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不開車 | 汝陽法院集中開庭、宣判一批危險駕駛犯罪案件'

汝陽 刑法 交通 摩托車 天平汝陽 201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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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不開車 | 汝陽法院集中開庭、宣判一批危險駕駛犯罪案件

8月16日上午,汝陽縣法院對4起危險駕駛犯罪案件集中開庭宣判,4名被告人為自己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犯罪行為後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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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不開車 | 汝陽法院集中開庭、宣判一批危險駕駛犯罪案件

8月16日上午,汝陽縣法院對4起危險駕駛犯罪案件集中開庭宣判,4名被告人為自己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犯罪行為後悔不已。

酒後不開車 | 汝陽法院集中開庭、宣判一批危險駕駛犯罪案件

李某某、魏某某、曹某某、柴某某4名被告人,均系近期被汝陽縣公安機關查獲的醉酒駕駛者。其中,被告人柴某某曾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刑事處罰過;被告人魏某某因醉酒發生交通事故,負事故全部責任;被告人曹某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負事故全部責任,且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17.7 mg/100ml;李某某在駕駛機動車時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13.3 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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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不開車 | 汝陽法院集中開庭、宣判一批危險駕駛犯罪案件

8月16日上午,汝陽縣法院對4起危險駕駛犯罪案件集中開庭宣判,4名被告人為自己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犯罪行為後悔不已。

酒後不開車 | 汝陽法院集中開庭、宣判一批危險駕駛犯罪案件

李某某、魏某某、曹某某、柴某某4名被告人,均系近期被汝陽縣公安機關查獲的醉酒駕駛者。其中,被告人柴某某曾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刑事處罰過;被告人魏某某因醉酒發生交通事故,負事故全部責任;被告人曹某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負事故全部責任,且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17.7 mg/100ml;李某某在駕駛機動車時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13.3 mg/100ml。

酒後不開車 | 汝陽法院集中開庭、宣判一批危險駕駛犯罪案件

四被告人屬醉酒後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輛,均構成危險駕駛罪。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汝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曹某某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被告人李某某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被告人魏某某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被告人柴某某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4被告人當庭均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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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不開車 | 汝陽法院集中開庭、宣判一批危險駕駛犯罪案件

8月16日上午,汝陽縣法院對4起危險駕駛犯罪案件集中開庭宣判,4名被告人為自己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犯罪行為後悔不已。

酒後不開車 | 汝陽法院集中開庭、宣判一批危險駕駛犯罪案件

李某某、魏某某、曹某某、柴某某4名被告人,均系近期被汝陽縣公安機關查獲的醉酒駕駛者。其中,被告人柴某某曾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刑事處罰過;被告人魏某某因醉酒發生交通事故,負事故全部責任;被告人曹某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負事故全部責任,且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17.7 mg/100ml;李某某在駕駛機動車時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13.3 mg/100ml。

酒後不開車 | 汝陽法院集中開庭、宣判一批危險駕駛犯罪案件

四被告人屬醉酒後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輛,均構成危險駕駛罪。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汝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曹某某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被告人李某某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被告人魏某某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被告人柴某某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4被告人當庭均表示服判。

酒後不開車 | 汝陽法院集中開庭、宣判一批危險駕駛犯罪案件

【法官說法】 1、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構成危險駕駛罪的,處拘役,並處罰金。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依照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80mg/100ml的,是醉酒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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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不開車 | 汝陽法院集中開庭、宣判一批危險駕駛犯罪案件

8月16日上午,汝陽縣法院對4起危險駕駛犯罪案件集中開庭宣判,4名被告人為自己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犯罪行為後悔不已。

酒後不開車 | 汝陽法院集中開庭、宣判一批危險駕駛犯罪案件

李某某、魏某某、曹某某、柴某某4名被告人,均系近期被汝陽縣公安機關查獲的醉酒駕駛者。其中,被告人柴某某曾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刑事處罰過;被告人魏某某因醉酒發生交通事故,負事故全部責任;被告人曹某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負事故全部責任,且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17.7 mg/100ml;李某某在駕駛機動車時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13.3 mg/100ml。

酒後不開車 | 汝陽法院集中開庭、宣判一批危險駕駛犯罪案件

四被告人屬醉酒後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輛,均構成危險駕駛罪。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汝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曹某某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被告人李某某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被告人魏某某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被告人柴某某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4被告人當庭均表示服判。

酒後不開車 | 汝陽法院集中開庭、宣判一批危險駕駛犯罪案件

【法官說法】 1、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構成危險駕駛罪的,處拘役,並處罰金。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依照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80mg/100ml的,是醉酒駕車。

酒後不開車 | 汝陽法院集中開庭、宣判一批危險駕駛犯罪案件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於運輸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特別應當注意的是,除各式小轎車、中巴車、大巴車等外,日常生活中較為常見的二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拖拉機等也屬於機動車。構成危險駕駛罪,並不要求發生危害結果,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醉駕標準而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的,通常均構成危險駕駛罪。

上述案件中,被告人李某某駕駛小型客車,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13.3 mg/100ml,超過80mg/100ml的醉酒標準,被告人李某某醉酒後駕駛車輛發生單向事故,導致自己受傷,同樣構成危險駕駛罪。

編輯:王夢陽

圖文:張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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