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通報“女子地鐵口被砸傷”:墜落物系健身用槓鈴片

高空墜物致人傷亡事件近期頻發。

深圳一五歲男童被高空墜落的玻璃砸中身亡,南京10歲女童傷情剛好轉,6月22日,深圳又發生一起高空墜物傷人事件。

這一次,從高樓墜落傷人竟是一塊健身用槓鈴片。

據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官方微博消息,2019年6月22日12時許,南山派出所接到報警,一路人在人行道上被高空墜物砸傷。經初步調查,王某(女,32歲)在光彩新世紀家園小區家中打掃衛生時不慎導致一塊健身用槓鈴片墜落,致路人李某(女,36歲)頭部受傷。李某已被送醫治療,無生命危險。

目前,王某已被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警方正在積極全面取證,依法處理。

深圳警方通報“女子地鐵口被砸傷”:墜落物系健身用槓鈴片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梳理過往高空墜物傷人案件判決發現,在公開的判例中,涉及未成年人肇事的往往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另外,案例中不乏因為高空拋物至人重傷或者死亡而被判處刑罰者。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鍾蘭安此前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認為,“高空墜物”肇事者是否承擔刑事責任,首先要看是否造成嚴重的危害後果。若高空墜物造成人員重大傷亡、財產重大損失,危害公共安全,就可能涉嫌相關犯罪。其次,要考慮到肇事者的主觀方面。若因肇事者故意或者具有重大過失造成嚴重的危害後果,那麼,肇事者可能面臨刑事處罰。例如,在人流湧動的街道上,隨意拋擲酒瓶,就可能涉嫌犯罪。

“因此,判斷高空墜物承擔刑事責任還是民事責任,一是看危害後果是否嚴重,二是看肇者主觀方面是否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鍾蘭安說。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邢鑫認為,目前尚缺乏預防高空建築物墜落物品安全防範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他建議應成立立法小組,細化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明確其歸責原則,明確其法律成本。

他建議,除立法規範外,物業公司應加強技防措施,如安裝攝像頭,對高層住宅進行監控;及時檢修、維護外牆懸掛物等公共區域設施,避免自然力造成高空墜物;盡到宣傳和提醒的義務,設立“小心高空拋物”等警示牌。

邢鑫同時建議住戶定期檢查自家窗戶、空調支架等是否牢固,留意並及時清理陽臺、門窗等室外懸掛物或物品,避免人為或天氣等自然因素造成高空墜物,對他人造成侵權。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丁金坤也認為,應建立強制檢查制度,由工作人員定期強制檢查高層建築物的外牆、窗戶、陽臺等,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未予及時糾正的,予以重罰。他認為,此舉既可預防危險發生,同時也能在事故發生時準確找到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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