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駕車犯困 停馬路中央呼呼大睡'

體育 交通 孝感 摩托車 武漢 法律 孝感交警直屬一大隊 201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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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6日早晨6時許,孝感交警直屬一大隊一中隊接警:一輛車牌號為粵SX12**的白色“東風標緻”牌小型轎車停在交通大道分絲路口的馬路正中央,駕駛人在車內酣睡,有飲酒駕車嫌疑。一中隊指導員餘偉接警後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取證,到達現場時駕駛員石某已被體育中心警務站民警控制,執勤交警用酒精測試儀對石某進行呼氣酒精檢測結果為209.7mg/100ml,石某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執法民警立即將駕駛人石某帶至孝感市航天醫院抽血取樣,並口頭傳喚石某到孝感交警直屬一大隊辦案中心接受訊問調查。通過武漢市福田愛民司法鑑定中心鑑定,檢驗出石某血液內乙醇含量為160.57mg/100ml,石某的行為已構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之規定,石某涉嫌危險駕駛罪。

經瞭解,石某5日晚10時與朋友唱歌飲酒後繼續宵夜飲酒至6日凌晨5時,石某共喝了3瓶啤酒、2瓶半勁酒,後獨自駕車準備回宿舍休息。行至交通大道分絲路口時遇見前方一起小車與摩托車的擦碰事故,在停車等待的過程中不勝酒力睡著。辦案民警調取路口監控視頻發現,石某5時許駕駛粵SX12**機動車在交通大道馬路中央呼呼大睡近一個小時,期間過往車輛紛紛避讓,一輛路過出租車司機也曾試圖叫醒未果,後執勤民警接群眾報警後趕至現場拍打車窗近10分鐘才叫醒石某。目前,石某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石某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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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6日早晨6時許,孝感交警直屬一大隊一中隊接警:一輛車牌號為粵SX12**的白色“東風標緻”牌小型轎車停在交通大道分絲路口的馬路正中央,駕駛人在車內酣睡,有飲酒駕車嫌疑。一中隊指導員餘偉接警後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取證,到達現場時駕駛員石某已被體育中心警務站民警控制,執勤交警用酒精測試儀對石某進行呼氣酒精檢測結果為209.7mg/100ml,石某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執法民警立即將駕駛人石某帶至孝感市航天醫院抽血取樣,並口頭傳喚石某到孝感交警直屬一大隊辦案中心接受訊問調查。通過武漢市福田愛民司法鑑定中心鑑定,檢驗出石某血液內乙醇含量為160.57mg/100ml,石某的行為已構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之規定,石某涉嫌危險駕駛罪。

經瞭解,石某5日晚10時與朋友唱歌飲酒後繼續宵夜飲酒至6日凌晨5時,石某共喝了3瓶啤酒、2瓶半勁酒,後獨自駕車準備回宿舍休息。行至交通大道分絲路口時遇見前方一起小車與摩托車的擦碰事故,在停車等待的過程中不勝酒力睡著。辦案民警調取路口監控視頻發現,石某5時許駕駛粵SX12**機動車在交通大道馬路中央呼呼大睡近一個小時,期間過往車輛紛紛避讓,一輛路過出租車司機也曾試圖叫醒未果,後執勤民警接群眾報警後趕至現場拍打車窗近10分鐘才叫醒石某。目前,石某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石某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男子醉酒駕車犯困 停馬路中央呼呼大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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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6日早晨6時許,孝感交警直屬一大隊一中隊接警:一輛車牌號為粵SX12**的白色“東風標緻”牌小型轎車停在交通大道分絲路口的馬路正中央,駕駛人在車內酣睡,有飲酒駕車嫌疑。一中隊指導員餘偉接警後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取證,到達現場時駕駛員石某已被體育中心警務站民警控制,執勤交警用酒精測試儀對石某進行呼氣酒精檢測結果為209.7mg/100ml,石某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執法民警立即將駕駛人石某帶至孝感市航天醫院抽血取樣,並口頭傳喚石某到孝感交警直屬一大隊辦案中心接受訊問調查。通過武漢市福田愛民司法鑑定中心鑑定,檢驗出石某血液內乙醇含量為160.57mg/100ml,石某的行為已構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之規定,石某涉嫌危險駕駛罪。

經瞭解,石某5日晚10時與朋友唱歌飲酒後繼續宵夜飲酒至6日凌晨5時,石某共喝了3瓶啤酒、2瓶半勁酒,後獨自駕車準備回宿舍休息。行至交通大道分絲路口時遇見前方一起小車與摩托車的擦碰事故,在停車等待的過程中不勝酒力睡著。辦案民警調取路口監控視頻發現,石某5時許駕駛粵SX12**機動車在交通大道馬路中央呼呼大睡近一個小時,期間過往車輛紛紛避讓,一輛路過出租車司機也曾試圖叫醒未果,後執勤民警接群眾報警後趕至現場拍打車窗近10分鐘才叫醒石某。目前,石某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石某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男子醉酒駕車犯困 停馬路中央呼呼大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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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6日早晨6時許,孝感交警直屬一大隊一中隊接警:一輛車牌號為粵SX12**的白色“東風標緻”牌小型轎車停在交通大道分絲路口的馬路正中央,駕駛人在車內酣睡,有飲酒駕車嫌疑。一中隊指導員餘偉接警後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取證,到達現場時駕駛員石某已被體育中心警務站民警控制,執勤交警用酒精測試儀對石某進行呼氣酒精檢測結果為209.7mg/100ml,石某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執法民警立即將駕駛人石某帶至孝感市航天醫院抽血取樣,並口頭傳喚石某到孝感交警直屬一大隊辦案中心接受訊問調查。通過武漢市福田愛民司法鑑定中心鑑定,檢驗出石某血液內乙醇含量為160.57mg/100ml,石某的行為已構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之規定,石某涉嫌危險駕駛罪。

經瞭解,石某5日晚10時與朋友唱歌飲酒後繼續宵夜飲酒至6日凌晨5時,石某共喝了3瓶啤酒、2瓶半勁酒,後獨自駕車準備回宿舍休息。行至交通大道分絲路口時遇見前方一起小車與摩托車的擦碰事故,在停車等待的過程中不勝酒力睡著。辦案民警調取路口監控視頻發現,石某5時許駕駛粵SX12**機動車在交通大道馬路中央呼呼大睡近一個小時,期間過往車輛紛紛避讓,一輛路過出租車司機也曾試圖叫醒未果,後執勤民警接群眾報警後趕至現場拍打車窗近10分鐘才叫醒石某。目前,石某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石某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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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瞭解,石某5日晚10時與朋友唱歌飲酒後繼續宵夜飲酒至6日凌晨5時,石某共喝了3瓶啤酒、2瓶半勁酒,後獨自駕車準備回宿舍休息。行至交通大道分絲路口時遇見前方一起小車與摩托車的擦碰事故,在停車等待的過程中不勝酒力睡著。辦案民警調取路口監控視頻發現,石某5時許駕駛粵SX12**機動車在交通大道馬路中央呼呼大睡近一個小時,期間過往車輛紛紛避讓,一輛路過出租車司機也曾試圖叫醒未果,後執勤民警接群眾報警後趕至現場拍打車窗近10分鐘才叫醒石某。目前,石某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石某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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