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個人賬戶調出調入如何辦理?

社會保險 房產 重慶鏈家網 2017-06-24

因工作調動或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為了讓公積金能繼續繳存,需要對將公積金調入新單位賬戶下繼續繳存,或調入公積金管理中心託管戶管理的,都需要辦理好公積金個人賬戶調出調入手續,才能讓公積金繼續繳存。

公積金個人賬戶調出調入如何辦理?

1、公積金個人賬戶調出調入辦理條件?

1、個人賬戶調出

職工因工作調動或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需將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調入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託管戶管理

2、個人賬戶調入

職工由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託管戶調入新單位賬戶下繼續繳存的。

3、受理地點

1)主城區: 工、農、建、交、中行公積金經辦網點

2)遠郊區縣: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區縣分中心

4、辦結時限:立等即辦

二、調出的辦理流程有哪些?

1、由單位持填寫並加蓋印章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表》一式一份、反映職工工作變動的調令、調函、解除勞動關係的協議、上級主管部門批覆等任意一項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到銀行經辦網點(分中心)辦理。

2、銀行經辦網點(分中心)在辦理調出手續後,打印《住房公積金調出憑證》兩聯、《住房公積金個人調出憑證》一聯。將《住房公積金調出憑證》、《住房公積金個人調出憑證》各一聯加蓋業務章後返還單位。

注意:

1.單位辦理5人及以上批量調出手續的,不再另行報批,可直接按照上述規定辦理。

2.單位不得以職工退休為由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調出,應直接為退休職工及時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

3.辦理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調出手續前,應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手續。

4.單位應將加蓋有業務章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調出憑證》交職工個人留存,作為職工到新單位後辦理調入手續時的依據。

三、調入的辦理流程有哪些?

1、職工只有一個個人賬戶的,由單位持填寫並加蓋印章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表》一式一份,到銀行經辦網點(分中心)辦理。當職工有兩個以上個人賬戶的,還需要職工由原單位調出時留存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調出憑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然後再到銀行經辦網點(分中心)辦理。

2、銀行經辦網點(分中心)在辦理調入手續後,打印《住房公積金調入憑證》兩聯、《住房公積金個人調入憑證》一聯。將《住房公積金調入憑證》、《住房公積金個人調入憑證》各一聯加蓋業務章後返還單位。

注意:

1、若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調出憑證》遺失的,可以用與原調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在原調出單位繳存社保的證明等任意一項材料代替,不再使用職工個人繳存明細代替。

四、無法提供相應資料怎麼辦?

情況一:

職工無法提供相應資料,且無法在社保部門打印社保證明的,

1、由職工本人通過“重慶社保”微信公眾號查詢在原調出單位的社保繳存情況;

2、到分中心(辦事處)、承辦銀行網點按照職工現場查詢到的社保繳存信息填寫《職工社保繳存記錄調查證明》;

3、由職工本人、分中心(辦事處)或承辦銀行網點經辦人員簽字確認;

4、加蓋分中心(辦事處)或承辦銀行網點業務專用章,作為多賬戶職工調入證明資料。

情況二:

職工無法提供相應資料,且無法通過“重慶社保”微信公眾號查詢社保繳存情況的,

1、須由職工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到分中心(辦事處)前臺核實辦理;

2、分中心(辦事處)前臺經辦人員進行現場詢問,填寫《職工社保繳存記錄調查證明》;

3、由職工本人及中心經辦人員簽字確認,並加蓋分中心(辦事處)業務專用章,作為多賬戶職工調入證明資料。

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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