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車”徵意見:鼓勵分時租賃發展 實名租用

天津網訊 城市快報記者 李文博 昨日,交通運輸部發布《關於促進汽車租賃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明確鼓勵共享汽車分時租賃模式。據統計,目前全國共有汽車分時租賃企業40餘家,車輛總數超過4萬,95%以上為新能源車輛。

私家車有條件從事分時租賃

《徵求意見稿》提出,分時租賃是以分鐘或小時等為計價單位,使用9座及以下小型客車,利用移動互聯網、全球定位等信息技術構建網絡服務平臺,為用戶提供自助式車輛預訂、車輛取還、費用結算為主要方式的汽車租賃服務。

如果將私家車的車輛性質登記為“租賃”並符合當地有關規定,也可以從事分時租賃業務。分時租賃車輛需要在車輛技術性能、安全檢測、保險稅費等方面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以更好保護用戶生命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

實名制租車保護用戶信息

由於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使用權和所有權分離,經營者對租賃車輛的管控能力較弱,實名制租車有利於預防和降低車輛詐騙風險。《徵求意見稿》針對個人、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等不同類型的承租人,提出了具體可操作性的措施。其中明確,分時租賃經營者應遵守《網絡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建立完善網絡安全防範措施,依法合規採集、存儲、使用和保護相關信息,不得超越提供汽車租賃服務所必需的範圍,切實維護公民個人信息和國家信息安全。

採取多種措施解決停車難

鼓勵城市商業中心、政務中心、大型居民區、交通樞紐等人流密集區域的公共停車場為分時租賃車輛停放提供便利。鼓勵探索通過優惠城市路內停車費等措施,推動租賃車輛在依法劃設的城市路內停車泊位停放,在不增加城市道路擁堵、不影響其他社會車輛停放的情況下,提高路內停車泊位的使用效率和租賃車輛使用便利度。對使用新能源車輛開展分時租賃的,按照新能源汽車發展有關政策在充電基礎設施佈局和建設方面給予扶持。

經營者需確保車輛資金安全

分時租賃經營者應具備線上服務能力,要通過技術手段落實承租人身份查驗制度,應通過大數據分析,強化車輛智能組織調配,動態優化車輛佈局。推廣應用“電子圍欄”技術,設立虛擬停車區域,引導用戶有序停車,加強停車管理。分時租賃經營者應具備線下運營服務能力,要通過運營人員日常巡檢、車輛自檢等方式,確保車輛安全狀況良好,要建立完善車輛調度、維修、救援、回收機制和流程。應採用安全、合規的支付結算服務,確保用戶押金和資金安全,確保用戶個人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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