不能完全滿足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市場潛力挖掘不夠,結構失衡,結構性矛盾突出。再保險與原保險市場發展不匹配,主體數量少、承保能力有限。區域發展不平衡。

從表象上看到的是“量上不均衡”,其內在原因是“質上不均衡”,無差異經營,不能滿足當前經濟的需要。而社會保險與商業人身保險不匹配的矛盾主要體現在,覆蓋面過窄,保障程度不高,商業保險對社會保險難以起到補充作用。

因此,要提升家庭保險配置,在宏觀方面,需要政府出臺更精細化的扶持政策、更優惠的稅收政策等;在微觀方面,我們需要在以下幾方面下大力氣,如公司治理完善化、保險意識整體化、條款費率市場化、營銷渠道多元化、保險產業鏈子化、保險經營數據化、產業結構優質化、保險人才專業化、保險監管規範化、行業自律常規化、保險投資靈活化、社保商保互補化、公司風險可控化,以及保險保障服務化等,以便有效發揮保險的作用。

《金融博覽·財富》│王緒瑾:家庭保險配置,呈現“六大變化”

配置保險,需關注兩方面

記者:我們知道,對保險消費者來說,很多保險產品的繳費時間長、金額高,因此如何能省時省力地完善家庭保險配置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那麼,在家庭保險配置上,您給消費者的建議是什麼?特別是對於工薪階層來說,如何配置保險才更合理?有什麼技巧?

王緒瑾:在家庭保險配置上,消費者首先需要關注兩方面:一是投保人的職業,二是家庭成員構成。

我們知道,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式,但絕對不是唯一方式。對於不同職業的人來說,自身從所在單位獲得的保障是不同的,是否有社保、是否有補充醫療等都將影響下一步的投保選擇。當有了社保、有了公費醫療時,投保人考慮的就應該是補充問題,如何把自身的保障完善好,不留缺口。

例如,一個人擁有社保,也有補充醫療保險,對他來說,購買醫療險就顯得沒有那麼迫切了,另一個人沒有上述兩項保障,那麼對他來說,投保醫療險就是關鍵一環。

關於家庭成員構成,家庭經濟支柱需要優先投保,然後才是小孩和老人。例如,關於投保意外險,大人比小孩更需要,因為大人發生意外時對家庭財務安全的打擊更大,更需要意外險的保障。對於老人來說,很多保險產品已經跟他們“絕緣”,但是某些針對中老年人的大病保險等,還是可以適當參與的。

關於具體如何去完善家庭的保險配置,可以諮詢專業的保險規劃師或財富管理師,並根據他們的建議來搭配自己需要的保險,並且隨著收入的增多、年齡的增長、家庭成員的變化,定期對家庭的保單進行體檢,以便做到保單的“與時俱進”。

這裡,需要提醒消費者的是,收入水平將成為決定保險配置的關鍵因素。在收入有限的情況下,首先需要配足保障型產品,在此基礎上才去考慮投資型產品。同時,要務必看清楚保險條款,並根據自身的收入水平和風險狀況去配置相關產品。假如投保後發現保險產品並不適合自己,就需要充分利用猶豫期的時間去退保,過了猶豫期後再退保就會產生較大的損失,需要消費者特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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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王緒瑾,教授,博導,北京工商大學保險研究中心主任,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北京保險學會副會長,中國保險學會理事,曾任教育部高等學校經濟學類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和教育部高校金融學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

《金融博覽·財富》│王緒瑾:家庭保險配置,呈現“六大變化”

從宏觀視角來看,如何進行家庭保險配置?北京工商大學保險研究中心主任王緒瑾給出了分析!

保險業發展,開啟黃金機遇期

記者:這些年來,國家不斷出臺各種保險政策,花大力氣發展商業保險市場,從保險業“國十條”到新“國十條”,再到保險業對外開放不斷擴大,我國保險密度和深度得到了不小的提升。那麼,在您看來,這些年國家在發展商業保險方面都有哪些作為?出臺了哪些值得關注的政策?這些政策對發展我國商業保險都產生了哪些“助力”?

