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公佈“稅制修改大綱”,新增加密貨幣相關稅制度

文/林君

來源/31QU整理自網絡

日本政府公佈“稅制修改大綱”,新增加密貨幣相關稅制度


12月14日,據外媒消息,日本政府公佈了2019財年“稅制修改大綱”,確認了關於加密貨幣的“公司稅法”的新規定。據悉,日本對加密貨幣投資者的徵稅,將從明年4月1日之後開始計算。

此前,日本政府曾表示,近年來,國稅局已經建立了可以向虛擬貨幣交易所查詢住址,姓名等個人信息的機制,並將其納入到2019年度“執政黨稅制改革大綱”中,主要面對年收入超過1000萬日元的交易者。

據31QU瞭解,這並非日本首次提出加密貨幣相關業務徵稅的規定。

在日本加密貨幣行業發展的最初幾年,日本投資者使用比特幣消費需繳納8%的比特幣消費稅,日本立法機構也曾多次對是否取消比特幣消費稅進行討論。

2017年4月1日,日本修訂版《日本支付服務法案》生效,比特幣在日本正式成為合法支付方式。

當年7月1日,日本新版消費稅法律生效,正式取消8%的比特幣消費稅。日本超過中國成為全球第一大加密貨幣市場。雖然加密貨幣在日本可以像法定貨幣一樣作為支付方式,並被取消了消費稅,但這並不意味著加密貨幣投資所得利潤無需繳稅。

根據彭博社報道,在2017年規定比特幣交易的資本收益是一種“雜項收入”後,日本國稅局曾表示,加密貨幣投資者需要在2018年2月16日~3月15日提交年度報稅單時申報自己的交易收入。

今年2月,據彭博社報道,在今年的年度稅務申報中,加密貨幣投資者需要將投資利潤的15%~55%進行納稅。

10月,日本稅務委員會(Tax Commission)還在尋找方法,簡化目前加密貨幣的報稅系統,以確保投資者準確報稅。

12月消息,日本一位名為Takeshi Fujimaki的議員提議對現行稅制進行多項改革,他還提出了四項修正案,“以促進虛擬貨幣在社會中的更廣泛(傳播)”。

首先,他建議僅對加密貨幣的收益單獨徵收20%的稅率,而不是目前高達55%的稅率,他表示,來自加密貨幣的收益應與日本的股票和共同基金等其他投資選擇同等徵稅。

其次,他表示,為了擁有一個“公平”的體系,應該允許結轉加密貨幣的損失。按目前規定,如果投資者在一年內出現虧損,而在下一年從加密貨幣中獲利時,仍然需要對第二年的收益納稅,而不能考慮前一年的損失。不過,他也表示,對股票和房地產等其他類型的投資,納稅人可以從利潤總額中扣除損失,並對差額納稅。

另外,這位議員表示,兩種虛擬貨幣之間的交易也應該免稅。比如,現在如果用戶在比特幣和XRP之間交易盈利了,需要交稅。但根據Takeshi Fujimaki的提議,這種情況下應該免稅。

除此之外,他還表示,還應該免除加密貨幣小額款項的交易稅收。

據31QU瞭解,包括美國、日本、泰國、澳大利亞、南非、德國等國家的稅務機構都已經出臺或將要出臺相關加密貨幣徵稅政策。

看來,隨著加密貨幣的接受程度越來越廣泛,徵稅已經成為討論加密貨幣監管的重要話題,各國政府稅務機構正在緊鑼密鼓地開展研究,以便對其進行徵稅。

而加密貨幣徵稅,也許是加密貨幣走向合法化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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