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法治營商環境三地談”啟動

深圳 法律 文化 袁國強 澳門 傳媒 前海金融城郵報 2019-07-13

7月8日,“灣區法治營商環境三地談”啟動儀式暨南山專場活動在深圳舉行。前海傳媒在現場瞭解到,活動圍繞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過程中的機遇和挑戰展開探討,共同探索通過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實現大灣區優化協同創新環境的路徑,促進粵港澳三地法治化營商環境互相學習與借鑑、共同發展。

“灣區法治營商環境三地談”啟動

港澳的優勢包括四方面:自由、制度和規則、低稅制以及營商環境的安全,實現‘兩制之和’可以先行先試,在大灣區的特定區域範圍內,為兩種制度提供新的實驗載體,如劃定深度合作的具體區域,經過全國人大授權,在該具體區域內探索適用特區法律等。” 澳門特區政府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職務主管張國華在會上提出。

藍海大灣區研究院副理事長、香港律政司前司長、資深大律師袁國強對構建大灣區法治營商環境提出了建議,包括構建大灣區內企業和法律服務者之間的法律服務平臺,在一些商貿領域推出大灣區內的示範合同模板增加交易的確定性,做好灣區內的法律服務科技創新的研究,以及加強大灣區內仲裁機構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實現三地之間仲裁案件互聯處理。

藍海大灣區研究院理事長、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振民提出構建法治化營商環境的五個元素:一是立法要健全,但是不繁瑣;二是立法應當做到以人民為中心,以社會為中心,服務於人民和企業;三是司法要公正,平等嚴格的保護個人和企業的權利;四是要有發達的法律服務;五是企業和個人要有守法意識。他強調,“這五點是一般的法治化營商環境,但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需要協調構建共同的法治化營商環境,還需要法治方面的協調機制,通過協調機制貫徹落實。”

“灣區法治營商環境三地談”啟動

建設好粵港澳大灣區,關鍵在‘科技創新’,助力科技創新,需要大灣區實行最嚴格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 深圳市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吳思康指出,要實現大灣區協同創新,需要在法治、規則、要素流動等方面實現“銜接”。對此,他提出了三點思路:在法治方面,主動借鑑和吸收港澳成功經驗並轉化為法治創新;在規則方面,共同構建制度、標準、習慣、文化等方面的“立交橋”,實現互補共贏,協同創新;在要素流動方面,要推動實現更加自由、更加便利的環境,促進大灣區內各種要素的自由流動。

深圳市司法局局長蔣溪林指出,深圳市司法局從立法引領、政府法治、產權保護、公共法律服務、涉外法律事務等多個方面積極作為,為深圳逾316萬商事主體發展切實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未來也將繼續對標國際高標準,助力大灣區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

“灣區法治營商環境三地談”啟動

當日,“灣區法治營商環境三地談”南山專場活動圓桌會議的與會者在藍海大灣區研究院展開熱烈討論。粵港澳嘉賓圍繞大灣區在科技創新方面實現規則銜接中的機遇和挑戰展開深入探討。

本次活動由深圳市委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深圳市司法局主辦,深圳市南山區司法局、深圳灣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深圳市藍海大灣區法律服務研究院承辦。來自粵港澳三地的政府機關單位、高校、科技領軍企業、商會、律所等近200名代表參加了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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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 黃海琳

編輯 吳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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