王緒瑾:回過頭去看,從1980年恢復國內保險業以來,我國保險業飛速發展,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績。從保費規模來看,1980年僅僅只有4.6億元,到2018年,我國原保險保費收入已經超過了3.8萬億元。(如圖1)

《金融博覽·財富》│王緒瑾:家庭保險配置,呈現“六大變化”

具體來看,2018年我國保險業的原保險保費收入38016.62億元,同比增長3.92%。人身險公司原保險保費收入26260.87億元,同比增長0.85%。壽險業務原保險保費收入20722.86億元,同比下降3.41%;健康險業務原保險保費收入5448.13億元,同比增長24.12%;意外險業務原保險保費收入1075.55億元,同比增長19.33%。人身險公司未計入保險合同核算的保戶投資款和獨立賬戶本年新增繳費8286.58億元,同比增長30.24%。

可以看到,保費收入的迅速增長,使得我國保險業的世界地位也在快速提升,從保費規模來看,2016年就已飆升至世界第三位,2017年為第二位,成為名副其實的保險大國。在這一過程中,我國保險密度和保險深度也得到了明顯提高,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仍比較低。同時,保險公司數量也明顯增加,市場結構開始由寡頭壟斷型向壟斷競爭型過渡。

當然,我國保險業能取得上述成績離不開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其中,不得不談的是三個最為關鍵的保險業發展文件:一是1984年的“151號文”,即1984年由國務院批轉的《關於加快發展我國保險事業的報告》;二是2006年國務院頒佈的《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國十條”;三是2014年頒佈的新“國十條”,即《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

兩個“國十條”的根本區別在於,2006年的“國十條”說的是“保險業要發展”,新“國十條”說的是“要發展保險業”,要發展保險業說明保險重要,特別強調保險是現代經濟的重要產業和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會文明水平、經濟發達程度、社會治理能力的重要標誌。

其實,除了上述保險業發展的宏觀政策外,相關監管機構出臺的細分政策也大大促進了相關細分保險領域的發展,如農業保險、出口信用保險、大病保險、稅優健康保險、稅延養老保險等。

不僅如此,上述保險政策還大大促進了整個保險市場環境的完善,起到了很強的助力作用,主要體現在:一是促進了整體保費的增長,二是促進了保險業投資盈利能力的提高,三是促進了保險業經營的規範,四是促進了國民整體保險意識的提高。

可以說,經過幾十年的發展,當前我們已經開啟了保險業發展的黃金機遇期,百花齊放的趨勢已經漸漸成型。

從長期來看,我們正在由一個保險大國向保險強國邁進。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個經濟強國必有一個發達的保險市場做後盾。如果說2012年下半年以來,保險投資監管的完善提高了我國保險公司的盈利能力,那麼近幾年保險組織形式多樣化則激活了保險的潛在需求,從更長遠來看,以大數據為載體的保險服務化將進一步大大促進保險業的發展,為整個實體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發揮更大的推動作用。

《金融博覽·財富》│王緒瑾:家庭保險配置,呈現“六大變化”

家庭保險配置,呈現“六大變化”

記者:更進一步來說,在政策助力保險業突飛猛進的同時,家庭保險配置也在日益完善,與十幾年前相比,不可同日而語。那麼,據您觀察,當前我國家庭保險配置都有哪些鉅變?有哪些值得我們關注的“亮點”?

