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將親生嬰兒拋江被批捕:怕嬰兒成為生活累贅'

嵊州 刑法 浙江省 七臺河檢察 2019-09-15
"

9月6日,浙江省嵊州市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親生父親將嬰兒拋江案”犯罪嫌疑人金某某批准逮捕。

嵊州市檢察院於9月2日受理嵊州市公安局提請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金某某的案件材料後,經依法審查認為,金某某的行為已涉嫌故意殺人罪,符合逮捕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之規定,依法對金某某作出依法批准逮捕的決定,交由公安機關執行。

案件回顧


2019年7月13日晚,嵊州市鹿山街道長安橋發生一起嬰兒被親生父親拋江案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經公安機關偵查,嬰兒生父金某某(1990年3月出生,嵊州人)交代其故意殺人的事實,其與女友于2019年6月未婚生育一子,呂某某在男嬰滿月後將其交給金某某照看。金某某考慮到與呂某某感情不和,認為男嬰會成為其日後生活的累贅,於7月13日晚將男嬰帶至長安橋丟入江中。

"

9月6日,浙江省嵊州市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親生父親將嬰兒拋江案”犯罪嫌疑人金某某批准逮捕。

嵊州市檢察院於9月2日受理嵊州市公安局提請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金某某的案件材料後,經依法審查認為,金某某的行為已涉嫌故意殺人罪,符合逮捕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之規定,依法對金某某作出依法批准逮捕的決定,交由公安機關執行。

案件回顧


2019年7月13日晚,嵊州市鹿山街道長安橋發生一起嬰兒被親生父親拋江案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經公安機關偵查,嬰兒生父金某某(1990年3月出生,嵊州人)交代其故意殺人的事實,其與女友于2019年6月未婚生育一子,呂某某在男嬰滿月後將其交給金某某照看。金某某考慮到與呂某某感情不和,認為男嬰會成為其日後生活的累贅,於7月13日晚將男嬰帶至長安橋丟入江中。

父親將親生嬰兒拋江被批捕:怕嬰兒成為生活累贅


7月17日,嵊州市公安局依申請對金某某進行刑事責任能力鑑定。8月29日,經鑑定,認定金某某涉案時無明顯精神障礙,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來源:嵊州檢察微信(ID:zjszjcy)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