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職業投訴人”用“極限詞”訛網店入刑全國第一案宣判

淘寶網 龍巖 跳槽那些事兒 福建 中國新聞網 2019-06-04

中新網龍巖5月31日電 (陳立烽 劉春花)2015年9月1日起實施的新《廣告法》,旨在杜絕虛假宣傳,充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然而,卻有居心不良者發現了其中的“商機”,將舉報商家宣傳違反《廣告法》玩轉為敲詐勒索的手段,福建省龍巖市“90後”陳某超,利用廣告法限定的“極限詞”對網店賣家進行敲詐勒索。

新羅區人民法院31日披露,該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90後”陳某超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並處罰金1.5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3月起,被告人陳某超通過其購買的多個淘寶賬號在淘寶平臺購買描述含“純天然、最”等極限關鍵詞的商品,付款後立即申請退款,並以商品含極限關鍵詞誇大宣傳、虛假宣傳、違反廣告法為由向淘寶公司投訴商家。

淘寶商家接到投訴按被告人陳某超留下的聯繫方式與其聯繫後,被告人陳某超提出要求對方支付人民幣1000元才能撤銷投訴。商家因害怕投訴影響商品的銷售及店鋪的信譽,被迫向被告人陳某超轉賬人民幣10元至1000元不等的錢款。從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被告人陳某超以上述手段成功敲詐淘寶商家上百家,獲取金額達人民幣36588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超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要挾他人,強行索取錢財,合計人民幣36588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被告人陳某超多次實施敲詐勒索,酌情予以從重處罰;被告人陳某超當庭認罪,且退繳贓款、繳納罰金,確有悔罪表現,予以從輕處罰。據此,遂作出前述判決。一審宣判後,陳某超提起上訴,後又撒回上訴,二審法院予以准許,該案目前已生效。

法官提醒:本案系全國首例利用“極限詞”非法獲利被判敲詐勒索罪的案件,陳某超也成為用“極限詞”訛網店入刑第一人。對違法廣告法,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禁用詞彙的商家進行投訴、舉報本無可厚非,可是拿舉報、投訴相要挾,迫使淘寶賣家“花錢消災”就是違法犯罪行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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