王緒瑾:其實,從上述原保險保費收入就能窺見我國家庭保險配置的一些情況。總體來說,健康險(包括重疾險、醫療險等)和意外險增速較快。壽險的增速也不低,從2013年到2017年,分別增長了5.8%、15.67%、21.46%、31.72%和23.01%,2018年則出現了負增長,為-3.41%。

與此同時,家庭保險配置的險種結構也發生了顯著變化,主要有六大方面:一是從以前的以財產保險為主,轉向了以人身保險為主;二是在財產險業務中,機動車保險業務佔了絕大部分;三是在機動車保險中,第三者責任險佔了絕大部分;四是在人身保險中,壽險佔了絕大部分;五是在壽險中,新型壽險佔了絕大部分;六是意外險從過去的少兒投保為主轉向了成人投保為主。

雖然作為保險業主體的壽險業在2018年出現了負增長,但是對我國的保險業來說,仍處在高速增長期,並不需要過度擔心。

究其原因,一是市場經濟制度是商業保險的基礎,商業保險的發展水平則是市場經濟制度是否完善的一個標誌。我們從1992年開始提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概念,到現在市場經濟制度仍在建立和完善過程中。那麼與市場經濟相聯繫的商業保險,就必然有很大的成長空間。

二是社會保障體系的理順,需要發展商業保險。因為社會保障體系,包括社會保險、社會優撫、社會福利等。這是傳統的社會保障。社會保障體系還包括什麼呢?還有年金,包括企業年金,職業年金;還有商業人身保險。社會保障體系的改革,目前是整個改革的重中之重。社會保險保基本、全覆蓋,講究公平。這必然帶來一個擠出效應,不足的部分則由各種年金和商業人身保險補充。所以,它們有很大成長空間。

三是壽險市場往往同資本市場相關聯,一個穩健的資本市場必有一個發達的保險市場做後盾。因為保險資金是資本市場重要的資金來源,是長期投資者和價值投資者。回望2018年,我們的資本市場對比前些年,可以說是糟糕的。壽險業的成長也難免受到很大影響,因為壽險業主要靠投資盈利,最後才能實現綜合盈利。

實際上,我們可以看到,糟糕的資本市場侵蝕了很多保險公司的利潤,特別是對大的保險公司來說。邁入2019年,資本市場的冬天即將過去,作為與資本市場高度關聯的壽險市場,也將迎來更多的成長機會。

四是政策環境發生了變化。2017年印發的“134號文”(2017年5月11日《中國保監會關於規範人身保險公司產品開發設計行為的通知》),是在特定歷史條件下出臺的。因為之前險資舉牌出現了一系列問題,“134號文”在當時資本市場比較低迷的時候,起到了減少保險資金投資股市的作用。但是現在來看,我認為政策已經變成鼓勵險資舉牌了,所以它的使命也應該結束了。

我認為,保險業迴歸保障是大勢所趨,但迴歸保障跟儲蓄、投資的邊界是很難界定的。所以,未來的監管基調應該是“市場培育式監管”,並將不斷促進保險業穩健發展。

提升家庭保險配置,需政策助力

記者:其實,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保險業的發展潛力十分巨大。有分析數據顯示,在我國僅有不到15%的家庭成員擁有商業保險,且家庭更願意為未成年子女投保,忽視對家庭頂樑柱的保障。那麼,據您分析,我國家庭保險配置不足的原因都有哪些?下一步,為了提升家庭保險配置,我們在政策“助力”上還需要有哪些作為?

王緒瑾:總體來看,我國家庭保險配置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是從宏觀政策角度來說,受宏觀政策的影響,商業保險並沒有完全發揮出對社保的補充作用。同時,受資本市場低迷的影響,保險投資盈利能力下降,進一步影響了相關產品對消費者的吸引力。另外,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力度不夠,也難以吸引到人們的注意力。

二是從需求者角度來說,消費者對保險的認知仍比較有限,對保險的需求潛力還有待開發。

三是從供給者角度來說,保險作用的發揮還不足。未來,需要在國家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市場配置資源的原則,進一步發揮保險的作用。

