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女子冒用姐姐身份結了4次婚、20多年來瞞過3任丈夫直到警察上門

「獨家」女子冒用姐姐身份結了4次婚、20多年來瞞過3任丈夫直到警察上門

要不是民警上門調查“朱某菊”的身份信息,什邡馬祖鎮的羅某至今還以為曾與他朝夕相處的前妻就是“朱某菊”。殊不知,“朱某菊”的真實身份是妹妹朱某萍。

近期,什邡公安機關在人像清理核查工作中發現,朱某萍一人分飾兩角,辦理了兩個二代身份證。冒用其姐姐的身份信息,20多年來,前後經歷4段婚姻。

奇怪

兩姐妹身份證照高度相似

今年上半年,全省公安機關全面開展人像清理核查工作。5月,什邡市公安局洛水派出所、南泉派出所在人像比對清理核查工作過程中,發現1973年9月出生的朱某萍的身份證與1971年4月出生的朱某菊持有的身份證人像信息相似。

「獨家」女子冒用姐姐身份結了4次婚、20多年來瞞過3任丈夫直到警察上門

高度相似的身份信息。

什邡市公安局洛水派出所戶籍民警譚兵說,從照片上看,朱某萍、朱某菊膚色、臉型有一定差異。但將朱某萍、朱某菊照片放大後,發現兩人頸部隱藏的一段項鍊雷同,“南泉朱某萍的項鍊樣式、花色與現在洛水朱某菊無差別。”更奇怪的是,兩人頸部的肉贅、痔都是在同一個位置。

後來,省廳反饋的信息證實了朱某萍、朱某菊疑似同一人。“按照人像對比標準,發現兩個人像信息相似度達到98%。”譚兵說。

疑惑

難道其中牽扯有命案?

隨後,洛水派出所對朱某萍和朱某菊的身份問題展開了深入調查。

由於照片高度相似,民警再次找到村、組調查,得到的信息證實朱家確實有朱某萍、朱某菊兩姐妹。在查閱10多年前的老照片時,發現“朱某菊”的變化比較大。在警方的強烈要求下,“朱某菊”最終提供了一個“朱某萍”的電話號碼。警方打電話過去,接電話是一個山東口音的女子,交流起來有點吃力。見民警一直追問,眼前這個“朱某菊”又承認說,“我是妹妹,朱某萍。”

「獨家」女子冒用姐姐身份結了4次婚、20多年來瞞過3任丈夫直到警察上門

朱某萍接受警方調查。

由於兩姐妹的人像信息高度相似,警方不得不懷疑是否發生過命案,“要麼是妹妹不見了,要麼是姐姐不見了。”

今年6月初,“朱某菊”突然與現在的丈夫羅某離婚。這更加堅定了民警的對她身份的懷疑。

真相

妹妹冒用姐姐身份結婚

民警隨後找到“朱某菊”的前夫羅某,羅某證實:現在洛水鎮某村的“朱某菊”是南泉鎮某村朱某萍假冒的。只曉得“朱某菊”還有個姐姐。

在法律的威嚴下,“朱某菊”承認她就是妹妹朱某萍,她冒用了姐姐朱某菊的身份信息。原本天衣無縫的“分身”計劃最終還是沒有逃過老戶籍的“火眼金睛”。

據朱某萍交代,因為家庭原因,在她尚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時,父母將她介紹給一個年齡較大的、原什邡雲西鎮的王某某。由於不夠法定結婚年齡,在家人的指使下,她冒用外出打工多年未歸的親姐姐朱某菊的身份信息與王某某結婚,並生育一子,同時將“朱某菊”的戶籍遷至雲西鎮,之後便以“朱某菊”的身份生活,期間,王某某知道其真實身份。第一任丈夫王某某因車禍去世後,朱某萍經人介紹又嫁給一中江男子,依然使用朱某菊的身份信息。與第二任丈夫離婚後,2015年再次冒用朱某菊的身份信息與洛水鎮某村周某某結婚,並將朱某菊的戶口從今天的師古鎮遷移至洛水鎮,周某某到去逝時也不知道自己妻子的真實身份。2018年5月14日,朱某萍再次冒用朱某菊的身份信息與馬祖鎮居民羅某結婚,並隱瞞羅某,直至今年6月初才主動向羅某承認了自己冒用姐姐身份信息的違法行為。

“讓警方的調查大費周章的原因就在於朱某萍辦了兩張二代身份證。”譚兵說,當年辦第二代身份證時,朱某萍在洛水鎮以“朱某菊”的名義辦了一張身份證,同時又以自己“朱某萍”的名義在南泉鎮辦了一張第二代身份證。

違法

將予以行政處罰

6月中旬,警方遠赴千里之外的山東省找尋朱某菊的“真身”。民警幾經周折,在山東省某市找到了外出多年的朱某菊本人。

經瞭解,因為家庭原因,朱某菊大概在10多歲到外地務工,後來在山東省結婚生子,並在山東省辦理了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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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向朱某菊瞭解情況。

據朱某菊介紹,去年母親生病,兩姐妹回家探望。她購買火車票時,就發現妹妹使用了她的名字。由於是兩姐妹,也就沒追究這事。

因為怕給姐姐朱某菊造成影響,在警方開始調查後,明知婚姻不合法的朱某萍主動與羅某離婚。

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違法嫌疑人朱某萍因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將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本報記者 張偉 圖據警方

編輯 廖克益

責編 徐興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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