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全責!漯河一老人開電動三輪車闖紅燈釀事故

漯河 交通 轎車 灕江 法律 新聞 衡山 河南聯播 2019-07-10

映象網漯河訊(記者 楊增強 通訊員 殷廣華 夏婷婷)6月29日16時10分許,漯河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交管巡防大隊接110指揮中心指令,在漯河市區衡山路與灕江路交叉口,一輛電動三輪車與一輛轎車發生碰撞,造成人員受傷。民警迅速趕到事故現場,發現三輪車駕駛員已被救護車拉走救治,只有轎車駕駛員趙某在現場。

“我沿衡山路由南向北行駛到灕江路口時,看到正好是綠燈,就繼續行駛準備通過路口,卻突然感覺到車子咯噔了一下!”趙某給民警說,他從左側後視鏡裡看到有一輛電動三輪車側翻在地,就馬上停車撥打了120和110。

勘查完現場,民警趕到醫院找到了三輪車駕駛員婁某。65歲的婁某說:“我當時開著電動三輪車帶著孫子,沿灕江路由西向東行駛至衡山路口中間處時,被一輛白色轎車掛倒”。民警問她:“你進入路口之前,對面是紅燈還是綠燈?”婁某答道:“我感覺是綠燈”。

對雙方駕駛員詢問結束後,民警調取了事發時的監控視頻。路口的監控完整清晰地將事故過程記錄了下來,婁某駕駛電動三輪車行駛至路口停止線時,其對面信號燈已經變為紅燈,但是她沒有停車而是繼續向前行駛,最終與轎車發生碰撞,造成其手臂骨折、兩車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7月2日,民警在大隊向婁某的家屬播放了案發時的監控錄像,並表示,無論是車輛還是行人,上道路行駛一定要遵章守法,嚴格按照交通信號燈通行。

當天,開發區分局交管巡防大隊向事故雙方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婁某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造成該事故的發生,依法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轎車司機趙某無責任;對婁某闖紅燈的行為處以20元的罰款。

民警再次向雙方耐心、詳細地講解了相關法律規定後表示,如對此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可向上級公安機關提出書面複核申請。婁某家屬對事故責任認定表示認可,不再複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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