從更廣的視角來分析,我國保險業面臨著市場供給與社會經濟需求之間不平衡的矛盾。

具體而言,市場潛力挖掘不夠與結構失衡,新業務增長與風險防範機制不匹配,保險產品創新與資本市場不穩定。另外,還存在規模擴張與效益提高、渠道創新與現行規章、交強險的公益化與市場化、業務國際化與監管方式、行業發展迅速與行業自律、業務發展迅速與公司治理結構、社會保險與商業人身保險等之間不匹配的問題。

也就是說,保險市場供給不能完全滿足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市場潛力挖掘不夠,結構失衡,結構性矛盾突出。再保險與原保險市場發展不匹配,主體數量少、承保能力有限。區域發展不平衡。

從表象上看到的是“量上不均衡”,其內在原因是“質上不均衡”,無差異經營,不能滿足當前經濟的需要。而社會保險與商業人身保險不匹配的矛盾主要體現在,覆蓋面過窄,保障程度不高,商業保險對社會保險難以起到補充作用。

因此,要提升家庭保險配置,在宏觀方面,需要政府出臺更精細化的扶持政策、更優惠的稅收政策等;在微觀方面,我們需要在以下幾方面下大力氣,如公司治理完善化、保險意識整體化、條款費率市場化、營銷渠道多元化、保險產業鏈子化、保險經營數據化、產業結構優質化、保險人才專業化、保險監管規範化、行業自律常規化、保險投資靈活化、社保商保互補化、公司風險可控化,以及保險保障服務化等,以便有效發揮保險的作用。

《金融博覽·財富》│王緒瑾:家庭保險配置,呈現“六大變化”

配置保險,需關注兩方面

記者:我們知道,對保險消費者來說,很多保險產品的繳費時間長、金額高,因此如何能省時省力地完善家庭保險配置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那麼,在家庭保險配置上,您給消費者的建議是什麼?特別是對於工薪階層來說,如何配置保險才更合理?有什麼技巧?

王緒瑾:在家庭保險配置上,消費者首先需要關注兩方面:一是投保人的職業,二是家庭成員構成。

我們知道,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式,但絕對不是唯一方式。對於不同職業的人來說,自身從所在單位獲得的保障是不同的,是否有社保、是否有補充醫療等都將影響下一步的投保選擇。當有了社保、有了公費醫療時,投保人考慮的就應該是補充問題,如何把自身的保障完善好,不留缺口。

例如,一個人擁有社保,也有補充醫療保險,對他來說,購買醫療險就顯得沒有那麼迫切了,另一個人沒有上述兩項保障,那麼對他來說,投保醫療險就是關鍵一環。

關於家庭成員構成,家庭經濟支柱需要優先投保,然後才是小孩和老人。例如,關於投保意外險,大人比小孩更需要,因為大人發生意外時對家庭財務安全的打擊更大,更需要意外險的保障。對於老人來說,很多保險產品已經跟他們“絕緣”,但是某些針對中老年人的大病保險等,還是可以適當參與的。

關於具體如何去完善家庭的保險配置,可以諮詢專業的保險規劃師或財富管理師,並根據他們的建議來搭配自己需要的保險,並且隨著收入的增多、年齡的增長、家庭成員的變化,定期對家庭的保單進行體檢,以便做到保單的“與時俱進”。

這裡,需要提醒消費者的是,收入水平將成為決定保險配置的關鍵因素。在收入有限的情況下,首先需要配足保障型產品,在此基礎上才去考慮投資型產品。同時,要務必看清楚保險條款,並根據自身的收入水平和風險狀況去配置相關產品。假如投保後發現保險產品並不適合自己,就需要充分利用猶豫期的時間去退保,過了猶豫期後再退保就會產生較大的損失,需要消費者特別留意。

《金融博覽·財富》│王緒瑾:家庭保險配置,呈現“六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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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博覽·財富》│王緒瑾:家庭保險配置,呈現“六大變化”

作者簡介:王緒瑾,教授,博導,北京工商大學保險研究中心主任,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北京保險學會副會長,中國保險學會理事,曾任教育部高等學校經濟學類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和教育部高校金融學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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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宏觀視角來看,如何進行家庭保險配置?北京工商大學保險研究中心主任王緒瑾給出了分析!

