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男子失戀後刺死路過女子,警方通報:已將行凶男子抓獲'

重慶 刑法 發現佩奇 法律 生活報 201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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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男子失戀後刺死路過女子

警方通報:已將行凶男子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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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男子失戀後刺死路過女子

警方通報:已將行凶男子抓獲


重慶男子失戀後刺死路過女子,警方通報:已將行凶男子抓獲


事發車庫。

7月31日19:38,見妻子還未回家,家住重慶市南岸區白鶴路某小區的苟元(化名)發送了一條微信:“老婆還沒下班呀?你開車去的?”一小時後,對話框仍沒有動靜。其間,他還多次撥打妻子的電話,但都沒響起那聲熟悉的“喂。”

當時有點著急也有點疑惑的苟元,怎麼都不會想到,電話那頭永遠都不可能再有迴應。

當晚10時後,苟元接到警方電話,得知妻子黃某被殺害的消息。他在料理妻子後事的同時,也期待著一個結果:“殺人償命。”

目擊者回憶

行凶後甘某將凶器藏於樓頂

8月2日,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趕到南岸區白鶴路上的事發地。看似已褪去驚恐和血腥陰影的小區院內,只要有人提及這起悲劇,都會得到居民心有餘悸的迴應:“知道,太嚇人了。我們現在出入小區都很小心了。”

小區一居民說,凶手甘某是在地下車庫將黃某殺害的,行凶後甘某還曾步行至離車庫不遠的一棟單元樓,將凶器藏於樓頂。“我覺得他有意挑了條人少的路走,反正沒有要逃跑的意思。”該居民比劃著當時甘某行走的路線,大概有百餘米的路程。“他下樓後就在小區門口附近待著。”

當時,車庫裡的命案已被不少人發現,“我們看到他(甘某)在那裡走動,就知道是他殺了人。”該居民回憶,警察趕到後,凶手並未反抗,只是不知為何主動脫掉了上衣。居民回憶,警方對甘某進行了簡單的盤問,例如,和被害者是什麼關係。“沒有關係”,甘某當時如此作答。

回家時遇害

離家門只有一個拐角的距離

7月31日悲劇發生時,在家中等待妻子回家的苟元並未察覺到小區的異樣。

當天下午5時許,苟元下班後,在小區門口就給妻子打了電話,關心地問她幾時能下班回家吃飯。“忙得很,你們先吃。我還有很多工作,下班再說。”妻子在電話那頭答道。

19時過,與家人吃完晚餐,苟元見妻子還未回家,便給她打電話、發微信。“就算堵車也應該到了,但一直都無人接聽。晚上八點後我又繼續打,還是沒人接,我心想是不是手機掉了。”21時後,苟元繼續聯繫妻子未果,心裡開始不安。

“10點過4分。”苟元清楚地記得這個時間,他接到了花園路派出所的電話,請他去派出所一趟。

到派出所後,相關工作人員告訴了苟元一個噩耗:“你老婆已經走了。”警方表示,該案件行凶者已被控制。

8月1日凌晨4點過,當苟元回到小區後,他走進案發的地下車庫,試圖找到甘某行凶的目的和原因。他猜測,妻子估計是停好車往出入口折返時慘遭不幸的。而車庫出入口與他們夫妻所住的單元樓,不過一個拐角的距離。

受害者家屬

只求凶手殺人償命

妻子遇害後,苟元向單位請了假,配合警方做筆錄,之後回到家中。8月2日早上7時左右,他才在朋友圈發了官方警情通報,迴應了親朋好友的關心,並附上:“被殘忍殺害的無辜二妹一路走好。殺人償命,嚴懲凶手,告慰天靈。”

苟元的想法很簡單,希望凶手能夠得到法律的制裁,殺人償命。同時他將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警|方|通|報

已將行凶男子抓獲

8月1日17:52,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官方微博就此事發出警情通報,其中顯示:7月31日19時許,南岸警方接群眾報警,稱白鶴路一小區有人持刀傷人。警方迅速趕往現場後處置,將行凶男子甘某(男,18歲,長壽區人)抓獲。據調查,該男子失戀後到小區尋找前女友未果,情緒失控持水果刀將過路女子黃某(41歲,南岸區人)刺傷致死。

律|師|說|法

如涉嫌故意殺人罪

最高可判處死刑

著名刑辯律師趙良善表示,如果該名男子為了洩憤,主觀上就是將這名過路女子置於死地,客觀上造成了過路女子死亡的後果,將涉嫌故意殺人罪。“根據《刑法》第232條,可對這名男子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如果該名男子主觀上並不是將過路女子置於死地,僅是想傷害她,結果造成了過路女死亡,趙良善認為,該男子則涉嫌故意傷害罪。根據《刑法》第234條規定,可對該名男子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目前,甘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也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轉自: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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