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集美區一物業違規收停車費被叫停'

廈門 東南網 201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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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蓋章,卻稱得到部門同意 沒備案,就向車主收費

物業違規收停車費被叫停

集美區建設局稱華誠園物業如仍有違規行為,將責令其整改

廈門日報訊(記者 柯笛 實習生 趙珏焜)近日,有市民反映,廈門集美區東方牡丹園小區華誠園物業違規收取停車費,物業卻拿出一張“區建設局蓋章同意”的停車場管養申請函。記者實地走訪,並將有關情況反映給集美區建設局,工作人員迴應稱,未在該申請函上發現建設部門公章,並已告知停車場經營者停止違規收費行為,未取得經營備案許可前不可再對停放車輛收費。

截至發稿前,該停車場仍未進行機動車停車場經營備案。

【市民反映】

物業突然要收停車費 卻拿不出憑證

8月2日下午,集美區東方牡丹園小區旁的停車場,市民雷先生和往常一樣取車離場,卻被出口處保安崗亭的物業人員攔下,要求收費。“沒有停車收費公示牌,物業也拿不出收費許可憑證,憑什麼突然開始收費?”雷先生拒絕繳納停車費,物業也不肯開閘,雷先生選擇報警,經過派出所民警調解,雙方不歡而散。

事後,雷先生向12345市民服務熱線投訴,杏林街道回覆稱,紡織社區向東方牡丹園現物業華誠園物業公司溝通了解到,這家物業公司曾於2018年1月23日發函給集美區建設局,“街道、區建設局蓋章同意華誠園物業負責牡丹園小區杏東路和杏北路沿街店面臨時停車位的管養”。

“就算同意管養,但並沒允許收費啊,沒有正規經營許可,這種收費行為就是違規的。”雷先生說。5日上午,雷先生髮現自己的車開不進停車場。懷疑自己被“拉黑”,雷先生和朋友拆下停車場出入口的車閘欄杆,後在民警調解下,雷先生裝回車閘欄杆,並向物業賠償500元。

【記者走訪】

確實存在收費行為 申請函覆印件上公章難辨認

對此,華誠園物業東方牡丹園小區項目經理孫經理拿出一張複印的文件,聲稱集美區建設局曾於2018年初蓋章同意華誠園物業對牡丹園小區旁兩條沿街店面臨時停車地進行管養,“負責規範停車位、保障車輛停放秩序及環境衛生。”從文件內容來看,這是一張申請函,孫經理告訴記者,“文件經過集美區建設局、杏林街道辦事處蓋章,就代表同意申請了。”不過,這份複印件字跡模糊,文件下方的幾個公章也有些難以辨認。

此外,孫經理承認,從未向有關部門申請過收費許可。“規範停車管理是小區業主的呼聲,自從接手管理車輛進出停放以及環境衛生以來,我們在人力物力上都有不少支出,所以開始自發收取停車費用,主要是面向長期停放車輛的小區業主和沿街商戶,固定車位包月長租,至於其他外來車輛,我們也按小時收取臨時停車費。”孫經理說。

【部門迴應】

未發現公章和備案記錄 如再違規將責令停止運營

7日下午,集美區建設局回覆記者,在華誠園物業提供的申請函圖片上未發現建設部門公章,目前也沒有查到相關申請的回覆記錄,經調查,該停車場所未取得《廈門市經營性機動車停車場備案證明》,根據《廈門經濟特區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該停車場屬於違規收費。工作人員表示,已於8月8日到場告知停車場停止違規收費行為,並要求經營者前往區行政服務中心建設局窗口進行機動車停車場經營備案。

19日,記者再次致電孫經理,孫經理表示已離職,而東方牡丹園小區華誠園物業接電話的人員則表示“不清楚,不瞭解”。

記者從集美區建設局瞭解到,東方牡丹園小區旁停車場目前仍未進行機動車停車場經營備案。“物業人員曾口頭保證,未取得經營備案許可前不再對停放車輛收費。”集美區建設局工作人員表示,將再次核實相關情況,如果仍有違規收費行為,將開具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對方停止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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