保險業發展,開啟黃金機遇期

記者:這些年來,國家不斷出臺各種保險政策,花大力氣發展商業保險市場,從保險業“國十條”到新“國十條”,再到保險業對外開放不斷擴大,我國保險密度和深度得到了不小的提升。那麼,在您看來,這些年國家在發展商業保險方面都有哪些作為?出臺了哪些值得關注的政策?這些政策對發展我國商業保險都產生了哪些“助力”?

王緒瑾:回過頭去看,從1980年恢復國內保險業以來,我國保險業飛速發展,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績。從保費規模來看,1980年僅僅只有4.6億元,到2018年,我國原保險保費收入已經超過了3.8萬億元。(如圖1)

《金融博覽·財富》│王緒瑾:家庭保險配置,呈現“六大變化”

具體來看,2018年我國保險業的原保險保費收入38016.62億元,同比增長3.92%。人身險公司原保險保費收入26260.87億元,同比增長0.85%。壽險業務原保險保費收入20722.86億元,同比下降3.41%;健康險業務原保險保費收入5448.13億元,同比增長24.12%;意外險業務原保險保費收入1075.55億元,同比增長19.33%。人身險公司未計入保險合同核算的保戶投資款和獨立賬戶本年新增繳費8286.58億元,同比增長30.24%。

可以看到,保費收入的迅速增長,使得我國保險業的世界地位也在快速提升,從保費規模來看,2016年就已飆升至世界第三位,2017年為第二位,成為名副其實的保險大國。在這一過程中,我國保險密度和保險深度也得到了明顯提高,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仍比較低。同時,保險公司數量也明顯增加,市場結構開始由寡頭壟斷型向壟斷競爭型過渡。

當然,我國保險業能取得上述成績離不開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其中,不得不談的是三個最為關鍵的保險業發展文件:一是1984年的“151號文”,即1984年由國務院批轉的《關於加快發展我國保險事業的報告》;二是2006年國務院頒佈的《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國十條”;三是2014年頒佈的新“國十條”,即《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

兩個“國十條”的根本區別在於,2006年的“國十條”說的是“保險業要發展”,新“國十條”說的是“要發展保險業”,要發展保險業說明保險重要,特別強調保險是現代經濟的重要產業和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會文明水平、經濟發達程度、社會治理能力的重要標誌。

其實,除了上述保險業發展的宏觀政策外,相關監管機構出臺的細分政策也大大促進了相關細分保險領域的發展,如農業保險、出口信用保險、大病保險、稅優健康保險、稅延養老保險等。

不僅如此,上述保險政策還大大促進了整個保險市場環境的完善,起到了很強的助力作用,主要體現在:一是促進了整體保費的增長,二是促進了保險業投資盈利能力的提高,三是促進了保險業經營的規範,四是促進了國民整體保險意識的提高。

可以說,經過幾十年的發展,當前我們已經開啟了保險業發展的黃金機遇期,百花齊放的趨勢已經漸漸成型。

從長期來看,我們正在由一個保險大國向保險強國邁進。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個經濟強國必有一個發達的保險市場做後盾。如果說2012年下半年以來,保險投資監管的完善提高了我國保險公司的盈利能力,那麼近幾年保險組織形式多樣化則激活了保險的潛在需求,從更長遠來看,以大數據為載體的保險服務化將進一步大大促進保險業的發展,為整個實體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發揮更大的推動作用。

《金融博覽·財富》│王緒瑾:家庭保險配置,呈現“六大變化”

家庭保險配置,呈現“六大變化”

記者:更進一步來說,在政策助力保險業突飛猛進的同時,家庭保險配置也在日益完善,與十幾年前相比,不可同日而語。那麼,據您觀察,當前我國家庭保險配置都有哪些鉅變?有哪些值得我們關注的“亮點”?

