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通報女童遭猥褻案: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被刑拘

上海警方通報女童遭猥褻案: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被刑拘

2019年6月30日22時許,上海普陀警方接王女士報警,稱其女兒被朋友周某某(女,49歲,江蘇人)從江蘇老家帶至上海併入住本市一酒店,後其女兒在房間內遭到一男子猥褻。接報後警方高度重視,迅速開展相關工作。7月1日下午,在警方工作下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歲,江蘇人)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7月2日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至公安機關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褻兒童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此前,據多家媒體報道,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某某涉嫌猥褻女童被採取強制措施。

上海警方通報女童遭猥褻案: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被刑拘

紅星新聞就相關法律知識採訪了廣東君政律師事務所律師徐洪輝。

徐律師表示,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了強制猥褻、侮辱罪。該罪和強姦罪存在區別,其中強姦罪表現為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行為,行為人使用暴力、脅迫等方式,使婦女陷於不敢、不能、不知反抗的狀態,對婦女實施姦淫。而強制猥褻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採取了性交以外的其他侵犯他人性自由的行為,但並沒有性交動作。

對此,《刑法》規定,犯強制猥褻、侮辱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該罪的,或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從重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 第一百一十一條猥褻兒童的重處規定:“猥褻兒童的,重處20%。” 第一百一十二條個罪自由裁量權規則:“按本節規定對個案量刑時,合議庭(獨任庭)根據人身危險性、社會危害性綜合量刑要素考慮,依第一百一十條量刑時,可行使一年以內的自由裁量權。”

兒童遭性侵案件具有三大特點

最高法工作人員分析了近年多發的兒童遭性侵案件,他們發現主要呈現以下三個特點:

① 熟人作案比例相對較高,多是利用特殊身份或特殊關係實施犯罪;

② 有性犯罪前科者再次實施性犯罪的比率較高;

③ 因犯罪未被及時發現,受害人往往被侵害的次數多,持續時間長。

上海警方通報女童遭猥褻案: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被刑拘

補上兒童防性侵教育這一課!

告訴孩子這些都是不當的行為:

①別人有意識地觸碰你的隱私部位。

②讓你看帶有身體裸露的人像圖片、視頻。

③把你帶到隱祕的地方,教你脫下衣服,撫摸你的身體。

④讓你撫摸他身體的某個地方或看他的裸體或隱私部位。

⑤強行親吻。

上海警方通報女童遭猥褻案: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被刑拘

對孩子強調隱私部位只有爸爸媽媽、特別親近的主要看護者、醫生可以看,而也只能在幫你洗澡、擦屁屁、換衣服或者生病了去醫院檢查時才能看。其他人、其他時間、任何地點都!不!可!以!

上海警方通報女童遭猥褻案: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被刑拘

尊重孩子的“身體主權”,告訴他們正常的愛撫應該是出於自願的。記得及時告訴他:你不願意,我就不碰你,這是你的權利。

不要以為請親戚或者熟人照料孩子,就是100%安全的。

不要讓孩子獨自和陌生人在封閉的環境中接觸。

教育孩子不要隨便接受陌生人給的東西。

一旦遇到侵害,告訴孩子在公共場所要大聲呼救。可以摔東西來引起他人注意。

一定要告訴孩子,無論發生什麼事情,要告訴爸爸媽媽。讓孩子確定父母會無條件地信賴他所說的一切,站在自己身邊。提醒孩子,如果有人說“這件事不許告訴家長”,那麼就一定要告訴爸爸媽媽。

這一條提示,希望任何家庭永遠用不到。但萬一不幸發生,請盡力保持冷靜,將傷害降至最低:①及時安排孩子至醫院檢查、治療,保證孩子身體的安全。②控制自己情緒的同時對孩子進行安撫,給他們提供充足的支持和安全感。③耐心與孩子溝通,切記不能責備,全面瞭解侵害實情。④報警或向當地性侵害防治中心求助。⑤帶孩子接受全面的心理輔導。

來源:紅星新聞記者 韋星 、央視新聞、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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