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基湧堤防達標加固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EPC)'

設計 投資 廣州 中國招標與採購網 201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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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國電力招標網(www.dlzb.com)瞭解到沙基湧堤防達標加固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EPC)招標正在進行,詳情請看下文:

1.招標條件

沙基湧堤防達標加固工程已由荔發改投資[2019]12號文批准建設,項目資金為市區財政資金,招標人為廣州市荔灣區河湧管理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EPC)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範圍

2.1項目名稱:沙基湧堤防達標加固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EPC)

2.2 建設地點:廣州市荔灣區沙基湧。

2.3 建設內容和項目規模:本項目為沙基湧堤防達標加固工程,包括在現有基礎上提高沙基湧堤岸高度,抵禦200年一遇洪水,長度約2.5公里,本工程堤防工程級別為Ⅰ級;沙基湧堤岸景觀整治,對沙基湧對岸的堤岸、橋底進行清洗,粉刷,適當立體綠化,長度約1.3公里。

2.4項目投資:沙基湧堤防達標加固工程總投資2750萬元,建安費約2100萬元。

2.5 計劃總工期:

(1)勘察工期:承包人在合同簽訂後按發包人工作要求30天內提供本項目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誤工期,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的誤期損害賠償費每天為最終勘察合同價格的0.3%;誤期損害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最終勘察合同價格的30%。

(2)設計工期:承包人在合同簽訂後按發包人工作要求30天內提供本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初步設計批覆後30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補充、修改、預算。如果延誤工期,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的誤期損害賠償費每天為最終設計合同價格的0.3%;誤期損害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最終設計合同價格的30%。

(3)施工工期:90日曆天。

(4)竣工驗收合格後,該工程的結算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送財政部門或經招標人確定的第三方造價諮詢機構進行評審。

2.6 招標範圍:沙基湧堤防達標加固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EPC)。

具體內容包括:

(1)工程勘察:對本項目範圍內進行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測量、物探等)工作,取得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2)設計:本項目工程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圖送審並取得施工圖審查合格書、施工圖預算編制、施工圖預算審查配合服務、竣工圖編制等工作,以及設計協調服務,配合專家評審等工作。

(3)工程施工範圍:本工程設計範圍內所有工程內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生產、包文明施工、包勞保、包驗收、包保修。分部分項工程和單項措施項目綜合單價包乾、總價措施項目費用包乾。包承包範圍內工程驗收通過、包移交、包結算、包資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現場整體組織、包專業協調及配合等),施工範圍包括工程範圍內項目的交通疏解、土建、設備安裝施工、外水外電配套建設施工、調試、完工驗收、結算、保修、竣工驗收等。

(4)相關報批、報建配合服務:報批報建配合,竣工備案等。

2.7招標控制價及投標報價

(1)招標控制價:本項目招標控制價為人民幣22200000元。其中:勘察費招標控制價為450000元,設計費招標控制價為750000元,建安工程費招標控制價為21000000元。

(2)投標報價:投標人總投標報價以及勘察費、設計費、工程建安費等各單項報價均不得超過招標控制價,否則作廢標處理。

2.8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9投標申請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⑴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⑵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諮詢服務的。

⑶為本次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⑷為本次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⑸為本次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⑹與本次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⑺與本次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⑻與本次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⑼被責令停業的;

⑽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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