王緒瑾:其實,從上述原保險保費收入就能窺見我國家庭保險配置的一些情況。總體來說,健康險(包括重疾險、醫療險等)和意外險增速較快。壽險的增速也不低,從2013年到2017年,分別增長了5.8%、15.67%、21.46%、31.72%和23.01%,2018年則出現了負增長,為-3.41%。

與此同時,家庭保險配置的險種結構也發生了顯著變化,主要有六大方面:一是從以前的以財產保險為主,轉向了以人身保險為主;二是在財產險業務中,機動車保險業務佔了絕大部分;三是在機動車保險中,第三者責任險佔了絕大部分;四是在人身保險中,壽險佔了絕大部分;五是在壽險中,新型壽險佔了絕大部分;六是意外險從過去的少兒投保為主轉向了成人投保為主。

雖然作為保險業主體的壽險業在2018年出現了負增長,但是對我國的保險業來說,仍處在高速增長期,並不需要過度擔心。

究其原因,一是市場經濟制度是商業保險的基礎,商業保險的發展水平則是市場經濟制度是否完善的一個標誌。我們從1992年開始提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概念,到現在市場經濟制度仍在建立和完善過程中。那麼與市場經濟相聯繫的商業保險,就必然有很大的成長空間。

二是社會保障體系的理順,需要發展商業保險。因為社會保障體系,包括社會保險、社會優撫、社會福利等。這是傳統的社會保障。社會保障體系還包括什麼呢?還有年金,包括企業年金,職業年金;還有商業人身保險。社會保障體系的改革,目前是整個改革的重中之重。社會保險保基本、全覆蓋,講究公平。這必然帶來一個擠出效應,不足的部分則由各種年金和商業人身保險補充。所以,它們有很大成長空間。

三是壽險市場往往同資本市場相關聯,一個穩健的資本市場必有一個發達的保險市場做後盾。因為保險資金是資本市場重要的資金來源,是長期投資者和價值投資者。回望2018年,我們的資本市場對比前些年,可以說是糟糕的。壽險業的成長也難免受到很大影響,因為壽險業主要靠投資盈利,最後才能實現綜合盈利。

實際上,我們可以看到,糟糕的資本市場侵蝕了很多保險公司的利潤,特別是對大的保險公司來說。邁入2019年,資本市場的冬天即將過去,作為與資本市場高度關聯的壽險市場,也將迎來更多的成長機會。

四是政策環境發生了變化。2017年印發的“134號文”(2017年5月11日《中國保監會關於規範人身保險公司產品開發設計行為的通知》),是在特定歷史條件下出臺的。因為之前險資舉牌出現了一系列問題,“134號文”在當時資本市場比較低迷的時候,起到了減少保險資金投資股市的作用。但是現在來看,我認為政策已經變成鼓勵險資舉牌了,所以它的使命也應該結束了。

我認為,保險業迴歸保障是大勢所趨,但迴歸保障跟儲蓄、投資的邊界是很難界定的。所以,未來的監管基調應該是“市場培育式監管”,並將不斷促進保險業穩健發展。

提升家庭保險配置,需政策助力

記者:其實,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保險業的發展潛力十分巨大。有分析數據顯示,在我國僅有不到15%的家庭成員擁有商業保險,且家庭更願意為未成年子女投保,忽視對家庭頂樑柱的保障。那麼,據您分析,我國家庭保險配置不足的原因都有哪些?下一步,為了提升家庭保險配置,我們在政策“助力”上還需要有哪些作為?

