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支持山東自貿區(青島片區)金融機構落戶若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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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正式揭牌。青島自貿區是山東自貿區的核心片區,將重點發展現代海洋、國際貿易、航運物流、現代金融、先進製造等產業,打造東北亞國際航運樞紐、東部沿海重要的創新中心、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助力青島打造我國沿海重要中心城市。為充分把握自貿區獲批機遇,青島市對落戶自貿區(青島片區)的金融機構除給予自貿區深化金融領域開放創新若干政策外,還給予以下支持。

一、聚集金融資源

(一)對在自貿區(青島片區)新設立和新遷入的法人金融機構,給予以下扶持:

1.一次性補助。實繳註冊資本50億元以上(“以上”含本數,下同)的,一次性補助1億元;50億元以下、40億元以上的,一次性補助8000萬元;40億元以下、30億元以上的,一次性補助6000萬元;30億元以下、20億元以上的,一次性補助4000萬元;20億元以下、10億元以上的,一次性補助2000萬元;10億元以下的,按實繳註冊資本的2%給予一次性補助。

2.經濟貢獻補助。自開業起5年內,視其對地方經濟的貢獻給予適當補助。

3.辦公場所補助。租賃自用辦公及營業用房的,鼓勵金融機構註冊地區(市)根據項目實際需求免費提供辦公場所或給予補助;自建或購置自用辦公及營業用房的,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政策支持。

(二)自貿區(青島片區)法人金融機構增資的,按其新增資本扣除政府投資額後的1%,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三)對新設立和新引進的區域性管轄金融機構並在青島市彙總納稅的,業務管轄範圍只覆蓋山東省的,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業務管轄範圍包括山東省及其他省份的,給予2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四)經市政府批准,對體現財富管理特色的或對財富管理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有重大意義的機構和項目,參照本政策給予適當獎勵。自貿區(青島片區)新設立和新引進的對青島市經濟金融發展具有重大促進作用的法人金融機構、金融市場機構等特別重要的項目,可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支持,由市政府專題會議研究確定。

二、加快創投風投機構聚集發展

完善實施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試點(QFLP)工作辦法、研究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試點(QDLP)辦法,暢通資金流動渠道,優化審核流程,積極爭取試點額度,促進跨境創投風投機構落戶自貿區(青島片區)。

對在自貿區(青島片區)註冊,資金託管賬戶設在青島市且認繳資金達到2億元以上(含2億元,下同)的創投風投機構,在其完成基金業協會備案且實繳資金達到2億元以上後,按照實繳資金的1%給予獎勵,最高2000萬元;對支持創投風投政策出臺前已在自貿區(青島片區)註冊設立的創投風投機構,新增實繳資金達到2億元以上的,對新增實繳資金按照上述政策給予獎勵;對實繳資金達到100億元以上的特大型創投風投機構,給予一次性5000萬元(含按照上述政策已獲得獎勵金額)獎勵。對在自貿區(青島片區)落戶的具有重大意義和作用的創投風投機構,經市政府研究給予專門獎勵。對在自貿區(青島片區)落戶的創投風投機構並且在自貿區(青島片區)有實際運營機構和常駐辦公人員的,將提供辦公場所。

三、鼓勵金融創新

(一)項目創新獎。對金融機構在支持實體經濟、財富管理建設等方面進行產品和服務創新的予以獎勵。一等獎1個,獎勵100萬元;二等獎2個,各獎勵50萬元;三等獎3個,各獎勵30萬元。

(二)研究創新獎。對金融機構在金融業創新發展、財富管理中心建設等研究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予以獎勵。一等獎1個,獎勵50萬元;二等獎2個,各獎勵30萬元;三等獎3個,各獎勵20萬元。

四、吸引金融人才

(一)支持金融機構引進金融和財富管理高端人才。對新引進的金融和財富管理高端人才,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安家補貼;有住房需求的,為其提供為期3年的免費人才公寓;在落戶、配偶就業、子女教育、醫療保障、社會保障、辦理出入境手續等方面提供便利。

(二)鼓勵金融和財富管理高端人才在自貿區(青島片區)創新創業。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定期遴選一批金融和財富管理高端人才,根據其經營業績和貢獻給予補助,所需資金從市本級扶持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

(三)對金融高端人才,按照其上年依法認定的勞動報酬的一定比例給予一次性補助。金融高端人才補助標準如下:

勞動報酬在20萬元(含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按勞動報酬的8%給予補助;勞動報酬在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按勞動報酬的10%給予補助;勞動報酬在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按勞動報酬的12%給予補助。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同時符合本政策和其他相關政策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重複享受。

(四)自貿區(青島片區)金融高端人才,按有關規定和條件可辦理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享受相關待遇。

(五)自貿區(青島片區)入選的山東省金融高端人才直接納入青島金融高端人才的獎勵和保障服務管理;入選齊魯金融之星的人選直接納入青島金融之星管理。

(六)自貿區(青島片區)入選的青島金融之星按規定可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貼1000元,當年評選,下一年度集中發放;擇優推薦參加山東省齊魯金融之星選拔;青島金融之星所在單位每年應安排其不少於7天的帶薪培訓學習。

信網記者 李美玉

[來源:信網編輯: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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