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又一城中村改造規劃調整公示啦!

三農 建築 交通 農業 長治生活網 長治生活網 2017-09-14
長治又一城中村改造規劃調整公示啦!

關於對長治市城區北石槽村城中村改造規劃調整的公示

長治市城區北石槽村地處長治市主城區東南方向,分別位於解放東街的南北兩側。其中,解放東街以北區域為村民住宅現狀建成區,地面的建築物以村民1-2層自建房為主,少量三層建築;解放東街以南區域現狀以農田為主,地面建築為少量村民住宅。

依據《長治城區北石槽村城中村改造土地利用方案》,長治市北石槽村人口4963人。

村域總面積227.6792公頃,約3415.19畝。其中,北石槽村城中村改造用地70.3930公頃(1055.90畝),其餘為政府收儲、公益事業用的。

二、本次規劃調整僅適用於長治城區北石槽村城中村改造用地。

本次規劃調整的規定性指標為:用地性質、建築密度、容積率、綠地率、建築控制高度、停車泊位及相應配套設施。

2013年,《國務院關於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中提出要全面推進各類棚戶區改造,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規劃建設水平,將城中村改造納入城市棚戶區的範疇。山西省棚戶區改造要以改善群眾住房條件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快各類棚戶區改造,完善配套設施,充分發揮棚戶區改造在保障民生、拉動經濟、促進城市人居環境改善和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等方面的多重效應。

本次北石槽村城中村改造規劃涉及到《長治市主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2009年)P、T單元和《長治市新版總體規劃新增建設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DsA單元的部分地塊調整。主要調整優化的內容包括:優化道路走向,增加東防洪渠兩側城市支路;根據城中村改造用地需求整合地塊,調整綠地、宗教用地等用地位置和商業商務用地的面積;根據城中村改造需要調整地塊開發強度和配套設施。

依據《長治市北石槽村城中村改造土地利用方案》,長治市北石槽村現狀人口4963人。村域總面積227.6792公頃(3415.19畝),其中,北石槽村城中村改造用地70.94公頃(1064.1畝),其餘為政府收儲、公益事業用地。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設用地容積率管理辦法》(2012.3)中第七條內容,因城市基礎設施需要導致地塊的大小發生變化,可根據土地情況適當給予容積率調整。

依據《長治市北石槽村城中村改造實施方案》,本次北石槽村城中村改造所需總建築面積約248.61萬平方米。依據《長治市主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和《長治市新版總體規劃新增建設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控制要求,經核算無法滿足城中村改造需求,依據《長治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規範城中村改造的實施意見》長政發[2013]44號文件要求需要進行控規調整。

依據《長治市近期建設規劃(2016-2020)》中近期城中村改造的要求,北石槽村為近期改造的20個城中村之一。為確保北石槽村城中村改造依法、有序、快速推進,依據長治市人民政府有關文件關於加快審批、加快辦理的決定,特對《長治市主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P、T單元部分地塊和《長治市新版總體規劃新增建設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DsA單元部分地塊進行控規調整。

綜上所述,為確保北石槽城中村改造依法、有序、快速推進,本次規劃調整是必要的。

北石槽城中村用地涉及《長治市主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中P單元和T單元部分地塊、《長治市新版總體規劃新增建設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中DsA單元部分地塊的調整,調整用地主要集中在《長治市主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中P單元和《長治市新版總體規劃新增建設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中DsA單元。

本次調整用地位於主城區東南方向,東環路兩側,調整方案充分考慮北石槽城中村改造的實際問題與需求,從功能佈局、道路交通、景觀形象等方面進行優化調整。以促進北石槽村整村改造拆遷、體制改革和社會保障等一體化的全面改造,配套服務長治東南部地區,改善居住環境,建設生態宜居社區,在更新城市景觀的同時推進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

調整方案依據《長治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30)》和現有控制性詳細規劃成果,將主城區P單元東防洪渠兩側增設支路,增強北石槽片區用地的可達性;同時重點考慮東山的生態保護與旅遊開發,增設綠地公園和旅遊景點。本規劃改造用地涉及《長治市主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中P單元14個街坊中P-01、P-02、P-07之外的11個街坊,T單元的T-01街坊,以及《長治市東山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中DsA單元DsA-01至DsA-11街坊。

本次調整所涉及主要內容如下:

調整範圍內各街坊地塊用地性質依據《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進行調整。《長治市主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P、T單元範圍內調整主要表現在居住用地增加,商業用地、工業用地減少。《長治市新版總體規劃新增建設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DSA單元範圍內調整主要表現在居住用地增加,商業、商務用地減少。

長治又一城中村改造規劃調整公示啦!

綜上所述,北石槽村改造用地涉及《長治市主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和《長治市新版總體規劃新增建設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部分地塊進行調整之後,在貫徹落實國家的相關政策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及依據《國務院關於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國發[2013]25號)、《山西省棚戶區改造工作實施方案》(晉政發[2014]22號)、《長治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規範城中村改造的實施意見》(長政發[2013]44號)、《長治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劃城中村改造的補充意見》(長政辦發[2015]136號)等省市法律法規文件,堅持政府主導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規劃先行、整體開發、完善功能、合理控制規模的原則,將各街坊內部地塊進行合理調整、完善基礎配套和公共服務設施、集中佈置公共綠地和公共活動空間,為居民提供便捷舒適的居住生活環境。

通過本次調整實現居住用地的集中統一佈局,有助於提高公共服務設施和市政設施使用效率,有助於提高村民的生活品質,改善生活環境。從城市空間品質角度來說,有助於改善城區東南部北石槽地區的城市品質和空間形象,塑造良好的城市景觀風貌。雖然總體上建築面積比原來有所增加,但可以滿足區內居民交通出行、文化活動、醫療衛生、市政公用等生產生活需求。

由此可見,本次調整方案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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