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出臺推動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機構建設行動計劃

社會保險 金融 財經 東莞陽光網 2017-06-15

《東莞市推動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機構建設行動計劃(2017-2019)》提出了八方面扶持措施,包括加強建設扶持、加強外商企業研發落戶、加強管理服務和產學研合作、加強研發、金融、用地、人才扶持等。主要支持大型工業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建設研發機構,鼓勵外資工業企業和傳統優勢產業建設研發機構。力爭2017年實現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建設研發機構比例達30%以上,其中銷售收入5億元以上的大型工業企業有條件的基本全面建有研發機構;到2019年底,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建設研發機構比例力爭達到40%以上。

對經市科技部門備案建有企業研發機構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從2017年起如實填報科技創新統計年報中企業研發機構相關數據的,市財政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支持“倍增計劃”試點企業建設研發機構,直接給予試點企業科技創新券政策資格,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資助50萬元;

有優先支持我市建有研發機構的企業通過“三舊”改造實現增資擴產,經市政府批准納入產業類項目年度實施計劃的項目,可申請最高額不超過1000萬元的補助;

對建設研發機構企業的具有理工科本科以上(含)學歷的研發機構技術骨幹,經所在鎮街(園區)審核把關後,市財政按其上年度所繳納工薪收入所得稅市級留成部分的80%標準獎勵至個人。

我市調整社會醫療保險待遇標準

會議還審定了調整我市社會醫療保險待遇標準,包括調整基本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和住院基本醫療費用分段及支付比例。其中,連續參保繳費滿3年以上的參保人,每年度內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最高支付限額從30萬元/年調整為我市上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8倍。支付參保人每次住院發生的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的基本醫療費用分段從4段調整為3段,從以5萬元為一段調整為以8萬元為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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