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補貼力度那麼大,可農民為什麼還是不願意購買農機呢?
這個問題可能人不認可,因為單說拖拉機市場每年都有幾十萬的市場需求,說明農民對於農機補貼還是很買賬的,而不願意買農機的農民,當然也大有人在,那麼這些不願意買...
近日,財政部會同農業部制定了《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該辦法在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辦法主要是針對農業生產發展資金,也就是農業補貼進行多方面的調整,辦法明文規定了11種補貼調整,此前大多數補貼政策將作廢,只有極少數的政策仍繼續執行。
下面我們來看一下《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對農業補貼都做了哪些改變:
一、耕地地力保護支出用於保護耕地地力,對於已作為畜牧養殖場的耕地、非農徵用耕地、常年拋荒地等不再從事耕種的耕地不再予以補貼。
二、適度規模經營支出主要用於農村信貸和社會化服務。
三、農機購置補貼支出主要用於購置先進農業機械。
四、優勢特色主導產業發展支出主要用於區域優勢、地方特色農業以及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等方面。
五、綠色高效技術推廣服務支出主要用於服務和基層農技推廣體等方面。
六、畜牧水產發展支出主要用於支持畜禽糞汙處理與資源化利用、現代草地畜牧業發展、畜牧良種推廣等方面。
七、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支出主要用於支持農業加工、產品流通以及信息化等方面。
八、農民專業合作社支出主要用於支持合作社發展。
九、農業結構調整支出主要用於支持種植結構調整、改良土壤等方面。
十、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支出主要用於支持地下水超採重點地區開展農業種植結構調整等方面。
十一、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支出主要用於培訓新型職業農民。