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燒紙”禁令,嚴格執行是關鍵!

清明節 法律 環境汙染 社會 黑龍江廣播電視報 2017-03-28

全國其他城市已經基本杜絕,哈爾濱仍“熱火朝天”

3月14日,哈爾濱市政府發佈了《關於禁止生產經營焚燒冥紙冥幣等封建迷信喪葬用品有關事宜的通告》,其中包括“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冥幣和紙人、紙馬等迷信殯葬用品”、“禁止在喪事活動中擺放、焚燒冥幣和紙人、紙馬(牛)等扎糊的封建迷信喪葬用品”和“禁止在城鎮街道燒紙、焚燒遺物或者拋撒紙錢”等,從文字的力度上看,這一次是下了狠茬,但能否落實,還要看執行的力度。

哈爾濱市民都有這樣的印象:每到清明和一個個的“鬼節”,市區大街小巷的十字路口煙熏火燎,紙灰遍地,整個城市烏煙瘴氣,嚴重汙染了城市環境。為革除喪葬陋習,倡導文明祭祀,淨化城市環境,建設美麗城區,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發佈了這則通告。

本報記者調查發現,哈爾濱市政府早在1998年,《哈爾濱市殯葬管理條例》就已經正式施行,明確規定“辦理喪事提倡節儉、文明。不準有損害、汙染環境衛生,妨害公共秩序,影響生產、生活安全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製作、拉運、銷售喪葬迷信用品。”

也就是說,“通告”中除了“禁止在喪事活動中擺放、焚燒冥幣”一條於法無據外,“禁止生產經營”和“禁止在街道燒紙”等都於法有據。然而,從這部法律通過之時起,就沒有得到有效執行,所以,此次再度發文能否堅決執行,仍然令人擔憂。

政府部門執行這部法律的過程也印證了這一點。2009年,哈爾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發佈了《關於禁止販賣冥紙冥幣的通告》,但是仍然“禁而不止”。2014年,哈爾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再次發佈了《關於清理整頓違法販賣焚燒冥紙冥幣行為的通告》,但是過去的三年間,哈爾濱市街頭仍然不時“火光滿天”。今年,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又一次下發“禁令”,市民還是希望不要成為一紙空文。

儘管每逢清明、“鬼節”,哈爾濱都燒得“熱火朝天”,但全國絕大多數城市卻是清淨照舊,街頭沒有一絲香火。就算是東北,記者所見的瀋陽、大連等地也見不到一點滿城燒紙的現象。難道這些地方的人比之哈爾濱來,對已故的親人缺乏懷念?所說,有些城市之前也是燒的,之後禁止了改變了惡習也沒覺得失去了什麼。

近年來,哈爾濱市先後發佈了“禁塑令”“禁菸令”“禁燒烤令”“禁焚燒秸稈令”等,大部分效果不明顯。無論是法規還是政令,看來,問題不在於文件的力度,而在於執行的堅決與堅持。 (田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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