王緒瑾:總體來看,我國家庭保險配置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是從宏觀政策角度來說,受宏觀政策的影響,商業保險並沒有完全發揮出對社保的補充作用。同時,受資本市場低迷的影響,保險投資盈利能力下降,進一步影響了相關產品對消費者的吸引力。另外,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力度不夠,也難以吸引到人們的注意力。

二是從需求者角度來說,消費者對保險的認知仍比較有限,對保險的需求潛力還有待開發。

三是從供給者角度來說,保險作用的發揮還不足。未來,需要在國家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市場配置資源的原則,進一步發揮保險的作用。

從更廣的視角來分析,我國保險業面臨著市場供給與社會經濟需求之間不平衡的矛盾。

具體而言,市場潛力挖掘不夠與結構失衡,新業務增長與風險防範機制不匹配,保險產品創新與資本市場不穩定。另外,還存在規模擴張與效益提高、渠道創新與現行規章、交強險的公益化與市場化、業務國際化與監管方式、行業發展迅速與行業自律、業務發展迅速與公司治理結構、社會保險與商業人身保險等之間不匹配的問題。

也就是說,保險市場供給不能完全滿足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市場潛力挖掘不夠,結構失衡,結構性矛盾突出。再保險與原保險市場發展不匹配,主體數量少、承保能力有限。區域發展不平衡。

從表象上看到的是“量上不均衡”,其內在原因是“質上不均衡”,無差異經營,不能滿足當前經濟的需要。而社會保險與商業人身保險不匹配的矛盾主要體現在,覆蓋面過窄,保障程度不高,商業保險對社會保險難以起到補充作用。

因此,要提升家庭保險配置,在宏觀方面,需要政府出臺更精細化的扶持政策、更優惠的稅收政策等;在微觀方面,我們需要在以下幾方面下大力氣,如公司治理完善化、保險意識整體化、條款費率市場化、營銷渠道多元化、保險產業鏈子化、保險經營數據化、產業結構優質化、保險人才專業化、保險監管規範化、行業自律常規化、保險投資靈活化、社保商保互補化、公司風險可控化,以及保險保障服務化等,以便有效發揮保險的作用。

《金融博覽·財富》│王緒瑾:家庭保險配置,呈現“六大變化”

配置保險,需關注兩方面

記者:我們知道,對保險消費者來說,很多保險產品的繳費時間長、金額高,因此如何能省時省力地完善家庭保險配置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那麼,在家庭保險配置上,您給消費者的建議是什麼?特別是對於工薪階層來說,如何配置保險才更合理?有什麼技巧?

王緒瑾:在家庭保險配置上,消費者首先需要關注兩方面:一是投保人的職業,二是家庭成員構成。

我們知道,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式,但絕對不是唯一方式。對於不同職業的人來說,自身從所在單位獲得的保障是不同的,是否有社保、是否有補充醫療等都將影響下一步的投保選擇。當有了社保、有了公費醫療時,投保人考慮的就應該是補充問題,如何把自身的保障完善好,不留缺口。

例如,一個人擁有社保,也有補充醫療保險,對他來說,購買醫療險就顯得沒有那麼迫切了,另一個人沒有上述兩項保障,那麼對他來說,投保醫療險就是關鍵一環。

關於家庭成員構成,家庭經濟支柱需要優先投保,然後才是小孩和老人。例如,關於投保意外險,大人比小孩更需要,因為大人發生意外時對家庭財務安全的打擊更大,更需要意外險的保障。對於老人來說,很多保險產品已經跟他們“絕緣”,但是某些針對中老年人的大病保險等,還是可以適當參與的。

關於具體如何去完善家庭的保險配置,可以諮詢專業的保險規劃師或財富管理師,並根據他們的建議來搭配自己需要的保險,並且隨著收入的增多、年齡的增長、家庭成員的變化,定期對家庭的保單進行體檢,以便做到保單的“與時俱進”。

這裡,需要提醒消費者的是,收入水平將成為決定保險配置的關鍵因素。在收入有限的情況下,首先需要配足保障型產品,在此基礎上才去考慮投資型產品。同時,要務必看清楚保險條款,並根據自身的收入水平和風險狀況去配置相關產品。假如投保後發現保險產品並不適合自己,就需要充分利用猶豫期的時間去退保,過了猶豫期後再退保就會產生較大的損失,需要消費者特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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